第24章 過程
現場勘查工作結束的時候已經接近下午1點鐘時間,他們五個人沒有去餐館,直接回到公安局物證鑒定中心,欣悅在網上訂了5人份快餐盒飯。
陳繼峰、張衛軍坐在會議室辦公桌旁邊,左一鳴、欣悅、江楓三人圍坐在周圍。
「現在我們終於可以明確兩個被害人身份,也明確兩個死者被害地點,說明我們偵查工作已經向前邁出了一大步。」陳隊長開口說道。
三個年輕人臉上都露出輕鬆的表情,但是這種輕鬆的時刻僅僅是在偵查辦案過程中的小憩,未來還有很大的重擔需要他們往自己的肩上扛。
張衛軍主任面無表情的說道:「陳隊長,我建議我們現在重建一下犯罪現場,尋找蛛絲馬跡,指導下一步工作開展。」
陳隊長聽了之後,輕輕點了點頭,面容也慢慢變得嚴肅。
犯罪現場重建,顧名思義,也就是通過對現場勘查仔細全面的推理,利用遺留在犯罪現場的痕迹物證,將靜態犯罪證據轉化為動態犯罪過程,按照國內犯罪學理論最新研究成果,一般將犯罪分子的作案過程分為五個階段,分別為進入階段、接觸階段、殺人階段、處置階段、離開階段,從進入到離開所有的犯罪過程都包含在內,進入階段就是兇手進入犯罪現場過程,接觸階段是指兇手進入現場后與死者之間發生的語言、肢體的接觸,殺人階段指的是兇手殺害被害人的過程,處置階段指的是兇手在殺人後對現場進行布置、清理、偽裝的過程,離開階段指的是兇手實施殺人後離開犯罪現場的過程。
「你們三個年輕人說說自己的看法吧。」張衛軍主任說。
江楓、欣悅、左一鳴三人相互看了看,從彼此的眼神中看出來是先讓江楓發言。
江楓打開自己的筆記本,慢慢的說道:「兇手應該從門進入,在進門的玄關處與死者發生搏鬥,最後逃跑至客廳死亡,另外一個死者在卧室內被殺害,從卧室內的血跡來看,這名死者沒有離開卧室,她的鞋子都依然整齊的放在床邊,兇手在殺死兩個死者之後,在衛生間內對兩個死者進行分屍,最後利用電動三輪車拋屍在河裡。」
江楓的一席話說的很流暢、也很直白,但是信息量不大,這些過程估計外行也能看的出來,至少對於下一步的的工作開展的指導作用不是很大。
欣悅在江楓說完后,也談了談自己看法,她的想法和江楓的看法差不多,只是對犯罪分子活動過程進行了簡單說明,至於指導下一步偵查工作作用也不大。
雖然他們兩個人的回答不是很讓張衛軍主任滿意,但是他依然點頭表示認可,張衛軍主任是一步步從基層的法醫走上領導崗位,是一位學識很深厚的實幹家,對於現場分析和解讀有自己的一套理論,在偵查辦案的過程中卓有成效。
不過,在張衛軍主任的眼中,對面的三個人中,他最期待的還是左一鳴的回答,因為左一鳴的回答總會另闢蹊徑,讓他切實感受到「標準答案不止一個」,除了在業務上能和左一鳴產生共鳴之外,張衛軍主任也希望能找到一個讓自己看得上的徒弟,自己的一身研究學識要延續下去,但是目前而言,左一鳴仍然處於考察階段,張衛軍並沒有從心裡認可這個徒弟。
最後輪到左一鳴發言了,左一鳴瞟了一眼自己筆記本上寫的提綱,他語氣沉穩說道:「剛才楓哥、欣悅已經談了犯罪分子整個作案的過程,在這裡我就不重複了,我只是想談談除此之外的看法。」
張衛軍主任聽了之後,依然是輕輕點了點頭,同時還伴有嘴角輕輕的上揚,不過只保留了1秒鐘,隨後又變成了嚴肅的面孔。
左一鳴有條不紊說了以下三點:一、關於兇手和死者之間的關係,我們在進門的玄關牆上發現有很多動脈噴濺血跡,地面上也有很多滴落形成血跡,從血跡形態、位置分析,這些血跡分佈十分的凌亂,充分說明了最先的殺人行為發生在進門處,也就是說犯罪分子進門后目的性很強,直接了當的開始殺人,死者家中進門處鞋柜上的拖鞋擺放比較整齊,沒有移動的痕迹,說明死者雖然給犯罪分子開了門,但是犯罪分子和死者之間不是熟人,應該用陌生人比較合適,因為從城市生活常識出發,我們知道現在家中來客人的時候,家中的主人一般會那一雙公用拖鞋給客人換上,所以拖鞋未動這個細節說明兇手和死者之間極有可能不認識。二、關於兇手的人數,現場的血跡、足跡很凌亂,但是從現場的足跡類型來看,仔細甑別之後,只有四種,兩種是死者穿的拖鞋花紋,還有兩種鞋印不是兩個死者所留,也不符合死者家中鞋柜上拖鞋底部花紋,所以從鞋底花紋的形狀來看,這兩組花紋的來源就應該是兇手的鞋印,通過對鞋印長度的的測量、計算,其中一個人人身高172厘米左右,鞋號為41號,這個與拋屍現場遺留的鞋子大小相同,而且對於鞋底的花紋也相似,在一定的程度上也說明了兇手在殺人後短時間內沒有換鞋就進行了拋屍;三、關於兩個女性死者的工作職業,看到兩個女死者的衣服比較的靚麗,衣櫃內的很多衣服比較暴露,同時化妝品、衣服的質量較差,比較廉價,所以我推斷兩個女性死者很可能是我市娛樂場所的員工。
「分析的很好!」陳隊長讚許說道,然後他將頭轉向張衛軍,「張主任,請你從技術層面做一下總結。」
張主任清了清嗓子說道:「剛才幾位年輕同志說的都很好,特別是左一鳴分析比較深入,關於兇手和被害人之間的關係、作案人數以及死者的職業分析很有道理,我想補充一點,或者說提出有三個問題,請大家一起思考,我一直沒有想明白,一是兇手殺人的動機是什麼?兩個死者的錢財、手機丟失難道就說明兇手是入室搶劫殺人拋屍嗎?二是死者家中兩個人,只有一把鑰匙,那麼另外的鑰匙去哪裡了?如果僅僅是陌生人作案,那麼有必要帶走鑰匙嗎?三是兇手殺人後分屍、拋屍的目的就是為了掩蓋犯罪,那麼犯罪現場卻雜亂無章,毫無清理,是不是又不符合兇手掩蓋犯罪的目的?」
張衛軍主任的三個問題之後,會議室內又陷入了沉默,大家臉上的表情漸漸變得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