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第四輯風雨故人・送仿吾的行(12)

183.第四輯風雨故人・送仿吾的行(12)

北新對著作者,平時總只含混地說,每月致送幾百元版稅,到了三節,便開一清單來報賬的。***但一則他的每月致送的款項,老要拖欠,再則所報之賬,往往不十分清爽。

後來,北新對魯迅及其他的著作人,簡直連月款也不提,節賬也不算了。靠版稅在上海維持生活的魯迅,一時當然也破除了面,請律師和北新提起了清算版稅的訴訟。

照北新開給魯迅的舊賬單等來計算,在魯迅去世的前六七年,早該積欠有兩三萬元了。這訴訟,當然是魯迅的勝利,因為欠債還錢,是古今中外一定不易的自然法律。北新看到了這一點,就四齣的託人向魯迅講,要請他不必提起訴訟,大家來設法談判。

當時我在杭州小住,打算把一部不曾寫了的《蜃樓》寫它完來。但住不上幾天,北新就有電報來了,催我速回上海,為這事盡一點力。

後來經過幾次的交涉,魯迅答應把訴訟暫時不提,而北新亦願意按月攤還積欠兩萬餘元,分十個月還了;新欠則每月致送四百元,決不食。

這一場事,總算是這樣的解決了;但在事解決,北新請大家吃飯的那一天晚上,魯迅和林語堂兩人,卻因誤解而起了正面的衝突。

衝突的原因,是在一個不在場的第三者,也是魯迅的學生,當時也在經營出版事業的某君。北新方面,滿以為這一次魯迅的提起訴訟,完全系出於這同行第三者的挑撥。而忠厚誠實的林語堂,於席間偶爾提起了這一個人的名字。

魯迅那時,大約也有了一點酒意,一半也疑心語堂在責備這第三者的話,是對魯迅的諷刺;所以臉色變青,從坐位里站了起來,大聲的說:

「我要聲明!我要聲明!」

他的聲明,大約是聲明並非由這第三者的某君挑撥的。語堂當然也要聲辯他所講的話,並非是對魯迅的諷刺;兩人針鋒相對,形勢真弄得非常的險惡。

在這席間,當然只有我起來做和事老;一面按住魯迅坐下,一面我就拉了語堂和他的夫人,走下了樓。

這事當然是兩方的誤解,後來魯迅原也明白了;他和語堂之間,是有過一次和解的。可是到了他去世之前年,又因為勸語堂多翻譯一點西洋古典文學到中國來,而語堂說這是老年人做的工作之故,而各起了反感。但這當然也是誤解,當魯迅去世的消息傳到當時寄居在美國的語堂耳里的時候,語堂是曾有極悲痛的唁電來的。

魯迅住的景雲里那一所房子,是在北四川路盡頭的西面,去虹口花園很近的地方。因而去狄思威路北的內山書店亦只有幾百步路。

書店主人內山完造,在中國先則賣葯,后則經營販賣書籍,前後總已有了二十幾年的歷史。他生活很簡單,懂得生意經,並且也染上了中國人的習氣,喜歡講交。因此,我們這一批在日本住久的人在上海,總老喜歡到他店裡去坐坐談談;魯迅於在上海住下之後,也就是這內山書店的常客之一。

「一二八」滬戰生,魯迅住的那一個地方,去天通庵只有一箭之路,交戰的第二日,我們就在擔心著魯迅一家的安危。到了第三日,並且謠更多了,說和魯迅同住的他三弟巢峰(周建人)被敵憲兵毆傷了;但就在這一個下午,我卻在四川路橋南,內山書店的一家分店的樓上,會到了魯迅。

他那時也聽到了這謠傳了,並且還在報上看見了我尋他和其他幾位住在北四川路的友人的啟事。他在這兵荒馬亂之間,也依然不消失他那種幽默的微笑;講到巢峰被毆傷的那一段謠的時候,還加上了許多我們所不曾聽見過的新鮮資料,證明一般空閑人的喜歡造謠生事,樂禍幸災。

在這中間,我們就開始了向全世界文化人呼籲,出刊物公布暴敵獰惡侵略者面目的工作,魯迅當然也是簽名者之一;他的實際參加聯合抗敵的行動,和一班左翼作家的接近,實際上是從這一個時期開始的。

「一二八」戰事過後,他從景雲里搬了出來,住在內山書店斜對面的一家大廈的三層樓上;租金比較得貴,生活方式也比較得奢侈,因而一般平時要想尋出一點弱點來攻擊他的人,就又像是掘得了至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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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達夫散文全集(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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