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罪人
這似乎,也並不是那麼難辦。
一開始,他小心翼翼,戰戰兢兢,當他開始讓別人覺得,林涵就是這個樣子的時候,他就可以露出自己的尖牙和爪子了。
當然,這世上並沒有什麼殺人而無罪的時候。
也沒有人能夠這麼幸運,得到這樣的權利。
這世上,唯有少數的天之驕子可以這麼做,亦或是,如李易鴻這樣的聰明人。
當然,李易鴻也並非完全的安全,至少,林涵發現了他。
這世上,有李易鴻這樣不擇手段殺人的,也有林涵這樣,為了正義願意犧牲一切的。這兩者都是人類之中奇妙的那一種,不常見,卻也不少。
當然,也有像他這樣的,隱藏在人群之中的異類。
收斂了牙齒和爪子,可嘴裡面散發著的血的味道,卻一直無法抹去。
還有的,大約就是心中那一陣想要狩獵的衝動吧。
還好,他是一個警察。
一個老警察。
一個負責大案要案的警察。
這樣的警察,能負責一些小案子,也可以負責一些大案要案。
而大案子里,往往有命案。
有被殺的,就有殺人的。
有殺人的,就有逃脫的。
奇妙的是,他從一個逃脫的殺人犯,竟然成了追捕殺人犯的警察。
大約因為他曾經是被追捕者,如今,當他去追捕別人的時候,卻是這樣的得心應手,因為他曾經也是如他所追捕的人那樣,藏在人群之中,藏在深山老林里,藏在他們覺得必然不會被發現的地方……
但這些地方,他都躲藏過。
要知道,他曾經名動一時,要知道,他殺過很多人,很多很多的人。
可當他被林涵抓住的那一瞬間,他卻又後悔了。
他一直以為自己不會後悔。
他覺得自己這一輩子,足夠了。
有人因為食慾而死,吃夠了東西,腦滿腸肥的死去,有人因為情慾而死,女人身上馳騁最後銷魂蝕骨,有人因為怒欲而死,自以為血性,卻死在了別人的刀下。
他的慾望,是殺欲。
只是單純的,隱藏在人類之中,最原始的,已經褪去的慾望。
也不知道什麼原因。
從小的時候,他喜歡殺昆蟲,大一點的時候,殺青蛙,後來,就是貓狗,到後來,似乎動物就滿足不了他了。
他開始殺人。
他殺的第一個人,是他的父親。
而第二個人,就是他的母親。
這分明是一件這麼殘忍的事情,可是當他殺死了自己的父母之後,得到的,卻是解脫和愜意。
這世上,並非只有善,還有惡,還有我們所不知道的,極惡的惡。
這世上,也許有人比他更加殘忍,殘忍一百倍,一千倍。可是,我們卻不知道。
我們只是以為這個世界是那麼的安寧,車水馬龍,人來人往,每個人的臉上,都帶著微笑,可這世上,也有惡,隱藏在笑臉下的惡……
寫惡的人未見得真的是惡,可歌頌善的人也未必是善。
就像品嘗過人肉味道的獅子一樣,對他來說,原本動物的肉食,已經足夠細膩美妙了,可人類的肉體,卻讓他再也不願意吃別的肉類。
他寧願餓死,也不想再吃別的。
他也是一樣的。
也許骨子裡就是缺乏某些東西,他開始頻繁的殺人。
並不像是李易鴻那樣,有計劃的,有目標的殺人,而是非常毫無節制的,任由自己喜好的去殺人。
所以,李易鴻至今還好好活著,享受著他獨有的樂趣。
可他,卻差點死去……
在成為了林涵之後,他彷彿經歷了浴火重生一樣。
是的,經歷過死亡,人才終於會有些痛改前非。
他開始明白一個道理,只有活著,才能享受他的樂趣。
他開始害怕。
而這一份害怕,也並非是什麼壞事,他的骨子裡,終歸是一個狂躁而嗜血的人。這樣的一份平靜又能持續多久呢?
他在成為警察之後,第一個殺人大約是在一個炎熱的午後。
所有人的脾氣,都因為這太過狂躁的天氣而讓他們原本的好脾氣消失了。
搶劫銀行的犯人已經殺死了兩個警衛,氣氛膠著,讓人十分難耐。
本以為這樣的地區,是不會有人持槍的。
可當看到對方手裡的槍械的時候,他們心裡卻開始害怕了起來。
原本,只有代表正義的他們才能持槍,而這片土地上,是不允許個人持有槍械的,可這個銀行的搶匪,卻拿著槍,而且這槍顯然不是仿冒品。
這把槍,已經殺死了兩個人了。
而現在,他正將一個女人當做人質,要求交換槍械與直升飛機。
這是在電影裡面才會出現的場景,可這樣的場景,卻真真實實出現在了他的面前。
他不興奮嗎?
他當然是興奮的。
可更多的,卻是對死亡的恐懼。
那個時候,他才剛剛從戰戰兢兢變為一個普通人。
他不能犧牲什麼,可他也不能顯得太過於膽怯,讓他周圍的同事察覺出什麼異樣。可是,他有有些怕死……
他的職位不高,可是,他已經經歷過了太多的事情。
甚至,那個殺人狂都是死在「他」手裡的,不是嗎?
這樣的事情,不由「林涵」出馬,似乎有些不通情理,如果林涵拒絕,那就更讓人覺得起疑了,不是嗎?
所以,他只能出一個主意,一個小小的主意。
他說,給他子彈,但子彈,要是假子彈。
有人反駁,難道對方不會發現嗎?
他回答,在那樣的情況下,他是不會發現的。
是的,那個時候他的語氣是那麼的篤定。
因為這樣的情況,他也曾經經歷過。
於是,假子彈交上去了,人也坐直升飛機離開了。
當追捕到碼頭的時候,還是出了一點意外。
林涵和男人坐上了同一艘船,離開了。
在追捕到那艘船的時候,船上,卻只有林涵一個人。
那個人去哪裡了?
從「林涵」的口中得知,那個人上了船之後,便開始抵抗,可他的槍裡面卻不是真的子彈,可「林涵」的槍裡面卻是。
「林涵」的子彈射中了對方的胸口,而恰好,對方是站在船尾,槍的衝擊力將對方射入了海中,葬身漁腹。
這是「林涵」的故事。
沒人會去懷疑他。
因為他是林涵啊,這樣的一個男人,根本沒有必要去撒謊。
更何況,十天以後,確實在那個海域里打撈上來了男人的屍體,不過那片海域里的魚也確實夠多,夠飢餓的。
犯人的屍體被咬的血肉模糊,做了DNA檢測,才終於確定了對方的身份。
可也是如此,正好證明了「「林涵」」並沒有撒謊,不是嗎?
當然,這是一個版本,一個所有人都以為是真實的版本。
可實際上呢?
當然還有第二個版本。
他們在那具屍體上沒有找到彈痕。
為什麼沒有找到彈痕,「林涵」的說辭明明是說射中了對方,不是嗎?難道魚會將子彈也吃進去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只是這個人死了,他們需要的,就是這個人死亡的結果。
結果達到了,過程,並不重要。
實際上,「林涵」上了船之後,就收起了自己的槍。
他善於殺人,根本不需要槍械。
而折磨別人致死,才是他所喜歡的死亡方式。
眼前的這個人是殺人犯,可是,殺人犯眼前的人,卻是殺人狂。
他第一次感受到了自己身體里某些枯萎的東西終於復甦了起來。見對方折磨致死之後,他又將對方丟入了海中……
——警察似乎是一個很好的身份,不是嗎?
他這麼想著,然後,這麼笑著。他殺過很多人,很多應該死的人,所以他成了英雄。而過去的時候,他殺了很多平凡人,所以,他成了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