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5、屍體
「讓他來吧。」林涵在警隊很多年了。
這個城市,原本就不是太發達的城市,而他因為破獲過很多起案子,而早就有了可以升職的機會。
不過,他一直固守在這個地方,從沒有一次離開。也從來不接受一次媒體的採訪。
雖然林涵一向都不太討人喜歡,不過別人對他,卻始終都是如此的敬重。
當他對法醫說了這句話之後,法醫則將手裡那個用玻璃做成的網交到了他手裡。這個網很大,有五分之一浴缸這麼大。
而浴缸里所有的一切,都會變成證據。
「我需要做什麼?」當徐言接過法醫手上的道具之後,他詢問著對方。
「把裡面的人,撈起來。」法醫是一個大約三十歲的女人,介於少女與少婦之間,她有著一頭烏黑而濃密的長發,頭髮是酒紅色的波浪,而她的眉眼漂亮的讓人過目不忘,甚至她的嘴角,還有一顆小巧的美人痣。
不過當徐言接過她手中的東西的時候,卻發現這個美麗法醫的右手小拇指,少了一截。
而當法醫意識到徐言正在盯著她那殘缺的手指的時候,她下意識地將手指往回縮了一縮……
人總是有這麼一旦不願意被人述說的過去的。更何況這位美麗的法醫身上的殘缺呢?
……
那發黑的,粘稠的人體,被人用網打撈了起來。
——在涉足這個行業之前,徐言一直以為這件事情根本就是非常不可思議的。這樣巨大的人體,如何能蟄伏在這樣一個小小的網子里呢?
可是總是有些事情,你以為它不會發生,但是它就是發生了。
那發黑的,細緻的人體,從浴缸里被打撈出來。
然後,還被當做證據,放在一個攜帶型的塑料箱子之中。
撈到最後,那個法醫,用試管抽取了一些浴缸里的液體的樣本,然後,對徐言說了一句風輕雲淡的話。
「你可以把這些液體放掉了。」
放掉了?
那是什麼意思?
是說讓這些,曾經是人體中的一部分的液體,當做是彷彿人類洗澡后的洗澡水一樣,讓他流到地下的管道之中嗎?
這幾乎是恐怖的有些不可思議了……
見徐言遲遲沒有動作,那美麗的女法醫又說:「你放心,我們已經把浴缸里的東西都撈乾凈了,這樣人體就不會堵塞下水管道了。」
人體。
堵塞下水管道。
——難道她以為,徐言在意的是這件事情嗎?
那樣粗壯的身體,堵塞那細小的下水管道,在他遭遇這樣的事情之前,這對他來說,幾乎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但是這樣的事情,就是發生了……
臨走的時候,那位美女法醫甚至還提醒了一句:「這裡面黑色的液體,是硫酸,雖然是稀釋過的硫酸,但是接觸皮膚的話,也會讓人非常的痛苦,如果接觸的夠久的話,就會像……這樣……」
她搖了搖手裡黑色的試管。
——不過最後這件事情,徐言依舊沒有做。
而當這個水晶浴缸里的液體被放空之後,徐言卻在浴缸的下水口,找到了一樣東西,一個掛件,一個用黃金做的掛件。
黃金這種東西,是無法被硫酸溶解的。
而因為浸染在稀釋的硫酸之中,外面的污漬被洗滌掉,這個黃金掛件,卻顯得比什麼任何時候都要來的鮮亮。
……
——這起兇殺案,很快就被告破了。
哪怕外面看起來再堅固的堡壘,從裡面攻破,還是一樣的輕而易舉——這句話,似乎以前有人說過。
而這個案件正是印證了這句話。
殺人的人,正是這棟房子的主人。
而當被抓獲的時候,對方依舊顯得是那麼的有恃無恐。甚至彷彿電視劇裡面那樣說的,如果沒有我的律師在場,我就不會開口。
——不過最後,還是開了口。
很奇怪,不是嗎?
有個人奇怪的是,這個人居然會去殺人。
他可以算作是天之驕子了,從一生下來就過得比別人順遂,從來都沒有經歷過太大的風雨,一生下來所有的東西都是用的最好的,上的是貴族學校,高中的時候就被送去了國外,成年之後又回國,繼承了父母的公司。名義上雖是這個公司的總裁,但實際上,根本就不需要他花費太多的精力。
他只需要坐在那裡,錢就會流進他的賬戶之中。
——這似乎是很多人所嚮往的生活方式了。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它就變成這個樣子。
「得到的太多,不是好事。」林涵在走出審訊間的時候,對徐言這麼說著。「人生就好像一個口袋一樣,你總要在裡面裝點什麼東西。有些人很窮,但是他過得很充實,而那些既窮又怨天尤人的,是因為他的心裏面根本就從來都沒有裝進過什麼——沒有人會一輩子窮的。可是有人一生下來就是富有的,難道他的那個口袋就會很充實嗎?」
雖然這句話是疑問句,但是徐言知道,林涵所說的必然是一句否定句。
因為眼前就有這樣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太富有了,富有的根本就不需要付出什麼,他就能得到太多東西。那麼人就會開始變懶,他懶得去往自己心中的那個口袋體去裝應該裝的東西——而太多不應該裝的東西,卻會被他隨手丟入那個口袋之中。」林涵看著坐在審訊室里的男人,這麼說著。
人太空虛了,總會做出一些奇怪的事情來。
人們總是嚮往有錢的。
為什麼?
因為金錢總能買到很多東西。
生老病死。
除了在最後一個字上人人平等之外,似乎前面三個字,都可以用金錢來改變——這是金錢所獨有的魅力。
人們嚮往金錢,一點都沒有錯。
可是也許這些人從來都沒有想過,像這樣一個,生下來就含著金鑰匙的人,卻做出了這樣一件別人絕對想不到的事情。
——不過金錢它獨有的魅力,還是在這件事情上發揮了一定的功用。
這個人被無罪釋放了。
因為他想起警方提供了新一輪的證據,證明那個在浴缸里死去的女人——在她死的時候,一個小偷潛入了他的房子之中。
而那個時候,他正好在國外休假。
而律師以他那巧舌如簧的辯詞,替他洗脫了罪責。
——因為證據不足無罪釋放。這是法庭所作出的最後的裁決。
而庭下,那個因為自己的女兒死去而瘋癲了的母親,就在法官那鎚子落下的一瞬間,發出了如此凄厲而恐怖的笑聲。
不過最後,對的和錯的,正義和邪惡的,好得壞的,依舊是沒有在法庭上得到一個確切的確認。
不過有一句話說的很對,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在某一次那個男人出行的途中,他被人刺殺而死。
可這一次,法庭依舊作出了如此公正的裁決。
——第一次那個男人,是因為確實證據不足,而法院也無法找出這個證據的漏洞。雖然所有人都知道是這個男人乾的,但是那公正無私的法律,依舊將這個男人視作無罪,當場釋放。
而這次,這個男人死了。
證據確鑿。
可那個殺死了男人的殺人犯,卻依舊當場被釋放。
——很奇妙的輪迴不是嗎?
男人是殺人犯的時候,被無罪釋放了。
第二次,男人被殺,而殺他的殺人犯,依舊被無罪釋放。
第一次將男人無罪釋放,是因為證據不足。
第二次將那個殺了男人的殺人犯無罪釋放,是因為那個人——是浴缸里那個女孩子的的母親。
當然,法律並沒有寬厚到這個地步。
這是因為男人殺了這個可憐母親的女兒,就認定她無罪。
因為法律上有這樣的規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負刑事責任。酒醉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法律給了這位可憐的母親,殺人而無罪的權利!
後來,徐言去精神病院裡面,看過這位可憐的母親。
那位母親的眼神混沌,毫無焦距,遠遠的看著前方,可那目光卻是如此的慘淡——那是一個將死之人會有個面相。
她穿著精神病院里的患者病服,頭髮鬆散,眼角上還有乾涸的淚痕。
徐言以前在法庭上看過這位母親——那時候,她看起來大約是五十多歲的樣子,可現在,她卻彷彿一夜之間老了二十歲。
「我叫徐言。是負責你女兒案件的那群警官之一。」說到這裡,他停頓了一下,「你女兒的屍體,還是我負責……處理的……」
他非常小心翼翼的想了一下自己的措辭。
可是到最後,他都找不到一個合適的形容詞。
「是撈上來的吧……」那位母親歪了歪頭,看著徐言,臉色是無比的麻木。
徐言沉默了。
「我的女兒……還是那麼的喜歡他……可是他卻把她當做一種玩具,一種打發無聊時間的玩具——你說人怎麼能被當做玩具呢?」母親的臉上,帶著一點不可思議的笑容,神情詭異的問著徐言。
徐言搖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