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用一個微笑,安放風雨飄搖(4)
第18章用一個微笑,安放風雨飄搖(4)
這家小店碼放著大大小小的香火,店家是大嗓門,操著濃重的口音說,你要想許願,就買「有求必應」香,要是許一整家子,就買這種「全家許願」香,這可不能買錯了。
我忍不住「撲哧」一樂,這不都是某個小地方的工廠里,幾個一臉為生活露出苦相的工人包裝出來的?佛祖哪裡會認得它們各叫什麼名字。但我只知道,價錢不過是人心中的一桿秤而已,稱稱自己的願望有多重。
是的,願望有多重,夢想就離現實有多遠。
4
我們也曾是一個孩子,會長水痘;喜歡換牙的時候用舌頭舔;喜歡鄰居的小女孩,偷偷跑到她家裡,一起看《大力水手》。
我們心中的世界是五彩筆畫成的,但是長大之後,我們總會發現這個世界並非書本上說的那樣——小白兔原來不會自己拔蘿蔔,電視上的童星們也並不是在沖我一個人微笑,總有一個晚上,我們會覺得自己完全不懂這個世界。過往都是年幼的差錯嗎?這些並不重要,我們安慰自己說,那都是屬於我們記憶的符號,伴隨著我們度過不經世事的童年。
然後我們長大了,習慣了用無比險惡的眼神審視這個世界,然後,世界又總會用出其不意的手段讓我們知道,原來它比我們想象得還要險惡。童星們像流星般隕落,他們有些還要背負著少年時的印記活上一輩子,被人指指點點,驚聲尖叫,甚至你忍不住摸摸他的腦袋,這就是電視里那個西瓜頭的小夥子啊,怎麼變成這樣了,哎呀——然後一定是一句歪理歪氣的感嘆——時間過得真快呀。
時間的確過得很快,我們都老了,鄰居姑娘也變成如今的大嫂了。偶爾想起毛爺爺在語文課本上對我們說,世界是我們的,也是你們的,但歸根結底還是你們的。我一定會蹦起來反駁:爺爺您說錯了,歸根結底,它分明誰的都不是。
5
在太原的最後一天,我一個人來到汾河旁,看著夕陽從城市的胸膛中穿過,耳朵里聽著宮傲的音樂。我也曾俯視理想仰望現實;也曾有一段好聽的旋律,不知道唱給誰聽;也會偶爾傷感,走在街上不知道要去哪兒。在汾河邊,就這樣,陽光落入水中,而他唱進我的心底。別人唱的是某段時光,他則陪著我度過整個青春。偶爾變奏,如今開花結果。
176感謝那是你,路過我青春我在本子上寫著:我多想撐著一隻船,慢慢地走向你,順便,這隻船也會一點點劃開湖水心中的秘密。這便是我的人生吧。不論如何,文字都是這個世界的修飾品,生活是無比具體而瑣碎的藤蔓。所以,看他繼續一個人自說自唱地生活吧,不論用歌聲還是文字,安靜抑或聒噪,因為那種感覺都會像是落入大海的石頭,一直潛到水底,觸到另一塊石頭。
那時,一陣心悸。宮傲唱:也會突發奇想去遠方流浪。
是的,每當我想去流浪,你就站在湖水的中央。
十年一夢
Y雲上小朵
新開學的教室里,紛擾一片,她矜持地坐在最前排,忽然像想起了什麼,轉頭,身後的面孔,陌生或熟悉,卻沒有一個她要的。她的心再一次被淺淺地觸動,再次從眾多面孔里找尋,從頭到尾,從尾到頭,顧不得半分的矜持,眼神有些急切有些渴盼有些貪婪,可是到了最後,只剩下一汪的迷霧,因為,她沒看到她要找的他。她越過講台跑出教室,顧不得淚水在眾人面前的飛散,顧不得身上不得體的裝扮。她記得,他喜歡在課間站在教室前的走廊,吹歡快的口哨,看漂亮的女生。以前,她只有在穿了漂亮衣服之後才敢頻繁地出入教室,她想讓他每次看到她的時候,她都是漂亮的。可是,她的青春,除了他,連件漂亮的衣服都是奢侈。
她流著眼淚跑遍了整個校園,都沒有再找到他的身影。她這才意識到她是來複讀的,而他已經早她一步去往更高的學府了。她和他,看同一個校園的泡桐花,唱同一個音樂老師教的歌,喝同一個茶房師傅燒出的茶水,一生都不再有可能。
她只是哭,哭到像是世界失去了重心,哭到嗓子發不出聲音,她方才醒來,才慶幸原來只是夢一場。她悵惘地想,怎麼會忽然想起他來?只是一個比別人長得帥一點成績好一點的男生,卻佔據了她的整個青春歲月。那樣年少而簡單的心境,卻只有想起他的時候,她才會想起原來不是自己不曾年少,而是她早已把它交給了歲月。
有多久了?十年了吧?最初的愛戀仍然會輕易地入了她的夢,她用被子蒙著頭,啞著嗓子開始輕輕地哼唱陳奕迅的《十年》,忘了歌詞,忘了調調,可是哪怕只重複那樣的一兩句「牽牽手就像旅遊,成千上萬個門口,總有一個人要先走」,她仍是將這種飽滿的情緒在這個清晨再度持續。
隔壁書房有了聲響,她知道即便她蒙住被子她聲音再小,只要她稍微有點聲響,昨夜在書房加班到不知幾時的那人仍會醒來,並且不出兩分鐘就會連外套都顧不上披,要奔過來輕輕地安撫她。她想像很多次一樣在他的安撫中說又做夢了,可是等他在她身邊躺下,並且將她攬在懷中溫柔地拍著她的背說,夜半歌聲呢?惆悵的她立時被他簡單的一句話逗得笑出聲來。她想說她夢見了她初戀時的小男生,她知道他不但不會怪她,還會刮著鼻子笑她傻。可是,她聽到了他在跟著她唱,唱「十年之前,我不認識你你不屬於我」,唱「只是那種溫柔,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唱著唱著,她再也無法繼續下去,閉上眼睛,淚終於還是又淌了下來。
她想,就這樣吧,不說也好,畢竟往事如煙,歲月如塵,風一吹就會消失得無影無蹤。他的歌聲停止,她以為他看出了懷抱里的她在想著十年前的另一個人,卻聽到他說,你再睡一會兒,我去做早餐。她的臂彎里再次空了下來,她想,這個清晨,十年未見的他,臂彎里圈住的又是哪個流淚的女子呢?
我記得,和你在夜裡走過的那些路
L李寧
有天突然發現,戀人們散落在不同城市。不知在哪一個點,我們失散了,以為還會有相遇的時刻,卻驚覺,原來早已走進截然不同的世界。
一天夜裡,與深愛的他,走在香港鬧市街頭。從電影院里走出來,他說,我送你回家。於是像往常一樣,一路走回,我們不走電車路,不走燈光璀璨的地方,只走偏僻暗巷。也不說話,不拉手,只是肩並肩走著。
一起走過的夜路,我都記得。路上的景物與掠過身邊的人、事,都不重要。街角偶爾傳來貓咪的叫聲,反倒會引起我們的注意。這時候,我們總是有默契地停下來,溫柔地望去貓的方向,投以憐惜的孩子的目光,甚至回以類似同類的「喵喵」響應。他愛貓,我是貓。
唯一的亮點是一家接一家的便利商店。亮堂堂地,標示著我們的路段。
我們走進光之所在,在一排排貨架上挑出對方喜歡的口味,交換內斂而深情的眼神:我懂得你。
在另一個城市,一個我不熟悉的城市,這段路走得很是艱難。路上除了我們就沒有別人,我們的步伐輕輕柔柔如夜行的貓,生怕驚醒城市夢中人,更怕破壞這寧靜的愛的氛圍。只有走在他身旁的時候,才感到他完全屬於我。我們走得一樣快,雖然不趕路,卻像是急著到達某個終點。
後來我們談到,為什麼這麼久才遇上,才愛上。好像以前的路都是白走的,但是共走了一段路之後,才黯然明白,不過是為了護著對方走上另一段路。沒有他,我不會是今天的我;沒有我,他不會是這樣的他。
我記得一些電影里的戀人一起走路的情節。比如吉田喜重的《秋津溫泉》,溫泉老闆娘岡田茉莉子送書生到火車站,路上拉拉鋸鋸,欲斷難斷。這一段路,上坡下坡,在樹林里,在車站邊,好似走了一生,到最後仍然是放不下,離不開,自以為是的瀟洒到最後還是捨不得這個男人。明知是一條不歸路,明知總有盡頭的時候,為什麼還是執意走下去呢?對書生來說,回到秋津溫泉,療傷與休息,都只是人生當中一段歧路,東京才是他要走的大道。然而對於苦苦守候在秋津溫泉的茉莉子,秋津是世界的所有,出去的路只有一條。他走進來,那就是她能期待的所有。
我和他的路,有時重疊有時分歧,他知道我喜歡走路,只要單獨在一塊兒,就會在街上胡亂地走。有時混著一群人,雖然分開走著,但還是不時交換眼神。
很想念對方的時候,也是胡亂披衣上街暴走。不為什麼,只是在移動中暫時忘卻思念的感覺,祈求周遭景事的急速轉換,能把心裡的風景也改換過來。留在秋津溫泉的那個,無法離開是因為眼前風景的不變與日漸凋零,思念變成打發日常日子的道具。在東京拼搏的那個,總可以找著新鮮的著陸點,不斷更新心靈,遺忘故鄉故人。
不能停下來,即使是不愛,也必須走路,唯移動才能感覺存在。
世界沒有把戀人遺棄。當戀人停下來,窩居於小巢穴,愛情滅亡,止息。只要其中一人仍然繼續走,另一人總不能待著不動,必須加緊追上去,用一個微笑,安放風雨飄搖181永不要讓自己被遺下,被留在不變的原鄉。永不要像秋津溫泉的茉莉子,在守候里油盡燈枯。就因為共同走過一段路,當明白,並肩而走是多麼難得。
不能太快不能太慢,必須稍稍遷就,交換默契。
我記得,和你在夜裡走過的那些路。
謝謝傷害過我的你
Z趙款款
每個姑娘心裡,大概都種著那麼一棵拔不掉的草——毒草。
大概是在不辨方向的年紀,荷爾蒙分泌最旺盛的階段。不說前因後果,不說前世今生,反正,就那麼遇上了,愛上了。起碼,是自己以為愛上了。
迷迷糊糊卻又清清楚楚,愛上一個人的感覺。
有一次和幾個姑娘聊天,發現大家的情況驚人相似。當年,心頭那簇小火苗,都是瞬間點燃。然後,在一個階段旺盛燃燒,不惜把自己也燃燒掉。
喜歡的感覺,也是相似的。那個人,幾乎滿足了每個姑娘灰暗青春期所有的幻想。哪怕不是那麼符合,在無盡的想象美化中,也變得無與倫比。
更何況,還有那麼多一起瘋癲的日子,短暫的、難忘的日子。
普通一些的有散步聊天到天亮,一起發一百條簡訊之類;變態一點的有深夜一起在過街天橋上裝鬼嚇路人……在那段日子,你願意和他在一起做任何事,也願意為他做任何事。哪怕死,都願意。但是,在他面前的你,並不是真正的你。看見他,會不由自主緊張,會詞不達意,會刻意偽裝自己,生怕他看到自己不好的一面。
建立在這樣基礎上的傷害,是必然的。然後,分手,也是必然的。強迫自己接受現實,換電話號碼……強迫自己離開自認所愛的人,決心一再建立,又一再崩塌,糾結反覆,無比艱難。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有怨恨、有詛咒,更多的,是不甘心。還有,自怨自艾。
前陣子翻一本舊書,發現自己做了書摘的一段話:「我似極力在這個世間尋找某種丟失的東西,並隱約覺得在做的是一件註定會失望的事情。心裡清楚結果,慾念卻執拗推動。眼看著自己如此貪戀不甘,開始感覺到難過。」隱約記得當時把這段矯情的話簡訊發給他。時隔多年,再次看到,仔細看,才發現這是書中女主角丟失了自己養的小狗之後寫的一段話。
丟失那個人,和丟失一隻寵物,原來並無本質區別。
愛情就像鏡子,可以看到我們缺失的那一面。當你並不知道自己是誰,藉由愛情,藉由那個無辜的人,因為慾望、要求、執著和幻想,會看到自己的本性。會看到那個缺乏安全感的自己,因為對自己的無從把握,一味對他人要求多多。
當初那麼用力,失了姿態,難看是小事,關鍵是,一點點恢復過來,用時良久。以為是不治之症。很久之後,發現愛的反面不是恨,而是漠然。總有一天,會明白其實自己並沒有失去愛,更沒有失去愛的能力,失去的只是一個路人。如果他註定要離開,那麼,他註定就是一個路人。僅此而已。
而那些他曾經帶來的傷害,才是真正需要感謝的。要不是那些傷害,我們不會這麼快面對、了解、發掘和磨鍊自己,不會成長,讓自己變成一個更好的人。
如果沒有這些,也就不可能遇上另一個人。不可能學會在愛的人面前,盡情釋放自己。不可能明白真正舒服的愛,是不偽裝、不矯飾,是自在。
曾經愛過的人,就像是一扇遠遠離去的門。打開過,走過未知的旅程。
再關上,繼續往前走。那扇門還在那裡,門裡的風景,記在心裡。有這些,就夠了。
看到一句十分有深意的話:不打擾,是我唯一可以送給你的禮物。不打擾,這就是真正為對方做的最後一件事情。
那天聊天到最後,幾個姑娘都說,其實現在想起那個人,早就不恨了,反而會覺得心裡軟軟的。
不知道為什麼,當初所有的篇章,都已經模糊。當初的傷害,也已經淡忘。真正記住的,就是這一點微不足道的小片段。有點滑稽,又有點小小認真的片段。甚至於,跟我,跟他,都沒什麼關係。
也許,我們種在心裡的,早就不是那個人了,只是那段經過時間過濾后相對美好的回憶以及接受並寬恕了的那個曾經傻傻的自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