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五節兩次戀愛(1)
一般來說,一個人一生常常要經歷兩次戀愛,當然比兩次多的人大有人在,但歸納起來也還是兩次,一次是色彩濃烈的戀愛,另一次是色彩淡雅的戀愛。***
關於戀愛,你一定會說,那當然是色彩濃烈的好嘍,清湯寡水,味道素淡,那叫什麼戀愛!但我的想法正好和你相反,我認為那種表面上狂野熱烈的戀愛往往是颱風式,的戀愛,來的時候排山倒海,氣勢恢宏,去的時候,無聲無息,最多下點小雨。
我的初戀是在軍校里當學員的時候悄悄進行的,我和他性格很像,都是熱烈、外向、風風火火的性格,心裡藏不住事,卻硬要掖著藏著,這樣一捂一蓋,熱反倒像火山爆一樣噴射出來,燒得兩個人心裡都像著了火一般,表面上卻裝得跟沒事人似的,這種「表演」功夫很難,我們練了四年終於摸出點門道來了,可是再也不需要了;畢業以後可以隨便談戀愛,那時我們真有一種「演出到此結束」的末日感,什麼事別人攔著你擋著你非不讓你做的時候,你想做得要命;一旦別人給你鬆了綁、解了套,你反而什麼都不想幹了。我不知道一隻關在鰭子里的鳥兒被放出來的時候有沒有過類似的心,以前在籠子里呆著有吃有喝,卻整日里眉頭緊鎖悶悶不樂,望著籠子外面的天空生出許多幻想,可一旦真的打開籠子放它出去,它又覺得外面也不過如此,並未像從前所想象的那樣在藍天上沒完沒了地翱翔,倒時常匍匐在地上,在近處隨便找點吃的算了。
那時的我和他就是這樣,誰都不想打持久戰了,我和他已經耗了四年,把熱和耐心全都耗盡了,那股熊熊燃燒的愛之火把心燒成了枯炭,將來即使結了婚也只能靠餘熱生活,試想,誰能那麼折騰一輩子呢。初戀之後的那次戀愛來得較為平淡,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已是戀愛中人,就莫名其妙跟他走了。
我倆性格是「互補型」,一個人的長處恰好是另一個人的短處,在一起相處好像一個「合作組」,他的一個眼神足以溫暖我的一生。
後來這個人成了我的先生,我一生最可信賴的人。我們不是很有錢,房子也不是足夠的大,但我們畢竟有了自己的一方天地,哉們可以一整天不說話,各人忙各人的事,也可以一整天都在聊天,晚上不開火做飯,他騎摩托車帶我到外面去吃小館子。
最喜歡這種時刻,我倆戴一樣的頭盔墨鏡穿同一品牌的茄克衫到外面四處轉轉,感覺就像談戀愛。他話不多,總是聽得多說得少,有時候我把我的一篇小說構想哇啦哇啦講給他聽,他半天才動一筷子,夾一小口菜放在嘴裡慢慢嚼著,很認真地聽著,表極酷。他很少打斷我,直到最後才說出他的想法,比如說我在寫《燒,燒》那段日子裡,總是拿不準其中那個電腦燒友的房間應該布置成啥模樣,開始我想讓它整潔得一塵不染,像個科學試驗室,我先生聽后就說:
「房間里飄著一股松香味兒,到處亂七八糟堆滿電子原件,晶元、導線,機器零件扔得哪兒都是,桌上放著一盆永遠長不大的小花。」
小說《燒,燒》的空間背景,就在我們不經意的閑談間確定下來。
我們的談話總是這樣平靜、默契、隨和,我先生很少讀我的文章,他說他不需要通過我的作品來了解我。
「看一眼就知道你小腦袋瓜里在想什麼。」他總是抬起頭來看我一眼,然後低下頭去動他的摩托車,他玩車的樣子真是很帥,穿一件燈芯絨的襯衫,袖口獵獵兜著風,戴一副寬邊大墨鏡,如銀幕上的007一般。我總是在想,我一生中最好的時光是和我最愛的人一起度過的,這就足夠了。
忙的時候我們常常各管各的,對方的事也不是很放在心上,但我們彼此看重,彼此支持,並不在乎表面上的話說得漂亮不漂亮。如果他說的話題我不喜歡聽,就把筷子直接橫在他面前說:「就此打住。」。
他用勺子舀了一勺鍋里的湯說:「跟你說了你也不懂。」然後就很安然地喝他的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