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第二節偷不到的愛情(1)
我的朋友友禾在一家雜誌社做「愛神顧問」,有一天他接到這樣一個電話:
電話打到《女報》的,是個女孩,急促地喘息一陣,才說話。
女孩名叫劉芳琳,在一家電子廠打工,工作輕鬆,工資不高,就有意要謀點別的出路,利用業餘時間搞搞傳銷。
像絕大部分兄弟姐妹一樣,芳琳搞傳銷沒有如她所期望的那樣雞生蛋、蛋又生雞,順理成章地財,只是多認識了幾個人,其中包括李雙龍。
與李雙龍的相識,像瓊瑤的小說那樣富有戲劇性。第一次聽完傳銷講座出來,已是晚上10點半,被煽動得熱乎乎的心。一走出門外,就涼了半截,她新買的自行車不見了!
東尋西找,還是沒有。這是她來深圳丟的第3輛單車。
正沮喪之際,過來了一名保安員,在芳琳身邊停住單車,問:「小姐,有什麼困難嗎?」
這保安員便是李雙龍。
李雙龍一聽在自己的防區內丟了單車,很是歉疚,連聲表示「對不起」,並說:「劉小姐要是回去不方便,我的單車借你用吧。」
劉芳琳被李雙龍的自責和熱所感動,說:「用你的單車只怕不好吧,何況你正在上班呀。」
「還有10分鐘我就下班了,要麼我送你回去吧。」
劉芳琳想,也好,有個保安同行,安全點。
就這樣,兩人認識了。回工廠的路上,一路閑扯,談得很是投機。
李雙龍說話機智幽默,妙語連珠,且人也長得端端正正,使劉芳琳大為賞心悅目,想:此保安倒也不淺薄,且心地善良。
第二次到那住宅小區聽傳銷講座,劉芳琳又碰到了李雙龍,順便邀其一同去聽聽,李雙龍欣然赴約。
聽完講座,男人李雙龍以800元買下一套化妝品,成了劉芳琳第一條下線,也是唯一的下線。至此,二人關係愈加密切。
李雙龍能說會道,甚至可算是巧舌如簧,入網一個星期,就展了兩條下線,傳銷圈朋友們無不對該保安員刮目相看,劉芳琳自然更覺得他賞心悅目。
常來常往,就產生了某種感覺,二人傳銷的除了化妝品以外,順便也傳銷起常見的愛來。
愛水到渠成之際,沉浸在幸福之中的劉芳琳幸福地說:「多謝那輛丟掉的單車。」
李雙龍一笑,說:「單車其實並沒有丟。」
是李雙龍為了獲取劉芳琳的芳心,精心設計了丟單車這一曲戲。
單車如今完好地珍藏在李雙龍的宿舍里。
自然,這成功的「愛陰謀」,更牢牢地俘獲了劉芳琳。
如果故事到此為止,也算得上一段愛佳話,不料,已進入談婚論嫁階段的愛,突生變故。
昨天,保安員李雙龍因偷單車被巡警當場抓獲,已扭送派出所收審。
原來,自半真半假偷取劉芳琳單車后,李雙龍突然現,這單車原來很好偷,便不時偷他一輛,轉手就是錢,不知不覺上了癮,如今累計已偷取近10輛。
劉芳琳驚呆了,自己愛上的竟是個小偷!且他做小偷還多少與自己有關。
李雙龍自派出所捎出話來,讓劉芳琳救他一把,他知道芳琳有個表舅在公安局身居要職,有他出面打個招呼,諸事可逢凶化吉。
劉芳琳不知所措,表舅雖只是個遠房親戚,但她求上門去,還是會給面子,可為一個小偷求,值嗎?她從來對小偷深惡痛絕,尤其在她丟了3部單車(實為2部)以後。
可坐視深愛自己,自己也還愛他的男朋友,陷入困境而見死不救,心中又好生不安。
救還是不救,愛神顧問,你說呢?
(摘自《女報》,友禾文)
劉芳琳的故事並不曲折,但結局卻是耐人尋味的,她竟然愛上一個小偷,並且對他的行為一無所知,就是在後來劉芳琳知道了她男朋友是個小偷之後,她的反應似乎也很含糊,好像還是很愛他。
劉芳琳的失誤之一:輕信陌生人。
女孩子不應該輕信偶然相識的陌生男子,這是誰都知道的事,因為在家裡爸爸媽媽都說過一百遍了。但是到了實際生活中我們很有可能一時間頭腦脹,感)中動,為所惑,被男人的外表和談吐所迷倒,而忘記其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