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第三十三章.蒙古本部,漠南、漠北之戰(3)

23.第三十三章.蒙古本部,漠南、漠北之戰(3)

1517年,達延汗在位37年後去世,時年僅44歲。雖然達延汗的長期統治穩定了其汗位的傳承,但並沒有克服蒙古的接班制弱點,即實行瓜分家族遺產的習慣法。當帝國的創建者死後,國內的各級領,都是兄弟或堂兄弟,他們雖然承認大汗最高權力,但處於相當的獨立狀態,並不時在家族戰爭中互相殘殺。

在達延汗在世時,長子圖魯博羅特就已去世,因此,圖魯博羅特的長子博迪,是達延汗指定的繼承人。然而達延汗死後,達延汗的第三子巴爾斯博羅特濟農,以博迪年幼為由,自稱大汗。達延汗的其他兒子不服,1519年,在達延汗的第四子阿爾蘇博羅特的支持下,博迪登基,巴爾斯博羅特退位。博迪為了安撫巴爾斯博羅特,封他三個兒子為小汗。博迪直接統治區域就是察哈爾。1547年,博迪死後,長子達齎遜繼位。

達齎遜繼位后,帶著察哈爾部東遷,駐牧於薊、遼地域(現遼寧、內蒙古東部和河北北部地區),察哈爾部東遷后,與明朝長期反覆、激烈廝殺,損失慘重,兩敗俱傷。

這時,西部的瓦剌人(衛拉特)和東方興起的通古斯人都是他們可怕的對手。衛拉特人正在對付哈薩克汗國、沙俄以及內部的權力爭奪,因此,勢力最強大的,為女真人建立的后金帝國。

到了1604年,東蒙古已到了達齎遜汗的四世孫林丹汗時代,13歲繼位的林丹汗也是黃金家族最後一任大汗,他為了鞏固以自己為中心的蒙古大汗地位,在當初遼慶州的舊址上修建了瓦察爾圖察漢城(現內蒙古赤峰,原遼王朝故都),直接控制著內喀爾喀巴林、扎魯特、岳巴特、烏齊葉特、弘吉剌等五部的同時,也遙控蒙古其他部落。漠北喀爾喀三汗以及漠南喀喇沁的昆都倫汗、阿魯科爾沁的車根汗、科爾沁奧巴洪台吉、鄂爾多斯土巴濟農等,定期前往瓦察爾圖察漢城,朝見林丹汗,與大汗共同商政務大事,參加大汗舉行的宴會、圍獵等活動。並定期向林丹汗朝貢獻物。[32]

在林丹汗繼位的12年後,比林丹汗年長33歲的努爾哈赤登上后金汗位。再後來繼承汗位的皇太極與林丹汗同歲,他成了蒙古林丹汗的大敵。

當時林丹汗直屬的察哈爾部實力雄厚,其勢力範圍,東起遼東,西至洮河,擁有8大部、24營,號稱40萬蒙古。林丹汗有「帳房千餘」,牧地遼闊,兵強馬壯。林丹汗自稱:「南朝止一大明皇帝,北邊止我一人。」[33]

林丹汗即位后初期,和蒙古眾多部一樣也信奉黃教。為了尋求蒙古地區的信徒,1618年西藏紅教喇嘛沙爾巴呼圖克圖來到蒙古,林丹汗在察哈爾接待了他,並被他的弘法法術所打動。於是封他為國師,接受其灌頂。這樣做所引起的後果與信奉黃教的蒙古地區生了分歧,使這些部落開始疏遠林丹汗,這對他今後控制整個蒙古產生了不利的影響。

由於漠南蒙古東介於明朝與后金之間,具有重要戰略地位,成為後金與明朝的爭奪對象。明朝採取「以西虜制東夷」策略,聯合林丹汗,共同抵禦后金。林丹汗向明廷提出「助明朝、邀封賞」。明朝庭每年給林丹汗大量賞銀,先為4000兩,后增至4萬兩,再增至8萬兩,爾後增至14萬兩。林丹汗對明朝索要撫賞,忽即忽離。

在1619年夏季的薩爾滸大戰之前,林丹汗所統治下的蒙古與后金、明朝所形成的三足鼎立中處於有利的地位。1619年10月,林丹汗遣使后金,狂稱「統40萬眾蒙古國主巴圖魯成吉思汗,問水濱三萬人滿洲國主」,后金諸貝勒大臣見林丹汗來書大怒,要將其來使一半斬殺、另一半割鼻耳放歸。努爾哈赤說使者無罪,暫加扣留,待派使臣返回后再做處理。努爾哈赤遣使詢問林丹汗。林丹汗把后金的使者關了起來。努爾哈赤誤以為使臣被林丹汗所殺,便怒斬來使,但后金使臣卻買通看守者逃了回來。

自1612年起,林丹汗連年進攻明朝的遼東邊界,要求市賞。明朝為避免兩線作戰,於1617年同意以廣寧鎮(現遼寧錦州北鎮)作為與蒙古通商的窗口,予蒙古以經濟方面的好處,因而在努爾哈赤進攻遼東地區初期,明朝北部邊界與蒙古相安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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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可能進行的六場戰爭4:不可能的戰爭(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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