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修仙,從識字開始!
第9章修仙,從識字開始!
小妹尚未從震驚中回過神來。
這確實太驚世駭俗了一點。
她本以為自己的夫君,得到了一些奇遇,是一位武林高手。
這也能夠解釋,為什麼能在這麼短的時間之內,將貧困之家發展成一方地主,坐擁良田百畝,吃穿不愁,令村裡百姓羨慕無比。
那可是仙人啊!
呼風喚雨,法力無邊,受萬人膜拜。
她不過一介鄉野村婦。
能過上現在的生活,就已經很滿足了。
哪敢在師徒成為呼風喚雨的仙家?
葉小天看著小妹的反應,不由莞爾一笑。
「怎麼,還不肯相信自己的夫君是仙家中人?」
「相信,我當然相信了。」小妹此刻也算是反應了過來,輕呼了兩口氣之後,猛地點了點頭。
而後,又有些底氣不足的說道:「夫君,你如今成為了仙家中人,是不是又開始嫌棄我了?」
葉小天聞言一愣,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想什麼呢,為夫什麼時候嫌棄過你?」
葉小天敲了一下小妹的腦袋,惡狠狠的說道。
他不能接受這平白無故的冤枉。
「那你為什麼不肯接受小環?」小妹吃痛,一臉委屈巴巴:「城裡的那些大老爺有錢之後,哪個不是風花雪月,出入勾欄之所,時常納妾,我讓小環試了你好多次,夫君卻毫無反應。」
「這不是嫌棄我等鄉野女子,配不上你如今的身份,又是什麼?」
「夫君,你不要拋下我好不好?」
小妹突然撲入了葉小天的懷中,淚眼婆娑的說道。
撫摸著懷中小妹的頭髮,葉小天恍然大悟。
這是身份轉變的太快,一下子適應不過來。
先不說在一起如此之久,孩子都生兩個了,早已有了感情,不可拋舍。
葉小天接受現代思想熏陶,縱然心中想著三妻四妾,但生在陽光下,長在紅旗里,從小受到的九年義務制教育,使他干不出這麼喪盡天良的事情。
單就試想一下拋棄小妹的後果,借給葉小天十個膽子,他也干不出來這事啊。
等到老魔回村告別之時,知道了這個結果。
日後若是在修仙界中遇上,那還得了。
要知道父母,小妹,那可是老魔心中的一道劫,佔比之重,可謂是達到了無與倫比的程度。
哪怕是日後證道金丹,進入虛天殿之後,幻境之時,也曾為此落淚。
不報此仇,韓立就不配稱之為韓老魔。
拋棄小妹,葉小天絕既過不去自己心裡那道坎,日後修鍊之際,每每思到此處,絕對會滋生心魔,不得安寧。
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便是這個道理。
想通了一切之後,葉小天就趕忙安慰道:「想什麼呢?」
「為夫是那樣的人嗎?」
「不動小環,一來是為夫功法修鍊需要,二來,也不是為了證明為夫愛,你獨寵你一人嗎?」
「怎麼到了你這裡,就成了為夫要拋棄你,如此編排為夫,該當何罪?」
「若真想拋棄你為夫,又豈會讓你也一同修仙?」
葉小天這般說著,伸手擦了擦小妹臉頰上的淚珠,兩人就依偎了一會兒,待情緒完全安穩下來之後,他這才開始吟誦納氣訣第一層的口訣,讓小妹用心牢心。小妹知道,這便是修仙功法,自是十分用心,葉小天只是吟誦了兩遍,她便全部記了下來。
然後。
尷尬的事情發生了。
葉小天本來準備讓小妹當即嘗試一下,由他作為引導,護法,這樣能避免一些潛在的危險。
小妹卻是猶猶豫豫,吞吞吐吐的說道:「夫君,這口訣我雖然記了下來,可我不知道是什麼意思啊。」
「經脈,穴位這些又是什麼?在什麼地方?」
「小天哥,你知道的,我從小就不識字。」
小妹說到最後,甚至帶上了撒嬌的語氣。
葉小天苦笑一聲,這確實是他的疏忽。
即便是機緣巧合之下,得到功法的散修,大多也是識字的。
古代封建社會,能夠識字的人,家底一般都不會差。
並且,在這個識字率十分低下的時代,只要識字,時局不算動蕩,隨隨便便都能找到一個工作養家糊口。
一個地方只要擁有商業,例如酒樓、客棧、勾欄之地,這些地方再怎麼說,總歸需要記賬,每月按時算一算盈利多少吧。
這些工作,最低的一個要求便是識字。
有了功名的秀才,自然不屑於干這種粗鄙的工作。
甚至就連童生,在某些偏僻村落的地方都能開啟一家私塾,不說大富大貴,起碼吃穿不愁,讀書人的傲骨,也讓他們不屑於點頭哈腰,屈居於商人之下。
這個時候,便能體現出識字的普通人重要性了。
他們可沒有那麼多的講究,只要錢給的夠就願意干。
所以說,不論什麼時候,識字都是十分重要的。
倘若不識字,即便修仙功法擺在面前,大字不是一個的粗鄙老農,也極有可能在內急之時,將之當做廁紙,沖入糞坑。
「天色不早了,今日咱們就先回去吧。」
「從明天開始,為夫先教你識字。」
「識字。」
小妹顏色一亮,她聽村裡的婦人說,那些老爺們的太太,可都是要幫夫君管賬目的。
當然,這些也都是道聽途說而已。
但架不住小妹獲取信息的方式也十分單一啊。
加之她本身就單純無比,自然也就信了這些。
夫君要教她識字,自然就十分高興。
更何況,學會了識字之後便可修仙。
若是成為了仙家,是不是可以讓大哥,立哥哥,還有爹娘一起都跟著長生不死啊?胡思亂想之間,小妹只覺自己的身體再度飛了起來。
葉小天無奈地抱起小妹,開始往回趕,沒辦法,荒郊野外,嘗試運行功法,由他守護,自然沒有什麼危險。
但若是教人識字,就不太合時宜了,山裡的晚上蚊蟲極多,葉小天身為修仙者,只需靈力稍微外放,便可抵擋。
小妹可就遭殃了。
兩人疾馳之際,他甚至看到了小妹脖頸之上,兩個紅彤彤的大紅疙瘩,顯然是剛被蚊子給咬的。
該心的蚊子!竟敢吸我娘子的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