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以德報怨,被騙富姐傾情救保姆(1)
2003年11月19日上午10時,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一場特殊的公訴案正在進行:經過法庭調查和庭辯,主審法官馬瑛當庭進行了宣判:被告人張春蓮利用在被害人家中做家政服務之便,採用秘密竊取的手段佔有公民的財產,其行為觸犯了刑律,已構成盜竊罪,依法應予懲處,鑒於被告人張春蓮案后以及當庭認罪態度較好,所竊款物均已起獲還被害人及被害人對其已表示諒解的節,故對被告人張春蓮所犯盜竊罪酌予以從輕處罰。***以盜竊罪判處張春蓮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罰金人民幣1萬元。
宣讀完一審判決書,法官當即詢問被告人是否上訴。此時,站在被告席前的張春蓮早已是淚流滿面,她不住地搖著頭說:「柳姐,我對不起你,真的對不起呵!」就在離張春蓮不遠的旁聽席上,一位懷抱著張春蓮幼女的老太太突然站起身來,大聲地對張春蓮喊:「閨女,你要上訴,一定要上訴,我和柳姐都會幫你的。」這位白蒼蒼的老人就是受害人柳靜如(化名)的母親,而老人所說的柳姐正是被張春蓮盜走10餘萬現金的受害者柳靜如。
一個被害人何以會這般動地出現在法庭上,而且還要不遺餘力地為一個傷害了自己的小保姆上訴呢?記者就此案的特殊性採訪了有關當事人,一個鮮為人知的人間真故事因此浮出水面——
柳靜如是一個典型的成功女性,從一所名牌大學的經濟學專業研究生畢業以後,只用了短短几年時間,年僅30的她創立了一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時至今日,擁有了億萬身家的柳靜如絕對是京城地產行業一個舉足輕重的風雲人物。
1997年春節前夕,柳靜如家原來僱用的保姆辭職回老家結婚,此時恰巧鄰近年關,公司的業務極其繁忙,柳靜如因為勞累過度病倒了,她只好四處托朋友趕緊幫忙物色一個保姆,她對朋友說:「就一個條件,只要人老實就行。」
柳靜如的朋友當即從北京一家政服務公司把當時只有18歲的張春蓮帶到柳靜如面前。胖乎乎的張春蓮一臉憨厚,她15歲就離開河南省確山縣老家到北京打工,到柳靜如家之前先後在好幾家做過保姆。張春蓮手腳麻利,做飯速度很快,這讓辦事講究效率的柳靜如十分欣賞。
因為柳靜如不跟父母住在一起,在柳靜如的豪華別墅里,張春蓮便成了她每天接觸的最親密的人。剛開始的時候,張春蓮還叫柳靜如阿姨,時間久了,柳靜如就把張春蓮當作親姐妹看待,她甚至要求張春蓮改口與自己姐妹相稱。善良的柳靜如對張春蓮特別放心,家裡買菜和買東西的錢,都由張春蓮隨拿隨用,柳靜如從不過問。後來她又把張春蓮的工資從500元提高到700元,每年過春節還要給張春蓮1000元獎金。平時,只要知道張春蓮老家有什麼困難,柳靜如更是毫不吝惜地三百、五百的拿給張春蓮。在張春蓮眼裡,柳姐之所以大方,是因為她有錢。尤其是柳靜如對她的信任,讓張春蓮漸漸沒有了做保姆應該遵守的職業道德。
2002年8月14日晚上,柳靜如跟妹妹一起在公司里工作到深夜才回家。為給表妹拿一條毛巾被,柳靜如走到另一間卧室。當她推開房門的時候,突然被眼前的景驚呆了:卧室的床上一男一女正相擁而卧。柳靜如仔細一看,竟然是張春蓮和一個矮胖的陌生青年男子。出於恐懼和本能,柳靜如一口氣跑上樓叫來了妹妹,這時外面的響動也驚醒了夢中的張春蓮和那個男子。
柳靜如將張春蓮叫到卧室外面問:「春蓮,那男的是什麼人?」
「是我男朋友吳六周。」張春蓮怯生生地回答。
「你帶個男的回家,怎麼也不說一聲?」柳靜如有點生氣。
「我男朋友剛從廣州過來,沒地方住,先在這裡借住兩天。」一聽張春蓮說是她老家來的男朋友,柳靜如稍稍鬆了一口氣。但偌大的一棟別墅里只有3個單身女子,突然住進來一個陌生男子,柳靜如還是覺得不妥。隨即她拿出一些錢對張春蓮說:「你們晚上先到外面住旅社吧,別的明天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