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章 主任查案(1)

1.第七章 主任查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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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宗民查沈達的第一個案子很小,「含金量不高。***」那本來不算什麼事,只因為蘇宗民力主要查,才成其為一個案子。

沈達所在的電業局有一片舊庫房,房前有塊空地,位於城市南郊,為早年地區供電公司所轄電杆廠舊址,後來幾經變遷,終於荒廢,成了該市電業系統雜物廢品的堆放場。沈達的一個朋友看中了這片舊庫房,租去辦廠。這位朋友搞塑鋼傢具,生產民居衛生間使用的塑鋼門,工藝不複雜,卻需要比較大的場地,正規廠房費用太高,沈達這箇舊庫房正合適。有人向省公司寫了封舉報信,說沈達到任不久,一手遮天,利用職權,未經研究,擅自處置,假託「租用」,將國有地產無償轉交私人朋友辦廠牟利,從中謀取好處。這封信顯然出自知者之手,直送省公司領導。公司總經理齊斌批了幾個字,很簡單,沒說怎麼辦,只讓公司監察部蘇宗民閱處。

於是就「閱處」。蘇宗民讓本部相關工作人員將該信件及領導批示登記造冊,讓大家傳閱,並討論處置意見。討論中幾個幹部都說,該舉報信為匿名,可以管,可以不管。舉報信提到的事項很小,牽扯的只是一塊空地,幾個租金。電力單位家大業大,幾個租金實為零頭之零頭,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即使該舉報況屬實,也算不上什麼案子。如今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大家都會讀書寫字,舉報信滿天飛;如果信里有些啥都拿來查,哪裡對付得了,只能抓住大案要案,集中力量辦理。

「你們意見是不管?」蘇宗民問。

當然不能不管。管的方式有很多,比如先放下來,等一段時間,如果還有進一步反映,可根據新況再考慮。另外也可以把信件摘要一下,轉請基層電業局自查並反饋領導,材料存檔以備查。這都不違背領導要求,在舉報信上,齊總批的是「閱處」,並沒有提出具體意見。

蘇宗民搖頭道:「不行。」

他自有主意。幾天後他拿著那封舉報信找到齊總彙報,在總經理的候見室里坐了兩個多鐘頭。總經理日理萬機,事務繁多,加上女領導又是女強人,工作狂,管得很具體,事便格外多,每天她往辦公室一坐,總是電話不斷,彙報、求見者川流不息。蘇宗民這件事與齊總當天需處理的諸多重要工作一比,實屬非常一般,因此他排不上號,在總經理室外邊的沙上坐著,一個茶杯守了幾個小時。老總的女秘書小秦里裡外外,出出進進,不斷往蘇宗民茶杯里續水,還問他是不是另找時間再來?蘇宗民鍥而不捨,堅持不走。

一直等到天黑,下班時間早過了,電話稍息,上門者止步,齊總終於辦完各重要事務,讓小秦把蘇宗民叫了進來。

「蘇宗民你還讓不讓我吃飯?」老總嘴一張卻是質問。

蘇宗民說:「是齊總不讓我吃飯。」

說得老總也笑:「你還賴我?有事快講。」

蘇宗民彙報「閱處」結果,他們監察部幾個人商討,有些不同意見,考慮再三,他覺得舉報的事項雖然不大,還是應當查一查,有問題可以及時現處理,沒問題也能還沈達一個清白。他們準備派人下市局了解一下況,請求領導指示。

老總很明確:「你們認為該了解就去吧。」

蘇宗民點頭:「行,我來安排。」

「你安排誰去?」老總問。

蘇宗民準備讓監察部的副主任田如山帶個幹部去走一趟。齊斌總經理一聽即明確表態:「不要,還是你去。」

蘇宗民表示,不是他推,是有些不合適。公司里大家都知道,他跟沈達是老鄉、老同學,事牽扯沈達,他自己出面可能不好。

齊總說:「這個不是問題。」

她一定要蘇宗民親自辦理。她說沈達這個人看來還有辦法,調到下邊任職不久,工作開展得不錯,搞了整頓,單位面貌有很大改觀。搞整頓抓工作難免得罪人,有人告狀不奇怪。有人告當然需要了解,該查要查,有問題要處理,但是查和處理都得把握好,不能搞出問題,所以要蘇宗民親自去辦。老鄉老同學不是什麼問題,不屬於需要迴避範圍,領導充分信任,蘇宗民儘管大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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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代官(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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