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七章 主任查案(10)

10.第七章 主任查案(10)

李勇坤堅持:「有幾點還是應該強調一下。***」

沈達說:「不必。」

他臉上帶笑,卻寸步不讓。當著大家的面,他說今天不是不給李副局長面子,是要讓大家包括李副局長了解他。他到本局任職之前,已經聽說過這裡的一些況,知道李副局長是有名的「補充一點」。據說前任孫局長講完話后,李副都要「補充一點」,有時候補充得比孫局長還全面。他覺得這是壞脾氣,不好,李副局長的壞脾氣應當改一改。從現在起,他講話之後,李副就不必補充了。

李勇坤頓時臉色異常難看,毫無疑問,沈達這是故意給他難堪。正副職之間儘管權力有別,畢竟也屬搭檔,需要配合工作。第一把手再霸道,通常也得多少顧及一下副手,不能傷得太深。如果沈達不喜歡李勇坤「補充一點」,他盡可在私下裡交代,不必當著全體中層幹部的面如此公然表示,這樣子讓李勇坤還有什麼威信,在幹部職工面前怎麼抬得起頭來?

他不服,當眾抗辯:「沈局長得讓人說話。」

「以後再說,現在吃飯。」

沈達理都不理他,當即宣布散會。

沈達一向有老大之風,一朝權力在手,說話算話,都得聽他的,行事霸道,這不奇怪。但是一上任就如此修理李勇坤,也顯得太過分、挺異常,有些不講理了。

李勇坤不是一粒軟柿子,並非全無來歷。他是省城人,出自名牌院校,有碩士學位,到本市電業局工作后,得益於一些特殊機緣,上升迅速,幾年前提為副局長,是當時本省電力系統最年輕的處級幹部。這人年輕氣盛,自恃水平高,口才好,好表現,喜歡錶意見,經常要「補充一點」。他也確實能說,無論談什麼,都是一二三四,頭頭是道,讓他人相形見絀。沈達之前,本市電業局長姓孫,是從省公司派下來的,年紀大,身體不好,人也比較老實,到本市任職就是過渡一下,沒打算干長;因此對李勇坤比較放縱,李勇坤想要什麼就給什麼,局裡主要工作都交李分管,自己樂得清閑。幾年下來,孫局長成了擺設,李副局長倒成了事實上的局長。到了省公司和齊總對本系統中層幹部大洗牌時,孫局長以身體不好,下基層多年,家庭有困難為由,要求調回省城。李勇坤也全力活動,謀求孫走己接,得以扶正,接掌大權。但是由於這些年本局工作實績不佳,在全省各地名列於後,人們對李有不同看法,認為他長於空談,並不實幹;加上沈達冒出來,主動請纓回鄉任職,局長位子最終歸了沈達。李勇坤只好屈守副位,繼續「補充一點」。

卻不料沈達毫不客氣,一上任就主動修理,連「補充」權都要剝奪,李勇坤當然異常鬱悶。沈達譏諷李勇坤壞脾氣,他自己那脾氣確實也稱不上好。李勇坤碰上沈達也算倒楣,從第一天開始,他在局裡緘默不語,再也不事「補充」,對他這種好表現且早就慣於表現者來說,真是比死還難受。

所以這一天他選擇了一個小小的拆花台事項,趁著沈達不在之際難,以大脾氣一掃壓抑,讓局裡大小見識一下他的話語權。可惜他的判斷有所失誤,沈達居然從重要會議現場溜號,跑回局裡鎮壓。他滿肚子火還沒泄出來,就給當眾壓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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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代官(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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