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新軍功制度
王征看著趙白龍,後者作為新夏中央軍的軍長,同時還是三星半人才,深受王征重用:「至於那些偏遠鬧匪寇的地區,設立為『軍演地』,定期給我用迫擊炮犁地!」
「告訴那些士兵,誰能宰1名匪寇,直接上升為『四等列兵』,宰3名匪寇,升『三等列兵』。」
就在三天前,在歐列格,李雲龍等人建議下,新夏國正式開始實行「新軍功制度」,無論是紅警士兵,還是土著軍人,從普通士兵開始,往上分「四等列兵,三等列兵,二等列兵,一等列兵,下士,中士,上士,少尉,中尉,上尉,少校,中校,上校,大校,少將,中將,上將,大將,元帥,王侯」二十個等級。其中「王侯」,又細分為「公爵,侯爵,伯爵」三種。
二十個等級,每一個等級,對應著不同的獎勵和工資。
在「新軍功制度」之中規定:能夠搏殺敵人,斬殺敵軍正規軍1顆頭顱者,從「普通列兵」,上升為「四等列兵」。
再斬殺敵軍正規軍3顆頭顱者,升為「三等列兵」。
再斬殺敵人正規軍10顆頭顱者或者殺伍長2人者,升為「二等列兵」。
如此類推......只要達到下士,就可以賞錢賞地,良田5畝,每月2000塊新夏幣。
這些獎勵的話,無論是土著軍人,還是紅警士兵全都可以享受。
若是有人能夠在一戰之中擊斃敵人達到20人,那麼直接破格提拔到相對應的職位,絕不會卡著功勞,然後一級一級的往上升。
王征之所以如此豪橫,是因為隨著戰爭的不斷繼續,前線的軍隊掠奪海量的財富進入新夏國。再加上武裝採礦車和礦石精鍊廠全力運轉,現在王征每天都可以獲得上千斤黃金,數千斤白銀...他將其三分之一投入國庫,作為「貨幣黃金」和「貨幣白銀」,然後根據具體價值,在市面上印刷「新夏幣」。
另外,隨著新夏國低價的「王家糖餅」和「白砂糖」在內的緊俏商品的火熱,南唐國也開始認「新夏幣」作為結算單位,這也導致南唐國的大量財富朝著新夏國匯聚。
...
有了錢,王征開始大量建造公路,修建王城,重視教育,發展農業......這也導致新夏國民間百姓越發的富有,同時商業在新夏國蓬勃發展。
王征聽說,有些膽大商人每次從百姓手中加價購買壓縮餅乾,然後高價雇傭一些武者,運送那些「王家糖餅」進入孟國,西黃國,西楚國東郡南部這樣的戰亂之地,再加價數倍賣出,一進一出,每次都能賺到數千元新夏幣。然後他們攜帶著大量的財富返回故地,一躍成為當地有名的富人。
對此王征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隨著商業的蓬勃發展,胡齊家在王征的指導下,在全國範圍里實行「個人所得稅」,採用「超額累進稅率」制度,免稅起點一般為每月1000元新夏幣,本來準備分「7級」徵稅,但是現在為了社會的安穩,所以胡齊家直接下了重手,將其分為「3級」。
1級,就是超過1000元新夏幣之後,所超過的部分在500元新夏幣以內,需要繳納30%稅率。
2級,超過1500元新夏幣之後,所超過的部分在4500元新夏幣以內,需要繳納60%稅率。
3級,超過6000元新夏幣,所超過的部分在元新夏幣以內,需要繳納90%稅率。
......
這是重稅!
目的是壓制那些壟斷的大商人出現,現階段,新夏國並不需要那些超級大商人出現,不然大量的百姓不會想著耕耘,只想著經商然後一夜暴富。
隨著這項個稅的出現,這意味著那些商人,哪怕一次買賣賺到元,最終到手也只能到手5000多元新夏幣。
當然,他們也有了對策,就是每次外出的人,獲得的錢會讓人分批帶回,這樣的話,就可以避稅漏稅,有的則是提前把錢分配給幾個人,許諾好高報酬之後,回來之後再重新把錢要回來,當然,這樣做的人很少,畢竟回來之後還想把錢要回,根本不容易...還有的人,則是把錢財藏在外面,不帶回國家...
對於這種偷稅漏稅的事情,胡齊家下發一個文件告知民眾:對於偷稅漏稅者,若有知情人可以匿名舉報,若是舉報成功,則可以獲得舉報財物的80%,同時這個商人的家產摺合成錢,分50%給舉報人。
這是致命一擊,直接導致那些商人大都不敢偷稅漏稅。
在胡治國,胡齊家的運轉下,現在的新夏國政治清明,百姓有錢,國庫富裕......足以支撐起王征的「新軍功制度」的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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