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殺人放火金腰帶
「吼吼吼!」
殭屍咆哮著沖入劫匪群中,大開殺戒,它的蹦跳速度極快,左一個心窩子,右一個心窩子,將這小小的廟宇化作屠宰場。
嗷咦嗷咦嗷!
老馬見這修羅場景,四蹄一軟,癱倒在地,只敢在內心驚叫,把腦袋埋進乾柴里,做一個我看不見你,你就看不見我的鴕鳥。
反觀陳勝則是神情鎮靜,將手搭在杖刀柄上,身子稍稍弓起,肌肉繃緊,微微側耳傾聽。
「小哥,這殭屍已成氣候,我亦降伏不住,需得回去通知門內長輩來處理,趁著這幾人吸引仇恨,我們還是快跑吧!」
周同焦急喊道,手持桃木劍,朝著角落處的陳勝跑去。
三步,兩步,一步。
鏘!
杖刀出鞘再入鞘。
周同的咽喉出現一道恰到好處的傷口。
「嗬嗬……」
他捂著傷口,鮮血依舊不斷從指縫溢出,想要說些什麼,最終卻是倒在冰冷的地面上。
周同拚命仰頭,死死盯著陳勝,眼珠子瞪得比老馬還大,嘴巴一張一合。
好似是在問為什麼,你是怎麼發現不對勁的。
不說個所以然來,他死不瞑目!
「何家溝我去過,那裡的人家庭情況很一般,就算是最富庶的人家,也雇不起趕屍匠。」
陳勝淡然道。
半年前何家溝辦喪事,請他和老人去拉二胡,賺了半吊子錢和一頓吃席。
原,原來是這樣啊。
周同不甘心地閉上了雙眼。
他是個野茅山,並未受茅山上清正統承認,只是學得一點民間流傳的皮毛煉屍之術,便打著茅山的旗號罷了。
那具殭屍生前確實是何家溝人,不過並不是什麼有錢的行商,而是一個武館學徒。
武者,氣血強大,體魄健壯,最是適合用來煉屍。
他此行的目的,就是前往何家溝,讓殭屍吸食至親之血進化。
卻沒有想到,在這小廟躲避風雪時,竟會碰到一個上好的煉屍材料。
陳勝那看似瘦弱的身子,內里的氣血卻無比豐厚,都趕得上入品的武者了。
周同見獵心喜,但他又怕陳勝真的是個武者,便和其套近乎,想要靠暗算,兵不血刃地拿下。
那驢肉乃是用麻沸水醬制而成,別說是剛入品的武者,就是一頭斑斕猛虎吃了,它也得倒頭就睡。
只是沒想到一頭老騾子搗亂,讓陳勝陰差陽錯地避開了這次暗算。
而後就是那群土匪亂入,還道出他們將何家溝的人全都殺光的事。
煉屍之事被壞,周同內心很是憤怒,加上土匪們幾次三番地挑釁取笑,乾脆順勢而為,編出一個故事,用符籙控制殭屍給它下達了殺光土匪的命令。
而他自己則是裝作不敵殭屍的樣子,想要帶著陳勝一起逃。
屆時再操控殭屍,趁其不備,從背後偷襲!
只是這看似完美的計劃,卻被陳勝發現了破綻,一刀了解。
「倒霉催的,怎麼今天碰到的人,一個比一個壞。」
陳勝撇了撇嘴角
周同露出的破綻可不止何家溝一處。
陳勝跟著老人走南闖北賣唱近十年,什麼形形色色的人都碰上過。
對方的偽裝實在太差勁了。
先進小廟,再問許可。
又借驢肉,靠至火堆旁。
身上的屍臭味,比那殭屍還要濃厚。
只消得深吸一口,陳勝就已經懷疑對方不是正兒八經的茅山道士,可能修了什麼邪術,比如煉屍。
當周同開始利用何家溝之事編故事,隨後殭屍大開殺戒時。
陳勝斷定其必然有問題,若是敢靠近,必趁機襲殺之!
殺殭屍,他沒有把握,但是殺周同,還是有很大可能的。
因為如果周同本身很強,那完全沒必要對那群劫匪忍氣吞聲,還要編什麼故事來麻痹人。
這更加說明他的本事很有可能都在煉屍上。
而陳勝,用實際行動證明了自己的猜測。
雪停了,天快亮了。
殭屍也殺光了所有的土匪。
沒了周同的下一步指令,它口中還有符籙余灰鎮著,一時間就直挺挺站在原地。
陳勝聞著屍臭,小心翼翼地靠近殭屍,用杖刀戳了戳,發現沒反應,便一腳放倒。
然後他撿起地上沾滿鮮血的大刀,量了量,竭盡全力朝著殭屍脖子狠狠砍去。
噗滋!
刀入脖子三分,陳勝虎口被震得發麻。
好傢夥,真硬啊!
難怪殺那群土匪跟殺雞一樣。
速度快,防禦力高,感覺不到疼痛,簡直就是一個殺戮機器。
陳勝搓了搓手,掄圓了又是三刀下去,砍在同一個位置,方才斬斷殭屍的頭顱。
而後他又將在場所有死人的腦袋都剁了下來,堆在一起,一把火全燒了。
又把那些無頭屍體一個個拖到門口讓陽光照射。
這已經是陳勝盡己所能了,柴火不夠,雪剛停,上哪兒也找不到乾燥的枯枝。
如果把頭都砍下來燒了,無頭屍體沐浴陽光還能屍變,那這附近的人就自求多福吧。
「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鋪路無屍骸,古人這俗語還真有那麼點道理。」
陳勝掂量著手裡的一大袋碎銀子。
這是摸屍所得,他也不能白忙活不是。
反正都是些不義之財,拿的心安理得。
劫匪們貢獻了五十三兩,周同貢獻了四兩半,還有一本冊子。
陳勝估計那本冊子就是煉屍之法,反正他也看不到,也不屑懂,扔進火堆里,燒給周同了。
「老馬,走吧,繼續趕路,咱們還有正事兒要做呢。」
陳勝拍了拍老馬的屁股。
「嗷咦嗷咦嗷!」
老馬小跑起來,它早就想離開這個是非之地了。
陳勝砍殭屍腦袋的時候,可把它嚇得心驚肉跳,生怕那殭屍動起來。
正午時分,陳勝終於抵達了目的地。
還好路程不算遠,不然就他一個瞎子,還真難走對路。
清泉鎮,顧名思義,因為鎮上有口清泉而得其名。
水是生命之源。
在這個由封建王朝統治,科技不發達的世界,有方便打取的可飲用水源,其周圍就會吸引人來安家落戶。
因為一口活水,清泉鎮算是方圓百里最繁華的小鎮。
所以周遭的難民都會往這裡聚,以求能混口飯吃。
陳勝這副身體的原主人,當初也是難民中的一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