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四
儘管現在的菜花樣少,油不多,但勝在食材新鮮,吃起來別有一番風味。
蘇小小很滿足。
「照你這麼吃,下半月只能當貧農了。」厲衡說道。
她是女刑警,每個月的飯票和糧票沒有男刑警多,按照她這頓飯的量來看,半個月後就只能要飯了。
怎麼也是她師傅,該關心的還是要關心一下。
「呦呦呦,知道關心小媳婦了,真是鐵樹開花了。」
坐在對面的沈建國一分鐘不打趣人就難受。
蘇小小覺得他好說話,笑著回擊:「沈建國,你嘴裡是不是長痔瘡了?」
「小丫頭片子,我比你大八歲,應該叫我師兄。不過你長得這麼好看,叫沈哥就行。」
「厲衡是我師傅,你是我師兄,你也是厲衡的徒弟?」
沈建國差點兒噎死:「別胡說,我師父是局長,你師父是我師弟,那你就叫我師叔吧。」
「哦,沈建國師叔。」
「不要叫這麼全嗎,去掉三個字。」
「哦,建國。」
「是去掉名字,直接叫師叔,誰讓你掐頭去尾了?」
沈建國真是無奈了,生平第一次碰到對手。
蘇小小無辜:「你又沒說。」
厲衡忽然起身,端著飯盒走了。
他實在是受不了了,怕憋笑憋出內傷。
「你看看,厲衡吃醋了,趕緊去哄哄吧。」沈建國假裝好人。
吃個鬼的醋啊。
蘇小小無所謂,繼續吃飯。
……
下午,刑警們分成三組,一組人打電話了解許阿妹在老家的情況,一組人繼續走訪案發現場的住戶,爭取能得到更多有關她的社會情況。
最後一組人留在局裡,分析案發現場帶回來的物證信息。
厲衡帶著蘇小小去走訪,再一次來到案發現場,蘇小小認認真真地觀察了一下地形。
確如沈建國所說,許阿妹住的地方太偏僻,之前這條衚衕是活的,可以穿行,現在蓋了違建房給堵死了,平時沒事根本不會有人往這裡面來的。
倒真是形成了一個適合犯罪的空間。
難怪後來把違建房都拆了,不但住著不安全,發生命案都很難找到目擊證人。
報案人平時因為許阿妹睡不好,現在她死了依舊睡不好,心裡大罵她是剋星。
蘇小小看著他連連打哈欠,有些不好意思:「對不起,打擾您睡覺了。」
報案人一臉無奈:「上午不是已經問了嗎?」
厲衡公事公辦地說:「麻煩您再想想,經常來許阿妹家的人叫什麼,做什麼的,不論什麼都行。」
「經常來的人……」報案人回憶著,突然一拍大腿:「對了,去年有個男的一直住在她家,我就以為是她男人。後來有次他們吵架,許阿妹嚷嚷什麼你拿著我的錢養你老婆孩子,就是個吃軟飯的,我才知道他們倆是那種關係。」
蘇小小追問:「後來呢?」
「後來那個男的來的少了,但兩人也沒斷。大概兩個多月前吧,我下班回來正好碰到他,當時手裡拿著包袱,應該是他的東西,急匆匆走了。」
「然後他還來過嗎?」
報案人搖搖頭:「沒有。」
「您知道他叫什麼嗎?」厲衡問道。
「好像是叫什麼勝利的,姓我就不知道了。」
「他是去年什麼時候搬來許阿妹家的?」
「春節前後。」
「您說許阿妹家經常有人來,那其他人您知道嗎?」
「除了這個叫勝利的,還有兩三個男的和兩個女的常來,要麼打麻將,要麼吃飯聊天。」說著,報案人冷哼了一聲:「也不知道她哪來的那麼多錢和糧票,經常大魚大肉的。」
厲衡繼續問:「許阿妹和別的男人有不正常關係嗎?」
「這我就不好說了。反正有幾次打夜班回來,看見從她屋出來的男人不是那個叫勝利的。」
厲衡看了看蘇小小記錄的內容,又問了問經常來的兩個女人的名字,他只記得一個叫許小燕的,其他再也想不起什麼了。
回到分局已經五點多了,厲衡和蘇小小先去吃晚飯,之後進行了一次案情碰頭會。
碰頭會是刑警們整合線索,不是正式的案情分析會,相對比較放鬆。
蘇小小就又開始吃剩下的威化巧克力。
去了解許阿妹家鄉的那組人果然沒有收穫。
這個年代大部分地區還沒普及身份證,大城市都還只是個塑封的卡片,更不會有出門帶證的意識。
即使許阿妹有身份證號,恐怕也不會有身份證。
這樣一來,僅憑她是徽縣人是很難找到原籍的,所以這條線只能暫時擱置。
蘇小小彙報完走訪情況,沈建國和其他刑警更確定偵破方向是情殺。
厲衡依舊不認同,只默默研究下午整理好的物證。
蘇小小也把每一樣物證都仔仔細細的看了一遍……
好吧,毫無頭緒,甚至有些為什麼成為物證她都不明白。
別怪她像個傻子,沒接觸過刑偵真的很難想象他們的思路。
她湊到厲衡身邊,見他一直在翻看一本筆記。
「看出什麼了?」厲衡察覺到她在身後,問道。
「是記賬本嗎?」
「怎麼看出來的?」
筆記有好幾頁,字很大,內容卻很簡單,大體分為三豎排,第一豎排是人名,第二豎排明顯是電話號碼,第三豎排只有數字。
數字都是整數,在數字後面有些打了對鉤,有些打了叉子,除此之外有三個人不止打了對鉤,還畫了圈圈,看到的第一眼就會想到是錢數。
從這些信息上能明顯看出死者文化水平不高,有些字不認識只用拼音替代,比如其中一個畫圈圈的應該叫林睿,可能是睿字較複雜,用的就是拼音。
蘇小小指著第一排說:「是不是這個人欠了她50塊錢,還了之後就打了個對鉤?沒還的就是叉子?」
厲衡指著林睿那行問道:「那這個畫圈圈的呢?」
蘇小小想了想:「可能是要不回來的,死賬?」
厲衡說:「她一個人從外地來燕城做保姆,一個月最多也就100塊的工資,能動不動就借給別人50?還有,按照這本子里的記錄,足足有十幾個人,她哪來的這麼多錢往外借?如果她真的借給別人錢,那麼目的一定是為了賺錢,為什麼沒記錄利息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