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1章 宣誓
「少主放心,只要是普通人,讓他們信教,這事難度不大,我等肯定拿手!」西蒙保證道。
林塵有些將信將疑,也只好相信。
消息很快下傳,對於即將要去一個全新的而且全是普通人的世界,這些人都是很好奇的。
這是他們第一次在自己所在大陸外,第一次知道還有另外的世界。
林塵沒有馬上將這些人就立即放出去,而是在修鍊一些法術,香火道的法術,祈願術和皈依術!
所謂祈願術,其實就是相當於另一版本的契約術,它其實由兩部分組成,一是祈願者向神祈禱,這個時候受願者則會選擇接不接受,如果接受,則術式完成。
其實就是相當於建立了契約,契約完成後,祈願者可以舉行還願儀式,以解除契約。
而皈依,就容易理解了,這其實是一種渡化的手段,有點類似於幻術,受術者會被強加一定的心理暗示,使其更容易接受或偏向某一思想。
與信仰神道相似,香火道的法門也多是輔助功能,比如迷魂、鎖身、障目、問途、占卜、塑身等。
至於殺伐之法則少上許多,目前林塵能學的有萬里起雲煙、風煙劍、化煙。
近一年時間,將這些法術盡皆修鍊,林塵自身實力雖然沒增加多少,可戰力卻是激增數十倍。
現在再對上西蒙和火龍,林塵自信不出三招兩式就能將其隨手鎮壓。
有了這般實力,將這些人放出去,就不怕他們有異心了,絕對的實力永遠是鎮壓一切最好的辦法。
催動青蓮福地,將所有人聚集,林塵終於開始第一次正式的對這些人的訓話。
「諸位,所謂有付出才有回報,這一年來,爾等也見識了此地修行的好處,我觀不少人都已無限趨於聖境了,正很好!
不過現在該是你們做事的時候了,傳教之事龍炎法聖閣下應當與諸位說了,今日之後爾等就該履行義務了!
在此之前,諸位當以道心起誓,入我海神教,請吧!」
沒給選擇的權利,林塵直接要求,畢竟好處都拿了,那就沒資格說不,雖然這好處也是近乎強塞的,不過誰在乎呢,弱就是原罪!
這些人顯然也想通了其中關竅,當下不再遲疑,紛紛立誓。
「以元素的名義,我人族奧希諾,在此立誓,自願加入海神教,此後侍奉海神大人,奉獻自己的信仰……」
「……我人族桑納,在此立誓,甘願侍奉海神大人,任憑驅使……」
「以元素的的名義,我精靈族諾希,立下誓言,願入海神教……」
以元素的名義立誓,對這異時空的生靈來說,是極其嚴重的,因為不管他們是修習鬥氣還是魔法,都離不開元素之力。
立誓時以自身元素之力和心神意念構建契約法陣,這是每個職業者入門時就要掌握的,誓約形成,如果違反,那麼一定會遭受元素之力排斥。
境界就此停止不說,還會慢慢倒退,這對於任何還想繼續進步的生靈來說,都是災難。
不過林塵並沒有就此相信,畢竟魔法元素什麼的,並不是他所了解的體系,約束力如何,他並不十分放心,等這些人立誓完成後,林塵一揮手,除了年幼者,每人身前都出現了一支香。
「並不是不相信諸位,不過每個世界規則不同,所以爾等還需以這個世界的方式再立一遍誓言,接下來按我說的做!」
「首先點燃自己身前的香,然後雙手合十握住香,隨後躬身向我朝拜,口中宣告入教誓詞,三拜后完畢!」
林塵一邊講解,下面的的眾人一邊示行,在所有人進行完儀式后,只見林塵手中也出現一支香,甩手間香頭點燃,一縷青煙升起。
林塵雙掌呈作揖狀,燃燒的香被夾在雙掌之間,口中念念有詞:
「一香入青冥,萬願加我身,急!!!」
詭異的一幕出現了,只見林塵手中之香原本飄忽不定的青煙,陡然拉直,直沒虛空。
這還不算完,在場十萬眾,手中之香的青煙像受到了號召一般,全部向著林塵這支融入。
頓時一張籠罩十萬人的煙線大網形成,林塵這支原本一條細線的青煙,也極速成為一道滾滾煙柱,凝聚直上,風吹不散!
正當眾人驚詫這驚人異象時,卻猛的聽得林塵一聲怒斥:「偷奸耍滑之輩,找死!」
離得近的西蒙桑納師徒,只見林塵騰出一隻手,隨意掐了幾個手訣,便見那煙柱中分出道道煙線,直奔人群之中。
隨後近百人像被人提著般,拉入半空,眼尖的人立馬發現,這些人手中的香要麼已經熄滅,要麼就沒香,要麼那煙沒任何變化就和普通香燃燒一般。
「道君饒命!」
這些人在被提起的瞬間,也知道大事不妙,急忙求饒。
一旁的奧希諾臉色一變,正要說話,卻被西蒙悄悄使了眼色,無奈嘆息。
對於求饒聲林塵充耳不聞,甚至話都懶得多說一句,一個劍訣打出,兩柄由青煙形成的長劍形成,繞著這些人轉了一圈。
在萬眾矚目中,這些人瞬時殞命,一時間鴉雀無聲,林塵這才開口:
「我最討厭的就是魚目混珠陽奉陰違之輩,有意見可以提前說,可要是想在本君面前耍小聰明,哼哼,本君可不是不殺生的主,命只有一條,爾等自重!」
這血琳琳的一幕,自然是夠震撼人心的,死的那些可不乏有為的,魔導師大劍師級別都好幾個,甚至還有兩個接近聖境的存在,說殺就殺了,話都沒給多說幾句。
這可不是什麼殺雞儆猴,這是殺猴駭雞!
由此他們也清醒許多,這個青蓮神君對於他們的命,似乎毫不重視,敬畏感拉滿。
「稍後我就會將你們帶入新世界,不過有幾件事我事先說明,第一,新世界的人都是普通人,其中唐國和儋涯國之人,你等不可妄殺,違者按律審判,該償命的償命!
第二,不準作姦犯科,仗勢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