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酒話漁趣
狗剩和石頭成為李少華的鐵杆跟班。
每天,水狼部隊任勞任怨地捕魚,兩個鐵杆跟班任勞任怨地裝魚,趕著牛車去王大鬍子家賣魚。
至於李少華,主要負責兩件事情。
一是躺平。他在河邊的草地或樹下躺平,躺著聽水流的聲音,聽風穿過樹林的聲音。
二是數錢。目前,他已成為王大鬍子最重要、最穩定的魚獲供貨人,每天數錢數到手軟。
為讓自己更有質量地躺平,李少華用竹子和茅草搭建了一個涼棚,遮陽避雨,舒適安逸。
河邊蚊蟲猖獗,肆意叮咬,他用積分學習了醫術,配製出驅蚊藥膏,塗抹於皮膚裸露處,效果杠杠的。
為打發時間,他玩起了茶道。用積分在系統里兌換了一套紫砂茶具,以及各類紅茶、綠茶、清茶、黃茶、黑茶、白茶。
泡茶的水,是直接從系統里用積分兌換的礦泉水,那叫一個講究!
牛車畢竟速度慢,為提高效率,李少華買來一匹棕色的馱馬,高大壯實,力量驚人,取名大力神。
還用積分學習了木匠手藝,用老榆木做了一輛馬車,專用於拉魚。
如此一來,效率更是提高,銀子掙得更多更快,跟流水似的,擋都擋不住。
從前,兒子成天弔兒郎當,好吃懶做,李志遠兩口子在村民面前自動矮一截,放屁都不響。
如今兒子有本事,會掙錢,還燒得一手好菜,這兩口子頓覺揚眉吐氣,走到哪裡都抬頭挺胸,底氣十足。在鄉鄰面前,他倆統一口徑,把李少華誇成了浪子回頭、勤勞孝順、大把掙錢的傑出好青年。
個人風評扶正後,甚至有媒婆主動上門,關心這位傑出好青年的終身大事。
一時間,李少華在烏柳村炙手可熱,風頭無兩!
這天傍晚,賣魚之後,王大鬍子懇請李少華留下來喝酒吃野味。說不單單是請他,還請了張大彪和周德福。
王大鬍子曾多次盛情邀請李少華,李少華都推說家裡有事。
這一次,李少華沒有再推辭:「那就一塊喝點,給王老闆添麻煩了。」
「都是自家兄弟,不用跟我客氣。」王大鬍子眉花眼笑:「狗剩和石頭也不能走,都得留下,哈哈!」
這倆吃貨巴不得留下,嘴巴都快咧到耳根邊了。
李少華拍拍狗剩的肩膀說:「辛苦你跑一趟,跟我爹娘說,晚飯不用等我。」
「好咧!」
石頭提醒道:「狗剩,跟我爹娘也說一聲。」
「放心吧。」
吃飯的地兒安排在王家後院,煙火氣濃烈。
張大彪和周德福已經到了,正嘮嗑喝茶。
「周老伯好,張叔好!」身為後輩,李少華還是很有禮貌的。
「少華來了,快坐,別站著。」周德福骨瘦如柴,臉上滿是皺紋,像個核桃殼。
「你就是烏柳村那個,會使喚水毛子捕魚的後生吧!王大鬍子說你挺厲害的!」張大彪光頭,沒有眉毛,身軀壯碩,散發出一種生人勿近的氣息,活像一頭隨時擇人而噬的巨獸。
他家在西關村,是本地出了名的獵人,長期給王大鬍子供貨。
李少華點點頭,謙虛一笑:「哪裡哪裡,混口飯吃罷了。」
三人閑聊間,黃燜狍子肉、紅燒野豬肉、尖椒野雞、碎末斑鳩、清燉王八、盤龍黃鱔、風味野兔……一應野味魚貫而出,色美味鮮,勾人饞蟲。
王大鬍子熱情邀請客人入座。
李少華鼻子抽了抽,一股特殊的清香告訴他,王家熬了棒碴粥,也就是玉米麵糊糊。
「王老闆,有棒碴粥,是吧?我想先來碗棒碴粥。」
「喝完酒再喝粥唄!」王大鬍子生怕他不喝酒。
「放心吧,我肯定喝酒,只是想先來碗棒碴粥,墊墊底。」李少華信誓旦旦地說道。
「那行。」王大鬍子轉頭吩咐夥計,給李少華來一碗棒碴粥。
金黃色的熱粥,裊裊升起的熱氣,淡雅的谷香,讓人感覺特別有食慾。
周德福看了一眼,舔舔嘴,沖王大鬍子道:「我也來一碗棒碴粥。」
王大鬍子嘿嘿一樂,轉頭高喊道:「給每個人上一碗棒碴粥,墊墊底。」
喝罷棒碴粥,每個人肚子里都暖烘烘的,舒服,得勁。
噸噸噸噸噸,夥計抱著酒罈,給每個人倒酒。
「天大地大,喝酒最大!咱們都是帶把的,喝酒要痛快,不能跟娘們似的扭扭捏捏。」王大鬍子發起喝酒總動員:「你們長期給我供貨,都是我的貴人,大貴人!這第一碗酒,我幹了,你們隨意!」
草,這話說的,大夥只能端起酒碗,仰脖子幹了。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底層勞動人民的快樂就是這麼簡單!純粹!火熱!
都是下河抓魚、上山捕獸的人,喝酒吹牛逼也總是圍繞著這些話題。
周德福說:「人不能太貪心,不能讓魚鷹累得太狠,得悠著勁使喚。剛出殼的雛鳥,我喂它黃鱔的血沫,稍大一點,喂去掉骨頭的新鮮血肉,讓它嗜血成性,練就殺氣。還得群投群喂,每次不能喂太多,讓它們爭搶拚鬥,保持野性。普通的魚鷹眼睛是黑色的,在水下能看兩丈遠。有一種極罕見的金眼魚鷹,能在水下看十丈遠,特別厲害。」
一桌人聽得滿臉神往。
「我曾經養過一隻金眼魚鷹,這傢伙打小就跟別的魚鷹不一樣。它個頭大,身子骨硬,食量也大。因為長了一雙大金眼,我給它取名金元帥。金元帥長大后成了魚鷹頭兒,都拿它當真元帥,就好比羊群里的頭羊,狼群里的頭狼。我對金元帥呢,也額外照顧,給它配專門的鳥舍,比別的魚鷹鳥舍都寬大、舒坦,還給它開小灶。在船上,我專給它搭一個木頭的檯子,讓它站在船頭正中,威風凜凜地統率所有魚鷹。通常,一隻魚鷹每次能捕三四斤魚,金元帥呢,每次能捕二十多斤。曾經有一回,鄰村的田大膀跟我說,想用兩頭耕牛外加一隻白雪,跟我換金元帥,我都沒答應。」
「啥叫白雪?」李少華起身,為周德福斟滿酒。
「白雪,就是渾身雪白雪白的魚鷹,也是非常稀罕的。」周德福接著道:「說實話,對他那兩頭耕牛,我沒放在心上,倒是那隻白雪,我很感興趣。不過,我更捨不得金元帥,它是我的寶貝疙瘩,是我的命根子。」
「白雪如今在哪?」
周德福沉默半晌,緩緩嘆了一口氣,苦著臉說:「大概七年前,我使喚魚鷹捕魚的時候,出了一件怪事。十多隻魚鷹下水后,沒多會就游出水面,一個個哆哆嗦嗦,活像遇見了水鬼似的。我偏不信邪,立馬讓金元帥下水。沒曾想,金元帥下水后,也很快游出水面。我當下就火了,揮著竹竿硬逼它下水。它沒辦法,只得硬著頭皮下水。不一會,水下有了動靜,捲起一陣陣漩渦,水面泛起一大片血水,還有很多羽毛,金元帥的羽毛……再過了一陣,金元帥的屍體漂了上來,一塊飄上來的,還有一條十多公斤重的水老虎屍體。」
眾人大驚。水老虎,就是鱤魚,特別兇猛,是水裡的霸王。
「沒了金元帥,我大病了一場,將近半年沒捕魚。後來,田大膀聽說了這事,專找到我,請我喝酒,說要把白雪轉讓給我,我沒答應。那晚,我喝了很多酒,喝高了,滿眼都是我的金元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