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怎麼,好人就該拿槍指著?
看到手機上的消息,陳年眉毛一挑,嘴角勾起一抹弧度。
他心心念念的撒幣童子終於是來了。
沒有過多的廢話,輕描淡寫的恢復了一個嗯字。
翌日,下午十二點五十。
林宛柔戴著鴨舌帽,孤身一人來到了校外的咖啡館。
走進店內,她先是緊張的左右的看了看,確認陳年還沒來,才鬆了口氣,來到一個沒人的角落坐下。
這會的她,再也沒有往日的驕傲,只剩下滿心的焦躁,一雙明媚的眼眸也布滿了血絲。
顯然這兩天她過的極為焦慮。
她坐在那,顯得很是局促,不時看向手機,有的時候是看時間,有的時候是看企鵝消息,唯恐錯過陳年的消息。
時間一分一秒流逝,約定的一點很快來到。
可陳年卻沒有出現。
這讓林宛柔心中湧現出一股不妙的心情。
她抓過手機,想看看陳年有沒有給她發什麼信息,可她刷新了無數次頁面,卻依舊沒有刷新出來一條消息。
她和陳年最後的聊天記錄,還停留在昨天的20:18分。
【林宛柔:明天下午一點有空嗎?我們在校外的咖啡館聊一聊吧。】
【陳年:嗯。】
這麼輕描淡寫的一個字,對於林宛柔來說簡直稱得上少見。
要知道,在以前的時候,從來都是陳年說一大堆話,然後她才輕描淡寫恢復一個哦。
只能說風水輪流轉,人生無常,大腸包小腸。
約定的13點時間到了,可陳年人並沒有出現。
這讓林宛柔心底下意識湧現出一股惱怒,像以前,從來都是陳年等她,怎麼可能讓她等。
可一想到現如今攻守異形的事態,她心中的怒火也只能強行壓下去。
也不敢去催,只能抓著手機繼續坐在那等待。
就這樣,時間很快來到了13點20,陳年的身影才悠悠的出現在她的座位對面。
察覺到對位忽然來人,林宛柔猛然抬起頭,正好看見了陳年那張似笑非笑的臉。
「陳年.......」
僅此一眼,她的眼眶瞬間就紅了,朦朧霧氣般的霧水瞬間佔據她的眼眸,水汪汪的一片,貝齒輕咬嘴唇,再搭配上她那絕佳的容顏,對於任何男生來說,都是一把絕對的利刃。
裝可憐,是她作為一個女海王常用的伎倆。
然後在桌下的手,按下了手機的錄音鍵。
只可惜她遇到的是重生歸來的陳年,這個上一世被她玩了兩次的人。
看見她這副我見猶憐的神情,陳年非但沒有可憐,反倒是譏諷色更重。
嘿,小婊砸,以前不是很愛笑嗎?現在怎麼不笑了,是不喜歡笑嗎?
再嘻嘻一個我看看。
他將手伸進口袋,按下錄音,才開口說道:
「廢話少說,你找我什麼事?」
林宛柔伸手擦了一下臉上的眼淚,用帶著哭腔的聲音說道:「陳年,我不知道你是從哪知道我爸爸的事的,但那件事完全跟我沒有關係啊,你用那個消息來威脅我一個女生幹嘛,我是無辜的....」
「可你爸爸也是無辜的,再說了,我什麼時候威脅過你,我只是闡述一個事實,說我威脅你,拿出證據來,別擱這啊吧啊吧的。」
陳年冷笑一聲。
這事你確實是無辜的。
但我特么上一世也是無辜的,結果就因為喜歡你被騙光了家產。
怎麼,好人就該拿槍指著?
還你是一個女生,你是畜生都沒用。
見賣可憐沒用,林宛柔重重的吸了一下鼻子,淚眼汪汪的看著陳年:「陳年,你想我怎麼樣?我都答應你。」
陳年翻了個白眼,彼陽的玩意,現在還想套路你爹呢。
「首先,今天是你叫我來的,我沒有約過你。其次,什麼叫我想讓你怎麼樣?我對你沒有任何要求。」
呼.......
林宛柔的眼底閃過一道惱怒,該死,這個傢伙怎麼這麼滑。
「如果你沒有什麼事的話,那我就走了,最後祝你家庭幸福,父慈子孝,天天過年。」
說完這話,陳年拍了拍屁股站了起來,送上了自己最真摯的祝福準備離開。
聽著陳年那祝福語,林宛柔指甲都快嵌進肉里了,但她卻不得不攔住陳年。
「別走!」
「幹什麼?有事快說!」
「我....願意當你的女朋友。」林宛柔深吸一口氣,咬著牙說出了這句話。
說著就想去拉陳年的手。
但陳年卻不著痕迹的躲開。
「別來噁心我。」
賤不賤吶。
以前給你當舔狗挑三揀四的,現在威脅你一下,高興了吧?
純純敬酒不吃吃罰酒。
看著陳年那不為所動的眼神,林宛柔一時間覺得他好陌生。
以前的陳年,只要她對他說話的語氣好一點,都能開心半天。
要是自己願意給他當女朋友,下一秒就是把命給她他都願意。
可現在,自己俯下身子答應他,他卻沒有半點的心動,有的,只有嘲諷和.....厭惡。
為什麼會這樣?
一時間,她不禁越想越委屈,自己都低頭了,你還想我怎麼樣?
非得我親自拉著你去酒店你才高興嗎?
她沒得選,要不選擇一貧如洗,要不選擇委曲求全。
終於,她還是做出了選擇,閉上眼,恥辱的說道:
「陳年.....我帶了身份證......」
就當被狗咬一口,大不了事後去補個摩。
聽到她恥辱的說出這句話,陳年不屑的撇了撇嘴。
帶了身份證,怎麼,想讓我帶你去酒店?
當哥們傻啊。
這去的是酒店嗎?分明是去監獄。
到時候你爽了,把哥們告上法庭判個三五年,天天在那唱鐵窗淚,你補個摩換個城市繼續逍遙快活。
我看你上面和下面長反了,嘴裡才能說出這樣的壁畫來。
ip打開看看,是不是敦煌的。
待了快十分鐘了,陳年也不願意繼續拖了,「行了,別給我整沒用的,去年你生日的時候,我花了五萬給你買了個LV的包,現在把包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