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力 【111】
在這裡愛因斯坦採用了一種與人們舊有的經驗或習慣思維方式完全不同的方法,這也是至今人們普遍認為相對論不太容易理解的原因。而相對論在大尺度宏觀宇宙取得了旁無替代的成就,在這點上愛因斯坦功不可沒。
牛頓力學中賦予萬有引力無限的速度理由確實不是很充分。實際上僅僅是憑藉推測:「因為相互作用的一方移動了,對方所受的力也隨之改變」這並不足以判別。應該說任何東西的傳遞都有其特定的速度,至多是不同的東西、不同的場合速度有大有小或許存在非常大的差異。萬有引力的變化也必須有一個變化的過程;它的變化是從移動的物體開始,嚴格按照速度×時間=距離的基本公式進行傳遞;如果傳遞速度為光速,距離為1光年那麼真正全部引力的變化傳到對方仍需1年時間;當中若再次發生變化又有新的移動,那麼自新的變化產生始,仍然按照上述公式傳遞新的變化后的引力;而前面那段舊有的引力依然照原樣傳遞,大小方向均不會改變。並沒有任何理由去斷言引力的變化是在瞬間即傳到對方的!
這如同敲擊剛體長棍一頭,振動的傳遞必將是循此規律,而決非是同時在另一頭的一起產生的。同理手提一豎直長棍上端,突然鬆手后必定是上端首先開始下落,而下端自然是最後才開始下落的;這當中都必須有一個力的傳遞過程,只是這種瞬間變化難以覺察出來而已。如果鬆手的同時,又給以下端一個向上的力,那麼該瞬間上端要往下落、同時下端卻要往上升,中間正處於不升不降的靜止狀態。還可以通過調節閥門觀察各水管中水流大小變化的反映過程,以及中間再次進行調節觀察水流反映的延遲情況,這和引力變化滯后反應在道理上是等同的。
至於萬有引力的傳遞速度究竟是否高於光速,在目前尚無法測知萬有引力場的時候,還沒法測知這麼弱的力的傳遞速度,因而不能過早地去做結論。就是將來能測出萬有引力傳遞速度高於光速了,也只能說它大於光速,並不能判別它是以無限速度傳遞。更不能就此斷言萬有引力的存在是不可能的而否定它的存在。愛因斯坦狹義相對論中斷言物理界中光速是最高極限,其本身就不會是相對真理嗎?否則又如何解釋美籍華裔科學家王利軍發現了高過光速310倍的速度呢?
科學界分門別類各理論派別之紛爭,也是推動科學技術向前發展的巨大推進力。最後能立於科學山峰之巔的皎皎者,除了首先理論正確外,該理論還應該能以最簡潔的語言、最通俗易懂的方式、表述為普通大眾能接受的結論。其中,過於繁雜、玄奧到絕大數人難以接受程度的理論終將會被簡單、確切而又鮮明的理論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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