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 分
我那天在沈先生家裡長談了很久。那是2006年的11月初,在彼此的談話中最令我驚呀的是,2004年我們只是又一次相遇。
細想起來,之前我們就有兩次相遇,我那時還在上大學主修文學。我雖沒有注意他,沈先生他卻記住了我。
很多年後我有時會拿起錄音機,放著裡面記錄了那天我在沈先生家裡的那段談話,我先是會笑,笑命運老人的捉弄人和這世界真是太小了,每當我聽完沈先生的這段話后,自己總有種說不出的感覺。
「是啊,物久生情,要說在一個生活了6年的地方,並有了一個愛你的美國女友。而且你以喜歡上了它的一些東西,和新的朋友。或著,或著說你以愛上了它。我是說我喜歡上了這裡,但還要選擇去留確實是件很難的事。」
「怎麼,你難道不是很想留下來?可這是為什麼?在這以後你沒幹對不起你國家的事啊?你只個普通的美國公民而以。」我說。
「不!應該說是祖國。是的!你不知道,應該說你可能不能理解。我出生在中國的60年代。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對於我這一代中國人,那是一個有著特殊凝聚力和神聖信仰的年代,我知道很多人不這麼想,我至少是這麼認為。儘管有很多人為此而做出了犧牲,甚至是生命比如,我的父母,還有像錢學森,李四光和鄧稼先等等這些中國在那個時代頂級的科學家,也許還包括我的爺爺。他們都曾在祖國最需要最艱苦的時候回國了,沒有認何的討價換價。年薪?別墅?汽車?花花世界?沒有,只有布衣和粗茶淡飯,每個月少的難以想像的工資,惡劣簡陋的工作環境。」我聽的出他內心有種很矛盾的感覺。
「可,我不懂沈先生,時代以經變了。。。而且,你的國家也改革開放了,你來這裡時不以經是80年代了嗎?美國是個由多民族多種族組成的國家,你比我更清楚吧。」
「是啊,時代是變了,我來自於那個時代。一切不是說沒就沒,說換就換的。美國確實是這樣,我想你不反對我說,他並沒有我們想像中的完美吧?」
「是的,沈先生。我同意,可這個國家確實給與我們很多的東西。我們的知識與財富還有家人,抱括你告訴我一直要尋找的親人。」
「你說的沒錯,話又說回來,在這個世界上能有那個國家是完美的?完美的地方可能只有天堂,經歷了浣熊鎮事件后我才解脫了我自己。」
說著他看了看壁爐上家人的照片又說。
「我不否認,那些科學家是我的偶像。我非常崇拜他們的勇氣,為自己的祖國和民族的奉獻與犧牲精神,包括我爺爺。不是他們的知識多麼的深不可測,還有他們當時可以捨棄這裡的一切,回國抱效祖國!對我來說他們更像是英雄!我總覺的我也可以這麼做,這很容易,不是嗎?就像小時候我們都覺的自己可以當個將軍或英雄,可該我選擇時我猶豫了,是回國像他們一樣效力?還是留下來做個所謂的,所謂的美籍華人?
「回國效力,我在國內以沒有一個親人了,爺爺在我來這裡之前以去逝了。雖說國內早以不在是以前那個樣,而且生活環境也改變了不少,但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我在這裡確,不知不覺的有種莫名的親切感,我開始喜歡上了這裡。我當時還沒有和琳達結婚。我總有種想留下來的感覺。瞧瞧吧,沒有人用這個或那個東西來誘獲和威脅你,可我卻」
「英雄確實不好當。也正是這樣他們才被我們這些平凡人所牢記與崇敬,由其是選擇一種新的「信仰」更是有自己當個被叛者的感覺。沈先生,你在折磨你自己,這一切跟本不用去多想。」
「信仰?不作家先生,你誤會了,我從沒加入過任何的黨派。不錯,少先隊除外。我有信仰嗎?政治,還是神學?我不知道。也許這是我們這一代所為的移民總有種不論不類的感覺吧!不,應該說是我。可我的下一代恐怕永遠不會在有這種感覺了。他們最多知道身上有一部份是來自己中國。我不會去強迫他們去知道中國,或了解中國以後的就看造化了。」
這時他苦笑的用頭指了指壁爐上的相片。我這時也跟著微微笑了一下。
「那是什麼使你留下來呢?總要有個原因和經過吧。你喜歡這個國家的那些方面呢?不是物質那就是人了,我說的沒錯吧。」
「那又是什麼使你來到這個國家呢?除了你父親的原因之外你會來嗎?」
沈先生很平靜的反問我。
「會的。」我很馬上肯定的說,這多少另他很吃驚。
「我還是會來這裡的。如果我能的話,在另一個國度里,他們看我是個罪孽和異類,而不是一個同胞。在這裡我雖然會被一些人歧視,就算找不到我父親,我也可以找到自己的群體。」
「天!對不起!作家先生!真對起,我不該這麼說!請你原諒!該死,我一時給忘了。我的腦子很亂!我被你問住了!」
沈先生看我的眼神有些激動,他知道自己無意中傷害了別人急忙向我道歉。
「不,不!別在意,我沒有生氣。這沒什麼。作家嗎!感情要很脆弱才行。」
我笑了一下接過他遞過來的紙巾說。
「作家先生,我問你一個問題。如果我對你說我是個美國人,你會怎麼看待我?」
不知為什麼他這麼說,沈先生的語氣里,有些痛苦或著說迷茫。
「沈先生,你難道真的很看重你的歸屬嗎?在這個國家裡你老想這些只會讓你自尋煩腦。你這樣是歷史造成的,我們的歷史這個國家的歷史,我真覺的你不是一個罪人,這麼說吧!如果我說我是個美國人?你怎麼看我??其實,來這國家裡的很多外來移民可能都有這種想法。我們永遠無法給自己定位,可能這就是美國人。」
我做了個無奈的手式。
「不錯。可是,你們不是有人說這裡才是我們的祖國,父親只是去了不該去的地方。我們只是生錯了年代和地方。」
這回看來是我被問住了,沈先生似乎也察覺道了。還沒等我說話他急忙改口說。
「算了,我們別在說這些了。好吧!我就告訴你!這也沒什麼不能說的!是一對戀人。」
「戀人?你的妻子?是為了愛情?」我問道。
「看來你很吃驚,這也算是重要的一點吧!那是在93年的秋天。我那時正在想要不要回國還是留下,我那天在洛杉磯公園坐在草地上,想著這件事,想了很久。還是沒有什麼答案能說服自己,就在這時一對男女走進了我的視線。」
聽沈先生這麼一說,我數起耳朵好好聽著。感覺肯定會有與眾不同的故事發生。
「他們看上去也就20多歲,比我小一些,但同屬於愛情的新人。男的是個非洲裔戴著眼鏡,文質彬彬的還抱著幾本書,而女的是個白人,金髮碧眼很可愛的那種。他們坐在公園的長椅上,可沒有像其他的情人們那樣的說笑,或著親吻,甚至,也沒有幸福的笑容,女的似乎很傷心。他的男朋友遞給他一塊手帕,並樣子很誠肯的說這是我新買的,想不到我們還能見面。你還在賣花生嗎?我知道那天,我,我那樣是一個很不道德的行為,那就是無意中偷聽別人的談話,按理說我該走開。但那天我卻留了下。不知為什麼,當時我兩眼望著天空。」
「可以理解,他們後來又怎麼樣了?」我問道。
「可以理解?你?我以為你會指責我?作家先生,你不想說這個中國人真是沒道德。」沈先生笑著噎了口茶水。
「別人會,我不會。說吧,我很想聽。真的。」
「女的像是在很傷心的哭,我想是因為他們的膚色和種族問題吧。她的男友什麼也沒說,只是看著她,最後說命運真會捉弄人,我們去吃點東西吧。說著他們就走了。然後,我就看著他們的背影慢慢的走遠,看著他們並肩而行,我有種很特別的感覺,無發行容。望著他們離去,我雖然與他們素不相識,但要是他們真能走在一起,我會祝福他們。我感覺這比童話里公主和王子都感人。就到這兒,接著琳達就來了。分鐘后,我決定留下來,為了琳達。」
說完沈先生端著茶杯喝起水來。
聽完后,我對他說。
「他們會接受你的祝富,並且感謝你。而且他們後來走到了一起。也祝福你沈先生。」
「哈,多謝!你怎麼知道,你的感情和想像力也太豐富了吧!作家。佩服!」
「不,因為,因為我就是你那天看見的那個非洲裔青年,沈先生。謝謝你!」
我的話還沒說完,就聽見一陣嗑嗽的聲音響起!「你,你就是!?咳咳!」
我看見他的表情很尷尬!不知所措!而且還在咳嗽!看來他被水嗆的夠嗆。
我趕緊走過去猛拍的他的後背!
過了幾秒鐘后他好多了,他坐在那發楞。「老天啊!這世界真是太小了,爺爺說的沒錯,世界大的時候你想不到,小的時候摔個跤都會撞個滿懷!」
突然!他很正經的猛的問我!
「男的穿的是什麼衣服!女的是什麼髮型!他們穿的是什麼鞋!!」
我笑著一邊讓他別激動,一邊一一回答了他的問題,他才安靜下來。
「真沒想到,沒想到啊!有緣千里來相會,咱們真是有緣啊!」
我關上了錄音機,坐在庭園的躺椅上,望著夜晚天空中的繁星,不知不覺時間以經是202年了,真是懷念那天的和沈先生的談話。後來我在學中文的時候又學會了「知己」這個詞。
中文裡「緣分」真是個美妙的詞語。看來是我讓沈先生留下來的,我沒有告訴他在幾天後我被一群3k黨狠狠的修了一頓,原因就是我妻子的膚色。我妻子用他們聽不懂的語言大罵他們,還叫來了警察抓走了那些人。是的,她跟我一樣,我們一起來到這裡,我們在次相遇時,她在這個國家裡成了白人,而我成了黑鬼。
在沈先生眼裡我永遠是個戴眼鏡的作家,一個寫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