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天生猛將

第十一章、天生猛將

要到好一會兒以後,阿飛驚魂方定,通過一連串的分析和腦補,才勉強得出了比較靠譜的結論:身為大將,不光個人能打,還得能排兵布陣、領兵作戰哪,所以象史義這號猛人會在史書上籍籍無名,也就順理成章了。記得里曾經提到過一個鮑出,也是很猛,但一直就沒做官,所以只是作為孝子的典範被記了寥寥數筆而已。

當然,還有另外一種可能性,那就是歷史因為阿飛的穿越,已經產生了一定的蝴蝶效應。說不定在別的平行時空中,這位史義就是員名垂青史的猛將兄,只是在這個時空,要不是阿飛到來摻和了一下,說不定他就在這回海難里淹死啦,故而其名不彰。

不管怎麼說,史義確實猛到了幾乎荒誕的地步,阿飛這才明白自己剛才覺得他很危險,想要離遠一點兒,確實是種動物性的本能反應。不過這史義對自己倒還算溫和,或者不如說,竟然有點兒文質彬彬的,不似個大老粗——也對,他不但有名還有字,應該不是普通老百姓,說不定也是位士人老爺了。

阿飛下定決心,暫且就抱緊這位猛將兄史爺的大腿吧。要想太平地活下去,順順噹噹前往北海,那非得緊貼著史爺,請他做免費保鏢不可。

他前前後後想了很多,史義倒似乎沒怎麼太關注他,只是輕輕撓頭,略顯懊悔:「應該先留下一個,問問此處究為何地,附近可有村莊、城鎮……」

沙灘上除了阿飛和史義倖存,果然就沒有活人了——本來還應該有一個,可憐幾分鐘前剛被匪徒給扎了個透心涼。

阿飛和史義聊了一陣子,再次相談甚歡。好歹阿飛上一世是伺候過領導的,這一世又給人為奴了好幾年,別的本領還則罷了,這投人所好不露餡兒,拍人馬屁不顯諂媚的技能,相信已臻化境,當世罕有其匹——當然啦,舉凡李林甫、蔡公相、嚴閣老、和中堂的光輝事迹,這時代也只有他一個人用心揣摩過……

所以很快的,史義就幾乎把這位「楊公子」引為了平生罕見的知己。阿飛趁機想拜史義為師學武功,史義笑著捏了捏他的肩膀:「你我一見如故,平輩論交,說什麼拜師?不過我看楊兄你這體格,似乎少年時飲食不佳,筋骨略虛……」

阿飛心說吃了十幾年的野菜了,能長成現在這樣而不是佝僂著如同侏儒,我就已經很不易啦,順嘴扯謊道:「呃,這個……楊某少年時候有些挑食。」

一般認為,古人身高都比現代人要矮,其實這是個誤解。基於飲食習慣、質量問題,古人兩級分化比較嚴重,確實平均指數不如現代人,普通農民,一般也就一米五上下,甚至還有發育完了還不足一米四的。可是有錢人吃得比較好,就有不少是高身量——呂布高一丈,關羽高九尺之類的,當然是小說家語啦,史書上有記載的,劉備身高七尺五寸,也就是一米七三左右,諸葛亮七尺七寸,將近一米八了,最驚人是程昱八尺三寸,竟然快一米九五了!

就阿飛在此世見到過的有錢人,氏伊將近一米七,氏勛已經一米七了,倘若不死,估計還會長個兒。至於自己這具軀體,說也奇怪,爹媽都才一米四幾,也就隔壁老王高一點兒,一米六齣頭,他剛穿過來的時候,實歲十二,也才一米二左右,跑氏家吃了幾年半飽的飯,如今實歲才十五,竟然突突地就直奔七尺,也就是一米六多去了。也不知道是因為後世魂魄的影響呢,還是跟隔壁老王有什麼關係……

而他面前這個史義,身量就不低,估摸著得有一米七七、一米七八的樣子。

「武藝到了某的這般境界,既有後天勤練,也靠天賦膂力,」史義安慰他,「某可以指點楊兄幾招,即便不能臨陣殺敵,也可強健筋骨,彌補先天的不足。不知楊兄可曾練過么?」

阿飛訕笑道:「練過些花拳繡腿而已。」

「花拳繡腿?」史義哈哈一樂,「此喻甚是有趣——不過咱們還是先去尋個村鎮吧,弄清楚此地究竟是何方為好。」

兩人各撿了一把環首刀來防身,然後就朝著那六名匪徒來時的方向,朝內陸行去。一路上經過種種不動聲色、拐彎抹腳的套問,阿飛才知道,這位史義本是青州樂安國人,少年時遷居遼東,此番往朝鮮訪友,順道出海,yu回故鄉去祭祖。他套了半天的話,終於基本確定了史義跟氏家毫無關係,甚至連在街面兒上都從來沒有撞見過氏家的人,這才終於一塊石頭放心落地。

二人走到正午時分,終於發現了一個小小的村落,經過詢問,原來此地恰在遼東半島的最南端,隔海相望,便是東萊。根據阿飛前一世的知識,應該在旅順、大連附近。

村民們指點,從此處沿著海岸往東北方向走去,大約半日的路程,便可抵達沓氏縣城,那裡有港有船,乘船可到東萊。

阿飛把包袱里那些才順到的銅錢掏出來,仔細數了數,共有普通五銖三十七枚,當五十的大泉十枚,總計五百三十七錢。這時代貨幣經濟還不發達,尤其偏遠地區,還習慣以貨易貨,所以單論貨幣的購買力算是比較強的,雖然近年來天災**不斷,糧食價錢翻倍地往上飈,阿飛就記得去年大半個幽州都歉收,一石谷漲價到兩千錢,好在今年又有所回落。估摸著這五百多錢讓他們兩人吃幾頓粗劣的乾飯,再乘一趟海船,應該綽綽有餘了吧。

當然還難免有些額外的開銷,因為兩人身上的衣物早就被海水泡爛,又被桅杆、碎木什麼的給劃得滿是口子,這個樣子完全沒法兒見人。阿飛包袱里倒是還有一套替換衣服,史義的行李可是徹底地歸了海洋。所以來到沓氏縣城以後,阿飛先花四十錢給史義買了一套還算乾淨的舊短衣。

史義朝他抱拳:「楊兄高義,他日必百倍還報!」阿飛心說反正這錢也不是我自己的,我只是借花獻佛而已,嘴裡卻謙讓說:「你我投契,何必言謝?楊某年未及冠,史兄不可再言楊兄如何,且呼某的名字即可。」

「豈敢,那史某便稱呼一聲改之賢弟了。」

兩人在沓氏又呆了一天,才終於花兩百錢蹭上了一條往東萊去的貨船,順風而行。從這裡到黃縣不過三百海里,而且途中還會經過很多島嶼,理論上不大可能再鬧夭蛾子的翻船事故了吧?

他倆並排躺坐在船舷邊談天說地,史義偶爾提到,自己跟東萊太守本是舊識,到時候可以去向太守打打秋風,湊點兒回鄉的盤費。阿飛低頭一琢磨,很快就要到青州了,東萊和北海兩郡就緊鄰著,千萬不要太小看了士大夫之間的串聯能力,有些話還是事先說清楚比較穩妥。

於是他突然跪下來,朝史義深深稽首:「小弟因有苦衷,對史兄有所隱瞞,還請史兄寬貸。」

史義一愣,急忙伸手攙扶:「改之何必如此?有話請講。」

阿飛揉揉眼睛,假裝悲凄地說道:「不瞞史兄,弟本不姓楊,楊過更是假名。弟家朝鮮,姓氏名勛字宏輔,先父曾任郡中督郵……」

他半真半假的摻和著說,自稱是得罪了太守張岐,張太守便派郡兵抄了氏家莊院,氏伊遇害,他本人——也即氏勛——孤身逃出,想要往北海去投靠親戚。此前因在樂浪境內,害怕被人認出來向太守告發,所以才編造了一個假名——「既已離開樂浪,得遇史兄,卻仍以假名相對,是某之罪也。」

一邊說著,他一邊微微側頭,小心地觀察史義臉上的表情。這時候最怕的就是史義一臉疑惑,問他:「氏勛我也認得,卻與你相貌不符。」好在類似表情始終沒有出現,那質問更無從談起,只是史義的面色變得越來越是奇怪,三分恍然,倒有七分象是慚愧。

等他基本上說完了,咽咽口水,史義突然朝後一縮身,然後跪倒在地就是一個響頭。

「史兄你這是何意啊?」

史義抬起頭來,一臉的愧疚,回答道:「改之……啊不,宏、宏輔真是誠實君子,倒教我慚愧無地。不敢相瞞,其實史義也是假名,愚兄避禍而走遼東,故此不敢以真名示人。你我雖然結識不久,卻投契如同故交,我若再不以真名相告,實非人也!」

「尊姓是?」

「某複姓太史,單名一個慈字,草字子義。」

我~去!阿飛差點兒就沒一跟頭翻出船去。

自己怎麼就那麼豬頭呢?見了對方那驚世駭俗的身手,就光聯想到什麼張飛、典韋、許褚了,怎麼就沒想到這位猛將兄!這可是單騎透重圍、北海救孔融,頭盔換手戟、神亭戰孫策的超級猛人啊!東吳要說最能打的,他能排前三有沒有!對啊,太史子義——史義、史義,姓名表字,早就透出兩個字來了嘛,自己怎麼會漿糊腦子,竟然聯想不起來呢?

「你、你、你……」他差點兒就要喊出「你就是跟小霸王戰個平手的東萊太史慈」這種話來了。

太史慈卻只當他因為自己不以真名相告而惱怒,當下又是一個響頭,連聲致歉,還反覆說:「不怪氏兄惱怒,只是慈也有苦衷啊。」

阿飛好不容易才穩定下了情緒,朝著此世所見的第一位名人,是上看下看,左瞧右瞧,瞧得太史慈心裡直發毛——「宏輔……氏兄,你這是……」

「哦,沒事,有點兒激動。」阿飛深吸一口氣,重新盤腿坐好,這才問太史慈:「不知太史兄有何苦衷,為何流落遼東啊?」

太史慈的經歷,那可比阿飛,啊不,應該是比氏勛要精彩昂揚一萬多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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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魏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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