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 憎恨,魔劍-阿波菲斯的誕生!

226 憎恨,魔劍-阿波菲斯的誕生!

數萬年前。

當時的阿拉德大陸非常龐大,並非只有如今這麼點地方。

如今被西面格蘭之森、北部斯特魯山脈、東方亞諾法森林、以及南方大海四面包圍的阿拉德大陸,在數萬年前,僅是當時那塊大陸南方的一角。

數萬年前的阿拉德大陸,文明璀璨,種族繁多,遠非如今可比。

但也正應了那句話,盛極必衰!

繁榮一時的阿拉德大陸在發展到一個頂點后,戰爭頻繁爆發,大陸陷入一片混亂。

當時大陸上的居民,尤其是發展出高度文明的人類,由於長期安逸,毫無戰事,導致戰力不足,士氣匱乏,在戰爭中節節敗退。

反倒是居住於北方的獸人,文明程度發展不高,但民風彪悍,舉族皆兵,把包括人類、矮人、精靈在內的其他種族壓著打。

戰火蔓延全大陸,強悍的獸人族不停侵佔其他種族的地盤,在嘗到戰爭帶來的好處后,更是一發不可收拾。

有一次人類聯合矮人,一起在一處平原上與獸人交戰。

當時戰死者無數,戰場上隨處可見不同種族的屍體,遍地都是殘肢斷臂和鮮紅的血液。

很巧的是,那處戰場地底下,有一塊奇異的紫水晶。當地面上的鮮血滲透入地下,竟然被那塊紫水晶吸收,慢慢發生了變化。

隨後那塊地方又爆發了幾次戰爭,更多的鮮血滲透入地,被紫水晶吸收乾淨。

終於。紫水晶吸夠了血液。破土而出。按照自身的本能,以戰場上遺留的那些武器為藍本,將自身變化成一把雙手巨劍。

沒過多久,一個到戰場上來撿破爛的流浪漢,發現了一把紫光閃閃很是華美的雙手劍,以為自己撿到某個貴族遺落的寶貝了,扛起那把劍就跑。

之後,流浪漢路遇獸人強盜。本以為自己死定了,想交出撿到的那把紫水晶劍,看能不能保住性命。

可誰知,當他雙手握住劍柄,立刻感覺到自己體內的鮮血似乎被這把劍吸收,而他的身體卻突然間充滿力量,心中產生強烈的信心,覺得自己是不可戰勝的,毫不猶豫揮劍與獸人強盜戰成一團。

等到流浪漢再次清醒過來,驚恐的發現自己居然沒死。甚至一點事也沒有,但他周圍的地上。卻殘留著很多獸人強盜破碎的屍體。

流浪漢后怕不已,拚命逃回家,被他握在手中的那把紫水晶劍,也被他不知不覺帶了回去。

大陸上戰爭還在繼續,不喜爭鬥的精靈族一退再退,已經躲進了大陸最南方的格蘭之森。頑固的矮人和性情堅韌的人類,卻一直堅持著與獸人對抗。

就在人類與矮人的聯軍眼看著就要徹底敗亡時,一名英雄出現了。

那是一名手持紫水晶劍的人類,一出場就孤身闖入獸人大營,斬殺獸人指揮官后全身而退。

之後,那名人類英雄率領殘餘部隊,主動襲擊獸人城市,以連場勝利為自己換來無盡的榮耀。

有了戰功,有了名聲,自然少不了高官厚祿。

那名人類英雄先是被封為公爵,緊接著又迎娶人類帝國的公主,甚至於在老國王死後,登基為帝。

誰也不知道,那名英雄原本只是個貧窮的流浪漢,只因為撿到一把紫水晶劍,才異軍突起問鼎大陸。

而且他還有一個隱藏得十分深的秘密,那就是他每次使用那把紫水晶劍后,都要痛飲活人之血。從最開始的一個人,一直到痛飲百人之血都無法滿足。

因為他那把寶貝的紫水晶劍,雖強大無比,但每次使用都要吸取他的血液,他必須依靠別人的血液來補充。

在隨後的戰爭中,那名英雄依舊率領人類和矮人聯軍勇往無前,他雖然很想控制自己不去使用那把紫水晶劍,但每到最後還是忍不住,拿著紫水晶劍大殺四方。

力量的誘惑,有時候比金錢的誘惑更具魅力,很少有人能抵擋得住。

終於,在一次戰爭中,那名英雄過度使用武器,又來不及吸食血液,導致自身血氣不足,倒在了戰場上。

英雄死後,他的兒子繼承了那把紫水晶劍,成為第二代人類英雄。

享受到力量和榮耀,年輕人很容易就沉醉其中無法自拔。

結果英雄的兒子宛如一顆流星,發出一陣摧殘光芒,便快速隕落。

之後又有不少英雄的後代繼承了那把紫水晶劍,但結局都是被那把劍吸干血液而死,那把劍的秘密也曝光於天下。

有人害怕了,不敢再觸碰那把邪惡的吸血劍。但有的人卻不怕,為了得到強大的力量,損失一點血液又何妨,只要不過度使用,根本不會有危險。

然而人類的**是無極限的,嘗到了力量的好處,誰又捨得輕易放棄。

最後,所有使用過那把劍的人,無一得善終!

從那時候起,人們就稱這把華美的紫水晶劍為「魔劍」,沒人再願意去使用它,都對這把邪惡之劍充滿厭惡,以往由這把劍創造的榮耀也被人漸漸忘卻。

這把劍難道真的很邪惡啊?

答案是否定的!

劍賜予人強大的力量,作為回報,它只吸取了人一些血液。這是很公平的交易,誰也不算吃虧。

只要使用者有一定的自控能力,不胡亂使用那把劍,肯定不會有事。

可是人類的**最終還是戰勝了理智,不顧自身安危,過度使用那把劍,到頭來卻將一切過錯歸結於那把劍身上,還真是不講道理啊!

由於沒人敢再使用那把劍,人類和矮人聯軍終於抵擋不住獸人的進攻,敗退到大陸最南方。躲藏到精靈設置的魔法陣內。

從此。大陸一分為二。北方被獸人佔領的區域,更名為獸人大陸;南方被魔法陣保護的區域,因為那些敗逃者的虛榮心,繼承了阿拉德大陸之名。

一些無恥之人,將戰爭的失敗也推到了那把無辜的紫水晶劍身上,認為是那把不祥之劍帶來了戰爭和失敗。

結果那把無辜的劍被深埋地下,並加上重重封印,再無出頭之日。

誰也不知道。那把劍在誕生之初就擁有了自我意識,隨後經歷一次次戰爭,獲得一次次榮耀,劍的意識飛速成長,終於擁有了完整的靈魂。

本來它還挺高興的,它知道自己只是一把武器,但它能為使用者帶來無盡的榮耀,這就是它存在的最大價值。

它誕生於鮮血之中,每次使用自己的力量,也必須要鮮血的滋養。這是它的本能。也是別人使用它所需付出的代價。

可是那些貪得無厭的人,只想著利用它。卻不願好好保養它。

它雖是一把武器,但也有自己的尊嚴。

它不求功名利祿,只願能發揮出自己的作用,幫助使用者征戰沙場打敗敵人。

然而到頭來,沒有一個人感激它,沒有一個人看清它真正的價值,只因為它吸血的本能,就把它當成邪惡之物,厭惡它,憎恨它,最後更是將它拋棄,封印在黑暗的地底。

它究竟犯了什麼錯,居然連一把武器最基本的待遇也無法獲得?

它從未有過任何要求,哪怕一個流浪漢使用它,它也願意付出,還為流浪漢帶來了無盡的榮耀。

可是它的結局,為什麼會是這個樣子?

在幽暗孤寂的地底下,它不停的思考,甚至強迫自己反省莫須有的過錯。

通過回憶與人類接觸的種種過往,終於有一天,它想通了。

原來自己根本就沒有錯,錯在那些無恥的人類身上,是他們不懂得如何使用自己,還將一切罪過盡數推給它。

人類,真是太無恥太齷齪了!

恍然醒悟之後,它的心中也充滿了憎恨,對武器使用者的憎恨,對整個人類的憎恨。

它不屑於承載以往獲得的榮耀,因為那些榮耀讓它感到噁心。

於是,它狠下心來,強行分解自己的英魂,拋棄以往獲得的榮耀,哪怕自身從史詩級跌落至神器級也在所不惜。

強烈的憎恨,讓它破碎的英魂墮落為魔魂,並擁有了反過來操控使用者的能力。

這就是魔劍-阿波菲斯誕生的過程……

在破開封印獲得自由后,魔劍也曾找過幾個人類強者,強行控制他們,讓人類自相殘殺,以此滿足它心中的仇恨。

也因此,阿拉德大陸自古以來就有關於吸血魔劍的傳說,將魔劍的名聲損毀的一塌糊塗。

直到幾年前,魔劍偶然發現了充滿怨恨氣息的悲鳴洞穴,其中的怨恨氣息能滋養它的魔魂,於是它便在悲鳴洞穴住了下來,並把這裡當成自己的領地。

如今遇到嬴天一,面對無解的冥炎,魔劍很識趣的投降了,認嬴天一為主。

本來嬴天一如果是個人類,魔劍或許也會選擇忍辱負重,最後想盡一切辦法反噬主人,哪怕同歸於盡。

但嬴天一不是人類,而是至高無上的神明,還是維持宇宙秩序的死神,魔劍感覺自己的機會來了。

你們人類不是看不起我嗎?那好,本大爺還不鳥你們!如今我有個死神主人,只要本大爺能為主人建立功勛,獲得無盡的榮耀,到時候看誰還敢詆毀我!本大爺會證明給所有人看,我魔劍-阿波菲斯絕對是世上最好的武器,用事實狠狠扇那些無恥人類的耳光!

這是魔劍心中所想,也是它厚著臉皮願意認嬴天一為主的原因。

由於魔劍已被嬴天一完全掌控,它的想法自然也無法瞞過主人,這讓得知一切的嬴天一感覺有些好笑,還真是小看了這把魔劍的自尊心。

嬴天一左手持刀,右手拿劍,對造型炫酷的魔劍說道:「阿波菲斯,我可沒有血液讓你吸食,你嘗試一下。看能不能吸收我的冥炎。如果吸收不了。你就沒資格跟著我!」

「啊?」魔劍被嬴天一的話嚇了一跳。本以為神明不會在乎那麼點血液,能讓它獲得翻身的機會,為自己正名,可誰料這位死神主人更小氣,居然連血液都捨不得,只給它吸食什麼冥炎。

「哼,無知小子!」因為認了同一個主人,冥炎刀和魔劍似乎有了些心靈相通的感覺。發現魔劍不知道冥炎的好處,冥炎刀立刻教訓道:「冥炎乃宇宙中最強之火焰,老夫當年就是以冥炎鍛造而生。你要是能吸收冥炎淬鍊劍身,日後成就絕不會低於老夫!」

立場不同了,冥炎刀對魔劍也明顯客氣了些。不過這個老傢伙還真會裝樣子,一口一個「老夫」,似乎為了奠定自己比魔劍高一輩的地位。

魔劍-阿波菲斯可不是笨蛋,立馬就理解了冥炎刀的意思,有些興奮的說道:「偉大的主人,請讓我吸食冥炎!不管有多困難。我保證一定會成功!」

魔魂吸食冥炎,危險性絕對不低。稍有不慎,魔魂就會灰飛煙滅。

剛才魔劍已經試過了冥炎的滋味,絕對是恐怖級別的,但它不想放棄,它要向世人證明,它不是一把不祥之劍,而是一把真正的榮耀之劍!

「那好,你忍著點,不許喊疼!」嬴天一點了點頭,控制著體內的冥炎分出比頭髮還細的一絲,灌輸進魔劍之內。

剎那間,無比陰寒森冷,無比痛楚的感覺侵襲魔魂心頭,差點沒讓它痛得死過去。

但它還是咬牙忍住了,它知道嬴天一已經是它的主人,那麼本屬於嬴天一的冥炎,應該不會對它造成太大傷害,只要挺過融合初期的不適,以後就不會那麼難受了。

魔劍紫水晶般的劍身,在吸收了一絲冥炎后,顏色明顯開始變化,漸漸朝著黑色轉變。

由劍身散發出的紫黑色魔氣,也越發陰森。

嬴天一自然知道魔劍的大概承受能力,因此才分出一點點冥炎讓它吸收。否則稍微加大一點冥炎的輸出量,保管在瞬間就將魔魂滅殺。

好在融合還算順利,魔劍有驚無險吸收了那一絲冥炎,感覺比吸食血液更帶勁,興奮得它差點飛起來轉幾圈。

嬴天一試了下,擁有魔魂的魔劍果然也無法被收入靈魂物品空間,但魔劍的個頭太大,根本無法掛在腰間,看來只能放在背上了。

「魂殤,阿波菲斯,你們一人一邊,貼在我背上!」嬴天一吩咐了一句,把手中刀劍隨手往後一丟,自顧自朝那三個高級亡靈走去。

冥炎刀和魔劍懸停在空中,似乎在考慮誰先貼上去的問題。

千萬別小看這個位置排序,對於武器來說,誰離得主人更近,也就意味著更受重視。

「老哥,還是你先請,畢竟我是後來的!」還是魔劍更會做人,它腦筋一轉,禮貌的讓位。

「孺子可教!」冥炎刀甚感滿意,在空中迴轉一圈,傾斜著貼到嬴天一背上,刀柄在嬴天一左肩旁探出,因為自古以來左為右先,左邊的地位更高一些。

魔劍緊隨其後,貼到嬴天一右肩後方,寬大的劍身一下子將冥炎刀完全遮擋。

「滑頭!」嬴天一抬手彈了彈魔劍的劍柄,忍不住輕笑出聲。

別人或許看不穿魔劍的想法,但嬴天一這個主人卻一清二楚。

首先,同樣是貼在嬴天一背上,魔劍紫水晶般寬大的劍身更顯眼,既居於外側,又遮擋了內側的冥炎刀,別人肯定先關注到它。

其次,嬴天一是個右撇子,使用武器肯定是右手為先,那麼貼在右邊的魔劍自然能擁有更多的出場機會。

喜歡拽古文裝老資格的冥炎刀,沒有注意到這些細節,但狡猾的魔劍卻看出來了,這才主動相讓,卻偷偷佔了個大便宜。

嬴天一沒有點破它,反倒是很滿意魔劍這種爭先的勁頭,有衝勁才能發揮出更強的力量。

趁著嬴天一上前觀察那三個高級亡靈,諾羽湊到他背後,打量著一刀一劍,好奇問道:「你們擁有靈魂的武器都能說話嗎?」

魔劍沒有做聲,把回答的機會讓給了冥炎刀,這讓冥炎刀更加滿意,心中不禁認同了這位懂事的小弟。

「回稟夫人!」冥炎刀也不傻,一路上早就看出了諾羽和嬴天一的關係,恭謹回答道:「擁有英魂的史詩級武器,唯有承載無盡榮耀,達到史詩巔峰,才能顯露意識,對外言語。屬下剛好就是最頂級的史詩級武器,因此才能口吐人言。」

「那它呢?」諾羽指了指造型炫酷的魔劍,問道。

「它雖是神器級別,但情況特殊,早已超脫神器範疇,屬下也不知該如何說明它的情況。」

冥炎刀想了想,說道:「神器中的獨立意識,擁有簡單的分辨能力,隨著自身的成長,意識也會漸漸增強,有極小的幾率進化為英魂,成為史詩級武器。像吾主身上這件戰袍,目前已是高級神器,若有機緣,就能進化為史詩。而阿波菲斯這小子,以前本就是史詩級武器,就算墮落為魔魂,品級跌落,但威能卻不會減少,反而增強了。只是這小子太特殊,普通人根本操控不了,唯有吾主這般英明雄主方能掌控!」

嬴天一也在豎著耳朵聽冥炎刀講解,原本他還以為冥炎刀和神器級別的魔劍打了個平手,估計算不上頂級史詩,誰知這老小子還真是最頂級的史詩級武器。

至於魔劍,總結來說就是個怪胎,雖是神器品質,威能卻堪比頂級史詩,讓冥炎刀也不得不認可它的實力。

「那你們兩個……都是男的嗎?」諾羽又好奇的問道……(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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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雙鬼劍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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