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感於一種鳥的歌唱

一、有感於一種鳥的歌唱

沒有人氣的地方是荒漠,當春風吹來,春雨飄落時,那荒漠就會變成綠洲。朋友,你的點擊,你的閱讀,就是春風,就是春雨。當春風春雨光顧荒漠,你一定會看到枝繁葉茂,花香四溢的佳美境界,還你一個驚喜……

第一篇、有感於一種鳥的歌唱

劉國宗

有感於這樣一種鳥,你畢生只歌唱一次。為了這一次歌唱,你已準備了很多,積蓄了很多,尋找了很多。然而,就因這一次歌唱,已給世界留下美好而深刻的印象。因為你的歌聲比世界上任何生靈的歌聲都動聽,都悅耳。

你從不離巢,可一但離巢而去,便不再回頭。大有「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不復返。」那悲壯而決絕的氣勢。因為你懂得,回頭便是恥辱;回頭便是無聲無息地寂寞和痛苦。

你要去飛翔,要去體驗風雨和陽光,去實現生命的價值和意義;你要尋找,尋找生命的支點,尋找能置自己以死命的樹――荊棘樹。

或許你早就知道,在鮮花和芬芳的環境里,永遠成就不了自己。生命要華美,要生動,要自由,要翱翔,要歌唱;那寂寞的生命,那「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的生命,有何意義和價值?

你從那兒來?你要飛到那兒去?你穿過風雨,穿過陽光,穿過沙漠,飛向高山之上的荊棘叢。因為在生冥冥之中,你早已知道,那鮮花和芬芳的環境與自己無緣,屬於自己的只有這寂寞的、長滿荊棘的大山,也只有這滿山遍野的荊棘,才能刺激自己生命的潛能,讓自己把生命中最動聽的音符,唱給世界。

一旦找到那座屬於你的山,山上那屬於你的那叢荊棘,你就把自己小小的身軀釘在最長最尖的刺尖上,於是,你便在那蓁蓁的荊棘間開始歌唱。你那帶

著血色的歌聲婉轉動聽。

你那每一聲歌唱,都是天地間最美妙的音符。你越了垂死的巨痛,你把渺小而卑微的生命,化作一次絕唱,一次以生命為代價的絕唱。

你的歌聲瀰漫在天地間,勝過百靈,塞過夜鷹;比紅的桃花,白的梨花,黃的菜花,藍的豆花及世上所有的知名花還美。

整個世界都被你歌聲感動了,整個世界都屏息聆聽你那美妙的歌聲。看,一個卑微弱小的生命,竟有如此大的威力,天國里的上帝都為你的歌聲喝彩鼓掌。

只有忍受極大的痛苦和打擊,越生命的極限,並以生命作為代價,才能使我們這弱小而卑微的生命達到盡善盡美的境界。這也許是荊棘鳥要留給我們的啟示。

這是奧地利作家考琳.麥卡洛《荊棘鳥》一書開頭的引子,對我引出的話題。

是啊,生活在荒山野嶺弱小而卑微的生命,能用自己的歌唱,讓世界注目一次,感動一次,讚美一次,這渺小而卑微的生命也算沒有白活,不論吃多大苦,耐多大勞;即使用自己的生命作為代價,也值!

第二篇、為了薔薇花下那個美麗的女孩

劉國宗

《紅樓夢》第三十回有一個寫為了薔薇花下的那個女孩,忘了風吹日晒雨淋的故事。

情節大意為:此時正是薔薇花葉茂盛之際,只見赤日當空,綠蔭合地,滿耳蟬聲,靜無人語。寶玉剛到薔薇花下,只聽那綠蔭里有人哽咽。寶玉心中疑惑,便站住,細聽,果然看見牆那邊有人,細看,一個女孩正蹲在那薔薇花底下。

只見那女孩,在薔薇花的映襯下,顯得異常的美麗。寶玉仔細端詳那女孩時,只見這女孩眉蹙春山,眼似秋水,面薄腰纖,裊裊婷婷,大有黛玉之姿,寶釵之態。

啊,我還從未看見過這樣美的女孩!寶玉被眼前薔薇花下這美麗的女孩驚呆了。這美麗的女孩,使他忘記身外的一切。寶玉兩眼只管看這個美麗的女孩,兩隻眼珠只隨她而動。這時晴朗的天空,突然起了變化,剛才的赤日當空,眨眼滿天烏雲,從烏雲縫裡唰唰得落下了一陣大雨,把寶玉全身上下都淋濕了,而寶玉卻全然不知。

看,多麼痴心的寶玉,多麼專心的寶玉,為了薔薇花下那個美麗的女孩,他竟然忘了身外的風雨。

是呀,為了自己心中的美,經風歷雨算什麼?風雨只能淋濕我們的外表,但它卻淋濕不了我們的心。只要我們精神專註於一,只要我們像寶玉那樣:眼盯著「那薔薇花下的美」,心想著「那薔薇花下的美麗」,風雨何足懼哉!

歌?說,誰要成就大事,就必須集中注意力,在限制中顯示大師的本領。

朋友,我們每個人心中都有對美的追求,在追求中,難免會有風和日麗而轉眼烏雲滿天,大雨傾盆,但只要你兩眼盯著那「薔薇花下那個美麗的女孩」,就一定能看到那雨後的彩虹。

第三篇、創造另一種美麗的女人

劉國宗

上帝對她很寵愛,賜給她聰明絕頂的頭腦,也賜給她美麗絕倫的外表。

她白凈端莊的臉龐上,有對閃耀智慧光彩的明眸。無論在大學校園,還是在人頭攢動的鬧市,她走到那裡,都帶來一陣唏噓的讚美聲:「呵,好漂亮的姑娘!」

難怪莫泊桑說:「女人並無社會等級,也無種族差異;她們的姿色、風度和嫵媚就是她們身份和門庭的標誌。」莫泊桑話的意思很清楚,作為女子只要漂亮,有姿色、風度和嫵媚,在加上年輕,那她什麼都有了。

這世界上吃青春飯的女子不乏其人,因此,年輕、漂亮成了女人幸福的資本,對外交流的品牌,甚至,被當作人生的最高榮譽。然而我說的女人,她並沒有把年輕、漂亮、有姿色、風度和嫵媚拿當什麼回事;她卻有人生的另一種境界和追求。

她是一個人生有大求,有大志的女人。她從不把上帝賜給她那美麗漂亮的外表,當作向別人討價還價的本錢,人生的品牌;她把身邊那些追星族視若昆蟲草芥、糞土塵埃,她要把上帝賜給她的美,定格成永恆,讓美麗的青春之花永開不敗。

因此,她把上帝賜給她的另一種寶貴的東西――智慧,用它來創造另一種美麗。

她把生命里所有的精力、時間,都用來對知識的渴求,用來思考和創造。她要把她的美麗留芳後世。她,就是鐳的現者――居里夫人。

她美在學生的教科書里,美在世人的讚美聲中,美在人類的文化史上。

她沒有辜負上帝對她美麗的期望。愛因斯坦說:「在所有的世界著名人物當中,瑪麗.居里是唯一沒有被盛名寵壞的人。」

她,瑪麗.居里用自身的奮鬥、汗水、智慧,創造了另一種美,這種美,是屬於全人類的美,永恆的美。她成了一朵永不凋謝的花,永遠開在歷史長河中,全世界都能聞到她的芳香。

有人提醒女人說:「女人的青春最是無法長久憑恃的,當它轉瞬即逝,到後來,支撐一個女人的無疑是她的追求,她在追求中所獲得的智慧。

智慧將使一個女人煥出更深沉的光彩,還有四匝神秘氣息的籠罩的引人入勝。這光彩與神秘正是丟棄了浮躁奢華,它其中深蘊的可咀嚼的意味,使人經得起時間的淘汰而愈加華麗。」

在眼花繚亂的現實生活中,我們往往被外表的美所迷惑,把轉瞬間即逝的東西,當追求的目標,而忽略內在的、精神的、智慧的東西作為我們最終的扶持。

愛因斯坦在《悼念瑪麗.居里》中這樣讚美她:「居里夫人的品德力量和熱忱,那怕只有一小部分存在於歐洲和知識分子中間,歐洲就會面臨一個比較光明的未來。」愛因斯坦的話,使我想起作家艾雲也曾說過這樣的話:「當我們把目光投向一個生動而又智慧的女人時,是由於她以那永恆之力量喚醒了一片昏睡的荒漠,於是,世界復甦了。」

當然艾作家的願望是好的,她希望「世界復甦」,但,這世界是由男人和女人組成的,如果把世界的「不復甦歸咎於女人,顯然是不公平的。

第四篇、永遠飄香的野玫瑰

劉國宗

貧窮的音樂家舒伯特走在寂靜而凄清的街。感到維也納冬天的夜晚出奇的冷。

這難怪,為了明天的早餐,舒伯特從中午到現在還沒有吃飯,肚中早已沒有一粒米,再加上衣衫單薄,能不冷嗎?

當舒伯特路過一家舊雜賀店,他看到一個小男孩在寒風中瑟瑟抖.「這個小男孩一定很貧窮。」舒伯特想。

夜這麼深了,小男孩為什麼還不回家?

音樂家走近小男孩,現小男孩手裡拿著一件破舊的衣服和一本舊書。舒伯特弄明是小男孩從中午到現在都想賣掉手中這件破衣和那本舊書,結果一天連人問一下價都沒有。

小男孩不敢回家。

小男孩艱難的處境讓音樂家流下同情的淚水。

音樂家的童年有過小男孩同樣的經歷,知道饑寒交迫的滋味。

音樂家捏了捏口袋裡準備明天早餐的那枚硬幣,然後掏出來交給小男孩說:「孩子請把你手中這本書賣給我,你趕快回家吧。」

小男孩接下舒伯特給他的那枚硬幣,感動得不知說什麼才好。因為他手中這本書根本值不了這麼多錢,這錢分明是舒伯特老師送給他的。

「謝謝您,老師!」小男孩向舒伯特揮了揮手,然後就消失在冰冷的夜色里。

舒伯特望著漸漸模糊的小男孩的身影,走到路燈下,翻開剛從小男孩手中買下的那本就書。舒伯特被書中歌德寫的一詩深深得吸引住了。在寒風中,他情不自禁地朗誦起來――

少年看見紅玫瑰,原野上的紅玫瑰。

多麼嬌嫩多麼美,急急忙忙跑去看。

心中暗自讚美,玫瑰,玫瑰,原野上的紅玫瑰。

少年說我摘你回去,原野上的紅玫瑰。

玫瑰說我刺痛你,使你永不忘記。

我絕不答應你,玫瑰,玫瑰,原野上的紅玫瑰。

玫瑰刺痛他的手,悲傷嘆息沒有用。

只得任他摧殘去,玫瑰,玫瑰,原野上紅玫瑰。

……

音樂家朗誦著,不知不覺被詩的意境感染了,陶醉在玫瑰的芳香里。他忘了飢餓、寒冷、貧窮以及周圍世界上的一切,情不自禁地哼唱出來。隨著音家的哼唱,一清新自然、美妙動聽的五線普旋律就這樣誕生了。

這就是唱遍全球,經久不衰的《紅玫瑰》。

我們說,偉大的作品,總誕生於高尚而善良的心靈。

第五篇、懶人沒飯吃

劉國宗

傳說武當山有一位年輕的道士,他風華正茂,身強力壯,人高馬大,渾身是力。可他有一個大家都厭惡的毛病:「懶」。他每天除了閑逛就是睡覺,鞋子破了不知補,衣服髒了不知洗,成天蓬頭垢面、衣衫爛褸的樣子。

就這樣,他還不識好,吃東西時愛挑剔。不是嫌別人為他炒的菜沒味道,就是怪廚師弄得飯不可口,甚至還時常向別人耍點脾氣,使點顏色,點牢騷;使別人難堪,心裡不愉快。

有一天中午,他到齋房進餐。飯還沒有弄好,正忙著的廚師請他把垃圾倒掉,他聽了很不高興。說:「我來修道的,不是來幫你們幹活的。倒垃圾的活是你們這些下等人乾的,怎能輪到我?」

廚師聽了懶道士這番「高論」,很是生氣:這個懶東西,不但不幹活,還油嘴滑舌地編了這許多歪理斜說,就對懶道士說:「你不幹活,就不要吃飯了。」廚師把懶道士干出了齋房,並大罵他是「魔障」。

這個懶道士終因實在太懶,又有許多令人生厭的毛病,大家對他反感得很,最後實在混不下去,只好離開武當山,丟了飯碗,下崗了。

《魯濱遜飄流記》作者笛福在「英國商業計劃」寫到:「因循守舊的生活不是快樂與舒適;有工作就是生命,因循懶惰就是死亡;忙碌就是愉快、高興,沒事做就是頹喪、失神。」

《聖經.箴言》里說:「懶惰的人哪,你去察看螞蟻的動作,就可得智慧。螞蟻沒有元帥,沒有君王,尚且在夏天預備食物。懶惰的人哪,你要睡到幾時呢?你何時睡醒呢?再睡片時,打盹片時,抱著手躺卧片時,你的貧窮就必如強盜來,你的缺乏彷彿拿兵器的人來到。」

是的,連螞蟻都知道勤奮,知道在「夏天預備糧食」。何況我們人呢?我們說那五台山上的懶道士連螞蟻都不如。人只要活著,就要穿衣吃飯,這穿衣吃飯從那裡來?就要靠我們的雙手和大腦。

「雙手能勞動,大腦能思考。」這是小學生都知道的道理,但,我們有些成年人,往往像五台山上那個懶道士,有了自己的崗位,卻不忠於職守,不勤快,不珍惜,成天悠然自得,弔兒郎當,以致最後下崗,丟了飯碗。

《把信送給加西亞》的開頭就告訴讀者:「這是一個張揚個性和私人權利的時代,不要服從、謀求自我實現天經地義。

然而,遺憾的是很多人沒有意識到――個性解放、自我實現與主動性、敬業、忠誠決不是對立的,而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他們以玩世不恭的姿勢對待職責,對公司報以嘲諷,頻繁跳槽,久之,可能就會惰落為老闆稍加疏忽就偷懶懈怠的人。他們推諉塞責、固步自封、弔兒郎當,有這樣員工的企業簡直是災難!而他們自己則空耗了年華,我想,無論是跳槽到那家公司,結果不會兩樣――一事無成。」

看,外國人都知道:不忠於職守、懶惰,這也看不慣,那也不如他的意,最後的結果是,下崗沒飯吃。

第六篇、有個外國女人「四不怕」

劉國宗

居里夫人不僅是兩次榮獲諾貝爾獎金的科學家,而且是一位教子有方的母親。當她現她的倆個女兒雖然很有才華,可是很懦弱膽小時。於是向她們向提出了「四個不怕」:不怕黑夜,不怕雷電,不怕壞人,不怕疾病。

孩子是人生的開始,這位偉大的科學家為什麼把「怕黑夜」放在人生的開始?

「黑夜」是什麼?

莎士比亞在他的悲劇作品《哈姆雷特》里告訴人們:那些在海里、火里、地下有罪的鬼魂,會在黑夜裡一個個從巢**里鑽出來到處遊逛,尋找可吞噬的人,特別是那些軟弱的人和小孩子。

因為,那些「鬼們」知道,世界上只有軟弱的人和小孩最好欺凌、欺騙。居里夫人是一位具有大智慧的人,這一點她是非常清楚的,她更知道「鬼火見不得燈亮」,「鬼怕惡人」。

那些「害人蟲」,你越是怕它,它就越會害你。「黑夜」並不可怕,那些像莎士比亞所說的「海里、火里、地下」的黑夜裡邪惡的「鬼魂」才是弱者可怕的。居里夫人教育孩子「不怕黑夜」,就是要孩子自小養成不邪惡,敢于堅持正義的美好品德。

前蘇聯作家高爾基在他那著名的散文詩《海燕》描些海燕、海鷗、海鴨、企鵝四種海鳥在暴風雨中,面對狂風暴雨、電閃雷鳴的表現。其中,最怕雷電是企鵝。企鵝它成天飽日終身,悠然自得,身體養得胖胖的,無所作為,只為**活著,像豬那樣,活著是為長肉。這種鳥最怕死,死了,肉就不長了。因此,暴風雨一來,它怕雷把它打死,就「膽怯地把自己肥胖的身體躲藏在懸崖底下」。

所以,居里夫人教育孩子:「不要學那種只為自己長肉而活著的鳥」。「海鴨和海鷗」呢,多少對人類社會有點貢獻,它們沒有什麼大出息,也沒有什麼大膽量。

想對世界有所作為,但,限於自己的本事,也幹不了什麼大事業,幹不了大事業,當然也就受不了大的風暴雷電的打擊和恐嚇。

所以,當暴風雨來臨,面對雷電的恐嚇時,它們有的被轟轟隆隆的雷聲嚇壞了,有的「想把自己對暴風雨的恐懼,掩藏到大海的深處」。唯一不怕雷聲的只有海燕。

你看那海燕「在蒼茫的大海上,狂風卷集著烏雲。在烏雲和大海之間,海燕像黑色的閃電,在高傲地飛翔。」它為什麼有如此的膽略?因為它要挑戰暴風雨,挑戰雷電。

對生活,對險惡的環境,特別是對自己充滿勝利的信心。它不但不怕雷電,還「充滿對暴風雨的渴望」。它要挑戰自己的極限。所以,居里夫人教育孩子「不怕雷電」。

中國道家的祖師爺老子曾說過,如果天下的人都知道什麼是美,丑也就相應產生了;都知道什麼是善,那惡也就產生了;都知道什麼樣是好,那壞也就產生了。

我們就是生存在美與丑,善與惡,好與壞這些矛盾之中。對壞人,你怕什麼?對惡人、壞人的處置方法,《聖經》老早就告訴我們:「我兒,惡人若要引誘你,你不可隨從。」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居里夫人教育自己的孩子「不怕壞人」是非常明智的,分清好壞,也是立足社會的重要條件,一個人好壞都不分了,有怎能立足社會呢?

有人說,健康就是福。是的「人若賺得全世界,陪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拿什麼換生命呢?」

居里夫人肯定深知這其中的道理,所以她教育孩子「不怕疾病」,要有健康的身體。

第七篇、這是必經的磨難

劉國宗

班亭是加拿大的一個窮醫生,他長期工作生活在偏僻的農村。1898年他在一本雜誌上看到這樣一則消息:把狗的胰島切除,狗就會得糖尿病。

「莫非胰島里一種物質與人的血液中含糖量有關?」班亭思考著。「這是一種什麼樣的物質呢?」

為弄清思考的問題,班亭回到他的母校多倫多大學,想借用學校的實驗室,試驗他思考的那個問題。當時擁有實驗室主管權的著名教授約翰.麥克奧德拒絕了他。

班亭沒有灰心,他認為自己好像能夠明治療糖尿病的密方,而且這個密方就藏在狗的胰島里。那個名人(也就是他的老師),譏諷說他異想天開,而班亭卻正為自己的異想天開激動著。

暑假剛放,班亭再次來到母校多倫再三請求老師幫忙,把學校暑期閑置的實驗室借給他用。這次約翰不好在拒絕學生的請求了。

實驗開始了。班亭把狗殺死,胰島摘下,搗碎,提取出體液,然後再把體液注射到患有糖尿病的狗身上。奇迹出現了:患有糖尿病的狗的血糖含量迅降低了。接著班亭又用同樣的方法,對牛進行試驗,也獲得了同樣的效果。

班亭成功了:他現了醫學史上和生物學史上的胰島素。

一個重大的現差一點被一個名人拒之門外。成功和機會對每一個人來說,都是平等的,有人說名人是人,凡人也是人。名人是因為機會成功了,這機會有時也會臨到凡人,讓凡人來品嘗下成功的甘甜。因為上帝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我們每個人都有為社會作貢獻的機會,然而當機會來時,名人會像那個掌握實驗室的著名教授那樣,第一不借給你「實驗室」,第二諷刺你「異想天開」,面對條件的制約,別人譏諷,這「凡人」是放棄呢,還是繼續追求「不到黃河不死心」?

《把信送給加西亞》的作者哈伯德說:「任何一個人物,想當點事,肯定會受批評、侮辱和誤解。這是必經的磨難,每一位偉人都懂得這一點;他們還懂得,偉大是無從證明的。最後證明在於能夠含垢忍辱,無怨無悔。」

但,也有人不這麼認為。有人說:「成功等於機會加上才能。徒有才能而得不到機會,則懷才不遇,孤芳自賞;有機會卻沒有才能去應付一件事物,去完成一件事情,也是令人扼腕嘆息。大部份人的對於所努力追求的,多不能如願如嘗,究其原因,乃是得不到適當的機會。」

然而這適當的機會從哪裡來?靠等嗎?那是守株待兔,天上不會掉下個肉陷餅的。是靠不懈的努力和追求。在追求理想的過程中,所面對的不是鮮花和美酒,是磨難和坎坷,是饑渴和疲勞,是風雨和雷電,是用你的笑臉迎著很可是的「冷**」。這時你就需

「含垢忍辱」,當然為了心中的那個「夢」,你要「無怨無悔」。

名人是人,凡人也是人。

名人能做到的事,只要努力,「專註於目標,清楚地認識它,緊緊地盯住它。」凡人也能做到。

第八篇、走近敦煌

劉國宗

帶著仰望,帶著嚮往,我走近一種博大和精深,走近一種夢幻,走近一崇高和壯麗。

烈日想把我攔阻,風沙也設下了關卡。烈日下,風沙中,我又一次體會到走近目標的艱難與不易。烈日烤乾了的我肌體和喉舌,卻烤不干我的追求和意志;風沙掩埋了我身影和足跡,但,它們卻無法掩埋我的信心和勇氣。

崇高和偉大在遠方召喚著,因為我知道,堅持和跋涉是走近崇高和偉大的唯一途徑。在歲月的天國里,我要去尋找在這世上那份日漸消失的寬厚和仁愛,以及苦難與幸福的含義。

我的汗水,灑向荒涼的沙漠;我的夢想,在孤寂的沙灘上滋長。沒有人會記得,我過去的追求與渴望,我的真誠和純潔,當然還有那我那遲疑和?惶。這孤寂的沙漠中,沒有細雨,沒有落花,也沒有夏日濃蔭處那羊齒的綠,但卻有一顆不甘的心在追求,一個不屈的靈魂在尋找。

在這荒涼的落日中,我這顆柔弱的心,在試著去忘記――昔日曾有過的那歡樂和悲傷。在過去的歲月中,我時刻都在拒絕和接受,拒絕不屬於自己的那些眾多的誘惑,接受屬於自己的那甘甜和苦澀。當千帆過盡時,我才知道這流浪漂泊的一生:「何處是空,何處是實。」

敦煌,歲月已過去了千年,你這裡的風景為什麼還依舊美麗如初?佛呵,你知道再艷麗的鮮花,也會凋落;再嬌嫩的綠葉也枯萎;再熱鬧的宴席也會散去,在偉大的人也會死去。因為你「無意苦爭春,一任群芳妒。」所以你守著這片荒涼,這片孤寂,這片屬於自己的艱難與苦澀。

當曲終人散時,當桑田滄海時,你仍依舊美麗如初。

有人說這世界上沒有死亡,只有永恆的生命。那死亡的是眼前的榮華,眼前的富貴;眼前的功名利碌,眼前的勾心鬥角,眼前的欺世盜名爾虞訛詐、兇殺、**、苟合、狂傲、讒言、妒嫉、紛爭、貪財愛財、忘恩負義、賣主賣友……;永恆的是慈愛、信心、勤勞、忍耐、善良、真誠、友善、真理、正義……。

敦煌在你博愛而寬厚的胸襟里,我體會到死亡與永恆,「生命的程序永遠不會改變,生命的構設永遠不會改變。」

「當紛亂的工作鬧得四面八方一片喧嘩,把我和外界隔絕的時候,我寂靜的主啊,請帶著你平安和休憩降臨。

「我那乞求的心偃卧在一個緊閉的角落的時候,我的主啊,請破門而入,以主的威儀降臨。

「**以幻覺和塵埃蒙蔽心靈的時候,神聖的主,清醒的主啊,請挾著你的電光和雷霆降臨。」

第九篇、就是把我扔進大海里,也...

劉國宗

這裡有一個「就是把我扔進大海里,也不說謊」的故事。」對你我都會有啟――

從前,有一隻從英國開往美國的船。船剛離開碼頭,從船底下爬出一個**歲模樣的小男孩。這個小男孩穿一身髒兮兮的破衣服,一副面黃肌瘦疲憊不堪的神情。在水手的追問下,小男孩說他叫傑克,想偷渡到美國,躲在船艙底下,帶的食物吃完了,飢餓難忍,只好爬出來。

小傑克被帶到船長那裡,船長用嚴厲的口氣逼問他乘船為什麼不買票。小傑克向船長說出了自己不買票的原因:繼父非常貧窮,不再供養他。在家實在無法生活,想到他在美國的舅舅那裡去逃生,但又沒有錢買船票,所以,只好偷偷地躲在船艙底下。

船長聽這類故事太多了,不太相信小傑克說的話是真的,他懷疑水手當中有人參與偷渡計劃。船長對小傑的審問更加嚴厲,但每次問話,小傑克的回答都是一樣的。

船長為了問出實情,就恐嚇小傑克說:「十分鐘之內,如果你不說出真話,我就把你扔到海里。」

在眾目睽睽之下,站在船長的面前的可憐的小傑克,沒有人幫他,也沒有替他說話。他臉色蒼白,渾身抖,兩眼淚水。

船長說:「已經過去了八分鐘,還有最後兩分鐘,如果再不講出實話,就把把你扔進海里餵魚了!」

小傑克聽著船長威嚴的話語,注視著船長那嚴厲的目光,就哀求船長讓他向上帝誓和乞求。船長點頭許可。

小傑可傑克跪在船頭,面向大海,雙目微閉,向上帝說:「親愛的主啊,求你把我接到你跟前吧,因為你沒有教我撒謊,我因為不會撒謊,就要被船長扔進大海里了。親愛的主啊,就是把我扔進大海里,我也不能撒謊!」

船上圍觀的人被小傑克的真誠感動了,大家非常同情小傑克的不幸遭遇,自動捐錢捐物給小傑克,並為他說好話,請船長饒恕這個誠實而又可憐的孩子。船長也不是真的要把小傑克扔進海里,不過想試探小傑克說的是不是實話。

看到小傑克那一副真誠,船長也被感動了,就對小傑克說:「你是一個誠實的孩子。誠實的人到處都受別人的歡迎。是你的真誠感動了我,你可以放心地坐我的船到美國去。」

小傑克用誠實和真誠救了自己。

第十篇、還有眼前這星,這月......

劉國宗

走在昏暗的曠野里,夜色如潮水般淹沒了路經。茫茫的夜色下,我迷失了回家的方向,像路邊荊棘叢中的小鳥,黑暗中,我在尋覓,能照耀前行的路標。

借著那遠天星星的光輝,我看到那如柳葉般的一彎殘月,正懸挂在朦朧的山峰上,那匆匆路過殘月邊的烏雲,偶爾會把殘月遮蔽得嚴嚴的,好像故意不讓那微弱的光,來照亮夜行者的路。

如果不是烏雲的遮擋,我眼前的路還不致於這樣模糊不清吧?在昏暗的夜色下,探索路徑的我,想起了《小菊燈》的作者冰心的詩句:

明月之夜的夢呵!遠呢?近呢?

但我們只是這般不言不語,

聽――聽,

這微擊心弦的聲!眼前光霧萬重,

柔波如醉呵!

沉――沉。

不過我眼前的月,不是冰心眼前的明月,我的眼前是殘月。

古人說「殘月如鉤」、「殘月如弓」;而我眼前的殘月,更細、更彎,是「殘月如柳葉」。冰心詩中是「我們」,既然是我們,那肯定是倆個了,有倆個人在一起,不管走路或做事,都不會寂寞和孤單。而我現在是一個人走路,並且是走在曠野里。

在月色昏暗的曠野里,我現――

好些東西看來都是幻象――尖塔的底層在黑暗裡消失了,樹頂像墨水的斑點似的。

白天的一切都過去了,過去的一切成了昨天。然而,「過去」是什麼呢?有人說「『過去』不過是一段逝而不返的時間。」唐代詩人李白說:「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是的,誰能留住「過去」、那個遠去的「昨天」?而現在又是什麼?現在就是眼前所摸索的旅程,就是我所落腳的地方。

「眼前的一瞬間有全部的時間,包括時間中被期待的、被成就的和被證實的一切。」我現雖看不清眼前的路徑,眼前的一切被夜幕遮掩了。

這時,我的心靈告誡我:不要去看被形式、色彩、外表遮掩了的美,要「去審視被人們認為丑的東西,直到它變為我認為是美的東西。」

我的周圍是酣睡的黑夜,是在黑夜裡酣睡的人們,我看不到他們的夢,可是他們也看不到我的夢。我的夢,正展開翅膀在黑夜裡遨遊。

這時,我的心靈又告誡我:「不要因一個讚頌而得意,」也「不要因一個責難而憂傷。」因為「樹木春天開花,夏天結果,並不企盼讚揚,秋天落葉,冬天凋敝」,也「並不害怕責難。

眼前這月和這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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