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承諾(2)

第十章 承諾(2)

何竹青打電話的時候,一家人在場。不僅正式的家庭成員在場,連「准」成員鄧光輝也在場。當然,何竹青與校長的對話他們也都聽見了,其中的五味也能聞得到。

「嗨,」鄧光輝說,「這還不簡單。你不要聽他的,到什麼深圳,就在東莞下,東莞大概就這一所大學吧?我不相信計程車司機不知道。」

鄧光輝說著,拉開老闆包,取出皮夾子,展開,啪、啪、啪數出1o張百元大鈔,伸手遞給石曉晴,說:「拿著。」

這就是鄧光輝,表面上大大咧咧,其實很細心,這時候他如果是把錢遞給何竹青,何竹青就是心裡想接,估計也伸不了這個手,可石曉晴就不一樣了,石曉晴是孩子,是鄧光輝最喜歡的乾女兒,她稍微猶豫了一下,快地看看何竹青,又看看石學禮,見他們倆都沒有明確表示反對,飛快地接過一千塊錢,甜甜脆脆地喊了一聲:「謝謝鄧爸爸!」

其實父母是反對的,至少石學禮是反對的,但由於整個過程太快,他來不及表達這種反對。

晚上睡在床上,夫妻倆說起白天的事,有些唉聲嘆氣。

何竹青說,這有錢人考慮問題就是和沒錢人不一樣,在我們看來非常麻煩甚至有些尷尬的事情,在鄧大炮看起來根本就不是問題。到東莞下車,出站就打計程車,多簡單的事情,可我就愣是想不起來,希望人家接又不好意思說,自己去又怕找不到,其實想想東莞就不會比長沙大,打個計程車也沒有多少錢啊。

「肯定花不了一千塊。」何竹青說。

「就是一千塊我們也能花得起。」石學禮說。

石學禮的意思是不該收鄧光輝的錢。

雖然沒有說出口,但作為老婆的何竹青還是明白丈夫的潛台詞。可明白之後,她想到的卻是另外一個問題。

「對啊,」何竹青說,「石曉晴最聽老鄧的話,明天讓老鄧對她說說。」

「說什麼?」石學禮的思維沒有何竹青那麼跳躍,在她面前常常慢半拍。

「你說說什麼?」何竹青反問。

石學禮愣了一下,反應過來,說不讓石曉晴談戀愛的事情。

何竹青「嘁」了一聲,把身子背過去。

第二天去火車站,照例是全家一起送,包括「准」成員鄧光輝。

臨上車之前,何竹青特意給鄧光輝和石曉晴留下一段單獨的時間。鄧光輝遵照他們夫婦的委託,說出了她父母的擔心,提醒石曉晴在上大學期間不要談戀愛。

石曉晴非常尊重鄧光輝,平常她要是鬧什麼小性子,父母的話不好使,只要鄧光輝一開口,石曉晴准給他面子。可今天不一樣,今天正因為她尊重鄧爸爸,所以才不願意騙他,聽了鄧光輝的話,石曉晴反問鄧光輝:「鄧爸爸,你怎麼也這麼說?是不是我媽媽叫你說的?」

鄧光輝略微想了想,也不想騙石曉晴,於是就實話實說,說:「是,是你媽叫我說的,但我覺得他們講的有道理。再說他們也是為你好啊。」

「為我好不假,但不一定有道理。」石曉晴說。

「哦,怎麼沒有道理?你講給我聽聽。」鄧光輝說。

這就是鄧光輝和她爸爸媽媽的區別。允許她申訴。或者說是允許她講出自己的心裡話。而何竹青和石學禮不是。如果是他們,一聽石曉晴這樣說,非打即罵,起碼要吼,根本不聽她申訴。其實申訴的過程往往是講真話的過程。父母不允許孩子申訴,在剝奪孩子自尊的同時,也剝奪了自己聽真話的機會。而鄧光輝不一樣,他能耐心地聽石曉晴申訴,所以他能聽到真話。

「我也不是小孩子了,」石曉晴說,「這點事情還不會掌握?真要是談戀愛,初中也可以呀。你們以為初中就沒有談戀愛的嗎?」

鄧光輝自己沒有結婚,因此也就沒有自己的孩子,這個問題他還真沒想過,根本不知道現在的孩子在初中的時候就可以談戀愛。所以,石曉晴這樣一回答,竟把他說傻了,說愣住了,不知道往下該怎麼說了。

「他們就不怕我有逆反心理?」石曉晴接著說,「他們越是這樣不信任我,就不怕我越是要跟他們反著來。」

聽石曉晴這樣說,鄧光輝清醒過來,嚴肅地表達了自己作為長輩的觀點。

「這可不是鬧著玩的,」鄧光輝嚴肅地說,「吃虧的是你自己,千萬不要跟他們賭氣拿自己的前途和名譽開玩笑。」

石曉晴見鄧光輝突然如此嚴肅,反而笑起來,說:「我知道,鄧爸爸。我不會拿自己開玩笑的。」

最後,他們達成協議,在大學三年裡,石曉晴能不談戀愛盡量不要談戀愛,實在抵擋不住了,一定要告訴鄧光輝。作為條件,鄧光輝承諾一定為她保密,絕對不告訴她爸爸媽媽。如果鄧光輝違反協議,那麼石曉晴也不遵守協議。

兩個人拉鉤。算是鄭重承諾。

可是,石曉晴能兌現這個承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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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花商場沉浮:生死華爾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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