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她的長相稱不上漂亮,瘦削的臉型,搭上濃眉,有著犀利眼神的細長雙眼,鼻樑尖削、薄唇緊抿,一看就知道是個精明又幹練的女性。

徐希夏直覺不喜歡這個女律師。不是因為她跟羅守正有過感情糾葛,也不是因為她替盧世豪打官司,而是直覺這個人不正派,感覺是個不擇手段的人。

「你也沒變。」方怡宣的聲音冷漠有距離,薄唇露出一絲冷笑。「我聽說你有『法庭不敗』的稱號,雖然我們兩人從來沒有交過手,不過,你今天別想從我手上贏得官司。」

「我從不在乎『法庭不敗』這個稱號,我只知道『邪不勝正』。」他話中有話地看著她,希望她不要再助紂為虐。「希望你真的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我一直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人各有志,你不用再多說。」方怡宣毫不領情,帶著洋洋得意的盧世豪先走一步。

「唉,沒想到竟然是她接手這個案子,唉……」很少唉聲嘆氣的羅守正連嘆兩次長氣,足見他心情的沉悶。

「你跟她是……老朋友?」她試探地問。

「她叫方怡宣,是我大學同學,我們兩人每次都是繫上的第一和第二名人選,她的個性很不服輸,為了贏我,每天睡不到三小時。」他領著她慢慢走,邊走邊說。「我們曾經交往過幾個月,但後來我發現跟她的理念和想法不同,完全無法溝通,因此提出分手。之後兩人之間幾乎沒有聯繫,畢業后更沒見過面,直到今天才又見到她。」

「你對她感到愧疚?」她聽出他言詞問的不舍和愧疚,心口有些悶悶的。

「多多少少吧。」他坦承。「我曾想過,如果我當初耐著性子好好跟她溝通,是否可以改正她的想法呢?」

「那你現在認為可以改正她的想法嗎?」雖然她不清楚方怡宣的為人,但就她剛剛的觀察,她不認為方怡宣是一個會被別人改變想法和信念的人。

她太強勢,認為只有自己是對的,只相信自己。

「不可能。」他沮喪又無奈。「從我們剛才的對話,我清楚知道她眼中只有輸贏,沒有是非對錯,她是不可能改的。」

「既然如此,你還有什麼好愧疚的?」她點出他的盲點,不願意他繼續將那個女人放在心上。

「嗯,你說得沒錯,還是你旁觀者清,看得比我清楚。」他露出釋懷的笑容。

「走吧,我們去打贏這場官司!」

對於一個執迷不悟的人,他何須愧疚?

他會以事實來告訴方怡宣,邪不勝正的真理。

「……買彩券當天,我排隊想買彩券,但盧世豪卻制止我,不讓我買,結果我們發生口角分手,盧世豪隨即離開。我是在他離開后才用自己的錢買彩券的,那張中獎的彩券是我花自己的錢買的,跟盧世豪一點關係都沒有。」徐希夏站在法官面前,緩緩陳述事發經過,羅守正則坐在離她有大約一公尺的桌后。

「開獎隔天,在同事的起鬨下,我才想到我也有買彩券,拿出來對,竟然中了頭彩,結果卻被人也在現場的盧世豪強行搶走彩券。」

「她說謊!」盧世豪臉紅脖子粗,大聲嚷嚷。「她買彩券的錢明明是我給她的。」

「盧世豪,安靜!」法官敲敲手中的木槌,厲聲道︰「我還沒叫你說話。」

「徐希夏,你們怎麼會這麼剛好,就在那天分手?」法官質疑分手的時機太過巧合。

「法官先生,那時我跟盧世豪已經交往三個月,我們每一次的約會費用都是平均分攤,他經常借著約會的名義,帶著我吃遍各大餐館,但他每一次都會點菜單上最貴的餐點,卻替我點最便宜的攤平,而且每次都會說得很好聽,點不一樣的食物兩人可以share,但事實上,他點的那一份餐點,從來不會分我一口,而我的那一份,他一定吃得到。」徐希夏娓娓道來分手主因,平平淡淡,不帶半點火氣。

「我生日那天,他明知我不吃牛肉,卻點了最貴的牛排,而且更過分的是擅自作主幫我點了義大利面,因為那是價格最低的餐點,平均下來,我又替他多分攤了近一千元。」

「你、你胡說!明明那天你自己也同意點義大利面!」他慌亂又尷尬地試圖反駁。

「那是因為你已經代我跟服務生點餐了,我不想讓你難堪,只好再度吞下心中的不滿。事實證明,我的一再退讓,只是讓你的自私變本加厲。」就這一點,她一直在反省。

「都……都是你自己在說!」

「盧世豪,既然你一再打斷別人的話,那你現在開始說說你自己的辯詞。」法官依然面無表情。

「她生日那天,我們吃過晚飯後,經過一家彩券行,我想買一張彩券試試運氣,她說又不會中,幹麼浪費錢,不願意我去買,結果我們就當場吵了起來,最後我還是給她錢,要她去買。但我沒說彩券要送她,她卻佔為已有,我才會生氣地搶回來。」盧世豪這番話說得很順,一點都沒結巴,顯然事先排練過。

「既然沒要送她,為什麼要她去買?」法官聽出語病。

「因為我想說她那天是壽星,運氣會好一些,看能不能提高中獎機率。」他回答得很順。

「既然如此,她買來彩券后,你為什麼不當場把彩券要回來?」法官又問明其中的關鍵。

「因為我忍不住尿急,先去找廁所,結果人回去現場時,她已經拿著我的彩券離開了。」盧世豪立即給答案,顯然準備充足。

「羅哥,證人全部都沒來,只有尤玉蕙來旁聽。」剛從外面進來的林建成,後面跟著尤玉蕙,偷偷在羅守正耳邊小聲報告,聲音帶著氣憤。「我每一個都打電話過去,但他們都關機不接!」

羅守正一聽,側頭看向坐在另一旁的方怡宣,她給了他一個「自信又自滿」的冷笑,他立刻知道是她在搞鬼。

「……」我知道了。」他壓下心中的氣憤和惱怒。如果有人證,可以立即揭穿對方滿口胡言亂語,但現在少了最重要的人證,只剩下沒有聲音的監視錄像帶,必須多費些手腳,他要想想該如何善用物證,讓盧世豪露出馬腳。

「你說謊!」徐希夏從來沒有這麼生氣過!

盧世豪完全顛倒是非,說的全部都是謊言,偏偏他的話聽起來又沒有破綻,分明就是看過無聲錄像帶后,根據當時的狀況,將言詞都做出最好的編排,若非她是當事人,也抓不出問題。

真可惡,一定是那個女律師教他說的!

為了打贏官司,不擇手段說謊,這樣還有社會正義和公理嗎?

「徐希夏,安靜。」法官敲敲木槌,看著兩位律師。「雙方律師,有沒有任何問題?」

「法官先生,我有疑問想問被告。」羅守正舉手發言。

「問吧。」

「盧世豪,既然你說那張彩券是你拿錢要原告去買的,那彩券號碼呢?是你跟原告說的,還是計算機選號?」

「是……」盧世豪聽了心一慌,因為他跟方怡宣演練時,沒對過這個問題。他心虛地回頭看方怡宣,但看不出任何指示,只好選一個回答。「是計算機選號。」

「庭上,這裡有一張選號卡,是原告買這張彩券時親筆點選的。事實上,那張彩券是自行選號,不是計算機選號。」羅守正慢條斯理地拿出一個裝著選號卡和光碟片的封口塑料袋。「而且,我這裡有張彩券行所提供的監視錄像光碟,畫面可以證實原告在一旁親筆圈選號碼后,再交給老闆娘。」

「呃……我記錯了,是、是我跟她說的,是我選的號碼!」

「喔?供詞改口啦?」羅守正語帶調侃。「你剛剛說你要原告去幫你買彩券,是因為要沾沾她壽星的喜氣,是嗎?」

「沒錯,我叫她去幫我買彩券,就是要沾沾她壽星的喜氣!」盧世豪得意地大聲應答。

「是嗎?」羅守正露出一絲鄙笑,轉頭跟法官說︰「庭上,我這裡有個證人尤玉蕙小姐,她跟原告和被告都是同事,我想請她證實被告的話是否屬實。」

「可以。」法官點頭。「證人尤小姐,請上前說話。」

林建成輕輕推了臨時被叫出場、不知所措的尤玉蕙一把。「去吧。」

「喔,好。」尤玉蕙有些腳軟地站上前。

「尤小姐,麻煩你說明原告所主張的,被告強行搶走彩券那天的發生經過。」法官下達命令。

「好。」看到盧世豪無恥的嘴臉,尤玉蕙忘了緊張,義憤填膺地述說︰「開獎隔天到公司,大家的話題都在樂透上,尤其是那個幸運兒,更是讓人又妒又羨。一名男同事問徐希夏有沒有買彩券,徐希夏回說她有買一張,同事就說『你趕快對對看,搞不好是你中的喔』,結果盧世豪就說『她命中「帶賽」,不可能中的啦』,我們聽了都很生氣。而徐希夏一對彩券,竟然中獎了,沒想到盧世豪居然衝過去搶了彩券不放,硬說是他的,還放進口袋,佔為己有。」

「不公平!尤玉蕙跟徐希夏是好朋友,當然會替她說話!」盧世豪心慌意亂地大喊。

「被告,安靜!」法官的木槌聲有加重的現象。

「那天看到的同事都可以作證我有沒有說謊。」尤玉蕙狠狠地瞪著盧世豪,嗆道。「我不像某個人,只會說謊,顛倒事實!」

羅守正停了五秒后,才又開口問︰「尤小姐,你確定被告有說過原告命中帶賽,不可能中獎嗎?」

尤玉蕙斬釘截鐵地說︰「我很確定,辦公室的同事也都有聽到同樣的話。」

「謝謝,我暫時問完了,如果等一下還有需要,再請你上前回話。」羅守正結束證人的問話后,轉而問被告。「我想請問被告,既然你說原告命中帶賽,不可能中獎,為什麼又說要沾沾她的喜氣?這不是前後矛盾嗎?」

「呃……我、我只是一時氣話……」

「氣話?的確,分手的情人,確實不會有什麼好話。」羅守正突然又轉了個話題。「對了,我還想知道,你告訴原告要買的那六個號碼,有沒有什麼意義?」

「意義?哪、哪有什麼意義!」盧世豪的表情有些慌。「那隻不過是突然湧上我腦子裡的六個號碼。」

「是嗎?就原告跟我說過的,她親自圈選的這六個號碼是有意義存在的。」羅守正轉向徐希夏。「原告,請你告訴庭上,這六個號碼有何意義?」

「因為號碼根本不是你想的,當然沒有意義。」徐希夏露出不屑的冷笑,轉而面對法官。「法官先生,這六個號碼是我自己圈選的,因為那天是我生日,我慶幸終於跟盧世豪分手了,所以把那一天當作是我重生的日子,因此選了11、04、27這三個號碼。又因為羅律師當時見義勇為地保護我,我問了他的生日,他說是七十年七月二十九日,但由於沒有七十號,所以就以十七號代替,選了17、07、29六個號碼就是這樣來的。」

「你……這是你瞎編的!」盧世豪語氣很虛,但音量很大。

「你卻連瞎編都編不出來。」徐希夏冷冷地回嗆。

「庭上,我想知道,原告除了沒有任何意義的說詞外,是否擁有更有力的實證來證明被告有罪呢?」方怡宣站起身來,冷冷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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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神爺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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