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她吸了一口氣,決定沉著接招。「不嫌棄的話。」
她打開化妝箱,開始為秋紅上妝。
待閃雜人等走光了時,秋紅說:「見到我,你不訝異嗎?」
「是訝異。」
「不訝異的話,我會有點失望呢!」她閉上了眼,讓酈明緋把粉底塗勻,這步驟很重要,關係著之後彩妝的整體潔凈感。「還是對你而言,秋紅一遇上酈明緋,凡事都得失望呢?」
「你贏了不是?」
「你是指巴黎時裝秀的彩妝嗎?」
秋紅的皮膚狀況比起之前差很多,她現在可是個彩妝師了,怎麼更不懂得好好保養呢?「你想要就拿去吧!」
秋紅睜開了眼,美目透著陰狠,「你搞清楚,是我的實力勝過你而得到那個機會,別說得好像是你讓給我似的!」
「……隨便你了。」
「酈明緋,搶奪別人的東西很有快感吧?」
她的心抽痛了下。搶奪嗎?不,她不是!她真的不是故意的!
「當年我一直不明白你為什麼要這麼做,一直到我從你手中搶走了巴黎彩妝的機會,我才深刻的感覺到那種原本不屬於自己,卻強求得來的快感。那時我就在想,只是一個工作機會就這樣,那搶走你心愛的男人的感覺又是如何呢?」
酈明緋心漏跳了半拍,腦海中浮現景蘭軒的身影……
等一下!在不知不覺中她已經把景蘭軒當成是她的了嗎?他們才交往十天左右呢,她以為滋生緩慢的感情原來早不在她的控制內了,感覺像是水壩泄洪,水門一開才驚覺,來勢洶洶啊!
原來她早就心動,只是下意識的死不承認而已。
「幹麼沉默?嚇著了嗎?」秋紅冷笑。
酈明緋回過神,她嘆了口氣,蹙著眉道:「秋紅,搶走別人東西的感覺一點也不快樂,這是我的經驗談,對於我在喪失記憶時的作為,我真的很抱歉!後來我也把他還給你了,不是嗎?」
秋紅笑得更鄙夷了。「喪失記憶期間殺人放火就可以獲判無罪嗎?這就是我最不能原諒你的地方!你後來恢復記憶后,卻把喪失記憶那段時間的事忘得一乾二淨,你忘了你搶了成瀚,當然也忘了你愛過他、狠狠的傷害了我,像是什麼事也沒發生過的瀟洒的揮揮衣袖,快樂的和原來的生活接了軌,可是我呢?成瀚呢?他……是真的愛上了你,我默默的守在他旁邊,可是他不曾再回頭看我一眼……」
啊!她有多麼痛恨這魔女!如果可以,她真的希望她能夠遭到報應死掉!
可惡……死掉的人為什麼不是她!為什麼?
酈明緋垂下眼,在心中嘆了口氣。「我很抱歉。」
她……並不是如秋紅所說的,瀟洒的揮揮衣袖,快樂的和原來的生活接了軌。她恢復記憶后,的確有很長的一段時間忘了喪失記憶時的事,可後來她想起了,她想起梁成瀚的溫柔幽默,和他在一起的溫馨點滴,他們一塊堆雪人、裝飾聖誕樹,他吻她時的柔情萬千……她找回那些美好記憶的同時,也記起了秋紅的乞求、她的無助、她的傷心、她的僧恨嫉妒……
當她想起自己居然做過這種事,她簡直無法原諒自己,她難過、她自責,罪惡感像烈火般灼痛著她,然後她選擇離開美國回國,在她還是深愛梁成瀚的情況下。
如果連愛情那麼美好的事都是惡毒的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那麼無論愛得有多深,她都會拗斷自己的手,強迫自己放了!
之後聽說梁成瀚跟著醫療團隊到非洲,去了幾年,回國沒多久,因為一件歹徒持槍進醫院尋仇的意外,他……死了。
「抱歉?呵呵,不用了,當年我放下身段乞求你放手時你是怎麼說的?你說他是你的一切,要你放手不可能,不是嗎?既然這樣,你現在實在也不必多餘的道歉,而我也會貫徹我當年說的--我要你得到報應!你搶走了我最寶貝的一切,我也會讓你嘗到失去一切的痛苦!你的工作、你喜歡的男人……一切的一切!」
導演在叫秋紅過去排戲,她順勢起身走開,留下呆愣在原地、不知做何反應的酈明緋。
眼前一片黑暗,前頭似乎有微微的亮光,陣陣冷風吹拂,迷霧薄嵐輕揚,更顯氣氛詭魅陰森。
景蘭軒獨自走在前後皆不見任何人煙的道路上,夜風原本該是沁涼的,可因為氣氛過於「黑色」,毛骨悚然的感覺讓人不自覺的摩掌著雙臂,心也涼了起來。
後頭無預警的傳來不明聲響,他直覺的回過頭,然而除了黑暗還是黑暗,再轉過頭來,與他不到十步距離的前方不知何時佇立了一高瘦的身影。
那人背對著他,由衣著看來似乎還很年輕,約莫一百八十幾公分,和自己差不多高,手上拄著拐杖。
「這位先生,請問……」
男子聽到聲音轉過身,景蘭軒依舊看不清對方的臉,可由他的動作,可看出他是個盲人。拐杖慢慢的朝著景蘭軒的方向探索,他的步伐也一步步的接近……再接近……近到景蘭軒可以看清楚他的臉。
他冷不防的倒抽了口氣,「你是……你是梁成瀚!」
一想到他對他有如恩同再造,心底的那股毛骨悚然淡了許多。「梁先生,我一直想見見你。」然而他每靠近一步,梁成瀚始終與他保持同樣的距離。
正疑惑之際,梁成瀚似乎張口想說些什麼。
「什麼?可以大聲一點嗎?」
他逼近,梁成瀚就後退,他勉強聽出他說了「Apple」兩個字。
關係到酈明緋,景蘭軒也急了。「明緋?明緋怎麼了?」然而梁成瀚卻一退退得好遠,消失了。
「梁成瀚!梁成瀚!」景蘭軒大叫著他的名字,身子倏地彈坐了起來,他一怔,眼前一亮,發現自己是在房間里,他在作夢嗎?牆上的鐘指著六點十二分,他這才放鬆了心情的往身後的靠枕躺去。
夢裡面的那個男人是他一直無緣得見的梁成瀚,他沒見過他本人,可透過替他移植眼角膜、在醫學院時待他極好的恩師,他知道是誰捐了眼角膜給他。
他透過管道,拜訪了梁成瀚的父母,一有空就飛到美國探視他們,真誠的想代替梁成瀚盡孝。後來,梁氏夫婦送給他兒子的日記本,共有十多本之多。
梁成瀚一直有寫日記的習慣,即使他到非洲的那幾年依然不間斷。
之所以會想把日記本給景蘭軒,那是因為他們沒勇氣去看,就像兒子的房間他們一直沒去動過一樣,日記里也許有他未竟的願望,如果可以,在景蘭軒的能力範圍內,希望他能替他完成。
其中一本日記里黏貼了很多照片,因此特別厚重,而這便是他和梁成瀚、酈明緋第一次「見面」。
從日記中,他知道梁成瀚第一次在醫院見到酈明緋的心情,她因為車禍喪失記憶,由同情到關心、喜歡,隨著梁成瀚的心情轉折,他也對日記中那個性子時而倔強,時而頑皮,時而脆弱,敢愛敢恨的「小Apple」產生了好感。
可就在兩人情正濃時,Apple無預警的恢復記憶,且遺失了這段時間的記憶,他和酈明緋的感情劃下休止符。之後他就到非洲去了,這一去就是數年,即使在那幾年中,他還是常常思念著Apple……
在梁成瀚的日記里,景蘭軒和酈明緋相遇,他對一個素昧平生的女子起了好奇、興趣……這些感覺對他來說是有些荒謬的,雖說,這種心動的感覺很真實。
他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時候開始對Apple有興趣的,但他發現他會在日記里尋找著她的蹤跡,他渴望更加了解她、期待著她「出現」的片段,甚至若是梁成瀚沒提到她時,他會覺得失落。
所以他對酈明緋說,他喜歡她很久了其實並不是騙她。
只是想象成份高的對一個人心動並不會令他有貿然去追求的舉動,再說了,當年他也曾問過梁家夫婦Apple的事,但他們卻好像對她很不以為然,他們屬意的媳婦是個叫Rose的女孩。
這樣的「日記情緣」一直到若干年後,他在一家酒吧看到跳著佛朗明哥舞的冷艷女郎,那張臉似曾相識,是前幾天打翻他咖啡的長發女子?不,好像是一個問路的辣妹……然後他的心狂跳起來,他想起來她像誰了!她像Apple!
他在替她別玫瑰花時,看到她右耳垂上兩顆一大一小的紅痣,他記得在梁成瀚的日記里提過這件事,她真的是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