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第九章

蜜糖是女主人,所有人都是她的客人,所有人都有邀請她共舞,她實在沒有辦法一整晚陪在庄浩敏的身邊。

而庄浩敏,也是個十分知情識趣的人,絕不會令蜜糖為難。

就等於志輝,他也不可能一整晚和仙兒跳舞,他也要應酬貝茜、倩麗……她們,所以,庄浩敏和仙兒跳舞的機會也不會少。

舞會三點鐘結束,大家都疲倦了,回家的回家,回房間休息的,也各自回到卧室。

蜜糖梳洗更衣之後,才想起那一大束玫瑰花。她把花插好,看見花當中有朵特大的花,原來是人造玫瑰,裡面還有隻花紙包好的小禮物盒。

她想起庄浩敏的話,禮物中的禮物,心就不由得加快跳起來,好興奮呢!庄浩敏送給她的禮物。

她坐下來,慢慢拆開,裡面再有隻盒子,盒子內有個狗形狀的小瓶,揭開瓶一嗅,是香水呢!

男孩子,都喜歡送花、送香水給女朋友。

蜜糖雖然一向不搽香水,恐怕也該有個開始了。

她甜甜蜜蜜地笑了一陣。

打個呵欠,嘩!四點半,快天亮啦!她拿著香水瓶跳上床,還來不及把瓶子放好,便倦極睡過去了。

那幺一睡,竟然睡了十小時,醒來時,已經下午二時三十分了。

她連忙跳下床,洗臉、刷牙、梳頭,換上一件綠底白圓點娃娃裙,就到庄浩敏的房間按門鈴。

沒有迴音,難道庄浩敏仍在睡覺?

再過去按志輝的門,也沒聲響。但志輝就算考試開通宵車,也未試過超過十二點起床。

想必大家已在吃飯;或者,差不多吃完午飯。因為,已經三點鐘。

蜜糖連忙到樓下,到餐廳,餐廳只有康管家和兩個傭人。

「康管家,一屋子的人呢?」

因為今天是公眾假期。

「四小姐,你起來了!老爺和太太去出席一個慈善會議,大少爺回學校做實驗,三少爺送庄少爺去飛機場!」

「庄少爺不是又走了吧?」

「庄少爺回台灣去了,也是乘兩點那班機。四小姐不知道嗎?」

「他又像上次一樣,不聲不響的走了。」蜜糖喃喃的,心裡很不是味兒。

「四小姐,我給你開午餐。」

「不吃了!留待二少爺、三少爺回來一起吃下午茶。」

她懶洋洋踏步回房間,寧姐正在替她收拾床鋪:「我的那瓶香水呢?」

庄浩敏送的,那是留給她唯一的紀念品了。

「我放在梳妝台上,四小姐!」

蜜糖拿起香水瓶,欣賞了一番,心還是甜。突然看見瓶子有幾個英文字:小狗享用!

啊!原來香水不是送給她的,是送給趣趣的,真公平,人有花,狗有香水。

空喜歡什幺?根本就不是買給她的。

她把香水瓶放回趣趣放「化妝品」的抽屜,庄浩敏真好心思,連趣趣都想到。

她無聊,苦惱地來到後院,可不是去抱趣趣,她根本沒有心情嘛!

她坐在鞦韆上,無意義地,蕩來蕩去。

上一次,庄浩敏靜靜溜走,蜜糖完全沒有怪責他,只怪自己。因為,庄浩敏請她吃宵夜,她不去,回家搖搖手便回房間睡覺了。

她深信,庄浩敏原想告訴她,他第二天回美國去的。

但昨晚,她就不可以原諒庄浩敏。雖然,整個舞會,她不是百分之一百時間陪他,但,五小時裡面,她一共起碼陪他三個小時。有什幺話,不可以說呢?

當昨天收到他的花,蜜糖便一直以為,庄浩敏是為了她才乘飛機由台灣來。事前不通知,也是為了令她驚喜。

他是來祝賀她,替她高興的。

但是,他來,她不知;他走了,她也不知道,就不可能為她而來。

他來,有志輝接他;他走,又是志輝送他。只有志輝才知道他什幺時候來,什幺時候走,好明顯,他為志輝而來。

根本,可能是志輝邀請他回來。

他送花、送香水,送花是因為禮貌;送香水,是因為疼愛趣趣。

至於一大束花,因為富有,喜歡買一大束、一大束!

開心些什幺?不開心又為什幺?看人家一表人才,俊朗不凡,以為他沒有女朋友,真是白痴。

以為自己成長了,有頭腦。其實,還是十二分的幼稚!

她突然想起趣趣,她一直不想去看它、抱它,那為什幺?妒忌它有香水,而她自己沒有?

等會兒三哥回來,要不要也對他來個不睬不理?因為庄浩敏做一切都為了三哥。

人家十幾年的同學,二十幾年的朋友,感情好是應該的,妒忌些什幺?庄浩敏不對三哥好,也不會對你好,傻瓜!

她呼口氣,站起來,走到狗屋那一端,把趣趣抱出來。

「喂!」她拍了拍趣趣:「喂!小東西,有人送香水給你呢!」

「我們的好朋友——陳淑芬小姐。」蜜糖終於有機會做個介紹人:「我的媽媽寧太太!」

「認識了好朋友為什幺不請她回家玩?陳小姐,你好面善,我們在哪兒見過?」

「一定是在電視機上,寧太太,我以前是演電視劇的,我叫雲彩!」

「你就是雲彩!蜜糖,雲彩就是雲彩,怎幺又叫陳淑芬小姐?」

「我的合約完了,我已經不再拍電視,我現在已經不用雲彩的名字,陳淑芬是我本來的名字!」

大家叫了飲品,寧太太沒有停止過打量她:「辛辛苦苦才進入娛樂圈,為什幺又不再演戲?」

「我還有一個半月,就要去美國念書,一去四年,沒有辦法再演戲了!」

「你真的去外國讀書,和志剛商量好了,安排好了?」寧太太有點不快,志剛果然陽奉陰違。

「寧太太,我已經半年沒見過志剛了,連電話都沒有通過。」雲彩說著,鼻子一酸,有點控制不住,「我也很想念他,很想知道他現在怎幺樣?」

「媽媽,我和仙兒可做證人,這些日子二哥和芬姐姐完全沒有任何接觸,但我和仙兒卻和芬姐姐做起朋友來。」

「你二哥安排?」

「沒有。你知道二哥出名倔強,我向他打聽芬姐姐的地址,我和仙兒去探訪她。我們發覺大家很談得來,便做了朋友。」

「陳小姐出國念書的費用?……」

陳淑芬把自己的家庭、人物、背景,交代了一下:「我爸爸把小食店結束后,手上有一筆現金,想買第三層樓收租,又覺得近期樓價太貴。他老人家想把錢拿出來給我留學,但我沒有接受。老人家身邊留點現金保險些。我這次去美國,是去大姐家,替她帶小孩、做家務、燒飯賺錢念書。大姐反正要拿出一筆錢出來請人做家務,我去做,她更放心、安心!」

「這樣賺錢,又要上學念書,很辛苦。帶孩子、做家務,絕不簡單!」

「家務是難不倒我的,因為在家裡,一向家務都由我做,帶小孩我未做過,因此我買了許多參考書,此外,蜜糖又幫了我的忙……」

「蜜糖,你怎幫得來?帶小狗還要傭人幫著,何況帶小孩子?」

「媽媽,我當然帶不來,但我們有個同學,家裡開託兒所和幼兒中心。我介紹芬姐姐去做PARTTIME,我同學說她媽媽稱讚芬姐姐勤奮、努力、負責又清潔,想請她做全職。」

「哦!」寧太太又上下打量陳淑芬,對她有點改觀,不再那幺看不順眼:「如今,帶孩子也難不倒你了?」

「寧太太,現在只可以說,勉強可以應付吧!」

「你有沒有想過,你辛辛苦苦挨完四年,你仍然沒有條件嫁給志剛?」

陳淑芬垂下眼皮:「我看,多半會是這樣!」

「既然想通了,還離鄉背井,遠離父母去外國念書?」

「不為別人,念了書,始終是自己的。學成歸來,我可以找份較好的工作,供養父母,總算堂堂正正做人。」

「拍戲,也不是什幺見不得人的事!」

「但,在大多數的人眼中,演戲的人總是貪慕虛榮、好吃懶做。」

「芬姐姐才不呢!她不念書,可以去做廚子。」

「亂講!」寧太太搔了搔女兒的頭。

「真的,芬姐姐燒小菜,不知道有多好,簡直是一流水準!」

「你怎會知道呢?」

「我為什幺不知道?我和仙兒常到芬姐姐家吃飯,她燒的小菜,真是好味道!」

「唔!會做家務,肯燒菜,這個女孩子不會差到哪裡去了。」寧太太這樣想;然後問:「你會不會做釀牙菜?」

「我沒有做過這個菜,寧太太。但聽我媽媽提過,因為媽媽的外婆是海南人,有點名望……」

「媽媽,芬姐姐的曾祖父是清朝的一品大官呢!」

雲彩按了按蜜糖的手:「他們對吃比較有研究,我媽媽小時候,好象吃過了,我回家請教媽媽!」

「啊!原來是你媽媽會燒菜,不是你!」

「我媽媽喜歡吃好吃的菜,但她從小嬌生慣養,不會做家務,從小就是我負責燒菜。寧太太喜歡吃,我明天做好了,請蜜糖帶回去給寧太太。」

「帶來帶去就太麻煩,而且菜離鑊太久會不好吃。這樣吧,我就到你家吃!」

「媽媽,真的嗎?你肯到芬姐姐的家裡去嗎?」

「想吃好東西,哪兒都願意去……怎幺光說話?吃東西啊……」

三個女孩子都很開心,因為,這是一個好開始。寧太太肯到陳家,也代表她願意和陳家的人來往;以後,雲彩也有機會到寧家去。

寧太太肯去了解雲彩,她已經踏出了第一步,起碼不抗拒雲彩。

蜜糖想:她就快大功告成,功成身退了。

志剛也充滿希望。

「四小姐,聽電話!」

「誰呀?」

「姓庄的,相信是庄少爺!」

「說我出去了未回來!」

「糟糕!我說小姐在家!」

「你呀!」蜜糖接過電話:「敏哥哥,三哥回寫字樓去了,你可以直接打電話到公司去。」

「我知道,早上我和他通過電話,但我不是找他,是找你!」

「有事嗎?」

「我送你的禮物你看到沒有,喜歡不喜歡?」

「粉紅玫瑰花?我已經向你道謝了。」

「我是說玫瑰花當中的小禮物,你掉了是不是?」

「啊!香水,你是送給趣趣的,我還沒有問過它喜歡不喜歡,下次我問過了再告訴你吧!」

「你真會開玩笑!小狗怎會道謝?況且,香水我也不是送給它的……」

「你不是要我塗狗香水吧?」

「當然不是!你把香水塗在趣趣身上,你抱著它的時候,就香噴噴。我特地為你到寵物店去找,為你買的。」

「原來這樣,我倒沒有想過!」她一邊抱趣趣,一面拿電話。到樓上,替小狗塗了香水,果然香噴噴,狗的氣味消失了。

「果然很不錯,好香!」

「你用過覺得好,我買大瓶的給你。」

「你代我買好了,我叫三哥把錢還給你。」

「一點兒小錢也計較?我和志輝老朋友了!」

「你送給三哥,我沒意見。」

「蜜糖,你今天好象不大高興?」

「為什幺要不高興呢?沒有任何事令我不開心的。」

「我忘了你是開心果!」

「你那天很忙碌,來一天就走了,連你婆婆都沒時間去看?」

「是呀!第二天我和爹爹要去簽一張合同。志輝打電話告訴我,我覺得應該回來為你們慶祝一天,所以才回來一天。那天你開心嗎?」

「開心!只是想不到你走得那幺快,你還說訓練趣趣。」

「遲一些,答應過,一定會做,也總會有時間的。」

「又不知道還要等多久了!」

「也許不用等很久,我突然回來呢?」

「三哥都要上班了,沒有人陪你,你不會回來了!」

「回來看你不行嗎?你放暑假,反正閑著,應該有空陪我。」

「我有空,但,你會嗎?」

「你看看會不會!」

「呀!我忘了約好同學去看電影,改天再說吧!」蜜糖真的約好仙兒和淑芬,她差點忘記了。

今晚,寧太太還會到陳家吃飯,她和陳家兩老相處過,兩位老人家,雖然不是高級知識分子,也沒有豪門氣派,但好在老實坦白,對人真誠。一家三口,絕不是貪慕虛榮的人。

大家相處,勝在舒服。

陳老太說得好:「有時候,我也會想想,若有一天我富有,可以過豪華的生活。但,我不會迫丈夫去不擇手段賺錢讓我揮霍。我雖不富有,但我過得很快樂,我覺得已經很幸福。我嫂子常說我沒有大志,就算我不求上進好了!」

到過陳家之後,蜜糖找到一個機會替志剛說好話,她說:「媽媽,你見過芬姐姐了,你覺得她怎樣?」

「清秀美麗,不像個明星,有禮貌、尊重老人家,和仙兒一樣可愛!」

「這只是外表,她人呢?」

「坦白、老實,會做家務,具備了賢妻良母的條件,人也相當溫柔。我相信志剛喜歡她,就因為她千依百順,柔情似水。他喜歡小綿羊那一款!」

「我早就說過二哥眼光好,不會隨便看上一個人,能讓他看上的一定具備一切條件!」

「唔!你很了解你二哥!」

「我們一向感情好,自然有一定的了解。媽媽那幺說,你也喜歡芬姐姐?」

「我和她相處時日短,了解還不算絕對清楚!」

「但起碼你不討厭她?」

「討厭就不會!」

「你會讓二哥和芬姐姐繼續來往嗎?」

「我一個人也決定不了,那是你二哥的人生大事。況且,這次全力反對的人,又是你爹爹!」

「媽媽不喜歡演戲的,她現在已經不是藝人;而且,爹爹最尊重媽媽,如果媽媽肯替二哥說好話,爹爹那一關不難過。」

「你對這件事,為何如此熱心?」

「芬姐姐快要去美國了,如果她去美國之前,事情仍然得不到解決……那幺,他們四年裡面,不能見面、不能通消息,很慘的,我真怕二哥支持不住。而且,從二哥沒有偷偷和芬姐姐來往,便證明他言而有信!」

「志剛的行為令我滿意,你又代他求情,好吧!我答應和你爹爹說說去!」

「媽媽,光說說是沒有用的,時間一天一天近了,你要請求爹爹!」

「小東西,你不是要牽住媽媽的鼻子走吧?嚇!」

「媽媽,我怎敢呢?我在家裡又最小,要是真的這樣,蜜糖可就罪大了。」蜜糖忙耍手,嗲著母親:「我知道媽媽也很疼二哥,你不會眼見他因為得不到一個好女孩子就一生一世不結婚,那多可惜呢!是不是?」

「是了,你這幺一軟一硬,媽媽哪還有反擊機會?你的哥哥有你這幺好的妹妹,真是幾生修到!」

「兄弟姐妹,不是應該相親相愛嗎?」

「好吧!我就試試,求求你爹爹……」

寧太太前一天說好,希望第二天,大家能早點回來,她想和大家一起吃下午茶。

蜜糖沒出去,連志善也由學校回來。

大家一起在等寧太太。

「蜜糖,」寧先生忍不住問女兒:「你媽媽去了哪兒,這時候還沒有回來?」

「爹爹!我不知道,媽媽出去時,我剛在後花園跟小狗玩!」

「她到底有沒有約我們回來吃下午茶?」

「有呀!」

「你媽媽很守時,從來沒有遲到的紀錄。」

「總會有第一次的。」志輝說。

「沒有第一次,是你們心急,提早回來吧!」寧太太終於出現了。

「媽媽!」

寧太太一臉的笑容:「今天,我帶了一個客人回來;不過,不是普通客人,因為,她會是我們半個自己人!」

「自己人?媽媽,誰呀?」

「你們猜猜,我去帶她進來。」

大家露出奇怪的神色。

因為,寧太太並不喜歡故弄玄虛。

她終於帶了個女孩子進來了,後面還跟了仙兒。

「雲彩!」志剛低叫,臉興奮得紅了。

「我給大家作介紹,陳淑芬小姐,曾經叫雲彩,想必大家見過了。陳淑芬是老二志剛的女朋友!」

陳淑芬向每個人打招呼問好,所有男的都站起來,包括寧先生,雖他沒有熱情招呼,但臉上有點笑容。

「……怎幺還叫先生、小姐,叫爹爹、媽媽、大哥、三哥、蜜糖……」

「太太,還未正式訂婚呢!」寧先生溫柔的說:「我們兩個老的,還是暫時叫伯父、伯母吧!」

「伯父、伯母、大哥、志輝、蜜糖、仙兒,大家好!」

「你呀!就是斤斤計較!」寧太太瞧了丈夫一眼,又對志剛說,「你不介意淑芬今天坐在我旁邊吧?」

「媽媽,不介意!」志剛整個人輕鬆了,語調也可人:「謝謝媽媽!」

「淑芬、仙兒,坐吧!吃點心……」

寧太太看各人的表情:「大家有沒有發覺,今天的點心,和平時有點不同?」

「的確是有點不同,這些是小點心,就像小館子做的點心。」

「好不好吃?」

「也不錯!」寧先生咬了一口餃子,「平時難得吃到,比較有新鮮感!」

「喜歡吃就好,你們知不知道是誰做的?」

「媽媽最近學烹飪?」

「媽媽這年紀,應該享福了;而且,將來還會有三個兒媳婦。今天,廚子是休息了兩個小時,不過點心又不是我做,不要猜媽媽在外面買的。你們可知道,點心是哪一個做的嗎?」

「媽媽,我知道!」蜜糖和志剛同一時間叫出來。

「你們兩兄妹,誰說?」

「二哥說!」蜜糖是十分開心,「應該由二哥說的。」

志剛臉上更紅了些,寧先生再笨,也心中有數,他點了點頭:「志剛,說呀!」

「點心是淑芬做的,由於我和蜜糖吃過,所以,我們有印象。」

「真是淑芬做的?」寧先生點點頭,表示好吃。

「做得不好,大家多多指教!」

「現在的年青人,懂得做家務,又肯做的,已經很不錯了!唔!這芋泥酥餅香酥極了,不錯……」

這樣談談笑笑吃吃,氣氛似乎很融洽。

「淑芬,你的點心,我們都吃過了,今晚你留下來,試試我們廚子的烹飪功夫,提點兒意見。」

「好的!我留下來,但提意見就不敢了!」

「芬姐姐,你吃飽沒有?吃飽了,我帶你參觀我二哥的房間。」

「大家隨便談心玩樂去!」寧先生微微笑的說。

「這房子好美,蜜糖,你可不可以帶我到處參觀一下?」淑芬知道蜜糖想給她和志剛機會,但是,她卻顯得甚為保守。

「可以,二哥!你也一起來。」蜜糖招招手:「三哥,你代我陪仙兒,我一會兒就回來……」

志剛、蜜糖、淑芬,並排兒的在花園走著,三個人光走,沒說話,靜如深海。

蜜糖看看志剛,又看看淑芬:「你們干什幺?測量員,踱步看花園有多大?說話啊!兩個人,大半年不見,應該有千言萬語說不盡!」

志剛臉紅,淑芬更臉紅。

「新郎、新娘一樣!看樣子,有我在,你們沒法子交流了。剛才我要帶你到二哥房間,好讓你們一訴相思之苦,你又不肯。」

「一來,就躲進房間,太不顧大體。」兩個人不約而同的說。

「這就叫同聲同氣了,你們兩個做沉默的羔羊,我失陪了。」

「蜜糖,你去哪?」

「找三哥,仙兒玩樂去,你們兩個人好問。拜拜……」

寧太太陪丈夫回房間更衣。

「覺得淑芬這孩子怎樣?」

「不計較門戶、出身、背景,應該可以做寧家兒媳婦。」

「相當賢慧、嫻淑!」

「我也十分滿意志剛和她的態度,兩個人這幺久沒見面了,仍能保持禮節,不會一見面就勾肩搭背,有些甚至忘形地親嘴。我以為拍戲的人很隨便,想不到,她都很守禮。」

「夫妻終歸是夫妻。」寧太太笑了起來,「若然他們日後當眾親熱,我是可以接受的。時代不同,不能太呆板,但是,若是兩人飛撲過去擁抱;或像拍電影似的來個熱吻,我會接受不來。現在的表現就很好,至於他們久別重逢,暗地裡怎樣親熱,我就不管了。」

「可惜,他們當中,還有個我們的寶貝蜜糖兒。」

「你放心,蜜糖不是傻瓜;而且,她長大了,不是以前那個小迷糊。說話也有板有眼,道理十足,她已經懂得避忌。」

「偏她對情事不懂!」父親眼中的小女兒。

「也懂了呀!那天她還求我說若芬姐姐和二哥分開四年,不能見面又不能通消息,好慘的。」

「太太,你猜我們蜜糖和老二他倆一起,還是溜了出來?」

「保證她溜了出來,這小東西,剛才分明想為他們製造機會,還要帶淑芬到志剛的房間去訴相思呢!」

「唉!」寧先生是舒了一口氣:「又總算完成了一份心事了。」

「所以,偏見根本是害人的,凡事看表面也不對。」

「這一次,就多虧有蜜糖。如果她不理,不去努力,我們就害了志剛的一生幸福,對淑芬也不公平。」

「所以,我常說,蜜糖是上天賜給我們的一顆福星,每次家裡出了問題,一定由她解決。要是她不理,真不知道後果會怎樣?」

「她愛父母,又愛三個哥哥,一定不會坐視不理。我也感覺,自從這小妞出生之後,我們家更加順境了……」

蜜糖和趣趣,正在花園追追逐逐。

「蜜糖!」

蜜糖停了腳步,拍拍手,趣趣就來到她身邊,伏著不動。

「二哥,」蜜糖喘著氣,手上還握著個小皮球:「什幺事啊?」

「沒事,和你聊聊天。」

「芬姐姐呢?我們坐那邊,歇一會兒。」

她走過去坐到搖搖吊椅上,趣趣也跟著跳上去。

「她媽媽家有親戚結婚,她做伴娘。」

「你不陪她一起去?還陌生,媽媽說,你差不多半個陳家姑爺。」

「淑芬不想我去,她親戚家人多嘴巴雜,怕問題多,令我煩。」志剛坐到她身邊。

「芬姐姐對你真好,真體貼,連這些事情也為你設想周到。」

「我就喜歡她事事為我設想,總放我在第一位,又從不強我所難,或要我對她稍作遷就。我承認我有點兒自私,我喜歡我將來的太太,她愛我,比我愛她多一些。」

「何只有點自私,簡直是大男人得很。不過,我三個哥哥都大男人主義,其中尤其以你為首。你找到芬姐姐應該滿意,她常說,只要你快樂,她什幺都願意做。」

「這就是我愛上她,追求她的第二個原因。」

「一見鍾情呢!」

「不過,她令我鍾情的,並不是她的外貌,你不要以為二哥要求低。我是喜歡她的神情,一看,就知道她溫婉嫻淑。」

「芬姐姐不美麗嗎?」

「美麗,但也只是中上而已,不至於情牽二少爺。」

「嘩!芬姐姐還不算美麗,你簡直是要求太高太高。人家選過美又是明星!」

「跟你比,又怎算美?如果她算最美麗,那你實在只可天上有。連淑芬也承認,你比她漂亮許多。」

「會不會是討你歡心?」

「不會,淑芬的好處是為人十分坦白,她就覺得她和仙兒不分上下,起碼媽媽也這樣說。所以,我真是娶妻求淑女,不是貪她美色才變心捨棄仙兒。」

「你是不是真的很愛芬姐姐?」

「愛呀!除了她,我不會娶任何人。」

「情人眼裡出西施,你應該覺得她最美。」

「我是覺得,她在我心目中是最美的一個,但情迷當中,也要有點兒理智。事實是事實,不能太盲目,太不清楚,否則錯愛怎幺辦?」

「你對她已經滿意!」蜜糖遞了一杯飲品給志剛:「你們一起很快樂?」

「完全滿意,十分快樂,我們一起才一個星期,我胖了五磅,吃得多睡得好,又開心,你看得到的。」

「二哥,看到你現在這幺快樂,我就開心了。」

「我本來不再有淑芬,不再快樂,我和淑芬的幸福和快樂,都是你給我們的,我和淑芬都十分感激你。」

「二哥,好好的,為什幺說傻話?會嚇壞我的,我受不起。」

「你當得起,如果沒有你,爹爹、媽媽怎會接受淑芬?我們怎可以再見面,快快樂樂在一起?」

「我也只不過在媽媽面前說幾句好話,請她求爹爹罷了。」

「哪有這幺簡單,這大半年內,你為我們奔走,先和淑芬做朋友,來往了解;又在媽媽面前為淑芬說盡好話,介紹她們認識,再去求爹爹……你盡了很多力,如果我說你勞苦功高,也不為過,你叫我們怎樣報答你?」

「哎!哎!別嚇死我,你是我哥哥,我一定要你快樂。見你有麻煩,我坐視不理嗎?大哥有困難,我一樣會幫助他,那隻不過小事情罷了。」

「你幫大哥,夠膽識,夠勇氣,肯犧牲自己的興趣就夠了;但我就不同,蜜糖,我覺得我欠你很多,不知道該怎樣還?」

「你不用擔心,我告訴你吧!我最喜歡BB了,將來你和芬姐姐結婚,生個肥白的BABY給我和他玩,我已經很開心。」

「那是我們人生階段應該做的,怎可以算是報答?」

「我到底有什幺功勞?你們報答什幺?好了!你們以後多疼我就是。」

「那還用說嗎?你和媽媽,是我最疼的人,以後自然會更疼你。淑芬也把你當作親妹妹,但比疼親妹妹還深,因為你年紀小,得人喜愛。」

「那對我已經很足夠了。吃點心!」

「我和淑芬這個星期,到處找禮物送給你……」

「慢著!我幫助你們,就為了禮物?」

「當然不是,你什幺都有,還會在乎我們的禮物?我們只想盡一點兒心意,希望你完成我們的心愿,接受它!」志剛把一隻紅盒子放在蜜糖的手裡。

蜜糖打開一看,是只鑽石鐲子,蜜糖忙把禮物塞回去:「花錢買這幺貴重的首飾給我干什幺?你還是拿去送給芬姐姐吧!」

「你小心看看這鐲子,除了你之外,任何人都不可以佩戴。」

蜜糖聽他這樣說,好奇,拿回鐲子一看,那鑽石鐲子掛著小金牌,牌上刻著:「親愛的蜜糖兒,我們永遠愛你!」

下面刻著「志剛、淑芬」四個字。

「是不是?你的,不能轉送了,還是讓我替你扣上吧!」志剛接過鐲子,為蜜糖戴在手腕上。

「謝謝!」

志剛捧著她的臉,在她的額頭上吻了吻。

蜜糖心裡很溫暖,很感動。

「媽媽說,芬姐姐去美國時,你可以請假陪她去辦妥一切入學手續。」

「淑芬的確需要有個人幫她。她不單隻沒有去過美國,連單獨坐飛機出門都未試過,有個人陪她會好些……提起這件事,我又要多謝你,媽媽說,是你代我求爹爹、媽媽的。」

「你應該陪她的嘛!如果我第一次一個人出遠門,我也會不習慣;何況,芬姐姐有畏高症,怕坐飛機。二哥,別再說多謝什幺的,好婆媽。」

「不說、不說。總之,我們三兄弟,有你這樣的妹妹,是我們的福氣。」

「直到今天,我還未替三哥做過任何事。」

「幾年前你幫助大哥,我也想不到你會幫忙我的婚姻大事,將來誰想得到?」

「也有可能我會有求於三哥。」

「不會啦!正如大哥說的,你是我們的恩人,他說得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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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糖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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