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簿 我的愛情已擱淺
我愛了一個人很多年,掙扎過很多遍。感情那麼長,青春那麼短,我已經累了,禁不起再受傷。
從今天開始,我決定不再愛他。
我的名字叫徐愛潘。我住在這條巷子進去最後那棟公寓的頂樓。是的,我想你大概見過我。不過,應該不認得我。我不大和人來往。
你認得的或聽過的,大概是那個寫愛情小說的陳夏天。
大學還沒畢業,我把小說創作課堂上的作業寄到某家出版社,反正姑且一試,就這麼走上這條路。寫了幾年半生不熟的青澀愛情故事,乾脆豁出去下海寫情色,竟然寫出了點名堂。現實生活得不到的滿足,全都在書裡頭發泄。
英英是這麼說的。
胡英英。我穿開襠褲一起長大的爛朋友。
那是後來我才又再遇到她的。
在大馬路上。正是下班的時候。她在馬路的一頭扯著破鑼嗓叫我的名宇,全馬路的人全都回頭來看我,我想裝作沒看見都很困難。
英英以前臉皮就比較厚。現在也好像沒變多少。
遇到她的時候,我還與小游住在一塊,考慮接受李雲許送我的玫瑰……
當李雲許送我第六十九朵藍色的玫瑰時,給我這間公寓的鑰匙,我就搬過來了。
他三天送我一朵。
搬進公寓后,我在窗旁插著一瓶紅玫瑰。紅玫瑰傍玻璃窗夕的藍天,我想是最適合情婦的詩意的背景。
李雲許不會給我什麼結果,我也不要結果。他從不避諱在我面前漾盪他無名指上白金亮的結婚戒指,我看了也沒感覺,更不覺得刺眼。
小游罵我自甘墮落,英英說我自暴自棄。
我自己呢?
啊啊,太難回答了。
只是,當人情婦不就只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給對方溫柔的慰藉與安慰的嗎?不必掏心也不必擲情;也不用柴米油鹽抹桌子拖地板洗臟衣服臭襪子,想想似乎也沒什麼太為難的。
這樣真的沒什麼不好。我什麼都不想不必做,住在李雲許為我準備的金屋裡,讓他將我窩藏。
小游有好幾個禮拜不跟我說話。英英倒沒說什麼,隔兩三天就找我喝茶吃飯。
只那一回,她看到我擱在柜子里最底層蒙著塵埃的沈冬青的照片,發花的笑臉收起來,無言地對我搖了搖頭。
我的結繩記事,應該也有個盡頭了吧。
的確是該收拾的時候了。
我怎麼可以住在一個男人為我準備的屋子裡,膚受他身體的溫度,心中卻惦記另一個男人?
何況那個男人並不愛我。完全的不愛我。
從十七歲到二十八歲,我想,我這從一開始的一廂情願,應該已經夠了。
今天開始,我決定不再愛他。也不再去想他。
***
十一歲,高小五年級開始,我就收到男生寫給我的情書。不過,古詩舊詞背太多,我的性格受到浸染,漾了一種詩詞性的不切實際的傷感。我嚮往那種「一生的知己」,折心那種「死生契闊與子成說」的凄美浪漫。
因為古詩舊詞甚至那篇篇義正理直的古文章里,都沒有告訴我們,情到濃時,身體那自然對另一個軀體的反應渴求,只是給我們一種形而上的愛的靈魂。所以,我嚮往的,一直是一種精神性的愛戀。
即使是在青春期,對這一切有著憧憬,我心中所想的「一個輕輕的吻」,便是愛情的極致。
肉體的自然渴求被精神受到的制約浸染所扭曲,我發現我一直染有一種精神性的感情潔癖。
因此,從我十一歲到十七歲,甚至到二十七歲,我從沒有和男孩,然後男人正正式式約會過,並且親吻擁抱過。
當然,和人握握手、親臉頰,那是有的。但那是應酬。那是社交的界限。我一直不習慣和人有任何身體性的接觸。肉體與心理,一直與人有相當的距離,不喜歡別人接近。
我的身體,一直,是非常處女性的。
我當然不會告任何人,到處去宣傳。只有英英知道我的底細,笑我保守迂腐不正常。
古詩舊詞浸染的力量實在太強,一直的,我對感情的慾望一直大於多於對肉體的慾望。
我的愛情觀,一直是柏拉圖的。
我從來沒有想過去探索肉體的慾望,一直未曾好奇過情慾的開發。心中的愛戀,一直是一種形而上。
但十七歲那一年,英英將我拉到那個火車廂,第一次看見他,我就在心中愛上了一個人。
我不是相信一見鍾情。但我真的在看見的第一眼,連那人的性格喜好脾氣人生及體會經歷行事觀等,完全完全的不清楚不了解,就那麼喜歡上了。而且在心上一擱十數年。
英英說我是迷戀。自己在心中製造一個意象,然後把他——沈冬青,套在那個意象里,然後自己一個人在那邊發神經,一廂情願地在那裡自以為談著什麼凄美的愛情,其實連個屁都不是。
粗俗的胡英英。我聽不進去。
我只承認,我的愛情是懦弱的。
暗戀是懦弱的人戀愛的方式。
那也是我的愛情方式。
我一直那樣看了沈冬青兩年,從十七歲看到十八歲結束,高中都畢業了,我就要離開那個城市,我還是不敢開口對沈冬青說任何一句我對他的心意。所以一擱,才會擱了十幾年。
後來我想,當初如果我勇敢一點,大膽開口,主動追求,讓他知道;真不行,狠狠地被拒絕被甩掉,然後痛快地痛一場,今天我也不會這樣拖拖拉拉,始終拋卻不掉那影子,心頭的繩結也不會糾纏成一團吧?
一切,會完全變得不一樣吧?
後來,我真的說了,厚顏地做了。但太遲了。
那會演變今天這種局面的一切種種,早已成形。我一開始的懦弱,一開始就註定今天這種局面,這種結果。
但即使遲了,也是好的吧?否則,我一直惦在心上,擱在心頭裡,一直的拖拉下去,還要拖多久?
我只怕,到我七十歲時,手裡還握著他的照片,一邊追想一邊嘆息。
可是,暗戀是多少青春少女戀愛的過渡程序,許多人或多或少都會經歷。為什麼別人都會過渡過去,一兩年就太浪費;我卻在心裡一放十數年,連青春都耽誤?
英英說我傻笑我蠢。小游也認為我的愛情邏輯觀有問題。
當初的太純情,轉變成今天的自暴自棄?
我不想回答。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
沈冬青在省高教書,教英文。那時學期剛開始沒多久,天氣相當的熱,他總是,似乎是一種習慣性,穿著白襯衫灰長褲,絲毫沒有陳舊氣,十分有藝術家的氣質。但並不陰柔。濃如劍的眉,削挺的鼻樑,很男性的。
英英將我拉到那節車廂時,他就是那個模樣那副裝扮。
我站在那裡,忽然不能動了。手指顫抖起來。心臟控制不住地狂跳,跳得我簡直無法承受。
但他根本沒注意到我,更別說對我有笑容。
英英拉我過去與他攀談,我的舌頭不聽使喚,臉皮僵硬,開一朵花似的笑臉都覺得困難。
沈冬青紳士的,有禮貌,對我們主動的接近攀談,既不驚訝,眼神也沒有任何的騷亂,似乎是習以為常。
不管以任何標準,俗氣的、藝術角度的,沈冬青都是一個好看的男人。我無法光是以「英俊」來形容他。他的氣質里還多了一些什麼。直到現在,我還摸索不出的那什麼,像黑洞一樣筆直將我吸了過去,強烈到輕易抵消地表的抗力。
我就那樣一頭栽了進去。
完全沒有名目。
勉強要說,就是受了他皮相的吸引——因為,從開始,我根本就不了解他。一點也不了解。
自始至終,除了悄悄望他,我與他很少交談說話,更不用說約會來往傾訴心裡的話。偶爾撞見我的注視,他會回我一個禮貌性的微笑,除此之外,什麼都沒有。
整整兩年,我就一直是那樣,以那種懦弱的,沉默的姿態看著他。能記憶的,全是那老式火車嘈雜又沉默的喀咚聲響。
一切的甜蜜酸澀苦艾,全是我自己一個人在那裡胡思加亂想。
沒多久,英英就跟我說,沈冬青有女朋友。遠遠望見她。
可是我還是那樣看著他。
我其實不是一個害羞的人。但何獨面對沈冬青時會是那樣的懦弱?我的長相,我的外表,也不是那種文靜沉默婉約典雅柔順型的,我的個性也不溫柔,但為什麼?我就是沒有勇氣對他說出我心裡的話?
這是一個無解公案。至今我仍給不了答案。
英英說我是中蠱。我想或許真的是如此。
那時心裡夢裡全是沈冬青。白日里無法成全的,全到了夢裡相會。日記里密密麻麻的,全是那個高挺修長的影子。那原型,一直延續到我日後的小說及生活故事裡。
我也曾問過自己,徐愛潘啊,你究竟是種了什麼蠱,中了什麼的毒?為什麼遲遲釋放不了過去?
小遊說我發熱病。帶了一輩子的病根。
很多年後,我想了想,我也許只是對於愛情沒有足夠的勇氣。陷在那盲人的黑里,盲亂地追尋愛情那虛無的精神性。
十七歲開始到十八歲結束的無言的凝視,並沒有為一切劃下句點,而一直在我心頭延續,以各種方式在我內里燃燒,燒成各種酸楚苦澀的灰燼。
但很殘酷的是,在我自以為純情,為心中那苦澀的情愫哀怨生愁時,這一切對沈冬青來說,卻完全不關痛癢,一點意義也沒有,甚至沒有任何感覺。
他根本什麼都不知道——就是後來知道了,對他來說也是沒有任何意義。
我跟沈冬青兩個人其實根本沒有任何交集。我們的生活,我們的思考,我們的感情,其實其實根本連一點交集都沒有。甚至,更殘酷的,就是連相切也不曾有過。
事情一開始,真的,就只是我自己一個人在那裡一廂情願,製造一種凄美愛情的幻想。
要認清這一點,並且承認這一點,面對這個事實,是非常殘忍且殘酷的,並且難堪。那不只把我整個人赤裸地剝光,從裡到外用放大鏡仔細地檢視:也把我的思願及感情毫不留情地解剖開,一刀一刀地割開那蒙了霧的膜,無情地戳個稀爛。
沈冬青根本就不喜歡我。對我從來沒有感情的意願。
他是溫柔的,有禮,但也僅止於那樣罷了。
英英警告過我,我們不是沈冬青欣賞意戀的型,我們缺乏他戀慕的那款婉約及柔美。我沒有聽進心坎裡頭。
那當時,在搖晃的火車廂里,能看上他一眼,我就已經很滿足,沒有去想奢求太多。
高二那年舊曆年前,英英老爸倒了人家的會,漏夜搬家。那以後,就只剩下我一個人。
高三一整年,我只是無言地看著他。日記里依然密密麻麻。
畢業的那一天,我終於找他說了話。
好像很多年以後那樣,我找上他說了從前沒說的話。
然後我就離開我們的海邊小鎮。離開我的太平洋。
那不算流浪,而且一點都不浪漫。大學我念了五年才畢業,而且沒有把書念好。
每年日子過到底,濃濃的情愁就襲上我心頭。最怕冬天那細細綿綿,總是下著微微的酸澀的雨。
那幾年我斷續在學校打工,收了一些情書,也有一些人追求。可是我的心凝固了,青春再盛,還是那樣看它空白流過。
我試著分析自己,修的心理學課卻被當得十分徹底。到底我還是看不清自己的心。
二十一歲那一年冬天,打工的系館里一個學長辭職準備出國。平素我們還算友好,所以他央我幫他一些工作交接的雜務,我想也沒想就點頭。
燈火通明,夜也不算太黑,所以兩個人獨處我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對勁。然後,非常突如的,他竟將燈光打暗,我還在笑他的惡作劇,冷不防就那麼被抱住。
被箝得很緊,幾乎沒辦法呼吸。
第一次被人那麼碰觸,我都可以清楚聽見自己聲音里的恐慌。
學長是結了婚的。在我耳邊娓娓低訴說他一直想那麼做,已經想很久了。
他央求我不要掙扎不要抗拒,好好讓他擁抱一會兒。一會兒。一會兒他就會放。
於是,就那麼一會兒,我被一個男人緊緊抱在懷裡。
那以後,我再也不跟任何識與不識的男人在燈火通明或黑暗的夜裡獨處。
不管同性或異性,我都不習慣別人以任何方式碰觸到我。
好或不好,我大學到底畢了業。
我連典禮都沒有參加。畢業第四天,我的第一本小說出版了。
靠稿費過不了活。一家出版社收我當編輯。就在那裡頭,我認識小游,更且和她一同分租了一層公寓。
但我到底沒有在出版社窩太久。半年吧,我沒仔細算過。反正最後,我還是把工作辭了,專心寫我青澀的愛情小說。
老實說,我並不是太受歡迎的作者。我的小說里總嵌了一些教老編頭痛的意識型態的東西,太多形而上的垃圾。
「別忘了你寫的是愛情小說。」老編總是會這麼提醒我。「情節!情節!那是最重要的!
儘管如此,算我運氣,我還是有了一小群的讀者。那些人以不同的方式,與我有著相似的年少那種心情與沒名目的愁。
那幾年,感情寫太多,我想我性格里一直有種淡淡的哀愁。
二十六歲那年年中,我父母以非常平凡庸碌的方式,照生老病死那平凡的程序,就那麼擺擺手走了。從那以後,我就成了孤兒。
我爸不是會掙錢的人。生活在社會底層,大字都不識一個的人能掙什麼錢?所以,日子一直不是很好過。我媽常說,窮人是沒親戚的。所以,我一直,從來也沒跟任何親戚來往。
我有叔叔姑姑伯伯和舅舅,但我很少與他們打照面過。老實說,走在路上如果迎面來個相遇,我都沒把握我是否能認出他們的長相輪廓。人家不見得勢利,只是我們自己先築了殼。
孤兒的滋味如何?喔,我只能說自由。
這種「自由」其實十分的傷感。悲哀得教人難過。
當然的,我們是沒有遺產這回事。
生活需要繼續。我想了想,便放了手,寫起情色的小說。
那種東西好銷多了,看的人也多。我的稿費逐漸地調漲,一個人的日子也算過得去了。
這當中我聽說沈冬青結婚然後又離婚了。他一直在省高,像恆星一樣始終沒有移動過。我明知道他就在那裡:心裡一直在作夢,卻不知為什麼,始終沒有回去找過,不斷讓青春空白錯過。
為什麼呢?是否下意識里,我窮苦破落的家庭背景,讓我面對他時不自覺地感到自卑退縮?
愛情是有條件的。成熟一點以後,我想了許多。而除了這個,我想不出任何的理由。
就是那年年尾,我碰到了李雲許。然後,隔年春天,在車水馬龍的大馬路,與英英重逢。
一開始李雲許就不避諱他已婚的身份。小游警告我,我只是好笑,我對李雲許既沒興趣,有什麼好警告。但等李雲許送我第一朵藍色玫瑰時,我就笑不出來了。
我開始給沈冬青寫信。石沉大海,一直沒有迴音。
等李雲許送我第三十四朵藍玫瑰時,我終於、終於去找了沈冬青。
真的,他就像恆星一樣,亘古不變。
透過書信文字那種懦弱的方式,我到底讓他知道我這些年來心中糾葛的情感。
他對我露出一個愛莫能助、抱歉無奈的笑。他又結了婚,但很快又離了。可是那深邃的眼瞳,仍然沒有安放我身影的位置。
離開的時候,他仁慈地替我付了咖啡的錢。
其實,我不喝咖啡的。
我在東部海邊晃了數天,直到身上沒錢了,我才一身邋遢灰朴地回去。
我心中始終有個結,需要一個儀式來化解。
等李雲許送我第五十七朵藍玫瑰,我再一次去找沈冬青,站在他的公寓門前。
他的眼神沒有太多的波動,好像我當年曾見過的那種習以為常。
這一輩子,我第一次那麼大膽主動。我擁抱住他,仗著夜暗夜深,傳遞給他我心裡所有的悸動。
沈冬青吻也沒吻我。直接地拒絕了我。
不是他的道德有多高尚,也不是他對感情多忠貞。他直截了當地告訴我。而是我根本不是他喜歡那類型女孩,根本引不起他的慾望。
從臉蛋開始,到性格,到舉止,我就不是吸引他的那種慾望火源,催發不了他身體對我身體的慾望。
他說,很抱歉,他實在喜歡不了我。
我心中那儀式,於是始終就無法完成,永遠沒有一個結果。
我照常吃飯照常睡覺如期把小說完成。
等李雲許送我第六十九朵藍玫瑰,並且遞給我那大廈頂樓公寓的鑰匙時,我一句話沒說便接受了。
他什麼都幫我準備好了。溫柔又周到。
那晚上李雲許發現我身體那非常的處女性時,我從他眼神里看見那不可置信的表情。
我什麼都沒有解釋。
有什麼好解釋的?
半年多了,我二十七歲的晚春已經過盡了,李雲許的老婆終於找上門來。我一點都不覺得有什麼大不了。斷不斷,分不分手,我完全不在乎。
就是那時候,我才發現心裡最底層那依舊被擱藏的很好且完整的影子。
天啊!怎麼到如今!
到如今。
我怎麼能夠躺在一個男人的臂彎里,感受他注入我身體內的溫度時,心裡卻鬼魅似擱著另一個男人的身影?!
沈冬青都說得那麼明白了。我究竟還在戀眷什麼?!
應該是好好收拾的時候了。
所以我就離開了。
離開李雲許。離開青春少年那一段黯淡的過去。
其實這些年,我好幾次告訴自己要放棄,也想放棄。但拖到最後,即使明白被拒絕,還是拖一條糾葛的尾巴,始終盤亘在我心頭。
終於,我決定不再去愛他。
雖然,我想我也許不會忘記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