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倫常慘劇
華美藥房二小開弒兄案詳情。
觀察了幾天,並無跡象可以證明那個叫巫煦仁的記者曾經敲竹杠;金雄白的態度越發謹慎。敲竹杠固然不可;未敲竹杠說部下敲竹杠更不可。
金雄白每天晚上到報館第一件事是,拆閱讀者來信;這一天拆到一封信,既無稱呼,亦未具名,而且筆跡凌亂、點捺有勁,看得出是在一種憤怒的情緒下所寫的。
信上說:「華美藥房發生了胞弟殺親兄的兇案,如此倫常鉅變,索以社會新聞見長的平報一字不登!是否在華美藥房的銀彈攻勢下,你們也被收買了?你們得了人家多少錢?」
這一下,金雄白心頭疑雲大起,隨即找了巫煦仁來問,」華美藥房的事,」他說:「你知道不知道?」
「知道。」
「知道何以不寫新聞?」金雄白信口用了一句信中的話,」你得了人家多少錢?」
一聽這話,巫煦仁頓時臉脹得通紅,」社長,」他氣急敗壞地說:「這件事,如果我得了人家一毛線,叫我一出報館就讓汽車撞死。」
「不必賭咒,你看看這封信。」
巫煦仁將信看完,一臉的詫異,想了一下,然後開口說道:「社長要不要聽聽這件事的經過?」
「好!你說。」
「四馬路畫錦里口的華美藥房,社長是知道的;老闆叫徐翔蓀,他的大兒子,前幾天暴病死掉了。屍首車送同仁輔元堂驗屍所,經法醫檢驗結果,填了屍格,是因病而死,屍首由徐傢具領收殮。事實就是如此。不過,這話是同業告訴我的;我並沒有在驗屍所。既然信中這樣說;我再去詳細調查清楚,來報告社長。」
「好,這封匿名信你帶去好了。」
巫煦仁實在是被冤枉的,但心裡在想,倘無其事,讀者不會寫這樣一封不可能會有結果的信來。而且,果真因病而死,屍首當然送殯儀館,何必送驗屍所?再說同仁輔元堂是個慈善團體,經常收殮路斃的流民乞丐;只是附設的驗屍所,受法租界工部局監督而已。以死在公共租界屍首,要送到法租界這樣一個驗屍所去檢驗,情理上也很難說得過去。
於是巫煦仁先去找同業,重新探問,毫無結果;再打聽到徐翔蓀的長女,留德學醫,在辣斐德路開了一家濟華醫院,便興匆匆地登門採訪。那知剛一開口,就讓人推了出來,
「砰」然一聲,餉以閉門羹。
這一來巫煦仁益覺於心不甘,日夜奔走,不道線索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就在眼前;報館中有個同事,跟徐家有葭莩之親,托他一打聽,居然確有起事。
原來徐翔蓀以囤積西藥品家,十分殷實;他生有兩個兒子,長子已婚,生得少年老成,是個克家的令子,深得徐翔蓀的信任,在家庭、在店中,都是第一號權威人物。
次子年方20;父兄忙於囤積發財,疏於管教,成了個標準的紈絝,也是個標準的」火山孝子」,下午跳茶舞、帶出場吃夜飯;吃完飯送進場,一直到打烊吃宵夜。這樣,錢自然不夠用了。
徐家的經濟大權,握在老大手裡;老二要用錢,不能不問老大要,可想而知的,一回兩回,還則罷了;三番五次,臉色不免難看,於是齟齬日期,心病日深,吵起架來,話也就越說越難聽了。
在徐老二想,父親的財產,本有一半可分,此時要用,大不了記一筆帳,將來分家照算。而徐老大早期遲眠孳孳為利,掙來大把銀子,自覺一大半是他的功勞;老二不但不想一想創業維艱,也該動動手、幫幫忙,反而拿父兄的血汗錢去揮霍。這樣的敗家子,要不要氣煞?
即由於彼此的想法,南轅北轍,終於同胞手足之間,有一天發生了大衝突。哥哥罵弟弟沒出息,是討飯的命;弟弟指哥哥把持財產,思量獨吞。徐老大暴怒之下,出手教訓弟弟,一個要打,一個要逃;一個要逃,一個要追,由3樓追到2樓,看看要追上了,徐老二不免情急。恰好樓梯轉角處,有一把開進口藥品木箱用的小斧頭,徐老二抄到手裡,當頭一下。德國貨的斧頭雖小,鋒利非凡,這一斧砍在徐老大的天靈蓋上,頓時倒地不起,等家人趕來勸解,血流滿面的徐老大,已經魂歸地府了。
徐翔蓀得知凶訊,幾乎昏厥,驚痛稍定,想到善後。這一想又幾乎魂靈出竅,弒兄是逆倫大罪,不必查六法全書,就可以斷定是遇赦不赦的死罪。大兒子死在小兒子手裡,小兒子又要為大兒子償命,剎那間不可思議地變成絕後,真正叫慘不可言!
怎麼辦呢?死了一個,不能再死一個!徐翔蓀知道,這件事的關鍵在媳婦手裡。於是走到哀痛欲絕的」大少奶奶」面前;叫得一聲,彎倒雙膝,直挺挺地跪在兒媳婦面前。
他開出來一個請」大少奶奶」饒恕老二的條件,財產先提一半歸長房,其餘將來按股另分。此外,只要」大少奶奶」提出要求,能辦得到的,無不照辦。事已如此,」大少奶奶」就是心中萬分不願,也只好應允,不加追究。
雖然安撫了長房媳婦,但要瞞住這件事,問題還是很多。首先屍首一送殯儀館,傷痕顯著,殯儀館依照規定要報告巡捕房;那裡耳目眾多,就算殯館肯馬虎,亦必會有消息泄漏出去。所以屍首決不能送殯儀館。
不送殯儀館送何處?上海租界上,從無買棺材抬到家來盛殮之事;經至親密友商量,決定先送到同仁輔元堂驗屍所去驗屍;當然,這要費很大一番周折,好得錢多,居然買通了那裡的職員,弄來一具病死的丐屍,冒充徐老大,經過檢驗,順利過關,法醫在屍格上所填的死因是:「委系因病致死,並無別情。」然後就在同仁輔元堂棺殮,再移送殯儀館去辦喪事。
當時,有幾個記者在場,總覺得耳目難瞞;徐家便又分别致送紅包,都是來者不拒。
其實,駐在的記者,並不知道有此偷天換日,屍首調包的情形。收到了紅包,反而覺得奇怪,倒要問一問,何以如此」客氣」?
這一問起來,方知真相;而且知道事主是殷實出名的徐翔蓀,想想替他瞞這樣一件逆倫重案,而紅包只是戔戔之數,太划不來。但」得人錢財,與人消災」,不便翻悔;中間也有少數人表示不滿,無奈這件事擺不到杠面上去談,也就只好認吃啞巴虧,悶聲不響。所以各報隻字未登;除了徐家極少的關係人以外,外界並不知道有這麼一件駭人聽聞的兇殺案。當然,華美藥房上上下下的職工,每人都收到了」老老闆」的一個厚甸甸的紅包,是不消說得的。
《平報》的記者巫煦仁,窮數日之力,將真相細節,摸得清清楚楚;他的筆下本也來得,加以為了要洗刷自己,所以行文語氣之間,毫無隱諱。這篇特稿寫成以後,送到金雄白那裡,認為不論從新聞、法律、是非上任何一個觀點去看,都不能不發表,於是批了個」照發」;總編輯關照本埠社會新聞版編輯,列為頭條。
第二天一早,整個上海都轟動了!平報館門口擠滿了人,因為報攤上的《平報》一搶而光,有些讀者親自到報館來買報;也有些人是看了報來打聽消息的。報館電話不斷,更是件可想而知的事。
再下一天,各大報急起直追,連篇累牘都是徐家有弟弒兄的報導。這一來,徐翔蓀又要急得昏厥,托出人來四處打招呼;解鈴系鈴,第一個要找金雄白。
徐翔蓀托的是他的一個同行,中法藥房經理許曉初;由許曉初托一個金雄白的同鄉,而且有私交的章正范來疏通。
「徐家的要求是,希望不再登這條新聞。」章正范說:「我知道你辦報,從來不拿人家的錢;所以徐翔蓀跟我說:條子要多少,請金先生開口。我回復他說:金先生雖姓金;金條是打不倒的。而且他自己有爿銀行,金條也不少。不過,我希望你賣一個交情。」
金雄白早就知道,必有人來說情;答覆是早就想好了的,此時不慌不忙地答說:「此事我本無成見,不過,別家報紙已經登了。我們亦不便中斷;否則豈不是自己招供:此地無銀三百兩。如果能保證其他各報都不登,我也一定不登。」
這個保證,章正范如何辦得到。事實上,不登也來不及了,因為法租界警務當局,已經採取行動,由捕房律師向上海第二特區法院提起公訴;提到徐老大的棺材,開棺相驗,腦袋上斧痕極深,確系傷中要害致死。
接下來,便是徐老二被捕;徐翔蓀已下了決心,為了能留下一條根,不惜傾家蕩產要買次子的一條命。
徐翔蓀的銀彈攻勢。起先不夠強烈;後來又忒嫌過火,從法院到報館,鈔票處處送到,那知越送越壞,送得越多,消息的標題做得越大。事實上審判的過程,亦很戲劇化,更增加了新聞性;各報為了本身的銷路,對此大好題材,亦不容記者輕輕放過,無不加枝添葉,儘力渲染,因而連謠言都登了上去;不過最後加一句:風聞如此,真相不明。
當然,徐家所請的律師,酬勞是出乎一般想象地高;律師挖空心思,想出一個辦法,教徐老二裝傻,到得堂上,不管法官如何盤詰,死不開口,為的是可以讓法官援用刑法
「刑事責任」中,」心神喪失人之行為、不罰」的條文,宣判無罪。
這是如意算盤,第二特區地方法院院長孫紹康,以及承辦推事,儘管傳言鑿鑿有據地說他們受了徐家重賄,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判徐老二無罪;可是畢竟未判死刑、有期徒刑不多不少10年整。
牢獄之災不免,絕後之憂可解,徐翔蓀也就不打算替兒子上訴了。那知檢察官說好不上訴的,竟然上訴了!徐翔蓀得知其事,嚇得魂靈出竅,細細打聽。更覺大事不妙,原來檢察官是奉部長之命上訴。
司法行政部長本來是張一鵬;他的老兄叫張一麟,是袁世凱最親密的幕僚,但非洪憲勸進的」功臣」。等到袁世凱83天的春夢一醒,大限亦到,他亦就回到蘇州,息影林泉,不問世事。
抗戰爆發,張一麟想起日本人逼袁世凱簽訂21條的猙獰面目,新仇舊恨,交感於心;上書請纓,要組織一支」老子軍」。還做了一首詩,就現成的吳宮舊事作品句:「娘子何如老子軍?」傳誦一時,當然,只是佳話而已;蔣委員長命陳布雷寫了一封情文周摯的複信,謝慰勸阻,打消其事。雖有人傳以為笑談,畢竟對士氣是有鼓勵的。
這張一鵬與汪精衛是在日本學法政的同學,北洋政府時代,做過司法行政部次長;罷官以後,在上海掛牌做律師,以他的資歷聲望,自然而然地被選為上海律師公會的會長,而且一做做了許多年。
東南淪陷,他仍舊留在上海,從事慈善工作;頗得日本人的敬重,因而向汪精衛推薦他的這個老同學出長司法。汪精衛欣然同意,與繼傅筱庵出任上海市長的陳公博及周佛海商量以後,決定委託在《申報》掌權,而與張一鵬小同鄉的陳彬壧去勸駕。?
張一鵬自然不肯落水,而陳彬壧是想好了一套話去的;他?說:「重慶從事地下工作的愛國分子,有600多人被捕;日本憲兵把他們寄押鎮江、常州、無錫、蘇州的監獄裡面,不審也不判,性命都很危險。要有一位有肝膽的人出來,才能救得了他們。請他出來當司法行政部長,不是拖你下水;是請你入地獄。」
「佛曰: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張一鵬嘆口氣說:
「你3天以後,來聽迴音吧?」
通過徐采丞的秘密電台向重慶請示;得到的複電是由錢新之、杜月笙具名的,只有12個字:「請念令兄遺志,公病萬勿食冰」。所謂」令兄遺志」,是指已經下世的張一麟,暮年請纓殺敵一事;」冰」自是」彬」字的諧音。
「你看,不是我不肯吧?」
陳彬壧嘆口氣說:「公病萬勿食冰,晚節自然可保;不過那600多人的性命,恐怕難保了!」
張一鵬跳了起來,氣急敗壞地將蘇州話都急出來,」奴做,奴做!」他說:「不過,只做6個月,日腳一到捲鋪蓋,一日不多做。」
等張一鵬走馬上任,第一件事就是跟日本軍方交涉,釋放寄押在各地的」重慶地下工作人員嫌疑犯」;交涉大部分勝利,所以青年團的王維君等等,都能重獲自由。
張一鵬的第二件事是改革獄政,親自到各地監獄去視察,與犯人談話,訪求」囚」隱。那知竟因此沾到了專門傳染斑疹傷寒的白虱,不治而死;咽氣之日恰好是6個月、一天不多、一天不少、一語成讖,」捲鋪蓋」長行不歸了。
司法行政部的這個部長,是羅君強早就在活動的,儘管周佛海希望張一鵬一直幹下去,因而對羅君強不斷敷衍,總說」到時候該你的,一定還是你的。」現在天從人願,張一鵬一死,羅君強自然而然地補上了這個職位。
他喜歡弄權,坐上了這個位子,要他不干預司法,比緣木求魚還難;他又喜歡沽名,當司法行政部長如果只抓住司法二字,要博個公正廉明的」青天」名聲,是很容易的,眼前就是絕好的一個機會;他將承辦檢察官找了去說:「這案判得太輕了!你要提起上訴。」
檢察官也受到了輿論的壓力;但徐家知道關鍵是在他手裡,只要他不上訴,便算定讞,所以買了當時已很名貴的英國」套頭」西裝毛料;現成的」蓋世維雄」之類的補藥,自然還要極大的一個紅包,悄悄送到他家。」拿人的手軟、吃人的口軟」,正當左右為難之際,羅君強的指示,正好解除了他的困境,奉命唯謹,當天就向江蘇高等法院第三分院,提出上訴;同時託人向徐家打招呼,道是奉命辦理,身不由己。
於是第二審官司的難苦作戰又開始了。徐家在第三高分院鑽頭覓縫,卻是到處碰壁,因為不但分院長喬萬選,對羅君強唯命是從;庭長到推事,聽說此案上訴,出於奉命,亦多敬謝不敏。不過法院中人卻指點了一條明路,道是此人如肯幫忙,便可化險為夷。
此人非別,正是金雄白。指點的人說:「金雄白跟羅君強在參加汪政府籌備工作時,便在一起工作;而且住在一起。羅君強出任司法行政部長以後,屢次約金雄白擔任政務次長;金雄白認為不做官比做官舒服,因而堅辭。現在金雄白又掛牌做律師了;如果請他來當二審的選任辯護人,跟羅君強疏通疏通,還不是閑話一句。」徐家的」智囊團」認為此計大妙;第一審的律師亦全力主張請金雄白。可是該怎麼請呢?研究下來,找到一個很適當的人選」耿秘書」。
這個耿秘書名叫嘉基,字績之,江蘇松江人。他的父親是前清的外交官;耿嘉基從7歲起,就在法、比兩國讀書。學成歸國,一度在外交部做事;北伐完成不久,調任上海市政府法文秘書,專辦對法租局的交涉,與杜月笙的關係極深。松江是東南膏腴之地中的精華,耿家在原籍有數千畝附郭之田,富甲一方;加以他本人在煙土方面的收入,因而能使他盡情揮霍;歡場女子竟以曾獲」耿秘書」青睞為一件值得誇耀的事。
由於松江與上海接壤,那一帶以黃浦江作區分,稱為」浦南」;當地的」草莽英雄」以」耿秘書」作護法,為了便於跟李士群講斤頭,有意拖他落水。耿嘉基生性豪邁,樂於助人,認為能助鄉人,免於76號的荼毒,亦是一件好事。但他的身世、學養,與李士群自然格格不入。金雄白看出這一點,以過去的交情,將他介紹給周佛海,亦為」十弟兄」之一。但是他跟周佛海並不接近;李士群方面又不願意他跟周佛海接近,多方阻撓,結果弄成兩面不得意,有落水之名,無落水之利,但虛名猶在;徐家認為請」耿秘書」出來說情,金雄白一定不會不賣面子。
耿嘉基自己也覺得跟金雄白的交情,不同泛泛,不妨幫徐家的一個忙。所以打了個電話給金雄白,約他在勞爾東路1號,他私人組織的俱樂部中吃飯。
喝著酒漸漸談到正事,耿嘉基吐露了徐家預備請他辯護的意思,然後說道:「至於律師公費,以及其他任何費用,要多少,就是多少。這一點,我可以負責。」
金雄白笑一笑說道:「績之,你知道不知道,我為什麼掛牌?」
「我不知道。」耿嘉基說:「我原在奇怪,你也夠忙了,哪裡還有工夫來替人出庭?今天你自己提起來,倒不妨跟我談一談。」
「君強幾次約我當他的副手。我從無官癮;就有官癮,也不能跟他共事。讓他糾纏不過,只好拿律師招牌做個擋箭牌。這層道理你明白了嗎?」
耿嘉基恍然大悟,原來他掛牌當律師,是跟羅君強決絕的表示;照此看來,他當然不肯向羅君強低頭去說合官司。不過即使他不肯去說情,法院中知道他跟羅君強的關係,自然另眼相看;倘如維持原判,或者斟量再加一兩年,敷衍檢方的面子;羅君強看是金雄白經的手,一定也不為己甚。
這樣想著,便即說道:「雄白,我並不是希望你在合法辯護的範圍之外,去替當事人活動。我只希望你考慮兩點:第一、你是律師,合法承接業務,不必顧慮其他;第二、請你給我一個面子。」
「言重、言重!績之,我老實告訴你,已經有人看出來,認為我接徐家的案子最好;從中居間,想說成功了,好到徐家去表功。他們的話,沒有你老兄這樣客氣,說這件案子本是我揭發的,如果我不肯替他家辯護,徐氏血胤,因此而斬,問我良心上過得去過不去?解鈴系鈴,我如果肯挺身而出,不但是補過,也是積德。這話,我倒真不能不動心——」
「是啊!」耿嘉基急急又說:「我也想到這些話,不過不便出口。現在不談大義、私情,請你無論如何要幫忙。光只就事論事,徐家老二亦並不是非判死罪不可的。」
「這話很實在。第一審的律師過於弄法,今天這個結果,似巧而實拙;當初如果是我辯護,我絕不玩弄這種一看就是裝傻賣獃,反惹人反感的手法。」
耿嘉基聽他意思好像活動了,便興緻勃勃地問道:「那末,你是預備怎麼辯護呢?」
「被告如果當庭承認長兄動手在前,因為防禦過當,一時失手,既無預謀的證據,則誤殺罪充其量也不過判個無期徒刑。」
「說得是、說得是。」耿嘉基很高興地說,」好在被告始終不曾開過口;到二審叫他開口,照你的話說。」
「這是我的看法,並非建議。」
「那末,你有什麼建議呢?」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不,不!請你辯護——。」
「不,不!」金雄白也搶著說:「績之,你要替我想一想,案子是我首先揭發的;揭發以後,忽然掛牌做律師,而且同行都知道,我只是掛牌,幾乎生意都推出門的,如今就徐家這一案我接了。績之,請問你是不明內情的第三者,心裡會不會這麼想:這傢伙,原來他是有意安排的!」
耿嘉基語塞,楞了好一會,才問了句:「你能不能勉為其難?」
「人言可畏!績之,這件事,我只有違命了。」
耿嘉基再也不提這件事了。至於金雄白,任何案子可以不接;有件案子卻非接不可,因為當事人是周佛海的妻子楊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