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並封之議廷臣大嘩

8、並封之議廷臣大嘩

神宗的手札如何說法,王錫爵的密奏說些什麼,雖無文獻,亦可想像得之。在神宗,並封之議還算是對王錫爵「放交情」,則此時朝列有所質難,當然要責成王錫爵來應付;而王錫爵則「責無旁貸」,必定有所自辯,並堅持其原議,因而並封之旨如故。

於是廷臣大嘩,在朝房當面詰責王錫爵,大吵一架。其時有個庶吉士——會試禮部一榜、殿試午門一榜,此即所謂「兩榜進士」。進士中一大部分內用部曹,外用州縣;一小部分硃筆親點為「庶吉士」,入翰林院肄業,表示才堪大用,責其深造。到此地步,就被艷稱為「翰林」,可以公然言天下事。上書王錫爵的庶吉士名叫李騰芳,字子實,湖南湘潭人,萬曆二十年的進士。他上書宰相,不必如後世在信封上寫上「親鈞啟」的字樣,重重轉遞;亦不必顧慮不達宰相,或雖達而不得復,或得復而以「奉交下」字樣開頭,說些不痛不癢的話。他是赴朝房當面向王錫爵投書,王錫爵當場開讀。

讀不到數行,王錫爵就拉著李騰芳的衣服說:「大家都罵我,都未得事實真相,而我無以自明,所以我不服。像你所說的這番話,我受教。請坐下來,好好談一談。」

王錫爵如此動容,因為李騰芳說中了他的心事;而李的論列,亦確是讀書有得、深明史事的警辟之論:

聞古賢豪將與立權謀之事,必度其身能作之,身能收之,則不難晦其跡於一時,而終可皎然於天下。公欲暫承上意,巧借王封,轉作冊立。然以公之明,試度事機,急則旦夕,緩則一二年,竟公在朝之日,可以遂公之志否?恐王封既定,大典愈遲。他日繼公之後者,精誠智力稍不如公,容或壞公事、隳公功,而罪公為屍謀,公何辭以解?此不獨宗社之憂,亦公子孫之禍也。

「賢豪與立權謀」這一段話,是絕好的史論。古來忠臣,相度事機,非屈身降志、「晦一時之跡」不足以斡旋大局時,常不計個人榮辱禍福,毅然自任,如我在《華陽教主》中所記,立宋高宗的呂好問,即為一例。但終得以「皎然於天下」,實非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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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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