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8

Chapter 28

PK賽結束的那天晚上。我和丁一一起去了海化的大街上閑逛。

"去哪兒?"他問我。

"去哪兒你都要陪我!"我心想老娘PK贏了,多不容易啊,別管去哪兒了,就先繞著大街走吧,先讓我涼快涼快再說。

"好,我陪你。我又沒說不陪你。你需要我陪就當我說啊,要不然我怎麼知道呢?你要是讓我陪我怎麼能不陪你呢,你要不讓我陪我也不會硬陪你啊……"丁一那天晚上特別興奮,興奮到忘形了。

"Shutup!"我大喊一聲。終於,安寧了。"我想起來了我們要去哪兒,過來,跟我來!"我走過去,拉起了丁一的手。

夜晚的街道,街燈閃亮,因為少有行人,所以格外寬廣。

其實生活在城市裡的人,盡可以在這個時候閉上眼睛,把這裡當做一個現代化的大森林,一座水泥森林。

我拉著丁一走上太原北街,我們一起登上了太原北街的天橋。我告訴他,第一天我剛到海化的時候,就是在這條街道上給他發的簡訊。我告訴他,這裡能看到眾生顛倒的世界。

我讓他像我那天那樣,背靠著天橋的欄杆,慢慢地彎下身去。

他還就真配合著我,轉過身去,把手抓在了黑鐵的欄杆上,然後輕輕地低下頭去。我看到寥落的街燈下他抓在黑鐵欄杆上的修長的手指,我看到他倒彎的腰身,我看到微風輕輕地吹起了他的頭髮。

我問他,你看到眾生顛倒的世界了么。

他站起身來,沒有說話,只是猛地過來抱住我。緊緊地抱住我。

其實那個時候,他是這樣的心情——那天我讓他在天橋上看顛倒眾生的世界。他好奇我為什麼對那個只有小孩子才會玩兒的徒裝憂傷的遊戲感興趣。他便要自己試試探個究竟。所以他轉過身去彎下腰身,於是他便看到了整個浮華的都市飄浮在天空中。也就是那個時候他的腦子裡突然出現了一幅圖景,圖景裡面一個長發的女孩兒站在天橋上,手把著扶手,后彎著腰身,長發翻飛。他說,當這幅圖景出現時,他感覺什麼東西在猛烈地撞擊他的心臟。他說,他在那一刻開始理解我的聒噪的喜慶的大咧咧的性格後面隱藏的孤獨和憂傷。於是他就只想著要給我一個懷抱,他想讓我在這個擁抱裡邊找到我的港灣。希望我在擁有那個港灣之後,就不再需要在這個眾生顛倒的世界裡面尋找另一個眾生顛倒的世界。當然,這些他心裡的話,我是在很久很久之後才知道。

"你抱的我喘不過氣了,丁一。丁一,丁一,丁——一"在我的咆哮中他放開了我。我卻看到了他眼睛里閃爍的晶瑩。不知道為什麼,這個本來應該撒歡兒尥蹶子的夜晚,我和丁一特別傷感。

我說:"丁一,我唱歌給你聽。"

"好啊。"他說。

Kissme,goodbye,gone~toosoon

吻別我,太快離去了

Ididgiveyoumyheartcan'tdeny

不能否認曾交給了你我的心

Holdon,letgo,neversure

留下,放手,不能決定

Onlycanmakebelieveallthistime

這次只能說服自己去相信

Coffee,cigarettes,notmystyle

咖啡,香煙,不是我所愛

Pettyfacesaroundbutnotrhymed

周圍漂亮的面孔,不能與我協調

Don'tcry,can'tcry,Iwon'tcry

不要哭,不能哭,我不會哭

BewithyouIjustclosemyeyes

和你在一起我只需合上雙眼

SofaralwayIcanhardlymakeyoumine

在如此遠的地方我怎能令你屬於我

Solongthedayyouarealwaysonmymind

不論一天有多長,你總在我腦海里

Butinmydreamsnevertrytoholdyoutight

但在夢中我不曾嘗試抓緊你

Don'twantawarefindyouain'therebymyside

怕醒來你發現你不在我身旁

WhenIwakeuphopeyouwereherebymyside……

當我醒來希望你會在我身旁……

他又抱住了我,我也又緊緊地抱住他。我輕輕地閉上眼睛,然後在四片唇的糾纏中,我的眼前開了大朵大朵的花,五顏六色的,特美。

我心底在這個時候又開始祈禱了,蒼天啊,大地啊,有主宰命運的神靈么?如果有的話,咱在這兒定格吧!求你了,我把以前吐在你臉上的狗屎都給你舔乾淨了還不行么?

然而,可能沒有神靈存在。或者本來有,因為我挨著板兒地往人家臉上吐了幾泡狗屎把這個小氣神明給惹惱了。總之時間沒有定格在那個溫情的時刻。我繼續開始了日曆一樣的生活。過去就好像是撕掉的日曆一樣,連賣廢紙都不壓秤,特不值錢。所以我學會了往前看,在接下來的一段時日,擺脫了五十進二十的陰影,

這次PK我和小C都是一戰成名。這是一場高精尖水平的對決,海豚音對戰嘯音。而且這場PK賽中途上演的無間道更是平添了戲劇效果。媒體的一幫傢伙們樂了,這下有真東西讓他們發揮他們的本事了。不用諷刺某某的臉蛋不用評判某某的咪咪就能寫一個特多人想看的稿子。本土的娛樂盛事又一次驚動了國際,路透社又發了消息,說這次PK是美俄兩個超級大國在文化領域的巔峰對決云云……總之是看了之後嚇得你好像偷吃了肉包子似的直打嗝兒。差點兒讓我直接就登上了《時?菖》雜誌的封面。我心裡尋思,還是算了吧,我丟得起那個人還挨不起那個罵呢。也有某協會給我發出了邀請,說讓我參加?菖?菖論壇,還要和某個國家的總理合唱,我也給婉拒了。

你們不要認為我一戰成名就不知道自己姓啥了,所以就不識抬舉了。你們錯了,我這一戰成名之後我反而知道我林洛是一個什麼角色。什麼唱歌等著紅,放他的狗屁去吧!

怎麼說我也是這場PK的勝利者。但是這個比賽不是勝者王侯敗者寇。反而看起來小C的勝利更加的輝煌。《?菖代》的雜誌封面邀請我不成,她去了。?菖?菖論壇邀請我不成,她也去了。我這麼說倒是有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的味道,但是我林洛天地良心地發誓,真不是那麼回事兒。而是丁一告訴我,咱們現在擺正姿態,一步一步踏踏實實地往前走。他們這些輝煌來得快,爆發得燦爛,去得也快,收場得也荒涼。我信丁一說的這話,這回你們知道我為啥這麼冷靜這麼鎮定了吧?敢情我想撈個最大的。

自從上一次賽場上何雨那麼一哭,我們那麼一擁抱,我倆就變成了特別好的朋友。丁一再也不是梗在我們倆之間的一個障礙了。我倆甚至能夠在一起交流丁一了,對著他的缺點優點評頭品足的。看到這兒您也別太驚訝了,那些原來看上去挺雄偉的隔閡其實也沒什麼了不起的,不就是一個男人么,多大個事兒?何況人家何雨現在還有男朋友呢,就上次差點兒把丁一給歇了那個。何雨說那個人衝動了點兒,有點兒大男子主義,但其實對她不錯。其實有的時候怎麼樣也無所謂了,誰讓咱愛他呢?何雨每次說這話的時候眼神里都有一點兒無奈,但是我看到的更多的是蕩漾著一種光輝,特別閃耀的那種。

一看到這光輝,我就特鬱悶。這光輝讓我想起張建來了。

只有我們年少的時候才會有那麼奮不顧身的愛情。我相信這句話是一個真理,就和11=2那麼的真。

有的時候男男女女的愛情真的不需要那麼多的真東西。或者這話也不能這麼說,應該說男男女女的愛情里誰能分得清什麼真真假假?

有一類男的,他們油嘴滑舌油腔滑調,一副痞子樣兒,那樣的男的特容易俘虜小女生的芳心。有一類男的,朴樸實實簡簡單單的,嘴上的話少,卻什麼都替你著想,那樣的男的特別能讓那些穩重的淑女們傾倒。還有一類男的,帥得人間難得幾回淫的那種,特憂傷特沉默的,這樣的男的特別能讓那些認為自己漂亮得不得了的清高的女的翻船,打這兒,她們自己扮演起了那些曾經被自己傷到心穿孔的傢伙們。

而張建呢?是那種帥到人間能有幾回淫的處處為你著想的有著某種憂傷氣質的痞子!這是一個什麼概念?那就是男人中的極品。然而還不止於此,他有夢想。在這個單純的理想和追求越來越變成一種傳說變成一種奢侈在物慾橫流的社會裡,這樣的男的,哪兒找去啊?所以和他的那場愛情,是我的每一個細胞都參與的愛情。

我永遠記得在清晨的陽光里,他和我說過的話,他說,林洛,我們可以看到困難,但是我們不能害怕困難,我們也不能看輕我們自己,只要我們順著我們選擇的路堅持著走下去,即使我們不能實現我們的夢想,我們也能最大限度地接近那個目標,越來越近……

每次想到這裡,我便無法平靜地回味了。因為一想到這裡,我就有一種暴殄天物的刻骨銘心的痛。我總是想,在我終於踏上了夢想的征程的時候,那個在我最需要力量的時候曾經用自己的實際行動鼓舞過我的人,現在在做什麼呢?

……

其實我很長時間都不敢唱《lovingyou》了,那次PK的時候我都不知道自己怎麼就有了那個勇氣。我不是怕這首歌太難了自己發揮不好,而是害怕我唱到一半的時候自己會噎住。這首歌是唱給我最愛的人的。在那個PK台上,我是唱給丁一聽的么?我不能確定啊。然而我卻能夠確定,我曾經在張建的生日上在酒吧裡面給他唱了這首歌,那次我也說把這首歌獻給我最愛的人。那個時候我能確定,我就是唱給他聽的。

那天,我帶著他去我唱歌的酒吧,給他開了一瓶挺貴的酒。不是我的愛情太奢華,而是我感覺只有那樣貴的酒才能配得上他。我想既然是給他什麼,就要給最好的,就好像何雨說的,誰叫咱愛他呢。

我記得那天他的樣子,穿一件條紋的背心,外面罩著一件白色的襯衫,白到發亮,特別是走進酒吧之後在酒吧的藍色燈光下那間白色的襯衫就好像是夜光的一樣發著藍色的熒光。那件背心是我買給他的,那件襯衫也是我給他挑選的。酒吧的老闆知道我的大帥哥男朋友今天在這裡慶生,特別給面兒地送了一個蛋糕過來。還讓樂隊演奏了生日歌給他。那天他特別開心,整個兒的高興勁兒都寫在了臉上。他的手緊緊地抓著我的手,不時地用力握緊,他的那雙明亮的能溢出水的大眼睛就那樣地盯著我看,看到我害羞得低下頭去,他還會戲謔地說,林洛,你真漂亮。然後他的嘴角就會出現一個最完美的弧線,露出一個壞壞的笑容。我當時心裡想,老天啊,別讓我活了,讓我死了算了,就這麼在這個時候死!因為那個時候我就害怕有一天我就不是因為這樣的完美而陶醉了,而是因為這樣的完美屬於別的女人而痛不欲生。完美情人本身就是把雙刃劍。

輪到我演唱了,我掙脫他的手走到舞台上,我在這一天第一次在酒吧現場演唱了《lovingyou》。

SweetHeart

Ineverhavetoldyou

HowmuchIloveyou

HowmuchIcare

Lovingyou

……

當漂亮的海豚音噴薄而出的時候,舞台下面響起了掌聲。張建衝上了舞台,緊緊地抱住了我。在我的耳邊,他輕輕地說,林洛,我愛你。也就是那個時候,在舞台的燈光下,在人們的掌聲中,在無數的眼睛的矚目下,在《lovingyou》的音樂里,我在他的耳邊輕輕地對他說:"也許,你會有一天離我而去走向另外一個更加完美的女人,但是我要讓你永遠記得,有一個人願意盡她的所有來愛你,那個人就是我林洛。"他說:"不會的,林洛,你相信我,我就只愛你一個人,永遠。"

……

現在我知道了永遠有多遠。永遠就是從他愛我到不愛我之間的距離。

沒有來由的,可能因為他的眼睛迷人他的眼睛挺拔。沒有來由的,可能只是因為他說過一句讓你感動的話。沒有來由的,可能是因為他的剛毅的臂膀和溫暖的懷抱。我就愛上了他。因為一切都是沒有來由的,所以便無法搜尋這些蔓延著的一切源自何處,所以便無法根除。所以這些痛,就好像是風濕一樣,隨時都會犯出來又痛苦一陣子。

而何雨呢?這方面我挺佩服她的。她說,剛開始的時候她也是和我一樣,優柔寡斷。原來的愛人情牽別處,就找了一個愛自己的主兒掩耳盜鈴地過日子。後來發生的一些在她的口裡謂之說來話長的事兒讓她知道了,不能再這麼繼續過下去。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沒有誰看誰不錯就一起過日子的。該是我的我要奪回來,不是我的趁早放開。

我打心眼兒里佩服她。這才是烈女,一點兒都不摻假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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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摩爾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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