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句子的濃縮
(這個小插曲,發生在辰門被月緯「威脅」、熒惑與唐酸風打賭比箭之間的那個時間段,因為與主線無關,故未在正文中多加敘述。但,我手癢……)
為了讓唐松風乖乖被幽安鳥舔一舔,為了不讓「金尊」月緯找自己的麻煩,「水尊」辰門思量再三,決定施展自己獨一無二的魅力和熱絡到無人能及的粘功,動員唐家上上下下,誓要在月緯「興緻所來找人麻煩」之前,務必治好唐松風的色疾。
於是,唐宅這幾天……不、太、寧、靜。
宅院里,下人們經常可見一位熱絡又俊美的黑髮公子追著自家少爺。若不是他聲音朗朗低沉,下人們真要以為追著少爺的是一位漂亮姑娘了。
話說這一天,午飯前——
「唐大哥,松風大哥,你就讓我的幽安寶貝舔一下你的眼睛,好不好?我保證舌到色到,酸風知道了一定高興得跳起來。」
「……」唐松風面無表情地走,身後是面無表情的珀玉。
「別走那麼快嘛,我知道要去吃午飯,來了來了,不如這樣,咱們邊吃邊聊。」黑髮公子懷抱一隻色彩斑斕的「母雞」,三步一跳跳到唐松風前面。
「……」唐家也算熱情好客之人,無所謂無所謂……
唐松風面無表情地走著。
還是這一天,酉時——
「唐少爺,你就讓我的幽安舔一下眼睛,好不好?」
墨衫公子向左移開好大一步,繼續走路。
第二天,清晨——
「唐松風,讓我的幽安舔一下眼睛吧?」
下人見少爺面無表情出門,紛紛低頭打掃庭院。兩個時辰后,外出談生意的少爺回來,身後仍拖著那個熱絡的「尾巴」。
眾人聽那「尾巴」道:「喂,讓幽安舔一下眼睛,你又不會死。」
「……」
見怪不怪的下人沒再多看一眼,等到日頭下落,那「尾巴」公子再隨著自家少爺出現時,嘴一張,嚇得下人們撞樹撞桌又滑跌,更嚇得唐老爺瞪直了眼。
因為,辰門一手抱「母雞」,一手拉著唐松風的衣袖,振振有辭道:「我要舔你。」
原來,他叫了半天,關鍵字全被他省略掉——
最初是「讓我的幽安舔一下眼睛」,再而是「讓幽安舔一下眼睛」,三而成了「讓幽安舔你」,最後竟省略精簡到「我要舔你」。
唐老爺抖了抖鬍子,意味深遠地望向長子,語重心長道:「松風啊,你就……你就讓他舔一下吧?」
唐家長子奇怪地看了老父一眼,搖頭嘆氣:「爹,怎麼你也跟著湊熱鬧,我唐家坦蕩為人,怎可做這等丟人現眼之事!」
唐父被這一番義正詞嚴說得慚愧,不再勸說長子。
片刻,唐母進來,聽辰門大叫「我要舔你」,心捂胸口倒跳一步,驚懼地瞪著他搭在長兒肩上的手,美目眨動,突然回頭大叫:「來人,取我的弓來。」
「是,夫人。」
丫頭快步跑遠,唐老爺扶過夫人,奇問:「夫人啊,好好的,你取弓做什麼?」
「我要射了這不知羞恥的傢伙,敢在唐家公然勾引我兒子,活得不耐煩了。」撩起水袖,唐母頗有女中豪傑的氣勢。
「……」
唐父無言。
又過了一刻鐘工夫——
唐酸風提著一隻貨真價實的母雞跑來,「喂,辰門,讓這隻雞舔一下你的眼睛,如果它舔都沒事,我就相信你的幽安母雞不會傷害我大哥。」
「……」辰門一臉幽怨。
他們這根本就是蔑視他,蔑視他的幽安。
「來,試試。」雞嘴伸到他的眼珠前。
趕緊後退,他苦著臉道:「酸風,你這只是母雞,我的是幽安鳥,想我一千隻魅……」
「我知道,千魅扶風才能誕生一隻幽安鳥,它是稀世之寶。來,快試試。你不敢試,除非……」唐酸風瞪眼,「你騙我,它根本治不好大哥的眼疾。」
「不不不,不騙你,你不相信我,也應該相信月緯呀。它能治好你大哥,一定能。」辰門指著月緯所在的聚景樓發誓。
「那就試吧。」
冷汗直淌,趕緊擦兩把,辰門跳出危險圈。卻不想前有狼後有虎,才跳出唐酸風的母雞攻勢,卻又面對唐母的拔箭虛張。
嗚……他好苦,好命苦哇!
為了保住自己的寶貝,他只得大叫:「唐大哥,讓我舔一下,只舔一下就好。」
唐松風面無表情……
珀玉……也面無表情!
後記
這是玄怪小說、這是玄怪小說……
請在心裡默念三百遍,屆時,就算火眼金睛的人有懷疑有反駁有質問,念多了也就是了。所謂習慣成自然,潛移默化最重要,這就是最佳實踐之例。
如果——念了三百遍后,你還是不認為這是一篇「玄怪小說」……服了服了,我服了,請跟著我轉念——這是愛情小說、這是愛情小說、這是愛情小說說說說說說……
在你耳邊念上五百遍「說說說……」,就不信潛移不了。
看完這個故事,不知有沒有覺得月緯其實是比較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個性,月緯想要「酸風心甘情願又一心一意為他做任何事」,但實際上,是他為酸風做了任何事情,而且不知不覺。
月緯想要的,看似成功,酸風在最後不也追上來了嗎?其實不然(本人以為),在酸風的心裡,還沒到「肯定愛」那個程度,她只保證「能愛」上他,但什麼時候有「肯定」這個念頭,月緯就慢慢磨吧!
一個太聰明的男人,因為在其他事上用腦太多,畢竟在某些方面,情感或理智上會微弱一些,居劣勢一些。比如,愛情。呵呵(⌒_⌒)!
酸風的性子,唐母是最直接的促成者,但故事中對這個母親著墨不多,因為怕——怕寫得走火入魔,歪了道。不然,最後寫成「唐母教女」,百步穿楊、我射我射我射……不用看了,這不是言情小說,是射擊教案。
從來不認為風花雪月是多麼上不得檯面的事,我也喜歡收藏言情小說。如果在五六十歲的時候,我手中還能捧上一堆言情小說,那必定是我喜愛至極的作者之作品了。
寫故事,總希望自己能言之有物……呃,那個……「言」之有物,不是說非得指點一下東邊的江山、評論一下西邊的時政,或唾沫橫著飛兼球鞋豎著跑,只是想,創作是個非常主觀的東西,能夠讓讀者在翻看完作品后,不覺得自己浪費了時間,甚至享受到閱讀帶來的快樂,哪怕是一瞬,之於我,也是件非常非常快樂的事了。
愉閱,要愉「閱」呀!
謝謝……(^_^)
(PS:在你耳邊念上八百遍的「愉閱愉閱愉閱愉閱愉閱……」,就不信默化不了。有志者,事竟成。成不了……條條大路通羅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