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可是以後的日子並不那麼樂觀。他們到達池塘的邊上時,馬登和吉姆·莎伊把漁具裝上小船,開始橫穿兩英裡面積的小湖。這時天色已黑下來,他們還未到達對岸的小屋,藍色的天空已開始有昏黃的星星鑽了出來。吃過晚飯後,天氣突變。丹尼和法官兩個玩了一陣紙牌,然後走出小屋呼吸寧靜的夜空新鮮的空氣,才準備休息。
「明早準會釣到魚的,孩子,」霍爾登法官高興地說道。
可是丹尼疑慮重重地說;「不知道,法官。現在又改吹東風,看來要下雨了。」
「下點小雨算得了什麼?」老頭子不滿地說道,因為他還陶醉在悠閑之中。
丹尼還是引經據典與他爭論:
一旦東風吹
魚兒肯定飛!
可是法官喊道,「那又怎麼樣?水平高的人還是釣得到的。」
不過事實證明丹尼還是預言得很准。早飯時分下起了小雨,慢慢地下大了。雨下個不停,他們感到百無聊賴。就連經驗豐富的潘特·馬登也說不清什麼時候會有轉機。有一天法官突然問他:
「哎,這個時候看來你也心裡沒底。人們常說,『忽暗忽亮,石頭浸脹。』看來真的是這樣。」
的確雨水很多,日復一日地下個不停。有時候法官穿著雨衣垂釣半個上午,可是他感到實在沒有意思,因為魚也好像對天不前。琳達根本就不釣。她從來就不大喜歡釣魚,她喜歡在山頂處小池塘里下餌。
「我這個人只是天氣晴朗時才釣魚,」她承認說。「我喜歡坐在西風中頂著烈日垂釣。只有那時魚兒才最肯上鉤。」這些沉悶的日子裡,她一直呆在屋裡不露面。
她和法官以及丹尼大多時間呆在屋裡。琳達和丹尼想了各種辦法給老頭子開心。丹尼陪法官玩牌。他們用菱形薄荷葉和一塊乾淨的白木板發明了一種跳棋。可是法官堅持要把它們全部吃掉,他們才放手不玩了。他們海闊天空地扯著,丹尼絞盡腦汁編造著各種奇聞讓老頭子開心。法官有時瞪大眼睛看著他,他講的東西也實在難以相信。琳達一邊聽一邊笑,說他倆都是吹牛大王。當他們猛吹一通吹累了,琳達起身去泡茶。
可是她心裡很不安。由於整天呆在屋裡不能出去走動,法官越來越煩躁。他們一天天盼著天氣變好。他們開著玩笑,把每一場大雨戲稱為淋浴,後來乾脆不去管下雨不下雨了。可是屋裡很潮濕,牆上長了霉,火柴也擦不著。第二個星期的一天,快到半下午時,前所未有的大雨傾盆而下。
那天刮著東風,狂風卷著暴雨。飄飛的雨霧使湖面一片黑暗,雨點猛打著木屋的玻璃窗。窗子上全是水,外面的景物變了形。樹木只是模糊的影子,湖面好似一團霧,遠處的山巒全消失在一片薄霧之中。不一會兒,天空黑暗得就像夜晚快要來臨。
可是屋內燈火通明、令人舒適。琳達心不在焉地看著書,不時地抬起頭看看丹尼和她父親在那邊專心致志地玩牌。霍爾登法官算著自己的得分,開心地微笑著。
「只有兩點了!」他喊道。「小子,算了吧?」
可是丹尼反駁道:「算了?還有十五點,怎麼能算了?洗牌吧!」
法官格格笑著洗牌。他們墊著牌,墊到記分牌后,丹尼抽牌,翻過來一看是黑桃4。
「我要一對,」丹尼說著打出梅花4。
霍爾登法官為了穩得滿分,拿著Q、9、6、A。「十四點,」他說著打出Q。
丹尼數著:「二十四」,加黑桃J。法官大叫:「三十」;丹尼的A得三十一,又得兩點。
過了一會兒,法官得了最後一張牌,看了看丹尼攤開的雙手,以勝者的口氣大叫:「十五比六,四六二十四,得十二分。小子,你輸慘了!」
「還有張大牌,」丹尼糾正著指著黑桃J。法官憨厚地大叫道:
「你小子偷牌了!」
丹尼溫和地說,「這是我們在緬因州的玩法,叫做正牌反打,奇中之奇,閣下。」
法官風趣地大叫著,琳達很快來到他旁邊把手放在他的肩上。「爸爸,他把你贏了嗎?」她問道。「哎,他偷牌罷了。我從一開始就懷疑他不老實。」法官直爽地說著,好似這種人該死。琳達追問丹尼。
「丹尼,你說的奇中之奇是什麼呢?」她問道。「我不信你所說的緬因州叫做奇中之奇的那種動物。你是拿我爸開心吧?」
丹尼的眼睛閃著亮光,但語氣很嚴肅。「哎喲,琳達,」他斷言道,「在林地里,每棵樹后都有一隻。你不會不知道是什麼東西吧?」
「先生,請勞大駕講一講吧,我實在是孤陋寡聞,」她要求道;他若有所思地講著:
「好啊,我不知道該從哪兒講起。那就是你從來料不到的東西的化身。在它身上,你會發現所有情況與常理相悖。」他向霍爾登法官咧著嘴笑了笑。「法官,您的千金太孤陋寡聞了。你接著給她講吧。」
法官格格笑著。「小子,你自己講吧,」他反駁道。「她不會相信我講的話!」
可是琳達喊道,「等一等。水開了!肚子空著可不能聽你瞎扯。等我泡杯茶來。」
她父親表示同意。「我得喝點東西把這奇中之奇送下去,」他說道。
琳達在火爐前忙碌著,不無焦慮地看著他。她想,有時候他顯得很蒼老,是太疲倦的原因。她希望丹尼的神吹鬍侃能使他開心。她給他們都泡上茶,從鐵盒子里取出甜餅、糖和奶油。
「這種奇中之奇的動物嗎,」丹尼在他們準備好后,慢騰騰地攪動著茶,又講了起來。「哦,這東西還真不好描述,只有你親眼看見才會信的。它與世界上任何東西都不一樣。是最出人意料的東西,是你根本無法相信的東西。」
「再要些糖呢,丹尼?」琳達問道,「還是再加些奶油?」
「過會兒吧,」他對她講道。「我前幾天給你講過香子蘭。那東西只有三條腿,是現有的唯—一種三條腿動物。噢,這個奇中之奇嗎,它有五條腿。所有的事情都是倒著做,好像是生活在鏡子里。它的動作和反應全是反的。比如說它的脖子,只能往下彎曲。他抬不起頭來,離不開地面。如果你馴養一隻的話,兩英尺高的欄柵就可以圈住。它不吃草以及周圍能夠到的東西。不,先生。它最喜歡吃的是楷木叢的頂端葉子和嫩白樺等。當它要吃時,用尾巴鉤住拉下來就行。這種東西很重,像鱷魚一樣重。它把幼樹拉倒,滾上去把壓在前腿之間的枝尖啃個乾淨。你知道它有兩條前腿三條後腿。」
「是不是有點像個鹿?」琳達問。「再吃塊餅吧,丹尼。」
「有點類似,」丹尼承認道。「好的,謝謝。我拿兩塊行嗎?」
「全都吃了吧,」她興高采烈地催促道。他接著說:
「哎,還真的有點像鹿。它的茸尾是白的。可是鹿的茸尾在尾巴下側,只有跑動時才看得見。奇中之奇的茸尾在尾巴尖上,跑動時看不見。它們打架時,用前腿支在地上轉,用後腿踢。有幾隻在一塊打架時聲音好像有人敲鼓。你聽到過鵓鴣鼓。噢,這聲音比鵓鴣的鼓響亮得多。」
琳達點點頭。「可是其它的鹿是用角搏鬥的,也用前腳配合,是嗎?」她問道。
「不錯,」他說道。「我告訴你,這種奇中之奇的所有情況都是你料不到的。就像你想得勝的玩牌遊戲一樣,法官。你滿以為能贏得滿分的,其實不然,讓我給贏了。這就是這一帶的小夥子稱為奇中之奇的東西。沒有人不知道的。」他又提出挑戰,「再玩一局吧!你可能會贏的。」
可是法官決定飯前睡一會兒。丹尼和琳達離開他,到停船的地方去。
這時雨很小。他們走到能看見天空時,丹尼說,「喂,看來要晴了。有好跡象。」
她厭煩地說:「但願天晴。真有你的,丹尼,我想爸爸讓這連陰雨折騰得夠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