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里的眉筆
這樣的日子對巡警彼特來說,是輕鬆的,他雖然單獨一個人在郡立公園巡邏,但這樣惡劣的天氣,人們不會來公園,也不致發生什麼事。
天像是要落雨的樣子,偶爾吹起陣陣寒風。彼特例行公事地查看過公園裡的休息亭后,愉快地回到他舒適溫暖的警車裡。
中午的時候,他吃完帶來的午飯,用無線電向局裡報告說一切平安。
快到一點鐘的時候,有一輛汽車開進來。
彼特注意到那輛汽車的牌照是本州本郡的,汽車本身並不值錢,是一輛陳舊生鏽的佳寶牌汽車,在周末那種汽車裡通常擠滿惹麻煩的孩子。
他記住了那輛汽車。
大約一個小時之後,他再回到那地方。
那輛紅色佳寶老爺車仍然停留在小徑末端的小停車場,它旁邊多了一輛黃色小馬自達車,兩輛車裡都沒有人。
彼特心頭略感不安,對這恰巧停在一起的兩輛車感到奇怪。兩輛汽車太不相稱了。車裡的人可能也互不相識。這種事倒很有趣,但和他的任務沒有關係。
他繼續趨車向前巡視,咧嘴笑著。在這樣孤寂的日子裡,他必須想些有趣的事。
凱瑟琳很想獨自呆著想些事情。因此,當她看見那輛紅色老爺佳寶車停在小徑入口處時,她曾猶豫一番,小徑里像是已經有人在散步了,或許她該換一個地方。但是她喜歡。因此,她決定即使遇見另一個人也不在乎。
她開始沉醉在自己的感受里,沒有注意到小徑遠處有聲音。
當她在一個拐角處幾乎碰上他們的時候,她很驚愕。那兩個陌生人——可以說男人,也可以說男孩——一個穿紅色羊毛襯衫,另一個穿發亮的藍色夾克;在那兩件鮮麗的衣服上,是兩張滿是青春痘的臉和凌亂的頭髮。
在相遇的頭一刻里,她由於驚愕,最初的反應是恐懼和驚慌,接著,她退縮到一邊,離開小徑,進入矮樹叢,然後急急地跑開。
她儘快地走,偶爾邁開大步,希望仍是單獨一人。最後,她鼓起勇氣回頭看。令她驚駭的是,他們還在那裡,在她後面五十米的小徑上,兩張有青春痘的瞼都在咧嘴笑。
她繼續向前走,不敢再跑了。
在這個寒冷的日子裡,公園裡空空蕩蕩,又是在林中深處,沒有其他人影、外人也聽不見聲音的地方,有人在跟蹤她,她能怎麼做?他們發現她害怕他們,而他們正想尋尋開心,他們早就可以抓住她,但是,他們只是跟蹤她,嘲弄並欣賞她的恐懼。
她費了好大的勁兒才壓制住奔跑的衝動。她可以感覺到他們的眼睛在她身上、腿上、臀上不住地溜。
假如他們現在願意停止跟蹤的話,她樂意把皮包交給他們。
她想,是否該把皮包丟在小徑上,然後跑掉。她加快步子,心中的驚慌和恐懼加速,她的腳絆在一根突出的樹根上,倒在小徑中央。
那兩個人也停住腳步,他們已經縮短了她和他們間的距離。
她的腦筋在打轉,她必須保持冷靜——而且要勇敢。
她緩緩地從地上坐起來,對他們說:「你們要做什麼?」
他們互望一眼,聳聳肩。
現在,她把他們看清楚了些。他們大約十八或二十歲,沒有上學,也沒有工作,否則今天他們不會來這兒。他們是無賴、廢物,懶惰的人,不很聰明,卻很危險。
穿紅羊毛衫的向她跟前走了一步,只有一步。
她機械地、本能地丟下皮包,衝進小徑邊的矮樹林里。
本能使她繼續向前跑,跟蹤者的聲音更加接近。
前面是山坡,下面是一個平坦、灰暗、反射著灰色天空的池塘!
公園規則禁止游泳,除非想和蛇在一起,但現在她根本不猶豫。
凱瑟琳很會游泳,她不怕水,即使她不會游泳,後面有那兩個獰笑著的跟蹤者,任何對水的恐怖都會減少,何況池塘只有不到一百米寬。
她跳進水中,臉浮出水面,強有力地擺動雙腳和雙臂,一直游到池塘中央。
然後,她回頭瞧了一眼。
他們停在池塘邊,笑著凝望她。
她甩掉臉上的水,懶散地擺動兩腿,踩著水等候他們新的舉動。
他們聲音很輕地說著什麼,她聽不見。
她希望他們回到小徑,她可以從池塘的那一頭上岸,抄捷徑穿林子到最近的路。
水的熟悉感給她一種安全和希望的新感覺。她兩腳輕輕踢動著,雙手撥動水,靜靜地移到離他們更遠的地方。
穿紅衣裳的和他的朋友分開,繞到池塘的另一邊。她根本眉有逃開,她陪住了!
她第一次尖叫,那是恐怖和絕望的高叫,但是樹林——美麗友善的樹林,像道樹牆,把她的尖叫聲彈回。
她尖叫著,一直到肺部的空氣全部吐光。
她的身體下沉,水接近她的嘴,她必須再游到水面上來呼吸。
那兩個折磨她的人似乎沒有下水的意圖,他們似乎不是游泳健將。
天氣很冷,水更冷。他們有兩個人,可以輕易地把她困在池塘中,一直到她疲倦,願意投降。他們真的沒有下水沾濕的必要。
可是,她能浮多久?天氣好,她幾乎可以無限時地游泳,但是,現在,她已經感覺到冷水耗光了她的力氣。而且,雙腳還夠不到池底。
「嘿。」「紅衣裳」在說話。
她看見那張獰笑的瞼,頭一次注意到他的兩眼,它們沒有人的表情。「你遲早得出來。」他說。
「我們怎麼辦?」紅衣裳大聲問對岸的人說。
「等。」「藍夾克」說。
「紅衣裳」煩躁不安地玩弄池邊的軟泥。然後,他靈機一動,在手中捏了一個小泥球,揮動右臂,扔了出去。
泥球落在距她一米遠處,濺起水花,噴在她臉上。「紅衣裳」大笑起來,對他的朋友大喊:「嘿,練習打靶。」
兩個男孩開始玩新遊戲,他們從地邊挖起泥巴,揉成圓形,向那女孩頭部拋擲。他們邊扔邊哈哈大笑。
為了避開一次次攻擊,她必須潛進水中,當她再浮出水面的時候,兩個男孩都哄然大笑。
軟軟的黑色泥巴打在她的臉上,濺進她的雙眼,她的鼻子、嘴巴上全是泥土。她潛進水裡,用雙手洗掉泥巴,當她浮出水面時,他們高聲歡呼。
現在,她精疲力竭了,身體漸漸麻木。
「嘿,這裡有石頭!」「藍夾克」說。
他從陡峭山邊的岩石下挖出一塊石頭,試試重量扔了出去。
凱瑟琳麻木的身體驚慌地亂動。這種新的威脅是致命的。每次「藍夾克」一拋,她就潛進水中。
「藍夾克」同時撿起兩塊石頭,當凱瑟琳避開頭一塊石頭浮水面時,他的第二塊石頭已經朝她打來。她驚恐地吞著地水,覺得最後一絲力氣正從身上消失。
一塊石頭在她剛探出水面時打中了她的右太陽穴,血花從頭部爆出。
凱瑟琳現在知道,除非她投降,否則她會死掉。
她開始向「藍夾克」那一邊游過去,像狗在涉水一樣,動作慢而費力,很困難才保持嘴和鼻子在水面上。她朦朧地看見「紅衣裳」往「藍夾克」那邊跑。然後,他們一起站在水邊等候。
她的兩腳終於碰到水底,勉強能夠行走,最後,當水只高及腰部時,她倒下了。
他們扶起她,「她並不很美。」他們中的一個說。
彼特再次巡邏到小徑一端的停車區,他看見那輛紅色佳寶車和黃色馬自達車仍然在那裡。
他的手錶指著四點三十分。兩輛車在那裡有一陣子了。
他模糊地覺得不安,於是停住巡邏車,到那兩輛汽車邊。
兩輛車都沒有人,裡面也沒有什麼不平常的東西。為什麼他會有這種不安感?他不知道。他再瞥一眼兩輛汽車的牌照,都是本地車。
彼特點燃一支煙,倚在馬自達車上抽著。公園的四周很寂靜,只有風吹樹葉的聲音。
他希望那些人知道天黑公園就關門,他不想大聲吆喝他們,或者進去找他們。
他在碎石地上捺熄煙頭,回到巡邏車,繼續巡邏。
「嘿,達克,她怎麼搞的?」
達克不再獰笑,這使他看起來年輕,柔和,他的兩眼像兩塊灰綠色的玻璃,有一種奇異的神色。他終於說:「我想她是死了。」
「死!你是什麼意思?」
「你知道是什麼意思,她沒有呼吸了。」
他們站在躺在泥地上不能動彈的身體旁,面面相覷,他們自己身上也是又濕又臟。
杜爾站起來,不安地瞧瞧四周說:「我們走吧。」
「她怎麼辦?」達克提醒他。
杜爾煩亂地說:「我們還有什麼別的辦法?」
「傻瓜,會有人發現她的。」
杜爾咧嘴笑了笑說:「我們開走她的車,隨便留在某個地方,當人們發現她時,我們早就脫離干係了。」
「公園裡總是有警察在巡邏。」達克說,「也許有警察看見我們的汽車停在那裡,還有她的汽車。警察的記性好,他們會記下牌照號碼的。」
「我們怎麼辦?」
達克說:『得把她藏起來。藏在池塘里,呃?」
也許一個星期,最好是一月或一年,假如沒人知道池底有屍體,那麼,她可能永遠不會被發現。必須讓她沉入池底,一直沉落在下面,讓池塘里的魚吃掉她,這樣就不會有屍體,沒有屍體,就無法證明謀殺;即使能記住汽車牌照也沒用。
他們用手挖出許多石頭,把手都搓破了。
然後,他們把岩石塞進女孩的口袋裡。
下一個難題是把屍體放進水中。達克說:「得到深一點的地方。」
「多深?」
「四五米深,你不會估計嗎?」
他們倆誰都不會游泳。但他們知道,站在岸邊把屍體拋進池塘里,不會拋多遠的。因此,他們必須攜帶她進水,那意味著,他們必須脫掉衣服,穿濕衣服他們可能會凍死,而潮濕又玷污泥的衣服,可能會遭受嫌疑。
於是,他們脫掉衣服,凍得渾身發抖地進入冷水中。
才距岸邊五六米遠的地方,他們已經陷入泥中,屍體已浸在水中,石塊墜著正往下沉。他們沒有選擇餘地,他們放下屍體,然後大步奔回岸邊。
他們把衣褲被在潮濕的身上。
還有腳印。他們討論是否要弄掉那些腳印。
達克說:「腳印沒有什麼意義,有些腳印甚至不是我們的。反正隨時會下雨,雨會沖洗掉它們。」
還有女孩的皮包,他們在小徑找到皮包的時候,發現裡面有汽車鑰匙——它是他們所需要的。皮夾裡面有十六元,這些他們決定不該浪費。
其他東西都是廢物,都是些該除掉的,像梳子、化妝品、刷子、唇膏、眉筆等。
達克又跑回池邊,他抓住皮包的長帶子,高舉著用力拋進池塘中央。
在空中的時候,皮包口開了,裡面的一些東西掉出來,落在池塘中央,像石頭一樣沉了下去,除了一張黃色的化妝紙,還在漂浮……如同墳頭上的一朵雛菊。兩人看了一會兒,急急回到小徑上,漫步朝汽車走去。
時間已近六點,冬天天色暗得很快。
彼特懶洋洋地倚坐在巡邏車上,他在想,他是否該進林子里喊那些人出來。
他聽見了小徑上的腳步聲,同時看見樹林中有鮮艷的顏色——一紅一藍——漸漸接近,他如釋重負。
正如他早先所猜測的,是兩個年輕的無賴。
然而,真正令他覺得意外的是,他們分開走。穿紅衣裳的向「佳寶」走,穿藍夾克的向「馬自達』走。
「藍夾克」開始拉「馬自達」的車門,但打不開,於是將鑰匙插進匙孔。
彼特覺得不對勁。像這樣兩個傢伙開「佳寶」沒有錯,但他們分乘兩輛車來公園裡見面,就不對了,何況像穿藍夾克的傢伙,不像是駕駛一輛幾乎是全新汽車的人。
那個穿藍夾克的開門開得好慢,彼特側身過去問:「散步愉快嗎?」
那孩子旋轉身子,他的兩眼發直,臉上有獰笑:「什麼?」
「我問你,散步愉快么?」
「呃……當然……愉快。」短短的話,說得結結巴巴。
這孩子在發抖,彼特瞥一眼正在弄鑰匙的手。那手凍得通紅,但天還沒冷到那程度,那手是濕的,出汗嗎?不,孩子抖成這樣不會是汗,水弄濕的?可能是池塘的水。
事實上,這孩子到處都是濕的。
這個孩子必定在池塘里游過泳。公園裡是禁止游泳的。
然而,他沒有採取行動,因為沒有證據。現在,那孩子已經開了「馬自達」的門;正輕鬆地在駕駛座上坐下來。他的手在搜索座位下的調節鈕,找到它,往後推了一下,以便把座位放大一點,他抬起頭,仍然咧嘴笑著,關上車門。「佳寶」的引掣在怒吼,並且已經在倒車,「馬自達」也倒車,然後跟著「佳寶」車走了。彼特繼續站著,注視著兩輛汽車消逝。這時,彼特才真正領悟到剛才所看見的事情:那無賴把車座往後推。
彼特開始走向他自己的汽車,然後停住。調節座位並不能證明什麼,但顯然那座位不適合他……
那人個子可能比他小,一個女孩子?
樹林里還有另外的人嗎?
彼特開始向小徑跑,五十米后,他停步大叫:「這裡有人嗎?」
沒有回答,林子用沉默戲弄他。
他繼續跑。彼特不是年輕人,他太胖,不宜做這種事,但是,他不能停止。
池塘!他記起那雙濕襪子。他離開小徑,穿過樹林,下了斜坡。池塘就在這裡。
彼特一眼就看到泥濘岸邊的新腳印,不錯,那兩個無賴是來過這裡游泳——或涉水。瘋啦,在這樣的天氣里。在涼水中,不論游泳或涉水玩,都是講不通的。
這裡沒有女孩來過的證據,只有兩個無賴。孩子們氣盛,什麼事都會做。但是,汽車座又怎樣解釋?
彼特望著沒有漣漪的湖面。那裡有東西,現在他仔細地看,似乎是一張濕的化妝紙,或者是紙手巾。那沒有什麼不平常,人們經常在附近拋置廢物。
他在漸趨明暗的光線下,眯眼看到其他的東西。一個小小的黑黑的東西漂浮在水面,可能是一根樹枝。
他是瘋了。他只是一個公園巡邏警察,但一個警察要具有對人的細緻的觀察,尤其是對專門製造麻煩的年輕無賴。他討厭無賴。因此,他脫下鞋襪,捲起褲管,涉水進入池中。
他總算把那東西撈到岸邊,把它拿在手中,他看到的是一支眉筆。
他兩腳浸在水中,站了很久。一支眉筆漂浮在孤寂的池塘中,當然,這種東西一定屬於女孩子。它是木製的,它會浮——但漂浮不久。
彼特警官回到他的汽車旁,用無線電和值班副警長聯絡。
「也許你最好先查那輛馬自達。」他提議,「號碼JO-一五七八,我很有興趣看看車是誰的。然後,查查紅色佳寶老爺車,一九五九年的,牌照號碼WY-二O三三五四。」
「彼特,」副警長打岔說,「車主犯了什麼罪?」
「在公園裡游泳。」
「游泳?」
「罪名當然就是這個!」彼特吼道,「在他們逃跑之前逮住那兩個傢伙,好嗎?以游泳的罪名拘留他們,一直到我放乾池塘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