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1
街東京中央電車線,由市區朝八王子方向,從三鷹,一過武藏境,到了武藏小金井站,便能望見武藏野的全貌。這兒是奇特的丘陵地帶,有高丘,也有低洼地。雜樹林和柞樹林一直延伸到遠處。
隨著東京人口的膨脹,這一帶住戶也多了起來,相繼建設起公寓和公團住宅。田野上,近代式的建築物和草屋夾雜在一起。
農家的四周大多有防風林,林中新瓦房代替了古老的草屋。
農民們紛紛賣掉部分土地供市民們建立住宅,地價飛漲。農民無法抗拒宅地的侵入。
三月底的某一天下午,武藏境車站以北二公里的地方,也就是武藏野森林和圍野之間,有四個漢子在活動。
從車站方向向北延伸的一條小道,到了這丘陵地帶已望不到它的盡頭。
早春的下午,風和日麗。開了凍的紅土非常鬆軟,嫩草散發著青香味。
一個穿西裝的胖子好象是土地的買主,另一個穿勞動服的瘦子是賣主。還有二位也穿著西裝是土地測量員。一個扛著紅白色的測量桿在麥田中間走來走去,另一個不斷地在測量台上的圖紙上劃線。
穿西裝的胖子十分滿意地來回走動。他的腳突然停住了。
買主彎下腰凝視土地,這兒是麥田的盡頭,旁邊是尚未耕作過的草地。
「喂——」他吆喝測量員。請您過來看一下,就這地方土堆得很高,而且特別鬆軟。「測量員也許累了,懶洋洋地扛著紅白色的測量桿走過去。
「是啊!是有點兒怪。」他的視線落到那堆土上。
這兒土色與別的地方不同,好象攙了新土。兩人詫異地凝視了一會兒。
「什麼?」土地的賣主,那個四十多歲的農民隨後跟過來。
胖乎乎的買主指著地面說:
「小田君,您瞧這兒是不是有點兒怪?」——他問這位土地專家。
農夫盯住這堆土。
「唔。是有點兒不一樣。奇怪。」
他走過去用腳踢了踢,這堆土鬆軟多了。
那土色不同的部分大約直徑一米,呈圓形。個別地方用草蓋住,腳一踢就落下來。這草是掘地時帶著的,呈枯黃色。
「或許有什麼東西埋在裡面,挖挖看。」農夫說罷,發現自己沒拿工具,把目光落在測量桿上。
「借我用用。」
「大叔,可不要弄髒呵,怪膩煩人的。」測量員擔心地噘起了嘴。
「呃,沒事兒。」
三人瞅著這堆土,農夫用測量桿來回地撥弄。土一層層地剝落,一股說不出的臭味迎面撲來。
農夫拿著測量桿倒退了一步,那三人的臉色立刻變了。
「是不是埋著死人?」那胖乎乎的買主眼睛瞪得滾圓,盯住農夫的動作。而鬍子拉碴的農夫沒有勇氣再去撥弄土,那厚厚的嘴唇刷白刷白。
「臭死人了!」測量員喊道。使人窒息的臭味越來越強烈,四人一溜煙跑到了麥田中央。
「這可了不得,得馬上報告警察。」
農民說話的聲音都發抖了,他一騙腿,跨上停在道旁的自行車往南去了。因為心慌,差點兒踩了空。
到了派出所,頭髮花白的巡官從桌子前探出身問道:「什麼?埋著死人?也許弄錯了吧?或許埋著死貓,死狗的。」他用猜疑的目光瞅了農夫一眼。
「太臭了,簡直不敢靠近,我總懷疑是死人。老爺,不信您親自去瞧瞧。我可不敢挖它。」農夫懇求道。
「真的嗎?好吧,那麼我們一塊兒去看看。」巡官站起身來,從裡邊拿出一張鐵杴,跨上了自行車。
農民在前面帶路,不到五分鐘,麥田中央的二個人迎了出來。
「老爺,在這邊。」測量員指給巡宮看。
來到這兒,巡官也聞到了乘著早春的暖風刮過來的臭味,這才有所醒悟。不過,早早報告了警察署,萬一挖出來是只死貓或死狗,豈非鬧笑話?老練的巡官只得提著鐵鍬鼓起勇氣向現場走去。
巡官屏住呼吸將鐵杴插進鬆軟的泥土,一點也不敢亂動,仔細地挖。每掘掉一層土,氣味越發難聞。當鐵杴下的泥土中露出一隻腳和黑色西服時,在後面觀看的四個人不由地一齊喊了起來。
早春柔和的陽光照在剛接觸空氣的灰色的屍體上。
2
警視廳偵查一科科長前島按到武藏野警察署的報告后,帶領數名偵查員和鑒識科員驅車趕往現常現場在遠離國營公路的小道上,只能通行一輛中型車。
偵查員總動員,小心翼翼地把屍體從泥土中挖出來。鑒識科員立刻給屍體照了相。
當屍體全部挖出來時,眾人不由地掉過臉去。死者的面部已開始腐爛,貼在臉上的黑髮沾滿了泥土。原以為死者穿著黑色西裝,其實那是腐爛不堪骯髒的襯衣和褲子,赤著腳沒穿襪子。臉部爛得象鬼一樣,看不出相貌來。
「太殘酷了。」偵查員們站在屍體跟前說道。
鑒識科員根據屍體腐爛程度估計道:「死後兩個月了。」這個結論與後來R大學附屬醫院解剖時解剖醫生的意見是一致的。
除頭頂部的打擊傷外,其他部位未發現外傷痕迹。解剖時發現頭蓋底骨折,這是致命傷,兇器似乎是鈍器。
受害者三十歲左右,中等個子,不胖不瘦,營養狀況良好。
從手指看,不象是從事體力勞動的,而象坐辦公室的職員。牙齒健全,無齲齒,也沒有留下治牙的痕迹。遺物只有隨身穿的襯衣和褲子。褲子經過仔細洗滌,鑒定為深藍色的軋別丁,不屬於上等料子,襯衣是普通府綢,也不是高擋品。
總之,估計受害者是個小職員。
受害者死去已兩月了。他既然穿棉毛衫褲冬服,兩月前的一月下旬,肯定是穿大衣和上衣的,但此刻未發現大衣和上衣。是兇犯為了掩蓋受害者身份拿走了呢?還是先剝掉上衣和大衣才幹掉他的?褲兜里空無一物。
偵查隊員再次仔細地搜查襯衣和褲子,一般在襯衣領子上和褲腰上都有洗衣房縫的記號,但這些記號都被拆掉了。
第二天早晨,報紙作了這樣的報導:
「警視廳認為這是一起有預謀的兇惡殺人案,決定武藏野警察署設立偵查本部。由三木警部擔任本案的偵查主任,立即開始行動。」「偵查本部首先集中精力查明受害者身份。目前只有一件破爛不堪的襯衣和一條軋別丁褲子可以作為線索。而這兩件衣物都是常見的,褲子是定做的呢,還是買的成品,正在進行偵查。受害者象公司職員,很可能田招人怨恨才遭暗害。發現屍體的現場在田地中間,平時行人稀少,夜晚四周漆黑。行兇是在屍體發現的現場進行的,還是在其他地方將他殺死後,把屍體運來此處的,偵查本部尚未作出明確推斷。如果從其他地方運來,可以認為一定使用了汽車(自備汽車、出租汽車或小型卡車)、三輪摩托、拖車等,這方面也在偵查。
目前偵查本部正在走訪附近居民。案件發生在二個月以前,看來已無指望,此案是土地主小田為出讓土地進行測量時首先發現的。未發現可以作為線索的遺物,因此弄清受害者的身份還需要相當時間。目前正對東京都內及鄰近各縣申報家人失蹤者進行查對。」
3
偵查當局不可能將手中全部材料端給新聞記者,必定掌握一兩張王牌。此案的情況也是如此。
「偵查員挖掘屍體時,還仔細檢查了挖出來的土,發現了一隻火柴盒。」「火柴盒?」三木偵查主任一雙眼睛盯住偵查員用手帕裹住的,沾滿泥土的小型火柴盒仔細查看。
他命令小心清洗,結果發現火柴盒上印著「K大街,里歐酒吧間」字樣。
「里歐酒吧間!」主任嘟囔了一聲。「喂,誰知道這店名?」他向偵查員們掃了一眼。
「有誰知道』里歐『?」
有的偵查員在低聲哼著曲子,每當案件的偵查剛開始,大家還有功夫閑扯。
「我知道。」一位三十來歲的偵查員說。
「是啊!你喜歡逛S區的飲食店。」主任說。
「不,我沒去過里歐酒吧間,只見過它的招牌。」「是個什麼樣的店?」「在鬧市的里街,買賣不算興攏主任,您知道』春香『菜館嗎?」「當然知道。」「它就在』春香『的對門。」「是嗎?」主任點了點頭。
這火柴盒是受害者的呢?還是兇犯失落的?
在偵查會議上意見有分歧:
「兇犯為掩蓋受害者的身份拿走了他所有東西,絕不會單單留下這盒火柴的,因此這盒火柴當然是兇犯所有,兇犯在掩埋屍體時不知不覺從兜里掉出來的。」「不,火柴盒是受害者的。兇犯在現場剝去受害者的上衣和大衣拿走時,火柴盒從兜里掉了出萊,因為兇犯是在黑夜作案,當時他沒有發覺。這個推斷可以成立。」不管是兇犯的或是受害者的,總之,這火柴盒是重要的線索,所以偵查本部未向新聞界透露。
此外,這一罪行是單獨進行的,還是兩人以上共同進行的,也有分歧。
「一個人辦不了這樣的事,即便在沒有行人的麥田中,附近有農家,也有新建的住宅和公寓。如此猖狂的罪行,總會有人發覺的,兇犯很害怕這一點,因此在黑夜進行。然而夜間把受害者誘騙到這兒,不管用什麼借口,決不是輕而易舉的。從行兇的情況來看,是威逼受害人到這兒來的,不是兩人以上是幹不了的。
此外,挖坑,埋屍體,蓋土,得用鐵杴,很費事。假定受害者的大衣和上衣是在現場被剝掉的話(假定那火柴盒是屬於受害者的),拿走這許多東西,目標很大,與其說是單獨進行,倒不如說兩人以上共謀合乎邏輯。」主張「單獨進行」的認為:「這樣的事無需兩人以上,一個人開著汽車,什麼鐵杴啦,拿走受害者的衣物啦都不成問題。再說,把屍體運到那現場,除汽車以外,其他方式是無法想象的。」被剝掉的大衣和上衣究竟是什麼樣的?不清楚。有沒有西裝馬甲,也不知道。
兇犯如何處理這些衣物呢,可以考慮下列方法:1。隱藏在某處;2。進了當鋪,或賣給舊衣店;3。送給別人;4。燒毀或撕戍碎片,看不出原形。
第一種情況,隱藏在兇犯自己家裡或放在朋友處,估計已經埋掉。很可能在埋屍體的現場附近,以往有過這樣的先例。
偵查本部對以現場為中心這一帶進行偵查,未發現有掩埋衣物的痕迹。附近有許多雜樹林,對林中查得特別詳細。
第二種情況,當局對東京都內、吉祥寺、玄鷹、小金井附近,凡是沿中央線的小鎮上所有當鋪、舊衣店都進行搜索。
再說,上衣和大衣是什麼式樣,何種顏色也未弄清,只能在當衣服和賣衣服的嫌疑者中重點進行調查。
第三和第四種情況,那更難發現了。
其次,最重要的是兇器,至今還未發現。
根據解剖報告書,死者頭益底骨折,可能是使用了相當重量的東西。頭部有四處傷疵,估計不是使用刃器,而是鈍器。但是死後己兩個月,屍體上的傷口腐爛,已經看不清了,可能用的是鐵鎚、扳鉗或重木棍。
發現兇器,是偵查工作上最重要的關鍵。雖然在附近一帶進行過周密的偵查,但毫無收穫。目前唯一的線索是印有酒吧間字型大小的火柴盒。
鑒識科人員煞費苦心,企圖從火柴盒上檢出指紋,由於它埋在土中,沾滿泥沙,弄得很臟,終於未能檢出。
又檢查了死者的指紋,肯定他沒有前科。
最後有人認為,既然大衣和上衣被剝走,是否強盜乾的?但受害者是普通小職員;不會有巨款,從傷害的情況看,不象是單純的搶劫——這種說法被否定了。
總之,查明受害者的身份是偵查本部首要的任務。
4
下午六時,偵查本部的刑警A和刑警B來到里歐酒吧間。他們推門進去,十來個女招待剛收拾停當,有的坐在椅子上,有的站著,看著他倆。這功夫,當然還沒有顧客。女招待們掉過臉看他們,並不因為她們發現進來的是兩個刑警,而是因為她們正無可奈何地聆聽著經理叉起胳膊在作的「訓示」。
侍者飛快地跑到刑警身旁,一鞠躬:
「馬上就完了。」
「不,我們不是顧客,有點事兒想找你們店裡的人談談。」刑警掏出工作證,侍者一見是刑警,再次一鞠躬:「呵,我明白了!」轉身跑到經理身旁。
經理還在訓話:
「其次,當熟客帶著生客來,有的人光顧伺候熟客,這是錯誤的。被邀請來的生客會不舒服。熟客希望我們更重視他所邀請的客人。你象平時那樣光伺候熟客,那是不行的。再其次,客人點的菜,客人自己還未動刀叉,你卻先動手,那是絕對不允許的,你跟他再熟也不能太隨便,就是客人讓你先吃,當招待的也不能。……」侍者見經理說起來沒完沒了,湊過去對他耳語了幾句。經理點點頭,馬上草草收常走到刑警跟前鄭重其事地一鞠躬,說道:「讓您久等了,請原諒。」「不,不,打擾您一下。」刑警A掏出用手帕包的火柴盒。
「這是你店裡的火柴嗎?」
高個子的經理彎著腰接過火柴盒仔細辨認。盒子雖已破損,弄髒,但標籤還看得清。
「是的,確實是我們店的。」經理答道,一邊從櫃檯上拿過一包新的火柴遞給刑警,「和這個一樣。」刑警看了看,也認為完全相同。
「這個標籤上的圖案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用的?」「開張就使用這個圖案,有二年了。」「二年?」刑警茫然地眨了眨眼睛。
「這是在武藏境附近被殺害的屍體旁發現的。」「喔。……我在報上已經看到了。」經理好象非常了解,點了點頭。
「這火柴盒的事在報上沒登。這火柴盒掉落在屍體附近,是受害者的呢?是兇犯的?還沒有弄清楚。」「噢。」經理瞪大了眼睛看。
「從屍體看,死後約二個月了。因此考慮這盒火柴是二個月以前你們店贈送給顧客的。」「是。」「這是死者的像。因為在死後兩個月拍的,看起來有點害怕,請您問問大家,有沒有這樣顧客未過?」經理接過照片看,皺起了眉頭:「這太可怕了。」「雖然是腐爛了,但相貌總可以認出來的吧!」「是啊。……請等一等。」經理抬起頭,眼睛骨溜溜一轉,忽然對著女招待們喊道:「喂,你們看看,還記得這個人嗎?」女招待們一瞧照片,有的嚇得目瞪口呆,有的嚷嚷:「太慘了!」「我可不願意看。」然而她們都對這張照片發生了興趣。
「哎喲!」一個女招待嚷起來,與此同時其他人也喊道:「就是那個客人!」「唔,是他,我這才認出來了。」刑警們神情頓時緊張起來:「呃?什麼?」「就是那個老愛靠著窗戶,四小時只喝兩杯威士忌的客人。
從去年十一月底開始,每天都獨個兒靜悄悄地坐著。……這麼說,今年還沒見過他哩!」一個二十五、六歲低鼻樑的女招待興奮地說。
5
刑警A和刑警B將里歐酒吧間了解到的情況向偵查本部作了彙報。
偵查主任托腮沉思,說道:
「四小時只喝兩杯威士忌,這個人真夠粘的。就他自己嗎?」「是的。聽說一個人迷迷糊糊地坐在靠窗戶的座位上。」「是不是在欣賞音樂?」「不。那兒也談不上有什麼音樂,都是些鬧騰得要命的爵士曲。」喜歡音樂的刑警B說。
「是不是在等什麼人?」
「從來沒有人找過他,自始至終就他自己。」「怪了。他有什麼目的呢?」主任歪起了腦袋。
「是不是有他看中的女招待?……」
「不是。所有女招待都討厭他。他寒傖得很,叫人看了心裡不舒服,經理吞吞吐吐不好意思說,還以為他是刑警哩!」主任和兩位刑警苦笑了一聲。
「他從什麼時侯開始去的?」
「從去年十一月初到十二月底每天都去。正好是忙季,酒吧間的人討厭他並不是沒有道理的。不過那家酒吧間生意不很好,所以他沒被趕出來。……」主任在紙上胡亂地寫上:十一月——十二月。
「每天晚上去的時間呢?」
「從七時到十一時。」
主任又在紙上添上:「下午七時——十一時」。
「他是不是監視什麼人?」偵查主任凝視著紙片說道。
「監視!你的意思是——」刑警A問道。
「你把里歐酒吧間的示意圖畫給我看看。」「是。」刑警A立刻用鉛筆畫了一張草圖:「這個被殺害的人就坐在這個座位上。」他在自己的草圖上畫了個○記號。
「那是盡雖邊靠窗的座位。」
「據說,他光挑這個座位上坐,象付了定錢似的。」「晤,從這兒可以看見馬路嗎?」主任用小指頭指著那個○記號上。「窗戶上是不是掛窗帘?」「有的。厚窗帘分左右兩邊撩起來了,只掛著薄薄的白紗窗帘。」「能瞧見外面嗎?」主任嘟嚷了一聲。「會不會是流氓?」「不。不是流氓,也不是阿飛,那些人,所轄署的刑警都認得。」「也許是從別的地方來的。那條街是他們的老巢。」兩位刑警不贊同主任的看法。因為他說的,沒有根據。
三木主任拉開抽屜,掏出一支香煙抽了起來。
「汽車方面都調查過了,沒有線索。」
說罷,看了兩刑警一眼。
「是嗎?」
「所有的出租汽車;小型卡車都查過了,沒有結果。至於自備汽車,更無希望。如果能找到現場的目擊者,至少能知道什麼型號。已經過去兩個月了,看來實在沒有指望,這方面就算了。」
「衣服我到了嗎?」刑警A問。
「沒有,所有的當鋪和舊衣店都問遍了。」主任嘴裡吃進了煙末子,吐了一口唾沫。
「那麼說,是罪犯剝下來后處理了?」
「只能這樣考慮。」
「主任!」刑警B抬起頭來說。「殺人的現場是不是就是那兒?」「什麼?」「發現屍體的現場是不是就是殺害的現場?」「你的意思,在別的地方殺害后運到發現屍體的現場掩埋的,是不是?」「是的。」「那就是說,在第一現場殺害,運到第二現場埋掉。」主任彈了彈煙灰,「但是發現第一現場那更困難了。因為不知道哪兒是重點,只能依靠所轄署管區內的情報,雖然已經布管,但還沒有得到足以使人興奮的報告。」「假如第一現場在屋內,頭部受到如此重的創傷,那肯定會留下血跡,比如榻榻米上,牆壁都可能沾上。」「對榻榻米鋪子和泥水匠也作了布置。」在這一點上,主任是不會有疏忽的,但是他的表情一直不開朗,看來他也不抱希望。
「如果在戰前的話。……」這位年紀四十齣頭的偵查主任用述懷的口吻說道,「假如找到一點線索,立即命令管區內所有人家都臨時進行大掃除,檢查榻榻米、牆壁、天花板、壁櫥、甚至連地板也可以撬開來看看,現在可辦不到了。……」「運送屍體一定得用汽車,查不到汽車,夠仿腦筋的。」說來說去還是在繞圈子。
「不管怎麼樣,首先要儘快查明受害者的身份。」「在申報家人下落不明方面呢?」「也沒有顯著的成效。類似的倒有十二、三件,但都不是。
已經委託鑒識科修復受害者生前面容並拍出照片,登在報上,等待有人來報告。除此以外,沒有別的指望了。」主任扔掉煙頭,托腮沉思了一會兒,他的視線正好落在刑警A畫的草圖上。主任的目光一閃。
「這是——」他手指指向里歐灑吧問對面,發現「春香」二字。
「這是菜館嗎?」
「是的。這是那一帶最火的菜館。」
主任抬起頭來,與刑警A和刑警B交換一下眼色。
「你來看,從里歐酒吧間○座位上完全可以瞧見』春香『菜館的正門嘛!」畫草圖的刑警A「啊」一聲喊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