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朝子馬上就明白了對方是在說謊。平常偶爾掛錯電話的時候,對方常常用一些刑務處、火葬場,稅務所之類令人心裡不痛快的名稱來挖苦取笑,對於這些,朝子已經習以為常了。然而,這次卻使她有些惱火,馬上回了對方一句:「什麼火葬場!簡直是不懂禮貌,以後不要再瞎搗亂了。」
對方也不示弱:
「對不起,是我不好。可你也不能深更半夜地凈掛錯電話呀!何況……」
下面的話還沒出口,電話突然中斷了。這種中斷,給人一種非常突然的感覺,好象不是通話本人,而是另外一個人從身旁給切斷的。
這段小小的爭執雖然不到一分鐘就過去了,可是,卻把朝子鬧得心情很不愉快,好象潔白的衣服被黑墨水弄髒了一樣地懊惱。電話員這種工作,由於不直接接觸人,所以常常有氣無處泄,只能生這種悶氣。
朝子再次打開電話簿重新查找了一下,果然剛才看錯了行,撥了下一個地址的號碼。類似這種工作失誤的現象,在朝子身上是很少發生的。
今天是怎麼啦?是看書太入迷了吧?朝子埋怨著自己,又一次準確無誤地撥了赤星牧雄家的電話號碼。
電話接通了,可是遲遲無人來接。
「喂,怎麼還沒人來接呀?」石川催促道。
「還沒有,時間太晚了,可能人都睡熟了,」
「真糟糕,那你就一直給我守著吧。」
「你到底有什麼事兒呀?都這麼晚了。」
朝子認識石川,所以才敢這樣發問。
「嗨,剛才有個有名的學者死了,所以我才想馬上採訪一下赤星,讓他談一下感想。」
朝子知道,因為早刊最後一版的訂稿時間到一點為止,所以石川很著急。
電話鈴一直響了五分鐘,對方才拿起話筒。朝子隨即把電話接到了石川的編輯部。
交換台上,表示正在通話的藍色指示燈亮了,好久好久也沒有熄滅,石川可能一秒不停地進行著採訪。看著這指示燈發出的藍光,使朝子不由得想起了小谷茂雄送給她的戒指上鑲著的翡翠的顏色。
那是在兩個人約會的時候,在銀座T堂買的。當時,茂雄毫不猶豫地正要往店裡走的時候,朝子拉住了他,說:
「在這種一流商店裡買,肯定要很貴的。」
「沒關係,實際上買好的是很合算的,當然價錢也要貴點兒啦。」
說完,獨自走了進去。店堂里,五光十色,商品琳琅滿目。看到這種情景,朝子不禁有些心慌,馬上在那些標著高價的戒指中買了這個比較便宜的戒指。即使這樣,也比在普通商店裡買的要貴得多。
茂雄就是這樣的人。他雖然在沒有名聲的三流公司里工作,掙的工資又很少,卻總要分期付款地去買些時髦的西服來穿,領帶也要時常買些新的換戴,就連約朝子看電影也寧可花上八百日元去有樂町一帶的高級影院。他所用的這些錢都好象是從別處借來的。對於他的這種虛榮心,朝子是有些不放心的,加上他這個人性情忽冷忽熱,更使朝子感到不安起來。
也許是因為訂了婚,類似這種不安的想法總是難以說出口。一般來說,這種弱點在女人身上表現得比較明顯,直到結婚以後,才能有所克服。這可能是由於愛自己未婚夫的緣故吧。
朝子把這一點看成是自己的弱點,等結婚以後開始夫妻生活的時候,自己就一定把這個弱點克服掉。朝子把這種堅定的信念寄託到結婚以後的將來去了。
看著茂雄那蒼白的面孔,渾濁的目光,使人感不到青年人的朝氣。他雖然有時發泄一些不滿,但是,從來沒有聽到他說過什麼有抱負或有野心的話。為此,朝於對茂雄感到有些失望。
這時,朝子眼前的藍色指示燈熄滅了。這個信號說明石川長時間的電話採訪已經結束了。朝子有意識地看了一下牆上的電錶,還差七分鐘到一點半,再過二分鐘就可以喚起下一班的人了。
電話簿仍然打開著躺在那裡。朝子忽然想到,看看剛才掛錯了的電話戶主到底是誰,此時,她好象被人唾了臉面的那種不愉快的心情還沒有消失。
四二、六七二一的戶主:赤星真造,世田谷區世田谷叮七——二六三號。
赤星真造?這個人是幹什麼的呢?在學生時代,朝於曾經到住在這一帶的一位女朋友家裡玩過,所以知道這個地方附近的情況。這一帶是官邸街,白色的圍牆整齊地劃分著官邸區域,圍牆裡面的樹林深處,可以隱約地看到官邸的高大屋頂。
朝子感到有些意外,象操著這副聲調的粗魯男人,怎麼會住在這種高級的地方呢?朝子又一想,日本在戰後,類似這種不協調的事情,已經是不稀奇的了。但是,使朝子難以接受的是電話中聽到的那種缺乏教養、令人厭惡的聲音。
她之所以厭惡,是因為那個粗渾的聲音里,混雜著一種反常的尖聲,給人一種奇怪而又不協調、音階高低完全不同的印象。
這天早晨,朝子十點鐘回到家裡。她有一個習慣,即使回到家裡,到十二點為止她是睡不著黨的。這天,當她打掃完房間,洗好衣服后躺到鋪席上時,已經是下午一點鐘了。
朝子醒來的時候,已是天黑掌燈時分了。她的枕邊放著一張晚報。母親經常是在這個時間把報紙放在這裡的。
朝子睜開眼睛,她習慣地打開了報紙。突然,報紙頭條位置的標題趕走了她的睡意。
《深夜董事住宅——世田谷町一婦女被殺》
消息的報道佔了三段篇幅,內容如下:
「世田谷區世田谷町七——二六三號,某公司董事長赤星真造氏,昨夜去親戚家為一死者守靈。今晨一點十分乘出租汽車返回家時,發現單獨一人看家的妻子政江(二十九歲)被人絞殺,他立即報告了警方。經警方調查證實:從室內被弄得亂七八糟的情形來著,明顯是行竊殺人。行竊者是單獨做案還是合謀做案尚未查清,但是從現場情況分析來看,可以斷定犯人做案時間是夜裡十二點五分至一點十分之間。因為在十二點零五分以前,住在附近的他的外甥和另外一個學友曾來過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