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1979年月6日,紐約陰雲密布,快要下雪了。喬治·克萊蒙特的計程車停在比爾特摩旅館門前,正好是中心車站對面。
門開了,一個灰頭髮的人鑽了進來,他移動時很小心,有點兒費勁。他把一個旅行包和一個公文箱放在身邊的座位上,關上門,頭靠著座位閉了一下眼睛,好像他非常疲倦。
「去哪裡,我的朋友?」喬治問。
他的乘客看著一小塊紙。「港務局售票處。」他說。
喬治開動了車。「你臉色不太好,我的朋友。我的小舅子膽結石發作時臉色就是這樣的。你有膽結石嗎?」
「沒有。」
「我小舅子說膽結石比什麼病都疼,也許除了腎結石。你知道我對他說什麼?我說他瞎扯。安迪,我說,你是個很了不起的人,我喜歡你,但你是瞎扯。你得過癌症嗎,安迪?我說。我問他得沒得過癌症。我的意思是,誰都知道癌症最疼。」喬治認真打量著他的後視鏡。「我真心真意地問你,我的朋友……你沒事兒吧?因為說實話,你看上去像剛活過來的死人。」
乘客回答,「我很好。我……我在想另一次乘計程車的事。幾年前。」
「噢,好吧。」喬治善解人意他說,好像他知道那人在說什麼一樣。嗯,紐約怪人太多了,這一點無法否認。在這麼想了一下后,他繼續談他的小舅子。
「媽咪,那個人病了嗎?」
「噓。」
「好吧,但他是病了嗎?」
「丹尼,別說話。」
她沖坐在灰狗長途汽車過道另一邊的男人抱歉地一笑,但那人似乎沒有聽到。可憐的傢伙的確像病了。丹尼只有四歲,但他的判斷是對的。那人茫然地看著外面正在下的雪,這雪是他們進入康涅狄格州後下起來的。他太蒼白了,太瘦削了、他的脖子上有一條可怕的傷痕,從衣領那裡一直延伸到他的下巴。就好像在不遠的過去有人試圖切掉他的腦袋,而且差點兒成功了。
灰狗正開往新罕布希爾州的朴茨茅斯,如果雪妨礙不大的話,他們今晚九點三十就會到那裡。朱里·布朗和她兒子去看她婆婆,老傢伙像往常一樣,會把丹尼寵壞的——丹尼已經夠壞的了。」
「我要去看看他。」
「不行,丹尼。」
「我要看看他是不是病了。」
「不行!」
「但是,如果他現在正在死去,那又怎麼辦,媽?」丹尼的眼睛閃閃發亮起來,這種可能性讓他著迷。「他可能現在就在死去!」
「丹尼,住口!」
「喂,先生!」丹尼喊道。「你正在死去嗎?」
「丹尼,閉上你的嘴!」朱里咬牙切齒地說,兩頰由於難為情而通紅。
這時丹尼哭起來,不是真的哭,而是一種討厭的哼哼,這總使她想要使勁擰他的胳膊,直到他真的哭起來。在暴風雪中乘著長途汽車,又是晚上,兒子在身邊哼哼亂哭。每當這種時候,她真希望她母親在她達到結婚年齡前給她做了節育手術。
就在這時,過道對面的那人轉過頭,沖她微微一笑——一種疲倦。痛苦的微笑,但非常甜蜜。她看到他的眼睛充血充得很厲害,好像他在哭泣。她想要衝他笑笑,但她的嘴唇很僵硬。那個紅紅的左眼——還有脖子上的傷痕——使他的那半邊臉顯得邪惡而令人不快。
她希望過道對面的那個人不是去朴茨茅斯的,但事實上他是去那裡的。在車站候車大廳,當丹尼的祖母抱起咯咯笑著的孩子時,她看到了他。她看到他一跛一跛地向候車大廳門口走去,一隻手拎著一個舊旅行包,另一隻手拎著一個新公文箱。她突然感到背上一陣發涼。他不是一跛一跛,而幾乎是頭向前地瞞珊而行。但那樣子有一種堅毅的味道,她後來告訴新罕布希爾州警察。好像他完全知道他要去哪裡,什麼也阻攔不住他。
然後他走進黑暗,她看不見他了。
※※※
新罕布希爾州的提摩斯達爾,是杜爾海姆西邊的一個小鎮,剛好在第三議員選舉區內。柴沃斯最小的一家工廠就聳立在提摩斯達爾河邊,像個沾滿煤灰的磚頭怪物,這家工廠給小鎮帶來活力。據說這個鎮是新罕布爾州最早有電路燈的鎮。
一月初的一個晚上,一個頭髮灰白的年輕人一跛一跛地走進提摩斯達爾酒店,這是鎮上惟一的啤酒店、店主狄克,奧唐奈爾正在櫃檯。酒店幾乎是空的,因為現在是一星期的中間一天,而且快要下另一場雪了。地上積雪已經有兩三英寸了,還有更多的雪要下。
跛子跺跺腳,走到吧台,要了一杯酒。奧唐奈爾給他端過來。他喝了兩杯,喝得非常慢,一邊看著酒吧那邊的電視。奧唐奈爾記得以前從沒見過這傢伙。
「再要一杯嗎?」奧唐奈爾問,給角落的兩個老女人送完酒回來。
「再喝一杯也沒關係,」那人說。他指指電視上方。「我猜你見過他。」
那是一個嵌在鏡框里的放大的政治漫畫。畫的是格萊克,斯蒂爾森頭上歪戴著一頂安全帽,正把一個穿西裝的傢伙從國會大廈的台階上扔下去。穿西裝的人是路易斯·奎因,那個十四個月前被抓住拿回扣的眾議員。漫畫的題目是:「讓遊手好閒者滾蛋」。在畫面的一角,潦草地寫著一行字:「贈給狄克,奧唐奈爾,他的酒店是第三選區最好的!吸引他們來,狄克——格萊克。斯蒂爾森。」
「當然見過,」奧唐奈爾說。「上次他競選,在這裡做了一次演講。到處張貼布告,說星期六下午兩點到酒店喝一杯,由格萊克付款。那是我生意最好的一天。本來每個只能喝一杯的,但他最後敞開讓他們喝。這麼做太棒了,是嗎?」
「聽上去你很崇拜他。」
「是,的確如此,」奧唐奈爾說。「誰敢說不的話,我就要揍他一頓。」
「嗯,我不會讓你痛苦的,」那傢伙放下酒杯。「我請你喝一杯。」
「好吧。我很願意。謝謝,先生……」
「我叫約翰尼·史密斯。」
「啊,很高興見到你,約翰尼。我叫狄克·奧唐奈爾。」他給自己倒了一杯啤酒。「是的,格萊克為新罕布爾州做了許多好事。許多人不敢這麼說,但我敢。我還要大聲說:格萊克·斯蒂爾森有一天會成為總統的。」
「你這麼想?」
「是的,」奧唐奈爾說。「新罕布希爾州不夠大,格萊克不會老在這裡。他是一個傑出的政治家,很了不起。我過去認為政治家都是一群騙子和懶漢,但格萊克是個例外。他是個了不起的人。如果五年前你告訴我我會說這話,我會當面嘲笑你的。我會說,我從來不會看重一個政治家。但是,他媽的,他是個大丈夫。」
約翰尼說,「這些人在競選時跟你很親熱,但一旦他們選上了,就一腳踢開你了,我就遇到過這種事,我從緬因州來,有一次我給穆斯基寫信,你猜我收到什麼?一封印刷信!」
「啊,穆斯基是個波蘭人,」奧唐奈爾說。「你能指望一個波蘭人什麼呢?聽著,格萊克每個周未都回到這個地區!這聽上去怎麼樣?」
「每個周未?」約翰尼呷著啤酒。「在哪裡?特里姆布爾?里傑威?大鎮子?」
「他有一個方法,」奧唐奈爾用一種敬仰的口氣說,顯然他自己從來沒想出過什麼方法。「十五個鎮,從首府那樣的大城市到提摩斯達爾和考特斯諾奇這樣的小鎮。他每周去一個地方,直到走完所有的地方,然後又從頭開始。你知道考特斯諾奇有多大嗎?那裡只有八百個人。一個人從華盛頓趕到考特斯諾奇鎮,在一個寒冷的會議廳凍個半死,你認為這個人怎麼樣呢?他一腳踢開你了嗎?」
「沒有,」約翰尼坦率地說。「他幹什麼呢?只是握握手?」
「不,他在每個鎮都預定一個會議廳,預定星期六一整天。他早晨十點到那裡,人們可以去跟他交談。告訴他他們的想法。如果他們有問題,他就回答問題,如果他回答不了,就回到華盛頓找出答案!」他得意地看著約翰尼。
「上次他什麼時候到提摩斯達爾的?」
「兩個月前。」奧唐奈爾說。他走到現金出納機邊,在一疊紙里摸索。他拿出張皺皺巴巴的剪報,把它放在約翰尼身邊的吧台上。
「這就是名單。你看一看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了。」
剪報是從里傑威報上剪下來的,已經非常舊了。報道的標題是:《斯蒂爾森宣布「反饋中心」》。第一段好像直接引自斯蒂爾森的新聞公報。下面是格萊克將要度周未的鎮的名單和日期。直到三月中旬他才會再次來提摩斯達爾。
「我認為這很了不起。」約翰尼說。
「對。我也這麼認為。許多人都這麼認為。」
「根據這張剪報,他上個周未應該在考特斯諾奇鎮。」
「對,」奧唐奈爾說;笑了起來。「可愛的考特斯諾奇鎮。再來一杯啤酒嗎,約翰尼?」
「如果你跟我一起喝,我就再來一杯。」約翰尼說,掏出幾塊錢放在吧台上。
「好吧,我也喝。」
一個女人把錢投進自動點唱機里,塔米·魏奈特開始唱起「站在你的男人身邊」,聲音聽上去蒼老。疲倦和不快。
「喂,狄克!」另一個女人叫道。「你這裡沒什麼服務嗎?」
「住口」他喊道。
「操你媽!」她喊道,咯咯笑起來。
「他媽的,克拉麗絲,我告訴過你別在我的酒吧說髒話!我告訴過你……」
「噢,算了,拿酒來吧。」
「我討厭那兩個臭女人,」奧唐奈爾低聲對約翰尼說。「她們是兩個酗酒的同性戀。她們在這裡很長時間了,如果我死後她們還活著,我也不會奇怪。這世界有時真該死!」
「是的。」
「對不起,我馬上就回來。我有一個女兒,她只在冬天和星期五和星期六回來。」
奧唐奈爾倒了兩杯啤酒,端到那兩個女人那裡。他對她們說了什麼,然後克拉麗絲又說:「操你媽。」又咯咯笑起來。塔米·魏奈特在一張老唱片上唱著。
奧唐奈爾回來了,在圍裙上擦著手,塔米·魏奈特唱完了,瑞德·梭文接著唱起來。
「謝謝你請我喝啤酒。」奧唐奈爾說,又倒了兩杯。
「別客氣,」約翰尼說,仍在研究那張剪報。「上個周未是考特斯諾奇鎮,這個周未應該是傑克遜鎮。我從沒聽說過這個鎮。
應該是個非常小的鎮吧?」
「一個非常小的鎮,」奧唐奈爾同意說。「那裡過去有個滑雪場,但現在破產了。那裡失業很嚴重。他們造一些紙漿,種幾畝地。但他還是去那兒跟他們談話,聽他們抱怨。你從緬因州的什麼地方來,約翰尼?」
「列維斯通。」約翰尼撒謊道。剪報上說格萊克·斯蒂爾森將在鎮大廳會見有興趣見他的人。
「我猜你滑雪來的,是嗎?」
「不,前段時間我傷了腿,再也不滑雪了。我只不過經過這裡。謝謝你讓我看這個。」約翰尼把剪報交回去。「這很有趣。」
奧唐奈爾小心翼翼地把剪報放回原處。他有一個空空的酒吧,有一條聽指揮的狗和格萊克·斯蒂爾森。格萊克來過他的酒巴。
約翰尼突然希望自己死去。如果這種才能是上帝賦予他的,那麼上帝是個瘋子,應該阻止他。如果上帝要格萊克·斯蒂爾森死,為什麼不在他出生時用臍帶勒死他呢?或在他還是一團肉時扼死他呢?或在他調收音機電台時讓他觸電身亡呢?讓他在油井中淹死?為什麼上帝要讓約翰尼干這骯髒的工作?·拯救世界並非他的責任,只有精神病病人才會試圖拯救世界。他突然決定讓格萊克·斯蒂爾森活下去,以此向上帝表示輕蔑。
「你沒事兒嗎,約翰尼屍奧唐奈爾問。
「嗯?沒事兒。」
「你看上去有點兒怪。」
恰克·柴沃斯說:如果我不做,我怕我到死都不會忘記他最後殺死的那幾百萬人,一輩子不得安寧。
「我想我有點兒心不在焉,」約翰尼說。「我很高興和你一起喝酒。」
「我也一樣,」奧唐奈爾說,顯得很高興。「我希望路過這裡的人都這麼想。他們路過這裡去滑雪場。那地方很大。他們到那裡玩。如果我知道他們會在這裡停留,我會把這裡按他們的趣味布置起來:瑞士和科羅拉多的大幅海報,一個火爐,在自動點唱機里裝上搖滾音樂。我……你知道,我很喜歡那樣。」他聳聳肩。
「我不是一個壞蛋。」
「當然不是。」約翰尼說,從凳子上站起來,想著那條受過訓練的狗,以及盼望中的嘻皮士小偷。
「哎,告訴你的朋友們我這個地方。」奧唐奈爾說。
「一定。」約翰尼說。
「喂,狄克。」一個女人喊道。「聽說過在這地方應該微笑服務嗎?」
「怎麼不噎死你呢?奧唐奈爾沖她喊道,臉紅了。
「操——你!」克拉麗絲喊道,咯咯笑起來。約翰尼悄悄地走進外面的暴風雪中。
※※※
他住在朴茨茅斯的假日飯店。那天晚上他回來時,告訴服務台算帳,他明天早晨離開。
在他屋裡,他坐在假日飯店千篇一律的那種寫字桌前,拿出所有的文具用品,握住一支筆。他的頭很疼,但必須寫信。他短暫的反叛情緒過去了。他跟格萊克·斯蒂爾森的事還沒完。
我瘋了,他想。真的瘋了,完全發瘋了。他現在可以看到新聞標題了:(通靈者槍殺新罕布希爾州的眾議員)。《瘋子刺殺了斯蒂爾森)。《一陣槍彈殺死了新罕布希爾州的眾議員》。當然,還有(內幕》雜誌:(假預言家殺死斯蒂爾森,十二位著名精神病專家解釋史密斯為什麼這麼做》。也許迪斯會寫一篇短文附在後面,描述約翰尼曾經威脅要用槍射死他。
發瘋了。
醫院的債付清了,但這會留下一種新的債務,他父親不得不承擔。他和他的新婚妻子會受到人們的關注,他們會受到充滿仇恨的信件。他認識的每個人都會受到採訪——柴沃斯一家人。山姆、喬治·伯曼警長。莎拉呢?也許他們不會追溯到莎拉。畢竟,他並沒有準備射殺總統。至少現在還不是總統。很多人不敢這麼說,但我敢。我還要大聲說:格菜克·斯蒂爾森有一天會成為,總統的。
約翰尼揉揉太陽穴。頭疼一陣一陣的,使他寫信很困難。他拉過第一張紙,拿起筆,寫下「親愛的爸爸。」外面,雪扑打著窗戶,發出沙子似的聲音。最後,筆在信紙上移動起來,開始很慢,然後越來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