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6)

第一章(6)

我必須反覆思考。

醞釀謊言,他說,如此快速地編造謊言,必須很聰明才是,恐怕你還不行。

那好吧,我很笨,但並不是我說過或許對我很不利的話。阿布若是想以我的臉來估計我說的是真話還是謊言,我還沒有笨到讓別人如此欺負我的地步。有時候,他的眼睛很冷漠,有時候它們又對我產生渴望厖

有時候,莉莉在我心裡,盯著阿布的眼睛看了太久。

我的鞋子在桌子下摸索,房間里就不覺得太悄無聲息了。

那棵樹上有一片葉子

茶里有水

錢里有紙

那顆心上有一片錯掉落的雪花

一首冬季和夏季之歌,但這是外面的世界。人們頭上有樹葉和雪花,就會馬上落入別人的圈套。我不知道這種樹的名字,否則我不會為這棵樹歌唱,而一定會為白蠟樹、金合歡樹、楊樹歌唱。我轉動仍在生長的襯衣的紐扣。從那張小桌子那兒看去,我還從沒有像那位少校一樣,如此靠近那些樹枝。我們同時注視著那棵樹,我很想問:

這是一棵什麼樣的樹?

這可能就是一種消遣吧。他肯定不願意回答,而是將椅子挪到前面,而且就在褲腿在踝骨旁邊來回滑動的時候,或許轉動他的印章戒指,或者用他的鉛筆頭玩,然後反問道:

你為什麼必須知道呢?

那我還能說什麼呢?他同樣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我總是穿同樣的襯衣,正如他戴著那隻印章戒指一樣。他不知道,為什麼我要轉動那粒大紐扣。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他的桌子上總是放著火柴那麼短的已經咬爛了的鉛筆。男人們戴著印章戒指,女人們戴著耳環。人們迷信結婚戒指,直到老死都不會從手裡脫下。如果男人去世了,那名寡婦就拿下他的戒指,日夜戴在她的中指上。和所有已婚人士一樣,阿布上班時一直戴著那隻細小的結婚戒指。我覺得,只有那隻印章戒指和他的工作不相配,既折磨首飾,也折磨人。他長得一點兒也不醜,如果這不是他的戒指,那麼他是很英俊的。就連他的眼睛、臉頰以及腦袋邊上的耳垂,也很漂亮。無疑地,莉莉一定很喜歡伸出自己的手來,去撫摩他,有朝一日把他作為戀人介紹給我。

他多好看呀,我一定這麼說。

人們可以對莉莉的漂亮置之不理,肉眼所見真叫人蠢蠢欲動,但這不是罪過。她的鼻子、彎脖、耳朵、膝蓋,人們在蠢蠢欲動之餘,真有種突然想去保護它們的衝動,用手去遮住它們,人們憂心忡忡,想到了死亡。可我從沒有想到,這樣的皮膚將來會起皺。在年輕和死亡之間,我從沒有想到過莉莉的年老色衰。阿布的皮膚看起來好像不是來自肉體一樣。這是因為他工作出色而授予他的級別。這個年齡之後他已經沒有升遷的可能,他的優勢不變,因為缺少的是死亡。我希望他這樣。阿布的英俊是為審訊而備,他是一個清白無辜的人,即便他的唾沫粘到了我的手上,他的外表也不希望把自己弄得聲名狼藉。也許恰恰就是這種差別,才不允許他提到莉莉。他桌上那支削短了的鉛筆不適合他,不適合他這種年齡的任何人。而阿布也肯定不必為鉛筆省錢的。或許他很自豪,自己的孫子長牙齒了。孫子的照片完全可以代替書桌上的鉛筆頭,只是和所有的辦公室一樣,這裡也禁止擺放家庭照片。或許這是他用來書寫垂直字體的鉛筆頭吧,或者說,一支長長的鉛筆可以將印章戒指磨得很鋒利。或者,那支鉛筆頭應該向我展示,像我這樣的人已經被寫了有多少。我們什麼都知道,阿布說。有可能吧,我贊同莉莉的意見,或許是知道死者的表皮吧。可是對她的秘密,對莉莉的一切一無所知,阿布也未曾提及過。不知道幸福和理智,明天要做什麼,我今天連自己都不清楚。而且,也不知道後天可能發生的偶然事件,我真的還活著厖

我和阿布一起注視那棵樹,這一點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就連我自己的或者他的桌子,一堵牆,那扇門,或者地板,我們也同時注視著。或者他注視他的鉛筆,我注視我的手指。或者他注視自己的戒指,我注視自己的大紐扣。或者他注視我的臉,我注視那堵牆。或者我注視他的臉,他注視那扇門。彼此不停地看對方的臉,讓人疲憊不堪,尤其讓我疲憊不堪。我只相信那些不變的物體。但樹在生長,那件襯衣的名字也是由它而來。儘管我把我的幸福放在家裡了,但這件仍在生長的襯衣在這裡。

如果不被傳訊的話,我就穿過幾條小巷步行到城裡的商業街去。在金合歡樹下,白色的花朵或者黃色的樹葉紛紛落下。如果沒有什麼落下的話,那麼只有風落下了。當我還去工廠上班的時候,我一年頂多兩次在中午時間去城裡。我根本不知道,這段時間竟會有那麼多人不在上班。和我不同的是,所有的人閑逛的時候是有工資的,他們在上班時間杜撰了管道破裂、疾病、葬禮,在出門散步前還得到了上司和同事深感遺憾的話語。我只有一次杜撰過我爺爺的去世,因為我想在上午九點商店開門時購買一雙灰色高跟兒鞋。前一天傍晚,我在櫥窗里看到了那雙鞋子。我撒了謊,去了城裡,買好鞋子后,謊言變成真的了。四天後,我爺爺在吃飯時從椅子上摔死了。電報一早抵達的時候,我把我那雙買來才三天的灰色鞋子放到水管下,讓它浸泡膨脹。我穿上鞋子,到了辦公室,說我必須再請假兩天,因為我家廚房進水了。如果我撒惡毒的謊,就會弄假成真了。我坐車去參加葬禮。車子沿著幾個小車站行駛,我腳上的鞋子漸漸幹了,到了第十一站,我才下車。這世界顛倒了,我將我謊言中的葬禮放到了小城裡,然後在廚房進水時卻站在墓地。土塊在棺材蓋板上發出清脆的響聲,一如那雙灰色高跟鞋在棺材後面的人行道上發出清脆的響聲一樣。

那時候,我還挺會撒謊。沒有人逮住過我。可是,這種謊言出於不得已的情況,這種不得已要求我必須履行自己的諾言。自此以後,如果不是出於不得已,我寧願撒謊時被人逮住。阿布是例外,我在他那裡很會撒謊。

我漫無目的地去了城裡。到工廠里去是毫無意義的。簡直難以相信的是,這種毫無意義在後面的幾天里被悄悄地隱藏起來了。當我像昨天一樣,坐在咖啡館的一張街頭桌旁,點上自己要的冰淇淋,我馬上就想再來一塊蛋糕。本來我只想坐一會兒,不用點上任何東西,只是需要一點兒時間不用走路而已。為了舒服起見,我把椅子推到桌子跟前。如果椅子合適,我想一骨碌跳起來,一走了之,但不是馬上又去走路。從老遠看,這些街頭桌子就是目標,可以提供坐下來的機會,那些桌布在街角隨風飄動。只有當我舒舒服服地坐下之後,我才開始有點不耐煩起來。然後,當我的嘴巴和我的臉孔不再相稱的時候,冰淇淋上來了。桌子是圓的,冰淇淋杯子、冰淇淋也是圓的。然後馬蜂來了,它們急切地想填飽自己的肚子,它們的頭是圓鼓鼓的。儘管我每花一分錢都要掂三掂,可我還是無法吃掉我花錢買的東西。

這種毫無意義比漫無目的更容易對付,比之在工廠里的撒謊,我現在開始杜撰城裡的目標。我尾隨在和我同齡的女人後面。我長達數小時之久地待在服裝店裡,試穿她們喜歡的衣服。就在昨天,我穿了一件條紋連衣裙,故意背對著前面,來回拉扯著,將手作為領子擱在開領處,手指遮在上面當飾帶。我一開始很喜歡這件連衣裙。有一點我沒有考慮到,我感覺我要離開自己了。這件連衣裙看起來好像我必須馬上要和自己告別似的。那時我的嘴裡酸酸的,在我擁有的極短時間裡,對該和自己說什麼,我一點兒都想不起來了。我在離開之前不想認輸,我說道:

為什麼偏偏這個時候呢,沒有我的腳,你無法走遠。

因為這些人彼此在大聲地說話,我的說話聲音很大,我的臉都紅起來了,我不希望自己是那種看上去形容醜陋的人。有人在唱歌。我不希望有人在我旁邊搖頭,因為我把思考和說話混淆在一起了。被完全陌生的人聽見,要比沒有被看到和被撞倒更叫人丟臉。儘管一個女人肯定聽見我在說話,但她趁我不在的時候,拉開了我那小房間的窗帘,不假思索地將她的包放在椅子上,說道:

這裡有人嗎?

您瞧,您是在和我說話,可不是和空氣。

情急之中,我已經不知道尾隨在身後的這個女人的下落了。為了盡量讓自己變得漂亮,我去試穿連衣裙。我在其他女人想要購買的連衣裙中,實在沒什麼好找的,至少對我是這樣。那些連衣裙在懲罰我,如果我們穿同樣的連衣裙,我要比其他女人更難看。我在工廠里穿著最漂亮的連衣裙,像一隻珍珠雞一樣走過包裝車間,一直走到門口,然後再回來。如果連衣裙是為西方人縫製的話,那麼每次交貨前我都會到樓上的莉莉那裡去。我依次穿上兩三套時裝。

現在挺不錯,莉莉說。

因為這是嚴格禁止的。穿裙子、褲子和夾克衫不如穿襯衣和連衣裙那麼嚴格。在五一國際勞動節之前,還有一次在八月法西斯主義奴役解放日之前,我們可以從廠里買下那些連衣裙來。大多數連衣裙都是辦公室里的人購買的。這些連衣裙更有風度,也不比店裡的更貴,遺憾的是,衣服上面全是編織上的毛病,而且被縫紉機弄得油漬斑斑。否則的話,它們和我們的皮膚是很般配的。很多人都買上一大包衣服。我寧願要這些編織毛病永遠無法清除的和油漬斑斑的衣服,也不要店裡那些灰不溜秋的難看的衣服。我無法忍受那些編織毛病和斑斑油漬,我也知道那些我們無法買到的衣服有多麼漂亮。義大利人、加拿大人、瑞典人、法國人,他們每一個季節都穿得漂漂亮亮,過著簡單的日子,裁剪、縫合、上漿、熨燙、包裝,於是知道,人們不值得買那些現成的東西。當然很多人想到了這一點:

與其什麼也沒有,不如有幾個粗糙的編織毛病和黑色油斑。

因為有編織毛病和油斑,也因為我不希望把整天度過的工廠放在家裡的柜子里,所以我也不買那些衣服。每逢周日,我的同事們穿著工廠的劣等品在公園裡散步,在咖啡館里吃冰淇淋。人們用嫉妒的眼光看著那些連衣裙,人們會想到,每一個人都知道,他們在哪兒上班,從哪兒弄來的衣服。

我和莉莉下班後到那條商業街去,當我到商店裡溜達而不去散步時,她就在外面等我。我不必急匆匆地逛商店,如果很快回來,反而不中莉莉的意了。她背對櫥窗站著,看著天空、樹木、瀝青,肯定也看老男人。我不得不拉著她的手臂,好像是我在等她,而不是她在等我。我說:

嗯,來吧。

你那麼急嗎?她問,我們不是在散步嗎?

我們可以慢慢走,只是要離開這裡。

你不喜歡那些衣服嗎?

那你喜歡這兒什麼?

她咂咂舌頭:

邁著碎步,稍稍彎著身子,我喜歡這個。

那麼。

什麼那麼?

你看到多少?我問道。

莉莉對商店不感興趣,這和工廠無關。莉莉以前就對衣服無動於衷。儘管如此,那些男人仍盯著她看。如果我是他們中的一員,我是不會讓莉莉逃過我的目光的。莉莉穿得越是難看,她的漂亮就越是顯眼。她挺走運的,我小時候就是個愛虛榮的人。五歲那年,我發覺新大衣太大時,不禁痛哭流涕。我爺爺說:

你還會長的,你多穿一點,這衣服正好合身。從前,如果還算不錯的話,那一個人一輩子也就是兩三件大衣,而且這還是在有錢人家裡。

我一下子套上大衣,因為我必須套上。而就在麵包廠邊上第一個角落後面,我脫下了衣服。有兩個冬天,我更多地是將大衣放在胳膊上,而不是穿在身上,與其穿著難看,還不如著涼。在下下個冬天下雪的時候,大衣終於合我身了,我還是把它脫了下來,因為它已經太老太難看了。

我若是想去理髮,現在就得在大學生宿舍中間下車。我最想燙個髮,或者那種老秘書的肉圓髮型。啊呀,最好剃個光頭,當我十點整敲阿布辦公室門的時候,最好我認不出自己來才好。失去理智,在吻我手的時候腦子完全糊塗了。陽光將駕駛員的臉頰曬得暖暖的,他旁邊的窗玻璃開著,外面沒有風。他從自己的座位上擦去鹽粒,第二個小麵包他還沒動。他為什麼要買三個麵包呢,如果吃一個麵包就飽了的話?將有軌電車停在大路上,急匆匆地趕到商店裡,等回來的時候向所有等待的人顯示他肚子很餓,其實根本不是那麼回事。那個孩子手裡拿著手絹睡著了。父親將頭倚靠在玻璃上,儘管他的頭髮好幾天沒有洗過,黏糊糊的毫無光澤,但還是發著光。太陽煥發出光芒。他難道沒發覺,窗玻璃要比外面的太陽更熱嗎?在有軌電車拐彎之前,太陽並沒有打攪我。也許它還在另一邊玻璃窗那裡吧,我不希望自己到達阿布那裡時汗流浹背。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夠調換一下位置,乘客那麼少,他們一定會盯著我看的。人們需要一個理由。那個父親可以在任何時候坐到背陰的地方,一個小孩子就是一個理由。孩子一旦哭起來,父親就可以換位置了,看看孩子是不是因為太陽而哭。車裡如果裝滿了人,那絕對不行。只要有一個空座位就很好了,孩子愛怎麼哭就讓他怎麼哭,誰也不會想到是太陽的緣故,而是會問,是否這個傻瓜父親沒有給這個愛哭愛叫的孩子準備橡皮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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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不願面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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