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多煮《三國》(2)
以下是《桃園三結義》最開始的一部分:
涿縣,是幽州的一個小鎮。而這個小鎮,此時卻大大的有名,因為一個人。這個人姓劉名備字玄德,二十來歲,長得白乎乎粉嫩嫩,一雙耳朵尤其特別,耳垂大而厚,就好似將滴未滴的黃鼻涕,掛在耳廓之下,晃來盪去。據說這副軟且可塑性極佳的耳垂還有一功用,可以當作耳塞,拉上來往耳孔里一填,頓時隔絕一切聲響,可使劉備在三分鐘之內酣然睡去。
只是這樣一副耳垂長在劉備身上極之浪費。每天正午到傍晚夕陽西下,在縣城東城門進出的人,無不期望有這樣一副耳塞,可以隔絕劉備那令人髮指的叫賣聲。
這個年代,商業為士人所輕視,然而在鄉野之間,大家都是一樣的艱苦求生,所以不論幹什麼行業,同是百姓,沒什麼看得起看不起的。尤其現在的天下局勢變得越來越混沌不明,漢室的江山,遠沒有從前固若金湯。這樣的情形下,一方面老百姓的生存較之從前更困難了些,另一方面,行商之人,其獲利有時也會相當豐厚。所以近幾十年來,商業的發展越來越迅速,以至於幾乎所有的行業都發展出了自己的行會,一來互通消息,二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商人的利益甚至安全。
劉備是個賣草鞋的,這種生意,多是自產自銷,所以並不太需要互通消息,由於不必到處走動,本人的安全基本取決於居城的安全,但很多地方依然有賣鞋行會,大家都是一樣的幹活,湊在一起交流交流縫縫補補的經驗,也是好的,大一點的州郡規模的賣鞋行會,甚至分成草鞋派、布鞋派和棉鞋派,派系之間各執一詞,認為自己的鞋種天下第一,符合潮流,符合政治形勢,某某要員就穿著自己同種的鞋子,以求其他鞋種順應歷史,不要逆潮流而動,趕緊趁早退出歷史舞台。於是派系之間互相叫罵,打架鬥毆等情況時有發生,好不熱鬧。
在描寫劉備的外形時,其著名的大耳朵當然是要著重突出的,所以我就想到,一個人的耳朵如果可以卷上來把自己的耳孔塞住,一定頗為壯觀,想到這裡,順手就寫了上去。可是接下來馬上發現,這個設定對劉備本身並沒有什麼用處,要描寫他口羅嗦的話,想要耳塞的一定是別人而不是他自己,於是順手就把這個設定棄之不用,改寫其他的東西。行會那一段,是受到了現實中辦公室里也隨處可見的黨派紛爭的啟發,再加以誇大。漢時當然是沒有什麼行會組織的。而寫到派系委員之間互相叫罵鬥毆,則是想起了台灣早年民進黨和國民黨在議會中的大打出手,傳為笑談,於是就寫了進來。至於因為鞋子的分別而蓋上政治的大帽子,當然是由文革而來的靈感。
不久之後我又把耳塞這個概念重新發揚光大。
後來劉備終於發現,大家好像對他的叫賣聲不是非常習慣,本著親民愛民,救民於水火之中、危難之間的高尚想法,於賣草鞋的同時,兼賣一種耳塞,頓時搶購者如潮。
可是後來大家發現這玩意戴上了就是打雷也聽不見,可劉備的聲音卻阻擋不住,大家不知道這是高深的內功,去問劉備。劉備小嘴一撇:這是我賣的東西,早就給我養家了,怎麼會聽你們的話……這是給你們用在正道的,不要妄圖搞歪門邪道鑽空子。過了不久大家又發現了一個事實,劉備的草鞋叫賣催魂魔音只是劉備賣草鞋的一種手段,但絕不是惟一的手段,就算是碰到了身有殘障、雙耳失聰的人士,劉備憑著其鬼魅般的身法,豐富的面部表情和誇張的手勢,同樣可以達到目的,單單戴一副耳塞是不解決根本問題的。
劉備也知道自己的營銷手段不太光明正大,所以又搞出一種月票,買了月票的人就可以一個月不買劉氏草鞋,安然進出涿縣東門,第二天要進出涿縣的人只要擁有了月票,晚上從此可以安安心心睡覺了。月票一出,銷量如潮,使劉備日進斗金。過了兩個月,劉備不賣月票了,改賣年卡。劉備說:時代在前進,月票也要改革。又過了一個月,劉備一天睡醒,忽然得了失憶症,把月票年卡這當子事全都忘了,一概不認。後來別人把他從前的所作所為原原本本地告訴他,希望他的失憶症可以儘早恢復,可是劉備說了:時代在前進,月票年卡什麼的都要改革,舊體制終將被時代所唾棄,舊的不去新的不來,而且改革是要經歷陣痛的,我知道你們現在痛得緊,痛著痛著就習慣了。寫賣耳塞,為了突出劉備奸商的形象,這耳塞有用就有鬼了。可是寫到耳塞沒用就收手,略有些心有不甘,於是忽然之間月票的概念就冒了出來。可是賣了月票以後怎麼辦?一直用月票,不合劉備的性格,於是我就用了個很野蠻的方式來了結。所謂朝令夕改,現實中,特別是一些偏遠的小地方,也不是看不見。
還有這一段:
「賣草鞋啦賣草鞋啦賣草鞋啦賣草鞋啦……咦,這位先生,你印堂發黑,昨夜必有血光之災,什麼,沒有?告訴你,昨天有3隻蚊子盯了你18口,吸去你3CC血,如不及早避邪,日後有大難,方法很簡單,我的草鞋經過高僧法力加持,只賣二十個銅板……咦,那位小姐,走路歪歪斜斜,那個來了吧,幹什麼都不爽吧?這下你有福了,買了我的草鞋,墊在那個下面,可以防止側漏,怎麼運動都不怕……那位老伯,別跑啊,什麼昨天剛買了三打,老客戶啊,今天再拎四斤回去吧,這輩子穿不完,還有兒子孫子,還有我可以幫你穿嘛……」
其中防蚊和衛生棉這兩個點子,是寫著寫著忽然冒出來的靈感。可是我覺得叫賣詞一定要湊成三段才行,想了半天才想出最後一段叫賣詞,所以最後一段和前兩段,特別是中間那段比,差距就很明顯了。
綜上,劉備其實是一個強買強賣的傢伙,他處於強勢位置,弱勢的尋常百姓拿他沒有辦法,只好被他欺壓。可是考慮到一直這樣寫不行,必須要給劉備一個挑戰,這就有了張角的黃巾軍與劉備遭遇這一出。
在寫《萌芽》版的時候,這齣戲只有以下這些內容:
由於沒有目擊者,無法得知當時究竟發生了什麼,只知道黃巾軍打西門出來的時候,人人腳穿一雙劉備牌草鞋,背上更是背著一堆。從張角而下全軍的臉色就和頭上戴的黃巾一般黃。
因為當時我也十分困擾。對於《三國》里的誇張,我有自己的尺度,無限地誇大角色的能力會讓小說很快喪失魅力,而以劉備的能力,要讓張角的一支部隊全都買他的草鞋,似乎是不可能的任務,於是在第一次寫作時就耍了個花槍繞了過去,當時在《萌芽》雜誌上看連載的讀者讀到的就是這個版本。
可是後來要把第一章擴容,不得以,只好硬著頭皮挑戰這不可能的任務。
強賣顯然是行不通了,劉備不可能打得過一整隊的黃巾軍,所以就剩下了使詐這一條路走。我常常是先寫一段情形,然後再硬逼著自己把前面扯下的話圓了。我記得寫到這裡的時候,順手就把劉備寫成一個獨自一人在城門口獨對張角的黃巾軍,頗有些「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的意思。然後我就要解決一個問題:劉備不是神人,把他一個人丟在這種地方,怎麼讓他不被張角一照面就幹掉?
震住張角?張角可不是唬大的。看來只好拉關係。這個時候,科學怪人南華老仙的形象忽然就在腦袋裡跳了出來,這個意念一出現,接下去就一路順暢地寫了下去。
而刺殺劉備的那一段,也是後來補充的。我創造了一個荒誕的三國世界,那樣的世界也會有他的規則,而我也必須服從這樣的規則。即便在那個荒誕的世界里,我也沒有辦法想像會有百姓可以任由劉備這樣橫行霸道,而不會「惡向膽邊生」。所以請殺手殺劉備,變成了必須要加上去的情節。等到這個情節結束,劉備的出場似乎也無可再寫,於是就準備收手。不過,我既然把劉備設定為一個胸懷大志的梟雄,那就必須為他賣了那麼多年草鞋進行一個解釋。這同樣也是遊戲規則的需要。這個解釋幾乎立刻就跳了出來:社會實踐嘛。
劉備此人的初步塑造,到這裡就告一個段落。我覺得他還是符合新一代青春小說閱讀取向中主角的形象,但更重要的是,這樣的形象,雖然和《三國演義》里的大異其趣,卻和我心裡的劉備暗合。後來在查閱《三國志》的時候,竟然發現史書上的記載,和我的推測十分相似,很是得意了一把。陳壽說,劉備年輕的時候聲色犬馬華服全都很喜歡,還結交豪俠及商人,喜怒不形於色,端是個狠角色。這才是劉備啊,否則怎麼能成一方諸侯、驅鹿中原數十年,靠哭嗎,騙鬼去吧。
關羽這一章,坦白說是第一本的四章中最弱的。那個時候已經想到了青龍偃月刀的設定,還是比較有趣的,但這樣的設定沒辦法一開始就用出來,關羽初出場時,可是沒有刀的。寫到這個時候,我已經隱約有了一個想法,就是書里出場的每一個主要角色,都要有自己的特點,劉備的特點是口羅嗦,輕功超好,後來又加了唱歌巨難聽還偏喜歡唱。關羽是什麼特點呢?
關羽太著名了,武聖之名流傳千古,那這個特點就要和「武聖」有很大區別,於是就想到了用計。武聖單挑還要走歪門斜道,這和別人想像中的關羽差距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