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開人性的本質展示文學美感
——讀嚴歌苓《雌性的草地》
巧巧
讀完掩卷,一向自信的我,頓覺妒意澎湃。一個纖纖弱弱的上海小女子,怎能么可以寫出如此氣勢氣魄的作品?整個兒讓我「美」得顫悚。商品社會的今天,要讀到一篇文學性這麼強的作品,實屬不易。
什麼是純文學,其實誰也不能有個標準答案,因為文學藝術,不可能象在化學實驗室里,放入多少文學,加入多少水份,測出它們的百分比,然後告訴你文學的純度。然而我們又常說這部作品有文學價值,這是不是一個悖論呢?我覺得不是,一個對文學有感覺的人,再加上一部好的作品,就會產生化學作用——對「美」的感悟。而這種感悟,就被文學評論家認為有文學價值,或具有審美價值。
這是一部寫「性」的作品,當然是廣義的人性,「性」當然包括其中。我為什麼推崇它,現在我借用劉再復的「性格組合論」將我的理由展示出來。
劉再復先生將小說的歷史進化,作了這樣的概括:
一、生活故事化的展示階段
這個階段中,小說作品的重心是故事情節,作品中雖也有人物,但這些人物只是展開故事情節的工具。這個階段的審美要求,通常只是滿足人們的好奇心,給人以離奇的刺激的低級審美要求。
二、人物性格的展示階段
作品的重點開始移向人本身,人成為小說的中心,它給人一種高級審美感受,即滿足人們情感需要,它使小說讀者在作品人物身上發現了自己,聯想到真實的生活,真實的靈魂,從而和作品中的人物共悲歡共命運。
三、內心世界審美化的展示階段
因為人類社會的不斷進步,現代科技飛速發展,電視、電影對傳統小說是一大衝擊,特別是畫面描寫和動作描寫方面,為了迎接這一挑戰,劉再複寫道:一些敏銳的作家,就努力發展文學可以表現人的內心世界的優點,進一步由外到內,讓作品中的人物直接表露自己的內心圖景,表露自己的感覺、想象、幻覺、閃念、情感拼搏、意識流動等等。
當然,這只是小說的大體趨向,且三個階段不是割裂的,而是相互聯繫著的。
《雌性的草地》的寫作手法,讓我改變了以往一些陳舊的看法。它給了高級的美學享受。
作品以虛實相間的手法,現實主義的白描敘述和超越時空的現代意識相結合的方法,來解析人性、畜性、獸性。
我自認不是個保守且有包容心的人,但對不是很傳統的創作手法的認同,卻有一個不短的過程。
中國改革開放以後,別了「傷痕文學」,各種流派也隨著中國的大門打開而湧進來,或許是為了探索,或許是為了時髦,或許是為了新鮮,或許是為了嘗試,不少的作家紛紛模仿,什麼意識流、印象派、現代派、黑色幽默、超現實主義、象徵主義等等,一時間,言必稱《百年孤獨》,言必稱昆德拉。
也許本人運氣不太好,多是讀到模仿得不夠到家的作品,實在享受不到什麼美感,這不是包容心能解決的。那時自己年輕,只認為自己笨讀不懂,也不敢出聲。偶然的機會,讀到賈平凹的一篇文章,他就指出,這種生搬硬套的模仿,好象是給梳長辮的清朝人,穿西裝,打領帶,不倫不類。讀了以後,大為讚歎。
可是《雌性的草地》,又讓我改變了這種感覺。
也許是因為我們以前所受的文藝理論訓練,太過分的強調形式與內容的關係,爭執不休的到底誰決定誰,一派是以黑格爾為代表的唯心主義,他認為先有人,才有美的事物;另一派名氣也相當,是馬克思的「唯物主義」,他是認為先有美好的事或物才能反印到人的感覺里。在我看來只不過是先有雞還是先有雞蛋一樣的問題。就好比你有一條非常新鮮的魚,清蒸當然最能體現它的價值。但你想吃清蒸魚,而去買一條活魚又何妨。但一定要分一個誰決定誰就太牽扯強了。
現在我們回到作品本身,它又為什麼會讓我改變看法。
形式,或者說創作手法,是作品的外因,也可以是一部作品的軀殼或骨架,這個軀殼可以是各種形狀的,但怎樣讓作品成為一個有靈魂的完美的有生命的東西,這就非常考驗一個作家對美的感悟力,這似乎和學位頭銜無關。有時,完美+完美,不一定等於超完美。
給我印象最為深刻的是,前些年看由中央芭蕾舞劇團,改編《祥林嫂》。魯迅是一流的,中央芭蕾舞團是一流的,可是當我們看到穿著緊身衣褲的祥林嫂在舞台上劈叉彎腰,再加上同樣是穿著緊身褲的賀老六托舉著祥林嫂滿場跑,中國人實在很難接受。這或許有個先入為主的問題,因為祥林嫂的形象太深入民心了,她那木訥的眼神,拉長的苦臉。三圍只有一圍的大長袍形象,已根深蒂固地活在人們心中,相反的,我們看慣的芭蕾舞是穿著短裙活潑、輕盈的天鵝、公主之類的。
《祥林嫂》+芭蕾舞可以說是一次失敗的嘗試。
沒有絕對好的形式,也沒有絕對好的內容,只有二者成為一個完美的有機體時,才能出現一部好的作品。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小說的內容有哪一些,它怎樣影響著作者的寫作手法。
地理背景:
這本書的地理背景,是在中國西南遼寬而荒蕪的草地(川、藏、陝、甘交界處),每年只有三天無霜期,不是暴日就是暴風。
女子牧馬班,她們馴的是軍馬,是兇悍、烈性的羊馬,同時她們還得抵擋各種危險,狼群、沼澤地土著游牧男人。
這樣的背景,決定著作品的風格,已尼為之定了一個調,它的主旋律一定是氣勢磅礴、跌宕起伏的交響樂,因為它要表現的是遼寬、是強悍、是賓士的馬群,就不可能是裊裊繞繞的絲竹江南小調。
如果要改編成電影,一定要寬銀幕的,學過畫畫的朋友都知道,尺寸的大小會影響一幅畫的效果,而這恢宏的場子面,非用寬銀幕不可。
再加上它的荒涼、詭吊,同時給我們超現實的感覺。
時代背景:
時代背景的不同,往往影響著人們的思想行為。稍對中國有所了解的,都知道六、七十年代的中國,是個瘋狂的年代,對政治領袖的狂熱,比起某些宗教領袖,有過之而無不及,所以荒謬的時代,用超現實的手法來寫,最容易將扭曲了的人性表現出來。
那個年代被稱為「火紅的年代」,製造的是「紅色的海洋」。書中的紅馬,有著很強的象徵意義,這匹紅馬是女子牧馬班摸得著、看得見被「物化」「具體化」了的理想。這匹馬貫穿了整部書,來描寫女子牧馬班為之付出的青春,付出的生命。
從它的盛年,也可以說它的鼎盛時期,作者是這樣描寫的,紅馬載著老革命的後代沈紅霞突然飛奔:
「一股腥熱的紅風來不及看清這個由靜到動由僵變活的過程,似乎那匹馬神形分離。馳去很遠,靜靜的紅色身形還留在原處。紅馬靜靜地迅速縮小如同漸熄的一柄火紅的火炬。
也是人為(人們把它「騸」了),也是自然規律,它後來衰敗了,褪色了,也是女子牧馬班理想破滅的象徵。荒謬的年代、荒謬的事件,(騎兵在中國已取消,她們還不知道)註定了她的悲劇性的命運。以往由男人來做的事情,在荒謬的年代,由城裡來的婦女學生來做。
「沈紅霞將生料嚼成稀醬、喂它,它沒吃、漸漸卧下了,下頦貼著地,潰爛的口鼻流出黏液。
紅馬死了,她們的理想隨之破滅,一個火紅的時代結束了。
人物的刻劃:
「文學即人學,」可是人物的描寫是非常重要的。前面我們也提到,小說的高級審美階段,已由講故事,發展到對人物的刻劃,對人性的剖析。
什麼是人性?劉再復在《性格組合論》中,提到,人性=獸性+神性。但我卻不認為是這麼簡單的相加關係。
人性,活在現代的人們,文明時代的人們,最基本有二種屬性,即自然人和社會人。
作為自然人,我們有著許多與生俱來的本能,我們把它叫「天性」,它基本上是以生存和繁衍為基礎、為法則的。正如進化論者達爾文所說:「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作為自然界的生殺力,不管吃什麼都沒錯。造物主造了它是以吃肉為生,吃草它就會死,反之也一樣。作為自然人,和多少異性交配都可以,只要你強,就有繁衍的權利。從母系社會、到後來的三妻三妾,再到現在的「包二奶」「婚外情」頻頻出現,「專一」確實不是人的天性。
但是,同時我們又是社會人,作為社會人,有著各種法律、宗教教義、禮教等對人的形為加以約束,加以限制。雖然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國家有著不同的法規。
人的本能當中,食慾、物慾,相對來說都不得比較容易得到滿足,只要不偷不搶,你吃什麼?在哪裡吃,吃多少,和誰吃,沒人管你,你不必為當眾人面吃東西感到羞恥。對物質的佔有,也差不多,每個星期去買大彩,多多做發財夢,沒有人管你。
唯有「性慾」,無論是哪個國家,哪一種宗教(不包括極少數邪教,也正因此把他們稱為「邪教」),哪一種文明,基本上都是一樣,加以限制加以約束。中國的禮教更是「萬惡淫為首。」就是最為合法合理合情的夫妻做事情,也得關門拉窗帘。
再加上人的天性中又有矛盾的一面,他們自己沒有「專一」的天性,卻又希望所愛的人是自己的唯一。
就因為人性有這麼多的矛盾,這麼多的衝突,人物的性格就註定了它的多面性,特別是「性愛」就成了許多藝術家剖析人性的突破口。所以就有了「問世間情為何物,只教人以身相許」的感慨。愛情才成了文學藝術中永恆的主題。
由此原理衍生的另一個審美原則是「缺陷美」。劉再復在《性格組合論》中,提到了:「美學中所謂的『缺陷美』往往有能力表現人性美。」「完美」與美並不相等,缺陷與「丑」並不相等。因為種種原因,世界上純粹的完美是不存在的。
相信大家都看過美神「斷臂的維納斯」,她就因斷臂而美出名,據說許多雕塑家都嘗試為她接上斷臂,試圖讓她完美,可是無論何種姿式,都象在「畫蛇添足」。所以到後來藝術家們都認定是雕塑家故意弄斷的,而不是因為埋在地下無意弄斷的,確實,沒有手臂的維納斯,身材的優美,更為突顯。
本書的作者嚴歌苓基本上是循著以上的美學原理,對她的人物加以刻劃的。
先介紹「叔叔」這個人物。
叔叔是他的名字,而不是他的輩份。他是當地人,是一名神槍手,作者讓他天生只有一隻眼睛,所以他射擊的時候,不需要「瞄準」,這一缺陷,讓他神槍手的形象更為突出鮮明。
他力大無比,他有一把沒有鑰匙的大鎖,是從他槍斃的犯人那兒得來,從沒有人打開過,只有他在激動的時候能夠打開。
女子牧馬班幹部的成員幾乎在每次的兇險中,驚馬、遇狼群、陷進沼澤地、洪水暴發、土著男子的侵犯,都會想到他——女子牧馬班的指導員,用槍發出信號后,他都會及時出現,並把她的解救出來的。
他的威猛,他的強悍,反襯出女子們柔弱的一面,只有在這個「參照物」面前,她們才象個女子。因為她們馴的是兇悍、烈性的軍馬,身材嬌小是不可以的,再加上惡劣的氣候,暴風和暴日,她們的臉都結了痂,她們早已不照鏡子了。
正如前面我們提到的「性」通常比較容易拿來顯現「人性」,作者在自序中寫道:「性愛難道不是宇宙間一切關係的根本?性中包括理想、美學、哲學、政治一切。」
叔叔和女子牧馬班的每個成員都有著糾纏不清的關係,作者用非常含蓄的手法寫出來:
他有一個習慣,遇到難題時,就是咀嚼「橡皮筋」。當他有問題時,就會從她們當中任何一個人的髮辮上取下「橡皮筋」沾四川特有的豆瓣醬來咀嚼。那個年代,全國的女孩子都一個髮式、二條辮子,而且都用橡皮筋來綁,(橡皮筋就是新加坡的巴剎用來綁蔬菜的那一種),在當時是非常女性化的一個道具,男人可以說是不會用到的。每次把它從髮辮上拿下時,都會纏住不少頭髮,這也暗示著一種千絲萬縷,糾纏不清的暖昧關係。
他殺人無數,殺狼無數,可謂天不怕、地不怕,可是當他第一次見到,具有一股邪氣的驚人美貌的小點兒時,他感到了恐慌,他明白自己逃不出她的手心,他除了極力趕走她外,還選擇了逃避,也可以說他間接地死在小點兒手上。
好象他身體一部分的手槍,第一次離開他,也永遠地離開了他,就是他和小點兒的一次歡好后,因為小點兒回去女子牧馬班的帳篷時怕黑,借用了他的手槍,並且丟失。雖然「叔叔」認為,沒有了槍的自己,更能顯現真正的英雄氣慨,而不是靠外在的力量,但到最後,在一次狼群的報復行動中,這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死得連一塊骨頭都找不到。
小點兒:
嚴歌苓在序中寫道:「小點兒是個美麗、淫邪的女性,同時又是一個最完整的人性,她改邪歸正的過程,恰恰是她漸漸與她那可愛的人性,那迷人的缺陷相脫離的過程,她聖潔了,她卻不再人性了。
分析她,一定要和她幾個有關係的男子一起分析。
她原本不是牧馬班的成員,她在城裡犯了殺人罪,在逃亡中,認識了她以前從未見過面的姑夫。可是當她見到永遠躺在病床上病重的姑姑時,她動搖過,並逃走。可是,當她見姑夫為了她被人毒打時,又繼續著這種****關係。
這又是一次作為自然人和社會人矛盾的交鋒,作為自然人,他們並沒有錯,她的姑姑是個永遠不可能盡妻子義務的活著的死人,這對姑夫來說,似乎不是很人道、很合理的,雖然他們絕對合法。姑夫雖然不能從****關係自拔出來,但他並不是一個天生淫棍,在認識小點兒之前,絕對是個規矩的男人,他不僅一直關照、愛護,並給小點兒物資上的照應,他也沒有置姑姑不管。
所以我們不能簡單的把人分成「正面人物」,或者「反面人物」。
直到最後,因姑夫一直糾纏躲著他的小點兒,被叔叔用那把大鎖敲昏死過去,小點兒才承認對這個人有過感情。但不是愛情,不是激情。
小點兒有過一個讓她產生激情的對象,他是場部一個營長,這位年輕英俊傑的營長對小點兒也有很強的感覺,但是這裡的這個營長是個絕對服從上級、服從當軍人父母的軍人,他選擇了上級兼長輩為他安排的體面人家的女兒當未婚妻,但他對小點兒並不能忘懷。作者把這兩個人的微妙關係,寫得非常細膩感人:
因第一次見面時,他看到小點兒用凍壞的雙手給他端水喝。在第二次見面時,雖然他假裝從未見過她,卻在夏天提起一個治療「凍瘡」的藥方,一個用雪水浸櫻桃的密方。他不敢正視小點兒,可是當小點兒的馬走遠了,卻立刻趕到山頂上,用他的高倍軍用望遠鏡看她,用這種方式擁抱了小點兒二次。
他們甚至有過只是用草席隔房而睡的機會,並隔著草席能看出營長的睡姿,不過小點兒只能用心去擁抱他,卻什麼也沒發生。
小點兒是個聰明靈透的女孩,她當然了解營長的心,為了營長,她一直拒絕和姑夫再有肉體上的接觸,雖然她以前可以不斷地用自己的肉體換來各種好處,甚至為了得到叔叔的寬恕,也是用身體去解決的,因為她作弄過一次叔叔。
營長可以說是這部書中「完美」的男性,他正派,他沒有欺騙小點兒,他如實告訴她,自己已有未婚妻,小點兒也正因為這些愛他。但是,雖然他是個英武的軍人,勇敢的軍人,但他在自己的愛情方面,卻表現得非常軟弱,無主張。這非常符合當時軍人的性格。
小點兒用她的小聰明、小手段在這個團體中耽下來,並能逃避風餐露宿,她不必去馴馬,所以是唯一保住美貌的女孩。但她又不是那種完全好吃懶做之人,她向她的姑夫學會了為馬治病接生,她會煮菜織毛衣。
這本書是用小點兒的淫邪,反襯女子牧馬鞍山班的崇高聖潔,小點兒正因為和她們在一起,才走上了改邪歸正之路。
柯丹:
她是唯一的當地姑娘,是女子牧馬班的班長,領導著這些從城裡來的知識青年,可她同樣有著豐富的性格,雖然她憨直野性,抽煙,滿口粗話,馬鞭甩得格外響,外形也是虎背熊腰,高頭大馬,她的粗野、彪悍,讓丑姑娘老杜有一種愛的錯覺,把她當作男人來愛。但她的內心卻象所有女孩子一樣會嫉妒,使小性子,當她知道另外一個女孩子毛婭暗戀叔叔時,採取了報復形為。
叔叔在柯丹被狼群包圍時,把幾乎全身赤裸的她從狼口中解救出來,叔叔的粗獷、叔叔的力量正讓她想起外形和內心都很「小人氣」的前丈夫,那個丈夫曾經因為勾引一首長家的保姆,而被她一巴掌打得轉了幾個圈。而叔叔卻能輕而易舉地把她抱了起來,讓她有了「小女子」的感覺,她心甘情願地給了叔叔,並為他生下一個兒子,生下兒子以後,她象所有雌性的動物,具有偉大的母愛。
沈紅霞:
濃紅霞是將軍的女兒,作者打破傳統的敘述結構上作了調整,讓沈和前輩們直接對話,沈以犧牲在這塊土地上的紅軍女戰士,墾荒隊員為楷模,按傳統的敘述方式,可能會讓沈遇到一個了解當時情況的老人,用回憶的方式來敘述。這樣寫明顯地啰嗦、累贅,且不容易把對方的內心世界、內心的秘密展示出來。
沈為尋找象徵理想的紅馬,二條腿凍壞后,也就是說已犧牲了身體的一半,她認為自己做得不夠。
作者沒有用貶意的辭彙去描寫她,一直都用正面的筆調,她的固執,僵化是從字裡行間流露出來的。比如她對已改邪歸正的小點兒的態度,連二位前輩都不能苟同,沈堅決地認為,這個聖潔的團體容不下她,她是義正詞嚴的說出這番話的,最後,可以說是她逼死小點兒的。
總之書里的人物都有著豐富的性格,是立體的,活生生的人物。
獸性、畜性的描寫:
書中有不少關於動物的描寫,作者是站在一個客觀的立場上來寫的。
按我們普通的思維習慣,狼是壞的,因為它兇殘、狡猾、吃人、吃綿羊。當然這只是站在人的立場,在生物圈是無所謂好壞的。人們稱這為生物鏈,它們一物降一物,一環扣一環,象剪刀,石頭布一樣簡單,維持著一個生態平衡。
作者寫道:狼也有妻兒,如果它不兇殘、不狡猾,它就沒有繁衍的權利。
書中寫了二條狼的不同命運,這二條狼是由老母狗姆姆餵養大的。因為狼的父母叼走了,於是姆姆把二條狼仔弄回自己的窩裡用自己的乳汁餵養大。(故事的可信性,來自一個真實的狼孩的故事。)
長大后,二條狼走向完全相反的二條道路,一條(憨巴)認回了祖宗,回到了狼窩,並且比那些在狼窩中生活長大的狼還兇殘。
作者寫道:它做了半生的狗又做了半世狼,它了解狗,因此蔑視狗,它體驗過做狗的屈辱,忍受虐待,甚至去舔剛踢過它的腳,狗的自豪不過依仗人。在它回歸原野重返自然時,它作為一隻狼來肯定和證明自己的存在。
另外一隻狼(金眼),它象它的養母姆姆一樣,始終忠於著人類,雖然一直被人類誤解著、毒打著。
是金眼背叛匪了自己的祖宗,還是憨巴忘恩負義,對自己的養母背信棄義呢?
結語:
我推崇她的這部作品,不是單純說這就是最好的寫作手法,或者說最好的故事內容,不意味著我們可以去模仿,它的價值是他們的形式與內容達到了近於(乎?)完美的結合,成為了一個有機體。
荒涼的地方,荒謬的年代,不能阻止荷爾蒙在一群發育正常的女孩子身上洶湧,叔叔是她們能夠真正(??)的唯一男性,而由此產生的一系列正常中之不正常,不正常之中的正常關係,就不足為奇。她們的情慾同樣需要渲泄。
而作者採用的這種超現實與傳統手法,就是一個比較好的表達手法。
這些年陸陸續續寫了一些作品,體驗是太依賴於我們學過的創作理論,實在無法進行真正的創作,只是各種方式的模仿。今天的超現實,也是明天的傳統。作為一個真正的作家,只有不斷地嘗試,才可能出真正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