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裡有混亂,哪裡就一定有不自由
4月18日召開的博鰲亞洲論壇上,在談到文化與自由時,著名影星、中國電影家協會副主席成龍對媒體說:「有自由好還是沒有自由好,真的我現在已經混亂了。太自由了,就變成像香港現在這個樣子很亂,而且變成台灣這個樣子也很亂。我慢慢覺得,我們中國人是需要管的。」
明星就是明星,說錯話也有影響力。此言一出,惹得兩岸三地反對之聲如潮。大陸網友不高興,有的甚至發公開信聯署抗議;香港居民不高興,若不是香港這「很亂」的自由社會,成龍何來今日之演藝成就;最怒不可遏的是同樣「很亂」的台灣,連一向齟齬不斷的藍綠陣營也難得炮口一致,國民黨「立委」邱毅諷刺成龍是「戲不賣座,製造話題」,民進黨則認為成龍「沒有民主信仰,思想中的奴性也很重」。
如此都有意見,一方面可以看得出大家很關注公眾人物的言行,儘管他們隔行發言時經常會貢獻一些「不想當廚子的裁縫不是好司機」式的笑話;另一方面,想來時代真是有了大進步。在經歷了風風雨雨的20世紀之後,兩岸中國人對自由之價值有著廣泛認同。如艾米莉?狄金森詩云:「我本可以容忍黑暗,如果我不曾見過太陽。」即使是那些假裝讚美極權國家的人,也並不真想去那樣的國家或者時代里生活。
「我們中國人是需要管的。」這不是自我貶抑與自我歧視么?難道「我們中國人」不配享有他國民眾一樣多的自由?成龍「自由太多」的感慨難免給人一種時空倒錯之感。上世紀初,尤其是在辛亥革命后,中國迎來前所未有的自由與開放。兩年後,孫中山討袁失敗。有意思的是,當時孫中山也將「二次革命」失敗歸咎於「我們中國人」自由太多,認為只有採取集權的辦法才能革命成功,並由此以帝俄為師,漸開中國「以黨治國」、「一黨專政」之先河。或者說,國民黨後來之獨裁政治,便是始於當年「中國人自由太多」之判斷。今天回頭看這段歷史,「二次革命」失敗決非中國人自由太多,有歷史學家甚至認為孫中山在「法槌討袁」與「刀劍討袁」之間做錯了抉擇,暴露了他對暴力革命的迷信……
隨後的二、三十年代,「自由太多」似乎成了世界共識。不唯德國、日本開始信奉法西斯主義,經濟危機來臨時,在自由傳統素來深厚的美國甚至有人公開宣稱「美國就缺一個墨索里尼」。在中國,許多人開始將斯大林、墨索里尼和希特勒當作「當代三大怪傑」推崇備至。告別「自由太多」的年代,結果人所共知。失去了自由的世界不但沒有獲得想象中的秩序與繁榮,反而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大混亂、大動蕩與大災禍。
台灣真的「混亂」了么?對於台灣正在實踐的民主,我們時常會聽到一些冷嘲熱諷的聲音。當說,台灣有台灣的問題,但台灣在經濟自由與政治自由方面的成長卻是有目共睹的。幾十年間,台灣由獨裁政治向民主政治的和平轉型,而台灣民眾為此支付的代價,不可不謂最小。遺憾的是,把台灣民主當「天大的笑話」來看的成龍們「只看得見交媾,卻看不見孕育」;只看得到表面上的一點亂象,卻看不到台灣已經進入了一種全新的秩序——在那裡,不僅有市場經濟,更有市場政治。
事實上,現代意義上的自由本身便有一種約束機制,所謂「你揮舞的拳頭到我的鼻子為界」。進一步說,秩序與自由從來都是一對孿生兄弟,自由帶來的不是混亂,而是秩序。一方面,作為一種權利,自由本身便暗含秩序。上世紀四十年代,美國總統羅斯福提出「四大自由」(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免於匱乏的自由和免於恐懼的自由),同樣是為了建立一種秩序,而保護自由也就是建立秩序。另一方面,秩序即自由。國家作為一種手段,一種人造之物,必須以保護國民的自由為目的。有秩序,才會有自由。法治國家之所以受人讚美,即在於它以國民自由為第一目的,構建秩序即為保障自由。
阿馬蒂亞?森說:「發展是為了自由。」安德魯?漢密爾頓說:「自由是反對濫用權力的唯一堡壘。」今日世界沒有哪個國家的人民不是在努力擴大社會的自由,並以公民自由界定公共權力。必須承認,今日中國內地並不是沒有混亂。貪污腐敗流行,三聚氫胺熱銷,民宅被「拆遷黨」摧毀,有公共精神的人因為網上發帖被逮捕……誰能對此視而不見?然而,一個人若不是因為翻多了跟頭而思維「很亂」,就知道這一切不是因為社會自由太多,而是因為權力「太自由」。而這些自由都是前現代為所欲為的自由,打家劫舍的自由,而決非今人為之奮鬥的為秩序與人權而設的自由。
顯而易見,只有保障而不是縮減憲法賦予國民的自由,才能真正消除混亂。有言論自由,就不會有文字獄的混亂;有遷徙自由,就不會有搞暫住證的混亂;有上訪自由,就不會有截訪的混亂;有私域自由,就不會有警察夜闖民宅的混亂。如孟德斯鳩所言,「有商業的地方就有美德。」筆者同樣相信有經濟自由就有經濟繁榮,有政治自由就有政治安寧,相信哪裡有混亂,哪裡就一定有不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