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
在磺溪之畔。我們回到現實世界。
「哈羅,朱侖,你接受我用我的講話方式跟你講話嗎?」
「我不知道你的方式是什麼方式,但我想我可以接受。」
「那種方式是一句話就越了界,把界限定到天邊、天邊之外。你十七歲,也許不太適合對十七歲說,但我真想對你說,正因為你十七歲。」
「我想你可以對我說,別忘了我是智慧型的十七歲。」
「好極了,那我就說了。」
「請說吧,十七歲在聽著。」
「當你看到『男性生殖器官』六個字,你有什麼感想?」
「我清楚我們美國學校十七歲的感想。這一感想,變成一個笑話來說會更清楚。笑話是在解剖學課堂上,老師要美麗的女學生在黑板上畫出這一器官正常狀態下的圖形。女學生走上講台,畫出一個圖形,但很顯然是勃起狀態的。老師糾正她說:『我要你畫正常狀態的。』女學生說:『我見過的,只有這種。』」
我笑起來。朱侖淺笑了一下。「我想,十七歲答覆了你的問題。」
「真要讚美你,朱侖,你真會回答問題。」
「謝謝你,你使我感到驕傲。不過,請你注意,美國學校的女學生現在正看到了你。真正使我驕傲的,是我要問你的問題:『我想它本來不是這樣子,見到我,才是這樣子。』」
「你說得太客氣了,不必等到看,它一想到你,就這樣了。」
「它最坦白,它不隱藏自己。」
「它是我全身唯一的例外。我可以看來無動於衷、可以看來不形於色,只是它,當它泄漏了我,我無法掩飾。怎麼掩飾?誰能掩飾勃起。所以,正如一位seventeen所說的,它坦白,它什麼都不說,卻什麼都說了,它告訴你它要什麼。像改寫過的Blake(布雷克)詩里說的:Silently,invisibly:/Hetookherwithalie.」
「Whata「lie」?」
「Blake原詩是withasigh,勃起的它,改成withalie。」
朱侖笑起來。「我真不知道它還會改詩,詩人最會說謊,難怪它會說謊、會lie。」
「但它的謊,不是彌天大謊,不是所謂eighteencarallie,不是十八開的謊話。」
「是十幾開的?」
「是seventeen的、十七開的,正好對準你來用。」
「你說它在騙我?」
「它表面在騙你,實際上,卻把lie當withabetterlie(更好的位置)來用。所以呀,它真坦白,它沒有騙你,相反的,它坦白說出它要的那種情況。」
「這首Blake的詩,另一個版本是:Silently,invisibly:/O,wasnodeny.說得更坦白了。」
「你好偉大,你知道Blake的這首詩有兩個版本。你看書就這麼細膩嗎?」
她點點頭。「因為細膩,所以可以抓到作者的真正意思。」
「看來,版本很重要。不同的版本,就看到不同的Blake。不但是英國詩人,中國的也一樣。宋朝的大詩人蘇東坡,在牢里寫給他弟弟的詩,一般版本都印成『與君世世為兄弟,更結來生未了因』,生生世世為夫婦,是唐朝的辭彙。宋朝的蘇東坡詩里用到『世世為兄弟』,按說也通。但我就覺得不太對勁。因為下一句明明寫的是『更結來生未了因』,是『來生』,相對的,應該是『今生今世』才更好。我比蘇東坡高明,我要給他改一改。後來我看到八百年前宋朝古版本的『註東坡先生詩』,在第四十卷里找到這首詩,才驚訝的看到原句是『與君今世為兄弟,更結來生未了因』,果然原文用的是『今世』,而不是『世世』,證明了我果然是真的蘇東坡。」
「蘇東坡有兩個,一個是他、一個是你。」
「對!你說得好。」
「那你會不會是他的來生?」
「不會。」
「怎麼證明?」
「蘇東坡的弟弟太好,我的弟弟倒了我的帳。」
「哈哈,那隻證明你弟弟不是他弟弟,不能證明你不是蘇東坡。」
「說得也是。你希望我是蘇東坡?」
「希望你是。」朱侖眼睛一亮。
「為什麼希望我是?別忘了,蘇東坡有個小老婆。」
「啊!我看我不希望你是了。」
「但他小老婆死後,他就沒有女人了。他還寫了懷念小老婆的詩,最後四句是:
素麵常嫌粉污,洗妝不退唇紅。
高情已逐曉雲空,不與梨花同夢。
大意是說:逝去的情人,化妝都不能增加她的美,超然的愛情,已凌雲而去,人間的夢境,空留給人間了。」
「你喜歡『素麵』、不化妝的女人嗎?」
「要看她什麼樣子、什麼年紀、什麼時候。什麼樣子,漂亮的樣子;什麼年紀,十七歲的年紀;什麼時候,清早醒來洗沐浴的時候。不化妝,有一種『素麵』的美。當然,化妝有化妝的效果,那是另一種美,不是『素麵』的美。不過,淡妝也叫素妝,『素麵』也不妨有一點淡淡的妝,淡到看不出來。」
「你看我呢?」
「你就屬於素麵派。楊貴妃的姊妹楊八姨就不化妝見皇上,稱作『素麵朝天』。你呢,是『素麵朝大師』。」
「其實我有淡妝,別忘了我是台北美國學校的學生,我們女生都化妝。」
「我看了SEVENTEEN(十七歲)雜誌,知道十七歲的美國作風。」
「我奇怪你大師看這種雜誌。」
「這是了解美國十七歲女孩子怎樣快速發胖的快速方法。」
「這類雜誌很多種呢。」
「殊途同胖。AllroadsleadtoFAT。並且是青春期男女的胖,英文叫什麼?puppyfat,是不是?puppyfat只是晢時的胖,美國吃得太好,一胖就永久了。在這類雜誌中,我看到太多太多的小肥婆,使我印象深刻。另一個印象深刻的是,雜誌裡面的兩類廣告,一類是唇膏的、一類是指甲油的。」
「那種廣告你有興趣?」
「都有,不過興趣的重點很怪。我總想到,唇膏上去,嘴唇多采多姿;指甲油上去,指甲多采多姿。但是,但是啊,但是,為什麼不什麼什麼上去,使頭腦也多采多姿?為什麼這些年輕族,外表這麼營養豐富,可是內在這麼貧血?」
「你說什麼什麼上去,指的是什麼什麼?」
「我也無法想像,我只想像出六個字,就是奈米在幹什麼?我由奈米聯想到晶片,聯想到人工智慧……」
「你是要把什麼什麼置入人腦嗎?」
「你好聰明,你是一朵理解別人語言的小花。比照『紅樓夢』中『花襲人』的標準,你該叫『花解語』。」
「剛才你一再談到人工智慧,好像你覺得十七歲的智慧不夠,要加點人工?」
「其實,人工智慧都不夠,但從人工智慧做一起點,也是好的。」
「好到什麼境界呢?像配上了名牌?」
「要看什麼境界的名牌,對我而言,我只肯定一種名牌,就是鋼筆,因為,筆好寫還不算,你還得有文化水平。鋼筆以外,我肯定實用性的名牌汽車,因為它安全。其他呀,大都是奢侈品了。不過奢侈品也有一點施教的作用,像美國鑽石名牌HeartsOnFire,推出(Monogamy)100。說明是:(Monogamy)100象徵的一百次方,除了象徵一百次方堅固永恆的愛,更傳承了HeartsOnFire「全世界車工最完美的鑽石」,見證這些鑽石都在一百倍放大鏡下精準切割琢磨五十八個切面,放出光芒。我感到美中不足的是,連一塊鑽石,人都動大腦精準切割琢磨出五十八個切面,使它多面放光,為什麼人類大腦本身,反倒單調的一個單面?貧乏、膚淺、沒有璀璨耀眼的智慧,放出光芒,為什麼?這就是我所說的:奢侈品也有一點施教作用。它告訴我們:人生要五十八面發光。至於其他方面,名牌的問題可超多了,名牌、名牌,所謂名牌,它的設計,多是可疑的。固然有很好很美的設計,也有很糟很醜的設計,並且,很糟很醜的設計還佔了很大的百分比,只是,震於名牌,大家不敢說出、不敢說破而已。所以呀,固然好看的名牌了全不搭調,不好看的名牌了也益增其丑,總之,都被名牌的名設計師給耍了。『皇帝的新衣』的被害人,又豈止皇帝而已。為什麼下場如此?原因一百個,其中有一個最關鍵,你想得到嗎?出在名設計師多是男同性戀。基本上,這種人看女人不順眼,所以呀,他們要把女人給設計丑了,這就證明了很糟很醜的設計佔了很大百分比的緣故,同性戀作祟呀!有趣吧?」
「聽來怪有趣的,至少是經過你設計的新解釋。」
「所以呀,時裝表演會上,我每次看到最後一場,就特別好笑。一群人高馬大兩眼發直瘦得像鬼的模特兒,個個身穿怪衣,擁簇著一個矮小怪男人出來謝幕,我就說:這群傻女人!這群傻觀眾!十九世紀末期,有一種世紀末的觀念,覺得世界的末日已將到來,貧富懸殊、社會動亂、世事不安、人生朝露,因絕望而走向頹廢,不過,世紀末了一百年,又輪到二十世紀末了,一百年前的都走了,但世紀還在末中,可見,世紀比人禁得住折騰。教訓是,不要跟著時代走了,它比你跑得快死得慢,並且,它會輪迴,你以為新的,其實是多年前的舊款,它也變不出什麼新花樣了,你被老祖母騙了,這群傻女人!這群傻觀眾!」
「你的話,聽來好像有一點道理。」
「有好多呢。追求流行,其實追求的,極大百分比是失敗的設計。說失敗,不必我來證明,下次的設計,所謂新的設計,很快就淘汰了上次的,不是嗎?其實,看看這方面的歷史,不難發現所謂設計、設計,推陳出新,可推的陳,可出的新,也相當有限、相當貧乏了。原因是挖空心思在設計,但能玩出的新花樣,也不多了。三十年前,我被一位模特兒女朋友邀去參加一場推廣Puma牌的球鞋秀,最後一場是一大票女孩子蜂擁而出,每人抱了一雙大球鞋搔首弄姿,並且眾口一聲喊出P-u-m-a!我真忍不住笑。」
「你的模特兒女朋友也抱了大球鞋嗎?」
「應該也抱了。她付了代價,她再也抱不到我了。」
「你是很無情的。」
「情是有的,可是,大球鞋太可怕了。」
「你應該接受新產品。」
「你要我穿著新球鞋看錶演秀?全身西裝筆挺,兩腳穿著大球鞋?」
「大球鞋已經被模特兒抱走了,還是來點別的吧,哈哈。剛才你談到什麼Puma,那是什麼時代的名牌了,可見你多落伍。要聽聽我的大腦輸出嗎:AudemarsPiguet,Boucheron,Blancpain,Breguet,Burberry,Bvlgari,Cartier,Chanel,Chaumet,Chopard,Damiani,DeBeers,DiorJewelry,FranckMuller,GeorgJensen,GirardPerregaux,Graham,Gucci,HarryWinston,HeartsOnFire,HERMèS,JaegerLecoultre,JustDiamond,LéonHatot,Longines,LouisVuitton,Mauboussin,MauriceLacroix,Mikimoto,Montblanc,Omega,Oris,Parmigiani,Piaget,Pomellato,Rado,RogerDubuis,Swarovski,Tiffany,VanCleef&Arpels,Versace,YSLJewelry,Zenith……」
「好了!好了!」我將雙手半舉。「戴名牌HERMèS手錶的朱侖啊,謝謝你給我大開了眼界。其他唯一和我有關的是Montblanc的鋼筆。但在鋼筆單項上,我還不止Montblanc呢,我還用Pelikan那些名牌,別忘了,在用鋼筆上,我可是文化貴族。名牌鋼筆的確有助於我把自己變成名牌,因為我可以寫出更自己的漢字,在這個世界上,十七歲的人再也寫不過我了。」
「我想,十七歲超不過你的太多了、太多了,豈止寫鋼筆字,你贏了所有的十七歲,除了青春。」
「其實,在年齡上我有好多十七了,數字上也是贏的。」
「除了青春。」
「除了莎士比亞筆下的青春。像在『第十二夜』所說的Thencomekissme,sweetandtwenty,/Youth』sastuffwillnotendure.(趁青春年華,來吻我吧,青春的特質,就是老化。)」
「我可以補充一下嗎?」朱侖想了一下。「莎士比亞原文sweetandtwenty中的andtwenty是加重語氣,並不是指二十歲,後代的人英文中文都有點破,就以為andtwenty是二十歲了,我想莎士比亞一定很嘔,如果他重活一次,我想他一定寫得明確一點,把二十歲寫成十七歲,變成:Thencomekissme,sweetandseventeen,/Youth』sastuffwillnotendure.不是嗎?所以呀,你真正贏的,是莎士比亞的十七歲,你贏在十七歲的起跑點上。十七歲的最大特色是反叛,可是啊,閣下是反叛大王,在你面前穿著衣服的十七歲充滿自卑感,對你敬畏有加,因此,十七歲只好脫掉衣服。」
「我一直以為十七歲靠抽煙、喝酒、說髒話來表達反叛。」
「我已無須靠抽煙、喝酒、說髒話來表達。」她微笑一下,充滿了自信。
「你靠什麼?穿衣服、穿怪一點的衣服嗎?所謂奇裝異服?」
「衣服是流行的,但衣服是一般性的,算不上什麼反叛。」
「那你靠什麼?靠什麼表達反叛?」
「我嗎?」她微笑。「我、我……」她搖頭,又點頭,又搖頭。「你真要知道?真的?」
「真的。」
「那,我就告訴你真的。用你的講話方式。」
「好啊,我在聽,用我的。」
「你知道嗎?我是靠……」她神秘的微笑,「說了吧,是靠我坐在上面那種姿式表達我的反叛的。怎麼樣?坦白吧?」
「啊!」我真的有點吃驚。
「我有點坦白得嚇到你了吧?」
「有一點兒。」我冷冷的回答。「不過——」
「不過什麼?」
「不過,如果enjoy到你漂亮的肉體,即使被你反叛一下,也值得的。如果你覺得那種姿式是表達反叛的話。」
「不過,那時候我臉上,一定汗水和淚水混在一起,我心裡問我自己反叛成功了嗎?那麼需要那根工具幫助你反叛,是那門子反叛?這種方式的反叛,別的女孩子很少做得到,這是我的成功,但是,這種反叛又有多少成功意義呢?」她一臉茫然。
我拍拍她的臉。「青年人的反叛行為,很多都是形式,其實沒有多少意義,尤其形式表現在人叛我亦叛的形式上,更是如此,人家抽煙,我也叼一支;人家喝酒,我也喝一口;人家說髒話,我也罵幾聲……這算什麼本領呢?比較起來,我覺得你那種『我坐了你』,反倒有一點自我。」
「如果那種情況是我和你,你要嗎?」
「我嗎?我會歡迎你要的那種姿式,然後要你哀求讓你下來。」
「你會讓我下來?」
「不會。我要你不但哀求,還哭著哀求。哭著哀求讓你下來,讓你在男人下面。還要連說三次『再也不敢了』,還加一句:『十七歲願意為你做任何姿式,只要不是這種姿式。』」
朱侖無奈的笑起來。「我想,你說的都會是真的。那一天,會到來嗎?」
我笑著。「不會說不會,而說不知道。對我說來,不知道自己已不再青春,是荒謬;不知道卻還享有自己以外的青春,是大荒謬。現在,聽了你的所謂叛逆的姿式,我真的相信了,因為它真的荒謬。」
「別以為荒謬、大荒謬都是你的,想想十七歲,十七歲才是真正荒謬的一代,因為十七歲的模特兒想要六十七歲的大師上床,並且用那種反叛的姿式。怎麼辦?上帝都不會原諒你,十七歲,可不可以一開始就不要那樣荒謬?」
「為了悲憐上帝,可以考慮改用『傳教士姿式』(missionaryposition)。」
「『傳教士姿式』?哦,這詞有點古典,我立刻可以用一本『美國遺產辭典』(TheAmericanHeritageDictionaryoftheEnglishLanguage)來貼身輸出它的定義:missionarypositionn.Apositionforsexualintercourseinwhichawomanoh,aseventeenandmanliefacingeachother,withthewomanoh,theseventeenonthebottomandthemanonthetop.『FromChristianmissionaries』supposedadvocacyofthispositionoverothercopulatorypositions.』原來是指面對面的男人在上面的那種姿式,我懂了,但我不懂為什麼叫『傳教士姿式』?」
「因為古典的傳教士主張上床的目的限定只是一個才對,就是傳宗接代生小孩,姿式也限定只有一種,就是面對面的男人在上面的那種。所以叫『傳教士姿式』,傳教士不但主張這種姿式,並且排斥其他姿式,排斥othercopulatorypositions,結果,至少六十四種的其他姿式給排斥了。」
「六十四種的其他姿式?」
「六十四種的其他姿式。」
「謝謝你這麼熱忱的告訴十七歲的女生。」
「我用的是『傳教士的熱忱』(missionaryzeal)。」
「這種姿式,看來男人太胖是不適合的。」
「我給你找到一個,他體重一百三十六公斤,就是三百磅,身高一八三公分,就是六英尺,他做過美國總統,又做過美國最高法院的院長,他叫塔虎脫(Taft)。他有老婆,Taftwrotethathiswifewas「awomanwhoiswillingtotakemeasIam,forbetterofforworse.」,這位老婆在被壓四十四年後,還做寡婦活了十三年,可見她抗壓性多麼強。不過,她結婚時二十五歲,不是十七歲,我不太知道二十五歲是否能抗壓,但我似乎知道十七歲不太抗得了壓,尤其像你這樣清瘦型的。」
「多謝你體貼我、憐惜我,還多謝你提醒我,並且救我一命。」
「我只是想告訴你,人死得變成一塊餅,是可能的,飛機出事,會摔成一塊餅;汽車出事,會撞成一塊餅;但床上出事,被壓成一塊餅,未免太可惜了。因為,這原是可以避免的,法子很簡單,別用『傳教士姿式』,不就得了。」
「可是,跟像你這樣標準體重的男人就例外。」
「你的意思是可以六十四?」
「我的意思正是如此。怎麼回事,我們談了這麼多的荒謬。我的結論只是,別以為只有六十七歲的才荒謬,其實十七歲的也會,和六十七歲的一樣,十七歲的也有她生命的定影年代,包括定向、定型、和定性。我只是佩服你,像畢卡索一樣,你跟得上每一波時代的變化,尤其在愛情上,你好像比十七歲還無情。」
「在愛情上,我的確如此,我出自古典,但我參與了現代、發展了現代,即使在我自力不好了的時候,我還會發展出潑墨書法,畫出風雲。古典式,也就是舊式的基本特色,太痛苦了、太花時間了、太費力氣了、太難解難分了,我認為都錯了。但我畢竟年紀大了,我不要愛情了,尤其古典的愛情。但是,我喜歡的十七歲也未必現代得跟得上我,所以呀,我一個人了,沒有了十七歲。」
「那,我們兩人是什麼關係?別忘了有一個人十七歲。」
「什麼關係?一種最好不要問它答案的關係,不是嗎?」
「我們兩人根本的問題,其實只是一個,就是在世俗眼中,年齡的懸殊,年齡差得太大了,不是大十歲二十歲,是大五十歲,大到一個人要活三倍,才能活到另一個人這年紀。但問題其實不在——至少不全在身體上面,只要不走在一起,沒人看到、沒人感覺到,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至少有二分之一的人也看不到年齡問題,因為他只看到十七歲。」
「另外二分之一怎麼辦?」
「你別忽略了十七歲的眼光。有些十七歲,她覺得同年齡或『同年級』的男性太淺薄了。其中太多的雜碎。從雜碎高三男生到男模特兒、男歌星什麼的,都是要小看的,男人要有男人樣,男人不用功、沒知識、沒智慧,只會玩、混、扭、唱、走來走去,做女人拿手的事,這叫什麼男人?更別提什麼男子漢、什麼英雄了。」
「你認為男人就要做英雄?」
「是。至少志在英雄、取法英雄。」
「有女人喜歡上你說的雜碎。」我異議。
「女人有她淺薄的一面,她們想掩飾這種淺薄,但總會在她們喜歡上泄了底。泄了底還算好的呢,要吃虧上當、要夢碎夢醒。問題是青春畢竟有限,夢碎夢醒幾次,人也不再年輕了。」
「女人最後選擇了安全感。」我說。
「不會分辨雜碎的,永遠得不到安全感,永遠得到的是夢碎。」
「你的講法很不十七歲,你好像也叛逆了十七歲。」我提醒。
「別以為叛逆只是年輕對成年的,反過來也有可能。你不是在寫我嗎?」
「我在寫你。」
「把我寫成什麼樣的?」
「本來計劃,是寫成flat(扁平)的。如英國文學家所分類的,角色分為flat和round(圓形)兩類。如果單純的描寫一個人,這就是扁平的,像照片一樣。一般說來,這種描法描寫出來的人物是失敗的。但是,如果在造型上,這個人就是扁平的,是十七歲的瘦身女生,你據實描寫,也不能說不成功。還有,這種女生的生活方式、人生經驗,都千篇一律,也是扁平的,除了扁平,沒有漂亮以外的漂亮。我本來以為,真實的十七歲就是十七歲,十七歲的質、量、與變,大體上不多也不少,除了非常有氣質的漂亮外,和其他的芸芸十七相較,了無異狀。她們既然同是十七,就是大同,若有小異,其實不多,你認為多的,其實是你賦予的,那些異狀,是你因形生幻,色不自異人自異而已。當然,這種賦予是一種快慰,並且是一切藝術作品的起點。藝術品總比模特兒偉大,藝術家自己知道這一事實;藝術品有知,也知道這一事實。但是,模特兒本身未必知道,她只知道她赤身裸體,她不知道她成就了藝術的偉大。正如我所描寫的詩:
十七歲永遠不死,
她只是回到她的世界。
那是富裕中的貧乏、
鮮紅中的貧血、
單獨發言的眾口一聲、
自以為酷的千篇一律。
靈光偶爾會一閃,
在名牌的霓虹燈下奄奄一息。
可是,在我認識一個十七歲后,我的看法動搖了。我發現這個十七歲太優秀了,我無法把她寫成flat、寫成扁平,我很懊惱,懊惱我會敗退,因此我拚命吃,吃到超過我這標準體重,變成一百三十六公斤、三百磅的大胖子,把這個優秀的十七歲壓成扁平,然後逃掉。漂亮的模特兒再見。磺溪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