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迷失的狗
當婚姻逼近一個男人,如果他是自由之身,即使這女子是他心愛的,他也不會放棄他做單身男人的自由。那麼若是女子自己提出,那情況就更糟,乾脆失敗。如果這男人是一個有家室的男人,這女子的愛就等於吹了一個肥皂氣泡,未上青天就破滅了。
她黑髮,不高,豐滿但不胖,西班牙人,才二十二歲,到北京學漢語。一開始學校有名的帥哥追她,她逢朋友就說,毫不掩飾。有一天我去看她,一晚上她抽煙抽得很厲害,說話緊張,但普通話已說得比我這個外地人還地道。
那個幸運的中國男人有一米七八高,她說著拿出照片。我一看,長相在北京大街小巷都可抓出一大把。
她說,他看她眼睛透亮,熱情似火。她經常和他跳弗朗明哥,說著她唱起來,邊唱邊站起來,身子一抖腳尖一踮手就如鶴轉動。
突然她哭了,說那男人把她扔了。她決定反過來追他,結果當然不如她所願。
當時我感動,因為愛一個人得有愛的能力,還得有這勇氣。那男人被一個洋妞追到這種程度,別的不說,虛榮心該滿足了吧?
她說,她決不離開中國,直到把他追上手為止。
美國朋友M是一位記者,有無數男人追她,但她愛上一有婦之夫,也是個記者。她要那男人離婚和她結婚。男人不肯,開始婉拒,後來就有意躲她。她去男人可能去的地方找他,有一天終於在一個PARTY上找到。她說你沒有必要對我如此,我懷了你的孩子。
去醫院做了。男人想也不想地說。
我一人也要孩子。因為我愛你。她記得當初他說他妻子沒有生育,對此很遺憾。她轉身的速度比他還快。
時間過得很快,孩子出生了,她給他送了封電子信,順便傳去孩子的照片。他很震驚,回信只有兩行,一,你休想和我結婚!二,主動提出付孩子的生活費。她當沒有看見一樣,反而建議他看看孩子。
一年後,她有了他的第二個孩子。他還是不肯與她結婚,但幫她租了條件不錯的房子,負擔兩個孩子的生活費。二年後,他們到倫敦來度蜜月。
J的妻子在外地有份很不錯的工作,周末才回家,所以他需要一個保姆照顧家和六歲的女兒。這天妻子回家,立即就發現丈夫對她很冷淡。她問他,是不是在外邊有女人了?
沒有,不可能。丈夫一口否定。等見到保姆,憑女人的直覺,她明白了。她開掉了保姆。丈夫與她大吵一架。丈夫的理由是,你沒有權利做我的主。
第二次她從外地回家,發現家裡多了一個家教,住在家裡。丈夫對她說,我們的女兒需要她。結果夜裡發現丈夫不在床上。她一下傻了,如果她提出離開這個男人,豈不是正中他的下懷。她不說,辭掉外地工作,在當地找了一份低薪的工作,每天都回家。但丈夫對她就像朋友一樣,家教仍然住在他們家裡。
倫敦溫布爾敦網球場附近有很多風格不一的酒吧,英國女子都喜歡上那兒聊天,大多聊男人。小女孩會說,男朋友越多越好,絕對不超過兩個月,KISS可以,但不要輕易讓男朋友上手,除非喜歡的男人。反正選一正式男友一定要那有男子漢氣的。大女孩說,經濟情況第一,男人沒有一份好職業怎麼成?已婚女人說,男人只配當振動按摩器,他們尋歡作樂,我們又怎麼不可以?
沒有一個女子認為男人長相重要,這和國內的女性不一樣。帥是第一,在這兒說出來會變得可笑。像前面說到的三個故事,那三個男人自己都不明白他們自己的一切,好像裹上越來越多的紗網。男人想看清的只是一個女人的肉體,不太在意女人的心靈,喜歡與女人保持一個距離,讓他們放心,有安全感,如同第二個故事裡的男人後來對我的朋友說,「總得給我一個倒車的機會,我不能讓女人爬上頭來,也不能讓女人決定我的幸福,我情願不幸福。」
我這朋友說:「男人說到底是一個沒有長大的孩子,內心很虛弱,面子需要強撐著,嘴裡不饒人。其實很可憐!他們是一群迷失的狗!記住,不是狼不是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