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S
寶琳娜辦妥離婚那天,放自己一天假。
「勞工法規定結婚可以放八天的假,但是沒有離婚假。」她公司的人事經理告訴她。
「你不覺得這很奇怪嗎?離婚是傷心的事,照理說需要更多時間休養!」
寶琳娜沒去公司,待在家裡。她前任老公已經把東西搬走,她講電話都有迴音。她原本以為和那個豬頭一刀兩斷後終於可以落得清凈,沒想到不到中午就被自由壓得喘不過氣來。她打電話給佳佳,她從小到大的好朋友。
「你們什麼時候簽字的?」佳佳問。
「昨天。」
「為什麼?」
「前天Prada進了一批新貨,我最後一次刷他的附卡。」
她們相約吃午飯,寶琳娜等了二十分鐘佳佳才來。
「對不起對不起,」佳佳不斷道歉,「我剛才跟我的婚禮秘書開會,談一談就忘了時間。」
「『婚禮秘書』?」
「就是在婚禮現場幫我補妝,打點一些小事的人。」
「真fancy,我結婚的時候——」
「在拉斯維加斯,連戒指都是在超級市場買的……」佳佳很流利地接上寶琳娜的話,顯然已經聽過千百遍這個故事。
寶琳娜在餐廳坐下,看著佳佳。佳佳幸福滿溢,從嘴角一直滿到頭髮。寶琳娜開始回想,不知不覺地咬自己的指甲。那不過是一年前,她和他到美西度假。那時他們認識才一個月,他已經帶她認識他們全家。在舊金山的旅館,她在午睡他在畫畫。她醒來時看到,床上擺著一百朵玫瑰花。他們走下大峽谷,他停下來撿她掉的一根頭髮。她突然很感動,說「我們就在美國結婚吧」。到了拉斯維加斯,找了一家空的教堂。她穿著Tshirt,蒼白的臉沒有化妝。牧師問:「你是否愛她至死不渝?」他堅定地說:「我愛她像大腸愛小腸!」
「我們又不像你們那樣閃電結婚,」佳佳的話驚醒寶琳娜,「我們已經準備半年了!」
「為什麼要結婚?」寶琳娜搖頭,「難道我的經驗還不能成為你的借鏡嗎?」
「你們認識一個月就結婚,我們交往了三年。」
「台灣每十對夫妻中有三對離婚,這些人不可能都閃電結婚吧?」
「我相信我們會是那七對成功的。」
「那七對也未必幸福,只是願意妥協而已。」
「你不要說了,我們已經下定決心了。」
「但你也不用這麼急啊,至少可以先試試PACS。」
「『PACS』?」
「『PacteCivildeSolidarite』,這是法國1999年列入法律的一種伴侶關係。它沒有婚姻的繁文縟節,容易成立也容易解除,卻提供婚姻的基本利益。比如說可以得到配偶的保險,可以合併申報所得稅。簡單地說,就是同居試婚啦!」
佳佳笑笑,「我不要同居,我要被稱為張太太!我要和另一個人一起簽房貸,開始節省家裡不用的電燈都不開。我要其他男人看到我的戒指感到無奈,告訴別人他們錯過了世上最後一個好女孩。我要和另一個人一起慶祝月經沒有來,半夜嘔吐時他爬起來幫我掀馬桶蓋。我要有機會向別人炫耀我都自己餵奶,每年有人陪我去檢查有沒有乳癌。」
「他是你第一個男朋友,你真的準備好這輩子就只跟一個男人在一起?」
「這又不是打牌,對子越多胡得越快。」
「你真是想不開。」寶琳娜嘆息。
「你知道……」佳佳主動出擊,「威斯康辛大學醫學院研究過,結婚的人比較不容易罹患癌症!」
「你是為了預防癌症而結婚?」
「當然不是,我只是舉出婚姻的一些附帶好處。」
「『附帶好處』?這又不是買房子要挑附近的學校,買冷氣要看有沒有附送果汁機。哪有人為了附帶好處而結婚的?要預防癌症,你應該多喝柳橙汁,而不是在那張紙上簽字。況且,你相信我,我結婚這一年,比得癌症還痛苦!」
「那你怎麼解釋這個:芝加哥大學心理系的調查指出,離婚或單身女人中,只有百分之六十活得過六十五歲,結婚女子則超過百分之九十。」
「那是因為她們都等著看他們老公比她們先死!」
「你太悲觀了,」佳佳一笑置之,「我一定要證明你是錯的,給我一年的時間,讓我向你證明婚姻的偉大!」
她們離開餐廳,寶琳娜看著佳佳走回公司。她看看錶,時間是下午三點。未來一年,佳佳將要經歷人生中最殘酷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