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花律師(3)
那雛妓只是垂淚不語。朱律師道:「「你要坦白地說-說,你的客*人中,有沒有相愛的人,可以幫你的人嗎?」她漲紅了臉道:「有是有一人,他說很喜歡我,很愛我。」朱律師問是淮,她說:「是鄭大少,杭州人。他雖然如此說,不知是否真心。」朱律師道:「好!那末三天後,你來聽迴音。」原來朱二少與鄭大少也是老朋友,於是朱榜生約了鄭君來,和他商談一切。他說:「這女孩子,在堂子里還算有志氣的,她說你很喜歡她,我已答應他(她)辦這事了,但必須你幫忙不可。」鄭君問:「怎樣的幫忙呢?」他說:「簡單得很,她是從妓院里一個人光身出來,既無食,又無住,一切她的生活費用,都要你擔任,直到案子結束。你是有錢的人,應當不在乎的。」鄭君道:「說出來不好聽,人家說我包一個妓女。」榜生道:「這是秘密的,我不說出,人家不會知道。」於是鄭君允諾而去。
明天,那個雛妓來聽迴音了,朱律師道:「我和你的鄭大少已商量好,明天你就可以出來,住到我-個指定的旅館里去。但是他們給你漂亮的衣服、珍貴的首飾,一概不能帶出來,只好穿一身家常衣服。不然,他們可以告你捲逃。到了旅館里,只要說朱律師定下來的,他們自會招呼你到某-個你一人獨居的房間,不要走出來露面。你的飲食、零用等等,也由旅館里處理,你不必花錢。告訴你,一切都是鄭大少出錢給你安排的,可是在這個期間,鄭大少不能和你見面,要等你這案子結束后,方可與你相會。聽我說話,放心點,去吧!」
且說那個雛妓,這天悄悄地走出了妓院,院中人都沒有覺察。及至晚上,叫堂差來了,卻不見她。假母大阿嫂罵道:「這幾天子阿囡生意好一點,就放蕩極了,又是同什麼小姊妹看電影去了。」到了深夜,還不見她回來,一夜不歸,便疑心她逃走了。暫時又不敢報告捕房,查問審訊,添出許多麻煩,而且於生意上更有許多窒礙。正惶惑間,朱二少的律師信來了,信中說:「你們的小阿囡,投奔到我這裡來,說你們虐待她,強迫她和一個不願意的人睡覺,破壞她的貞操,要求法律起訴。你們來一個人,試行談判。」
妓院主任(這個名稱,上海小報題出來的)大阿嫂見信,大為跳腳,說是:「小阿囡哪裡想得出這個主意,一定是那個拆白黨惡訟師,把她拐騙去了,我要和他去拚命。」便到朱律師事務所里去大鬧,嚷說:「小阿囡是我的女兒,雖然不是親生的,是用大紅帖子寫了文契(按:即賣身文契),過繼過來,也和親生的一樣。甚麼強迫和不願意的人睡覺,那是我們堂子里『點大蜡燭』(即「開苞」,古文中稱之為「梳櫳」,日本文中名為「初夜權」),是光明正大的事,朋友們還要飲酒道賀呢。」朱律師起初只是悶聲不響,等她鬧過以後,便問她道:「你說用大紅帖子寫了文契,把她過繼過來的,那你出了多少錢呢?」她道:「不是白花花出了八十塊大洋嗎?你若不信,我可以把文契拿給你看。」朱律師笑笑,又問:「那末這個開苞客人,允許給你多少錢?」她想誇示一番,一想不好,便道:「那還沒有講定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