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的吳凱聲(14)
敵人手裡除了王其良、張漢卿兩張「王牌」外,再也拋不出什麼證人來了。而且就是這兩個證人現在也被駁斥得站不穩了。他們苦就苦在手裡沒有硬梆梆的物證,而單憑證人空口無憑隨嘴說說,是定不了被告罪的。於是,法庭陷入僵持狀態,局面尷尬,進退狼狽。到此,郁庭長不得不宣布布休庭,退到后室去了。在後室,他與趙鈕堂推事,張雋青檢察官商議了一會。片刻后,他們又轉到前台。郁庭長當眾室宣布:「現決定將陳賡、陳淑英、羅登賢、余文化、廖承志五犯移交上海警察總局。」原來,他們商量下來覺得此案棘手難辦,還是把這件濕布衫套到別人身上去算了。
一聲宣告,法庭散場,陳賡、廖承志等五人立即被押上一輛紅色汽車。吳凱聲聽到宣布,立刻離庭,跳上了自備黑色轎車,轎車內除了司機外,還有他的私人保鏢趙志和。*紅色汽車一聲喇叭,急駛而去。吳凱聲看在眼裡,關照司機緊緊跟上。本來,從四川北路高二分院到南市的上海警察總局,應朝南走,大概可能是紅色汽車早巳發覺了黑色轎車,才有意向北朝虹口方向駛去,又從虹口轉向南面,過外白渡橋,奔十六鋪,開到南市,直駛上海警察總局。黑色小轎車輕巧便捷,紅色汽車如何逃得脫它的跟蹤。紅色汽車前輪才滾進總局大門口,黑色轎車后屁股早已跟了上來。
吳凱聲為什麼要盯到這裡來呢?原來,他怕總局將陳賡、廖承志等五人秘密押往南京,而一旦解到南京,生命便毫無保障,營救將十分困難。因此他決定在這裡在上海就地將人救出。
他一到總局,當即到局長辦公室找局長。這位總局長名叫蔡勁軍,他是吳凱聲留法同學,故兩人本來相識。蔡局長熱誠地接待了吳凱聲。吳直截了當地向蔡要人,他對蔡說:「根據刑事訴訟法,有被告偵詢完畢可交辯護律師『責付』出獄的規定,因此,請您按此條例,將被告陳賡、廖承志等五人『責付』我帶走。」所謂「責付」,即律師負責、保證在被告保釋之後隨叫隨到。如果被告逃走,則律師受法律制裁。
蔡勁軍一聽,連連搖頭,笑對吳說:「雖有這規定,不過,這件案子,尺寸太大了點,小弟實在擔不起這個責任啊!」說畢,露出一副為難、抱歉的樣子。吳見他膽小不肯相助,乃要他給市長吳鐵城掛電話,請吳市長明確答覆:放人,還是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