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的吳凱聲(13)
吳凱聲一字一句讀畢何香凝信后,又逐條加以說明。未了,概括一句:「廖承志確是奉母命為東北車採購茶葉,所謂共黨嫌疑,並不存在。」接著,他繼續說道:「由此看來,廖承志無任何犯罪行為。再說,即使被告真是共黨,或曾參加遇反帝或工人運動,亦為法律所允許,不能因之即欲科罪。」發言到這裡,他下了結論:「犯罪者必有犯罪行為,犯罪行為,經確證始可定罪。被告逮捕至今,已經三天,法庭並末查到任何證據,因此,應立即將其釋放!」
吳凱聲慷慨陳詞,一席話講了一個多小時。法庭氣氛轉向有利於廖承志。
萬萬沒有料到,此刻半路里忽又殺出一個證人來,張漢卿,原本是個黨內職務很高的黨員,後來被捕后,軟了骨頭,叛變了。他作證道:「羅登賢我認識,是中央政治局委員,派往滿洲的代表。余文化亦是黨員,我去年二月與他相識。廖承志是去年五月回國的,任中國海員工會黨團書記。我去年就在上海見到他。他不是什麼『兩星期前才回來』的。」
頭頭是道,言之鑿鑿,張叛徒狗嘴裡吐出來的倒全是真價實貨。面對這個叛賊,三人沒有慌張只有惱恨。水來土掩,槍來刀擋,當郁華問三人張漢卿的話是否屬實時,羅登賢第一個出來回答:「我曾在日本紗廠做過工,生平少讀書,不知共黨是什麼。我從不認識張某。我確實去過滿洲,那只是當義勇軍,抗日殺敵,這有什麼錯?!」羅登賢簡捷明了,幾句話,就把張叛徒的「真貨」徹底否定了。不知共黨為何物,哪裡會當什麼政治局委員呢?而指為派往滿洲的代表,就更無從說起了!接著,余文化回答說:「我坐牢到去年七月才獲釋,而這位張某說他去年二月與我相識,真是天大的笑話!」余文化冷冷一句話將那個叛徒打得簡直氣昏。一在牢牆內,一在牢牆外,如何做得朋友?這話誰也不能不信啊!廖承志一旁聽得精神振奮,高聲答話道:「我從不認識這個*姓張的。張某等人都是一派胡言亂語,憑空瞎說。他們在誣告,在陷害人!我個人並不以父母的光榮而希望給我優待,我根本無罪,應立即無條件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