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2)
作者注意到胡適「在所謂『私』域里的行為,包括他對婚姻與愛情的處理方式,與他在『公』領域的作為,是息息相關,有其共同的模式可循的」。他認為:胡適「在『公』領域國際關係和政治參與等所揭櫫的行為準則,與他在『私』領域對自己所做的要求是一致的,那就是:理性、法治、井然有序」(頁81-82)。但是,這個發現不知為何沒有被作者當成指導原則貫穿全書的始終,從實際的內容看,似乎只有江冬秀獨享著同情的理解,一旦超出江冬秀或胡江婚姻的範圍,就不再適用。
尤小立這個批評我完全接受。這點疏漏,就證明了作者在寫書的時候,如果不小心,可能就會產生首尾不相連、以及論點無疾而終、或虎頭蛇尾的問題。我感謝尤小立電郵寄贈該書評,讓我能在本書的增訂版中針對這個缺失從事修訂的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尤小立的書評也同時流露了胡適研究領域裡的男性宰制的意識。他說:「從《胡適的情感世界》的描述中,不難看出,胡適這個所謂『太陽』周圍的『三個月亮』以及若干『星星』性格上的共性,這一共性就是外向和主動。韋蓮司是教授的女兒,身兼現代主義畫家,她的性格雖然不太外露,甚至常與胡適討論嚴肅*的問題,而被胡適稱為『知識上的伴侶』,可一旦感情的閘門打開,也是一發而不可收。在胡適的美國戀人中,哈德門、瘦琴、羅慰慈,無一不是主動熱情,甚至大膽而近乎偏執。」
韋蓮司是否外向和主動,是否「一旦感情的閘門打開,也是一發而不可收。」我自己的看法完全跟尤小立相反。胡適是三生有幸,得著了韋蓮司這樣一位有智慧的戀人。在所有胡適的女友里,韋蓮司可能是在自製、在謹守隱私甚至幫胡適謹守隱私方面,最能夠跟胡適匹配的。她也是所有胡適的異性朋友里最富有創意,對愛的思考、體會、和付出最為深刻,寫下雋永、深刻、讓人可以吟詠、咀嚼的珠璣最多的一位。但這不是此處討論的重點。重點在於尤小立把這些胡適的「月亮」、「星星」歸納出了一個共性:外向和主動。言外之意,胡適其實是蠻無辜、無奈的,都是這些「月亮」和「星星」主動去招惹他的。她們既然「大膽而近乎偏執」地自己送上了門,我們怎能苛求胡適要向柳下惠看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