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煙霞山月,神仙生活(5)
胡思永的死,是在胡適南下,到杭州跟曹誠英已經墜入愛河的前夕。從上段所引的這些信件來看,那也正是曹誠英被按上害死胡思永的罪名,百口莫辯的時候。因此,如果胡適在當年5月初所寫的《西湖》一詩,其「西湖」象徵的就是曹誠英,他詩中所指的「聽了許多毀謗伊的話而來,這回來了,只覺得伊更可愛,因而不捨得匆匆就離別了。」這「毀謗伊的話」不會是有些學者所推測的,「是指曹誠英與胡冠英離婚的事件而言」,④而是指曹細娟怒指曹誠英「招惹*」、「引誘」,害死胡思永的毀謗。事實上,不但曹誠英當時還沒跟胡冠英離婚,而且他們之間雖然吵吵鬧鬧,並不如傳言所說,已經到了「名存實亡」,「毫無愛情可言」的地步。①
歷來以訛傳訛的說法都錯了。許多人都繪影繪形,說胡適在結婚的時候,就已經和亭亭玉立的伴娘曹誠英心心相印了。朱洪在《胡適大傳》里,想當然爾地讓自己臆想著:「看著比自己小十一歲、出落得亭亭玉立的遠親,胡適有些醉眼朦朧了。」在這種意淫的心境之下,曹誠英也在朱洪的筆下:「眼睛忽閃忽閃的,看著博士表哥的一舉一動,心裡充滿了欽佩之情……」②郭宛,即沈衛威,在他的《靈與肉之間》一書里,也異曲同工地意淫著:「結婚這一天,在胡適眼裡,光彩照人的不是年已二十八的大齡姑娘江冬秀,而是這位風姿綽約的小伴娘。當時,曹佩聲正像一朵剛剛衝出苞蕾的鮮花,帶著幾份嬌羞,更有幾分妖媚。他多麼想這位伴娘和江冬秀的位置互換一下啊。」③
不管胡適是不是在這種意淫心態下所刻畫出來的見一個就愛一個的男人,這種令人匪夷所思的幻想,完全忽略了1917年回國與江冬秀成婚的胡適,不但是見過了當時大多數中國人都沒見過的世面,異性朋友成群——用胡適自己的話來說,「余所見女子多矣」,而且他才剛辭別了他所愛慕的韋蓮司,秉承著他君子能信、能守的道義精神,義無返顧似地回國和那把她終生的幸福託付給他的江冬秀成婚。不去揣摩胡適當初回到中國時候,那種破釜沉舟似地放下他兒女的私情,心懸國家大事,以捨我其誰的氣勢放言說:「吾輩已返,爾等且拭目以待!」而只能偏執地意淫著他可能「醉眼朦朧」地垂涎著他新娘的「小伴娘」。「嗟乎!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信然!
胡適跟曹誠英的書信往來,我們今天在「胡適檔案」里所見到的第一封,是1918年2月14日曹誠英寫給胡適的信。她在信上除了謝謝胡適寄贈的除蟲菊、以及他幫她拍的一張照片以外,還附上了她所作的《婦孺之新年竹枝十首》,顯然是她遵從胡適「索詩」之命而寄上的。胡適在這竹枝十首上作了圈點和批改。圈點——顯然是胡適認為是佳句——部分,我在此處用曲線底線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