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失去(72)
「他留了字條嗎?」
「沒有,不過他們說他沒有離家出走的理由。」
「有時候是不需要理由的,至少不是家人能理解的那種理由。」她在椅子上正了正身子,「我告訴你需要從哪些方面查找,」她一邊伸出手指一邊說,「銀行賬戶、建房互助協會,任何類似的東西。你要查他的取款情況。」
「查了。」
「還要查賓館;當地的,還有一般城市的——阿伯丁和倫敦之間的城市。這些城市一般都有幫助無家可歸和離家出走者的慈善機構,例如倫敦的中心點。首先要描述一下失蹤者的特徵,倫敦那裡有國家失蹤人員事務局,然後把失蹤人員的詳細情況用傳真發送過去。你還可以請求救世軍①密切關注一下。另外還有發放免費食品的餐廳和過夜屋之類的地方,你永遠都想不到他們可能會出現在哪兒。」
①原文為SallyArmy,即SalvationArmy,一個基督教慈善團體,英國及愛爾蘭最大的慈善團體之一。
雷布思在記事本上記錄著。他抬起頭來,看著她聳了聳肩膀。
「就這些了。」
「這是一個大問題嗎?」
她笑了。「除非你認識那個丟了的人,否則就什麼問題也不是。他們中的大部分被找到了,有一些還是沒法找到。根據我最後一次看到的統計數字估計,沒有找到的人大約有二十五萬。他們只是想要逃避現實,或者改換了身份,或者被所謂的『關懷』服務像傾倒垃圾一樣處理掉了。」
「是社區的關懷嗎?」
她又苦笑了一下,喝了一口酒,看了看手錶。
「我看謝里昂案子一定會讓大家喘一口氣的。」
她哼了一聲。「哦,是的,就像野營旅行一樣,虐待案如同一陣清風。」她轉過身若有所思地說,「幾個星期以前,我們那裡有一個雙料強姦犯。結果呢,他還是逃脫了懲罰。事情弄得一團糟,控方最後把它當成一起簡易案件。」
「最多判刑三個月?」